去产能背景下工会工作研究
——以山西省工会工作为例

2019-02-21 11:09王文娟
山东工会论坛 2019年2期
关键词:工会干部工会工作职工群众

张 剑,王文娟,许 倩,马 青

(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山西 太原 030013)

产能过剩是全球化时代世界主要经济体面临的普遍性问题,淘汰落后产能、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在201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去产能”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环节,被列为任务之首。山西省作为全国的老工业基地和传统的能源重工业基地,从2015年底至今,上下聚焦去产能,去“旧”同时提“新”,多措并举,为山西省转型综改、实现跨越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在此过程中,山西省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定位、广泛协调,为职工安置顺利进行、职工队伍整体和谐稳定提供重要保障。以此为研究对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项研究,一方面通过分析和概括总结工会工作经验,可以为今后具体工作提供借鉴;另一方面,通过对得到的经验进行抽象,使之提升到理论高度,可以为今后具体工作提供指导。基于此,2018年7月,山西省总工会成立课题组,对去产能背景下的工会工作进行研究。本课题组选取了一些在省内具有代表性的地市及企业开展调研工作,全面总结去产能背景下工会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希望能为下一步新旧动能转换,改革继续深化提供借鉴。

一、山西省去产能背景分析

(一)山西省去产能工作总体状况

去除过剩产能,对于山西省而言,是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与其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迫切需要具有高度的内在契合。因此,山西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化解过剩产能决策部署,以壮士扼腕的勇气化解过剩产能。2016-2017年,全省关闭煤矿52座、退出产能4590万吨,核减生产煤矿产能925万吨/年,去产能总量全国排名第一,甩掉多年“煤老大”的帽子,原煤产量主动退居全国第二。钢铁方面,2016年,淘汰钢铁产能82万吨;2017年,压减钢铁产能325万吨,“地条钢”产能全部出清。电力方面,主要体现为化解煤电产能过剩,2016年,山西省共关停淘汰煤电机组30万千瓦,完成年度任务(30万千瓦)的100%;2017年,关停淘汰煤电机组71.1万千瓦,完成年度任务(50万千瓦)的142%。2018年,山西继续关闭36座煤矿,计划退出煤炭过剩产能2300万吨、钢铁过剩产能190万吨,淘汰煤电机组100万千瓦以上。截至9月底,已有20座煤矿完成井筒封闭[1]。

此番去产能,并非“为去产能而去产能”,而是在去“旧”的同时提“新”。一是传统产业积极推进先进产能建设,提升先进产能占比。以煤炭为例,2017年底,全省煤炭先进产能达到39614.4万吨/年,占总产能比重达到42%,比2016年底提升6个百分点。其中省属七大煤炭集团先进产能占比达到55.2%,比全部煤企高13.2个百分点[2]。二是新兴产业规模化加快发展。2018年作为全省“转型项目建设年”,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等产业集群,发展现代服务业、新业态经济等现代产业体系,预计投入转型项目5082个,年度计划投资5090亿元,截至7月底,已完成投资2098.5亿元[3]。三是以“双创”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截至2018年8月底,全省创业创新市场主体数量达到224.4万户,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116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53家,有力促进了全省经济转型升级[4]。“双创”还带动了大量新的就业。一方面为传统企业剥离、安置人员提供渠道,另一方面为新动能新经济引进更多高技能人才。

(二)去产能背景下职工队伍的主要变化

去产能结构调整直接影响职工队伍构成。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过程必然带来职工队伍的重新整合,需要对部分职工进行转岗安置;新动能新产业的发展,亟需引进大量高精尖缺科技创新人才与高层管理人才;“双创”、互联网等平台,为灵活就业提供更多可能。

1.煤炭、钢铁等传统产业中的职工队伍变化

煤炭、钢铁等传统产业,开展去产能工作意义重大,但也面临极大挑战。不仅是资源重新整合、结构重新调整,还要对身处落后产能岗位上的职工进行转岗安置。去产能任务能否顺利进行,职工安置是决定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对去产能工作中的职工安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这项工作提出要求,人社部等多部门自2016—2018年,年年就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中职工安置工作印发通知。山西省在去产能过程中职工安置具体状况如下:

(1)职工安置特点。山西省的职工安置任务十分繁重。具体表现为:

一是职工安置基数大。根据测算,去产能的5年间煤炭钢铁需要分流安置职工约14万人,其中煤炭职工约12万人,钢铁职工2万人,覆盖省属7大煤炭集团、太钢集团和山西省主要产煤县。

二是需安置职工队伍的状况不容乐观。表现在:①职工心理压力大。失去就业岗位,工资收入、社会保障等都会受到影响,不可避免会成为职工的现实压力。笔者2017年曾就《去产能背景下山西煤炭行业职工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研,职工心理压力高于常模的人数占到29.1%,其中转岗安置困难较大的中层管理人员和井上人员压力高于其他人群[5]。在本课题调研过程中,我们也发现,去产能企业的职工普遍存在心理压力大的现象。②涉及转岗分流的职工大多呈现职业技能单一、年龄结构老化等特点,再就业难度大;此外,井上人员、女职工占比大,失业风险高。

(2)安置情况。尽管困难重重,但去除过剩产能的几年间,山西省职工安置仍然整体平稳,安置任务基本完成。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2016年,山西省去产能共需安置职工31662人,实际安置31586人,安置率99.76%,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2017年,应安置职工21814人,实际安置19614人,安置率89.9%;2018年全省涉及分流安置职工12914人,截至9月底,已分流安置职工8285人。这是多方共同努力的结果。

2.新兴产业中的职工队伍壮大

2017年,山西省启动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集中出台14项人才激励改革政策和《山西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2018年上半年新修订《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重奖科技功臣,新近又设立“山西省优秀人才突出贡献奖”和“山西省人才工作贡献奖”,全力打造最优人才发展政策环境,千方百计要为全省转型升级招来“金凤凰”。围绕山西省创业创新、人才引进工程,山西省总工会倾力打造“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高度重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着重培养、发掘职工队伍中的高技能、创新型人才。特别是以“五小”品牌工程助力转型,精准对接高质量转型发展实践,在新兴行业培育新动能,大力深化“五小”竞赛,推出“定向碳纳米管制备技术”等一大批高科技含量创新成果,“三晋工匠”“晋阳工匠”“平阳工匠”“河东工匠”等职工创新型人才竞相涌现。

3.双创、共享平台等经济形式中的灵活就业人员增长迅速

近年来,双创、共享平台等经济形式的出现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新引擎,也为转变就业理念、扩大就业渠道提供可能。仅以平台从业人员为例,国家信息中心的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员工数约716万人,比2016年增加131万人。即城镇每100个新增就业岗位中,约10个岗位来自于平台企业。但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服务的劳动者(即“网约工”)的数量则是平台企业员工数的10倍左右。截至目前,我国“网约工”人数已达7000万人左右,比2016年增加约1000万人左右[6](P225)。未来,共享经济将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领域。有专家表示,共享经济在解决产能过剩行业工人再就业以及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开始显现,对去产能和脱贫攻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从山西省2018年就业情况来看,全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55.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9万人,共享经济为其提供了较大空间[7]。而此次调研中,部分去产能企业也表示,共享经济平台为职工安置顺利推进做了贡献。未来,共享经济将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重要领域。

二、去产能背景下的工会工作定位与发挥作用的途径

工会工作应自觉纳入去产能大局。一方面,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是工会工作的价值所在。2018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全总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强调:“我国工运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会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8](p3)工会应当积极支持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去产能工作。另一方面,去产能的职工安置工作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作为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理应站到职工最需要的地方。在去产能的背景下,工会在职工安置中要大胆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这是由工会的角色定位决定的。

(一)去产能工作中工会的角色定位

关于工会的角色定位,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指出过,工会要解决的是工资和劳动时间的问题,工会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工人阶级利益的维护者[9](P219-221)。列宁将马克思主义工会维护理论运用于社会主义国家,并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他将社会主义国家工会的角色定位为“两种保护”,即“利用这些工人组织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它们来组织工人保护我们的国家”[10](P241)。

我国工会在革命与建设不同历史时期,坚持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工会角色定位的理论,将其同中国工会工作实践相结合,取得重要的实践成果。2001年我国《工会法》第六条对工会的基本职责作出明确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11](p2)2018年新修订的《中国工会章程》进一步规定:“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8](p73)去产能背景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首先就要抓住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去产能过程中将工会工作聚焦于职工安置;其次,“两个维护”决定了在安置职工过程中,工会既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服从服务于大局,扮演协调和协助的角色。因此,去产能工作中工会的定位是协调和协助党政、企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重点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建议权等各项合法权益。

(二)去产能工作中工会发挥作用的途径

在找准定位、明晰重点的基础上,工会积极协同地方、企业党政妥善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职工的安置工作,从职工思想引导、转岗安置、再就业培训、困难帮扶等方面,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加强源头参与

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职工权益,是中国工会履行维护和参与职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重要手段。工会源头参与工作是受到党和政府支持,并有法律保障的。我国《工会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11](p8)。在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中,各级工会应通过源头参与,在政策法规、实施方案中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作用。

2.通过思想政治工作对职工进行引导

工会作为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工会组织的政治责任。工会具有开展群众性教育的优良传统,有进行宣传教育的阵地。对职工进行思想引导,一是把去产能政策和职工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职工中去,加强职工对政策的理解,提高职工的法律意识;二是及时了解把握职工思想脉搏,在职工思想出现波动时,工会主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理顺情绪,共谋发展。

3.以民主管理为抓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在职工转岗安置工作中,工会要牢牢抓住维权这个核心。一是在安置方案制定中,充分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认真听取和反映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为不同群体的职工争取利益;二是把畅通民主管理渠道作为维护职工权益和落实分流安置的主要抓手,依托职代会等平台,监督企业关停并转重大事项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方案和标准,提交职代会审议或经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依法合规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强化职工再就业培训

列宁曾精辟地阐述了工会具有社会主义大学校的职能,指出:“工会是一个教育的组织,是吸引和训练的组织,是学习管理的学校,是学习经济的学校,是共产主义的学校。”[12](P368)充分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履行工会教育职能,在当前就是要配合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利用自身培训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为职工提高职业技能、实现再就业提供可能。

5.协助政府做好职工的就业和安置工作

职工的就业和安置工作,实质是对职工劳动经济权益的维护。李克强总理在工会十七大作经济形势报告时,强调把稳就业作为宏观政策的优先目标,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和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就业帮扶工作。在去产能工作中,各级工会要根据职工需求制定再就业再创业扶助计划,组织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通过集中招聘、个别推介、送岗位到家等多种方式,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

6.困难职工帮扶解困工作

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工会组织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切入点和实践举措。开展帮扶工作的过程是履行工会维权职责的过程,是做好职工群众工作的过程,也是协调社会利益矛盾的过程。工会组织通过开展帮扶工作,对保障好困难群众生活,努力形成共建共享和谐社会的广阔局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去产能背景下进行困难帮扶,工会要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对困难职工常态化开展送温暖活动,既重视物质帮扶、脱贫解困,又重视人文关怀、心灵引导。

(三)山西省工会在去产能工作中的作为

在找准定位、明晰重点、多途径参与的过程中,山西省工会认真履职、主动担当,在实践中形成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成为解决职工安置问题的重要支撑。

1.源头参与

山西省总工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源头参与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制定,协同省人社厅等八个部门制定并监督《关于做好化解煤炭钢铁行业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情况,为维护产能过剩企业职工权益提供政策保障。

2.具体出台“一汇编两清单”

整理印制了《山西省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政策汇编》,组织去产能地方及企业工会干部培训,对相关政策进行学习。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全省去产能企业工会主席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推出了《地方工会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清单》和《企业工会做好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清单》“两个清单”,对地方工会、企业工会的职工安置具体工作从职责定位、政策把握、工作程序、关注重点、政策法律要求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3.品牌工程助力职工安置

将送岗位、送温暖等工会品牌工程与职工安置工作相结合,加大转岗分流中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力度,在给予经费补助的同时,对暂时难以脱困的深度贫困职工,通过包括中央财政在内的帮扶资金常态化帮扶,集中保障其家庭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以上。

4.开展专项督导

山西省总工会强化责任担当,全程密切关注山西省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动向,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地、市,进行专项检查。以问题为导向,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深入剖析,及时为党政决策提供参考。同时,对去产能工会工作发掘典型,提炼经验,为基层工会提供指导。

三、去产能背景下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去产能工作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工会提出的重大挑战。检验的是在党和国家需要的时候,工会团结带领职工群众服从服务于发展大局的能力;检验的是在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下,工会推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在考验面前,山西各级工会积极作为,以实际行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但也不应忽视,工会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工会在去产能工作特别是职工安置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企业工会存在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现象

调研中我们发现,一些企业工会在去产能职工安置过程中存在不作为或工作不到位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缺乏对职工思想的有效引导。从课题组发放的职工问卷中,我们看到职工对去产能政策的认知度一项,可以理解的仅占44%,说明现实中部分工会组织对政策宣传、讲解不足,职工对去产能和转岗安置理解存在偏差。

(2)贯彻省总“两个清单”不力。未按照“一人一情”为不同群体职工争取利益,特殊职工如工伤职工、“三期”女职工、特困职工等群体安置措施,未体现到职工安置方案中。

(3)履行民主程序不合法不合规。有些企业想打擦边球,通过召开职代会团组长会议,审议通过职工安置方案;有些单位以集团职代会代替下属企业职代会,通过下属企业的职工安置方案。而在这些企业中,工会未起到严格把关作用。

(4)开展职工培训较单一。已开展的培训主要集中在家政、育婴、厨师等内容,能转化为职工就业资本的比例小。从问卷调查来看,职工对培训的期望不止职业技能内容一项,希望对心理抗压能力进行培训提高的占24%,管理技能的占8%。工会需要思考如何为职工提供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更多样的培训。

2.需注意的新问题

去产能任务进行到2018年,在工会工作中应特别注意已转岗分流人员的过渡问题。经内部分流安置的职工,因企业主体未发生改变,职工对新岗位的接受度较高,转岗适应良好。在不同企业转岗分流的职工,工会要特别予以关注,尽早做他们认可的“娘家人”和“贴心人”。在具体工作中,完成这些职工会员接续问题,使他们能享受到新单位的工会福利待遇;给他们以更多的心理关怀,让职工产生归属感,尽快融入新环境。对异地转岗的职工,以灵活的工作时间让他们少一些离家的孤单。挖掘转岗分流职工中的先进分子、模范职工,让他们有价值感,从而在整个转岗的职工群体中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其在新岗位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工会在去产能背景下面临的共性问题

除了关注现阶段职工安置工作中工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还应看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工会承载的使命更加重大。能否满足职工不断发展变化的新需求,适应新时代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工会需要正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工会组织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

1. 工会工作与职工队伍变化不相适应的问题

去产能背景下职工队伍的变化,从结构看,第一、二产业职工比重下降,第三产业职工比重加大;国有企业职工比例缩减,非公企业职工占职工队伍总数的比例越来越大;农民工人数持续增加,成为职工队伍主体。从职工的诉求看,不同职工群体诉求不一,农民工注重基本权益的维护,希望被城市尽快接纳;“90后”“00后”年轻职工追求工作的自由度;高知高技能职工关注合理的激励机制、公平的竞争环境及工作带来的价值感;灵活就业人员渴望得到更多的尊重和认同等。

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理应随着职工队伍的变化调整自己的工作思路和方法。但调研中我们发现,国有企业工会组织健全,但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更新。非公企业工会组织薄弱,工会工作或单一,主要集中在文体活动和困难帮扶;或缺位,本该由工会主抓的合理化建议、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等工作由企业管理部门进行,以致职工对工会的认知有限。因缺乏法律依据,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灵活就业人员的维权问题困难重重。

2.工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

(1)政治性落地的问题。山西省各级工会组织都高度重视工会的政治性,强调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会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很多工会组织在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政治责任具体落实过程中,思考不多、思路不明,特别体现在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重视不够,对意识形态教育开展不够。

(2)基层工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问题。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基层工会组织仍然存在未能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情况。有些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过程中,将工会组织撤销或把工会工作机构合并归属到党群工作部门,工会专职工作人员被大量裁减,与《工会法》工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规定相违背;有些企业工会干部反映地方妇联检查企业工会女工工作,未厘清基层企业中工会组织与妇联组织之间的关系,违反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在企业女职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合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等。这些做法,与党中央关于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不相符,削弱了基层企业工会组织,影响了基层企业工会工作的开展。

(3)关于基层民主管理弱化的问题。2015年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之后,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进入改革新阶段。改革围绕“增三性去四化”,通过“减上增下”,对工会机关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将工会资源更多向基层倾斜。由此,全总、省总将原民管部撤消并入组织部,完成机构整合。但现实中我们看到,基层企业工会不仅没有“增”,反而对此简单照搬,使原本编制、人员紧张的工会机构更加“瘦身”,从而造成基层民主管理的主要工作机构如厂务公开办公室被撤消,民主管理专业人员流失,基层民主管理弱化。

(4)工会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走访问卷,课题组发现在基层工会干部中存在以下问题:①工会主席的代表性问题。工会是群众性组织,要能代表职工群众首先必须有良好的群众基础。有的基层工会主席参加工作不过一两年,群众基础薄弱,具体的工会工作因为职工不配合无法进行,使工会在职工群众中的形象大打折扣。②基层工会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工会工作任务多而人员少,调查中工会干部认为人员不足、任务繁重,需要各方重视和支持的占比高达23.9%。现实中未按比例足额配备专职工会干部的不在少数,很多企业二三级工会干部均为兼任。③工会干部基本能力问题。一些基层工会干部缺乏专业工会知识,无法承担工会干部的职责;有的工会干部工作方式方法老套,无法满足新一代职工需要;有的工会干部无法正确厘清工会与党政的关系,对工会工作定位不当等。能力不足成为影响基层工会工作正常开展的最主要问题。

四、去产能背景下做好工会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在去产能背景下,山西省各级工会强化政治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职责定位,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工会在此过程中呈现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表面看是部分企业工会存在不作为不敢为的问题,而深层的原因则是由于工会工作与新时代发展要求、去产能带来的职工队伍变化不适应。做好去产能背景下的工会工作,必须强调工会的政治性,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权和服务职能,同时不断强化工会自身建设。

(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基层工会的政治性

1.政治性是中国工会的基本特性

强调政治性是中国工会区别于西方工会的本质特征。中国工会的政治性就是要坚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共产党宣言》对共产党与工人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有明确的回答,即工人阶级是党的阶级基础,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工人阶级需要党[13](P264)。工会与党的关系实质,是广大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和工人阶级先锋队组织的关系。工会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我国工会的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的领导,是须臾不可违背的根本原则。

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是由中国工会与党的天然血肉联系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工人阶级政党,是靠组织领导工人运动发展起来的。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中国工会团结引导工人阶级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只有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工人阶级才能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中国工会才能发挥好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职工利益代表者和维护者的作用。

2.加强工会政治性的现实要求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核心就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各级工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强政治建设,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增强大局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现阶段要立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方位,在实现党的十九大描绘的宏伟蓝图中贡献力量。这是工人阶级的历史重任,也是工会组织必须肩负的庄严使命。工会要在去产能大局中协助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要围绕制造强国战略提升产业工人技术水平,在国家重大战略中展示工人阶级风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进程中体现价值、彰显作为。

(3)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去产能是一个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这其中最难平衡的是职工利益,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职工思想上的混乱。因此,在去产能背景下,各级工会要自觉承担起团结引领职工群众的使命任务。首先,要将意识形态教育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一方面,坚持遏制“独立工会”“民间工会”,谨防敌对势力以宗教等形式对职工群众进行渗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工会的组织优势、宣传优势等,让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飞入“职工之家”。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将党的方针政策理论以更生动丰富的形式宣传到职工群众中去。同时重视网上舆情引导,铸牢网上阵地。其次,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要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开展劳动教育。将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劳动的观点宣传贯彻到职工队伍中,广泛拓展到职业教育、高校教育中;以劳模、工匠大师进校园、进媒体等形式丰富劳动教育的内容,发挥劳模、工匠大师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劳动创造价值的共识,让“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成为时代强音。

(二)将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团结组织到工会中来

以职工为中心是中国工会一贯的工作导向。在不同时期,随着职工队伍不断变化,工会工作的思路和方法也随之进行调整。当前,去产能带来的职工队伍变化对工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对转岗分流职工群众来说,工会在职工安置中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工会的认可度。对此,工会一方面要通过具体工作扎扎实实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使他们再就业后,仍然愿意加入工会大家庭;另一方面,职工转岗分流后,工会要建立台帐,主动关心、帮助这部分职工。对新业态职工群体,工会要广泛开展调研,深入进行理论研究,提供政策支撑。同时充分利用打造“智慧工会”的契机,积极探索工会组建、服务工作的新途径。对非公企业职工,可借鉴实践中已有的成功模式,如上海顾村模式,给职工以普惠化服务。对“双创”职工群体,依托园区或楼宇工会等形式,探索志愿者服务开展工作。对灵活就业职工,采取网上入会或属地入会等方式将其纳入工会大家庭。对高技高知高管等人才,应加大宣传力度,向其普及工会知识,使他们认识到工会不仅关注职工的现实利益,更关注他们的舒心工作、价值感的获得。总之,工会只有与时代发展同步,与国家发展大局相适应,不断创新,多元化探索,才能真正“竭诚服务职工群众”。

(三)注重民主管理和参与做好去产能背景下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工作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山西省去产能工作中,各级工会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作为,特别是基层工会,在职工安置工作中依托职代会平台,为职工知情权、建议权的行使筑起了最坚固的屏障。这是新时代下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现实经验,应成为工会进一步开展工作的有力抓手。但现实是民主管理的弱化成为影响实现基层“共治”的重要因素。

基层共治中强调公众参与的价值,体现到基层企业中就是要发挥民主管理的作用。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民主管理是宪法赋予包括广大职工在内的人民群众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民主管理也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在制度上的落实。坚持和完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保证职工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仅是广大职工国家主人翁地位的制度保障,是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也是去产能背景下协调各方利益、化解各种矛盾、实现劳动关系和谐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提出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企业民主管理有了新的要求。中国工会十七大报告在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中更进一步提出,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覆盖面和实效性”,“把职代会、集体协商、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等融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7](p37),以此来维护新时代下职工合法权益。因此,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可削弱。 要把民主管理、民主参与贯穿于去产能工作全过程,坚持一切依靠职工、一切为了职工,切实做好去产能背景下的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工作。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

面对去产能转型发展的新要求、职工队伍的新变化,工会还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这也是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前提。

1.规范基层工会选举

2017年10月,为规范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发挥基层工会作用,《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正式实施。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工会建设“三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夯实工会群众基础的现实需要,更是对工会会员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权决等民主权利的尊重。基层工会要将基层组织选举放到提高基层民主、体现基层意志、服务基层职工的认知上进行认识,遵照《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以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出真正能代表职工群众、受职工群众认可、在职工群众中有号召力、凝聚力的工会干部。推荐有条件的单位实行工会直选。应将工会主席、委员是否按时合规改选作为评价基层工会组织工作开展的重要指标,打好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基础。

2.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党的干部提出提高 “八个本领”的要求,基层工会干部也应以党的要求规范自身,特别注重增强群众工作本领,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要学会倾听。倾听要沉下身子、放下架子,真正把自己放到职工群众工作中去。在基层企业,许多工会设立了“职工接待日”,一些工会干部将工作地点“搬”到职工食堂,通过和职工聊家常、说体己话,拉近了和职工的距离,也听到了职工的心声。倾听要有耐心。耐心倾听职工诉求,职工才愿意把工会干部当成“娘家人”。二会组织起来。毛泽东在《组织起来》一文中讲到:“把群众力量组织起来,这是一种方针。”[14](P933)组织起来是我们党做好群众工作的优势,也是工会做好职工工作的方针。将职工群众组织起来,要求工会干部掌握多样的组织模式、组织特点,在不同工作中运用不同的组织手段。三是能够协调。工会有着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等平台,协调各方,为企业发展、职工权益维护发挥作用是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工会干部,必须学会协调处理好各种关系。对上协调,要遵循大局原则、服从原则,及时沟通汇报,取得共识;对职工的协调要遵守公正原则、民主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融合,保证指导工作的正确性;对同级的协调要强调尊重原则、平等原则,通过配合力求工作达到最佳效果。四能主动创新。创新是新时代发展需要,也是做好工会工作的能力需要。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发展和不断变化的职工需要,工会干部唯有提高创新意识,不断培养创新能力,才能适应新时代工会工作的要求。

3.提升职业境界

不妨将工会的职业境界分为三重:能将工会某项具体工作做出特色,是为一重;能以服务职工理念做实工会工作,是为二重;能将工运事业作为理想孜孜以求,是为三重。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对于工会干部来讲,除了提升工会工作能力,也要培养一份为职工服务的责任与担当,提升一份对工运事业的认同。一要挖掘优秀基层工会干部典型,在工会干部的培训教育中加入典型事迹、典型做法报告,为其他工会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实践经验,也为其树立职业榜样。二要开展工运红色教育。山西省工运发展有着厚重的历史承载,工运先辈为山西工人的权益维护、独立自由进行革命斗争的功绩,山西工卫旅为山西乃至全国革命事业付出的鲜血生命,都应为后来工运人所铭记。作为工运事业的传承者,每一位工运人也应在工运的长河里寻找事业的初心和使命。

(五)赋予工会更多的资源手段

我们党历来重视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更加关注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召开了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指导制定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全总改革试点方案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2018年10月29日,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会干部队伍,支持工会依法依章程创造性开展工作[8](p6)。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为山西省总工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极大的支持。2015年《山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的出台,实实在在惠及了全省几百万女职工;支持“五小”竞赛在全省范围内如火如荼开展,使“创新”在全省职工队伍中蔚然成风;去产能工作中重视工会力量,发挥群众组织作用,为社会安全、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奠定基础。

在去产能背景下,作为转型综改示验区,山西省改革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大。产业转型升级对企业及职工的影响,需要省委省政府把工会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加强和改进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给予工会组织更多的资源手段,使工会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展现其作为。比如,在支持工会“减上增下”的改革中,是否可将重心向基层倾斜,适当扩大基层工会干部的编制,解决基层工会缺编缺人的问题。同时,探索利用综改区的优势给予工会政策支持,为产业工人队伍素质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和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劳动精神的培育等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重大工程提供“山西智慧”。

五、结论

综上所述,在去产能背景下,山西省各级工会强化政治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在助力山西转型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省总工会制定的“一汇编两清单”,对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做好职工安置工作起到了直接指导作用。但我们也要看到,处在改革深化期,工会在国家发展、职工队伍变化面前,还有很多工作亟需重新思考、重新定位。进一步做好去产能背景下的工会工作,必须强调工会的政治性,突出工会的维权和服务职能,立足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格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将职工群众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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