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土森
(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吉林 长春130024)
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1592-1670年)指出:“智慧的学习,可以提高和塑造我们,使我们的内心得到稳定,并使我们的心灵变得高尚——我们把这种学习叫作道德”[1]。中世纪,欧洲主要以宗教教会来完成道德教育,而夸美纽斯提出的道德教育理论打破以往固有模式,把世俗道德的培养从宗教束缚中分离出来,成为一个独立部分。当今,夸美纽斯德育思想本身所赋含的价值,对教育者开展儿童道德教育仍具有不可估量的现实指导意义。
夸美纽斯吸取古希腊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德育思想,提出通过道德教育要形成的良好德行主要包括:智慧、坚忍、节制和正直,并把这些德行看作是衡量一个人道德修养高低的准绳。
所谓智慧,是指形成对事物的判断和分辨能力,即什么是有价值的,什么是没有价值的。夸美纽斯说:“对于事实、问题的健全判断是一切德行的真正基础”[2]。他认为在拥有正确地判断能力之后,就不会轻易地做出错误的选择,偏离正确的道路,散失本真的自己。他还认为健全的判断并非来自书本,而是源自对事物本元的认知判断,能够区分周围各事物的区别。这种判断的能力,应该从小培养和训练,进而避免无益的判断发生。久之,此种判断能力就能成为儿童的“第二天性”,对于儿童后天成长是非常有帮助的。
坚忍应从自我克制中学习。人是一种理性动物,在从事一切活动时,应听从理性安排,即行动前,需要规划好行事的步骤,使自己成为行动的支配者和管理者。夸美纽斯强调,要在儿童刚犯错误或超出适当范围时,就要压制住游戏的欲望,抑制儿童急躁、不满足和愤怒的情绪,让儿童学会用理性支配行动,避免发生冲动行为;由于儿童认识判断能力欠缺,教育者要引导其学会服从,在服从中学会克制;在坚韧品质中,他强调坦率大方和吃苦耐劳的重要性;交往活动时,要鼓励孩子敢于正视别人,用积极心态去面对劳苦,在困难面前永不退缩,敢于战胜困难和挫折;在成长中,杜绝好逸恶劳和成为厌世、懒惰、碍事的人。只有让儿童养成坚忍品质,才更容易形成其他良好的德行。
在这方面,有一条金科玉律就是“一切不可过度”,使孩子们在一切达到饱满之前就学会离开,要善于管理和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如何做到节制?就是在理性指导下,对利益、欲望、情感等进行控制、调节,使之合理。一个懂得节制的人,必然是一个遵规守矩,懂教养,能妥善处理人际关系且受人尊敬的人。作为家长和教师,应努力教会儿童在饮与食、睡眠与起床、工作与游戏、谈话与缄默等方面,在整个受教期间学会节制。当前,虚拟时代背景下,儿童成长所面临的环境诱惑重重,亟须儿童超节制的能力。同时,教师和家长要时刻关注儿童的动机,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适当引导。
正直是对别人秉持一种公正无私的态度,不伤害他人,“正直”和虚伪欺骗相对立。夸美纽斯要求青年人“不伤害人,公平待人,要乐于助人,避免虚伪和欺骗”[2]。他强调最让人憎恶的恶德就是自私自利,为了自己的利益故意损害他人,他还指出要让年轻人知道,我们活着不是仅仅为了自身利益,更是为全人类幸福而活。基于此信念,每个人自幼年起,就该树立一种尽可能为别人服务,给他人带来益处的意识,进而也让自己得到好处,共同收获幸福感。
夸美纽斯认为:“真正把我们这个世界的结构直至最微小的细节组合在一起的原理不过是秩序而已”[1]。在道德教育方面,夸美纽斯的主张带有浓厚的自然主义色彩,他表明儿童的道德教育要适应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
“一切事物产生的本性就是,在它柔嫩幼小的时候易于弯曲和塑造,当它长大结实以后,就不易改变了。蜡在软的时候能够轻易地改变和塑造,变硬了就容易断裂。植物的幼苗可以栽种、移植、修剪,可以任意弯曲,当它长成小树时,这样做就不可能了”[1]。我们从经验中发现,人类大脑在儿童时期是湿润的,容易接受一切外来事物的影像。但随着年龄增长,大脑会渐渐变硬、变干,事物不易印在大脑之上。幼儿成长前期,是道德教育的黄金时期。一旦早期良好的道德教育在儿童幼小稚嫩的心里撒下德行的种子,儿童的心灵就会被美德填满,使儿童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他认为,“在人身上,只有在年轻时吸收的东西才是持久的”,“一只新瓶子即使打破了,瓶子上所染的气味仍保留着”,“羊毛第一次染上颜色是如此牢固,不可能把它漂白”[1]。因此,在儿童幼年时期,所接受的知识牢固且不易忘记,因此该时期道德训练十分必要。夸美纽斯还说:“人人都知道一棵老树的枝干生长具有倾向性,从其生长初期就必须使之这样来形成(略)人在其身心最早形成的阶段中,就应当这样来塑造,使其成为终身应当成为的那样”[1]。儿童时期接受的外来知识最为牢固,甚至会影响他(她)的一生。抓住这一关键时期进行道德教育,一定会起到良好的效果。
一个人良好的德行形成于行动中,不单靠简单地说文理字。在道德教育中,正是通过实际行动让儿童明白,“我们应当学什么,应当怎样行动”[1]。另一方面,儿童处在什么样的环境中就容易学会什么,如在对话中学会说话,在写字中学会写字,在节制中学会禁欲。倘若能让儿童多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给予一些忠告和正确引导他们,促使他们养成日后环境所需要的行为。同时,身心也会不断完善,产生良好的性情,最终固化成良好的德行。夸美纽斯提出,“德行是在正当的事情中学到的”[1]。作为儿童,要在参与正当事务中不断克制懒惰的性情,因懒惰他们易养成好逸恶劳的恶习。克制懒惰的恶习即勤勉,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培养儿童吃苦耐劳的精神,使他们早日养成勤劳的习惯,并持续接受和完成任务。这告诫教育者在进行儿童德育时,要通过反复做事来磨炼儿童的心志,使儿童在实践活动中提炼出良好的德行,以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
夸美纽斯认为榜样示范法很有效果,传授给儿童再多道德知识,也不及榜样对儿童造成的影响大。以他之见,儿童就像猿猴,喜欢去模仿身边事物。这种模仿是不自觉发生的,没有人去教他们。基于儿童该天性,利用榜样教育显得极为重要。他对榜样的理解包括现实中的和书本上的榜样,他强调“活”榜样更加重要,因为“活”榜样所产生的感官印象更为强烈、更为深刻。因此,儿童身边父母、老师的行为随时都会给孩子提供模仿机会,对他们造成潜移默化地影响。选择优质榜样是儿童形成良好德行的关键。如果父母是家中纪律高尚、细心负责的监护人;如果老师都是尽可能精心挑选且各方面出类拔萃的人,那么他们很容易成为促进儿童德行完善的核心力量。教师和父母应该意识到他们的行为会对身边的儿童造成影响,并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拥有良好德行的人。
在夸美纽斯看来,如果“榜样示范法”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进一步增加教导和告诫是非常有必要的。在培养孩子道德行为前,应以道德训条的方式来教导,让孩子们从道德理论上了解道德行为的价值。根据他的理论,关于生活的规则应从《圣经》和智者的话中收集,按不同学生的年龄,向他们解释一些道德训条。比如说,“我们为什么要反对嫉妒?”“我们应当用什么样的能力去把握人生的机遇?”“我们该如何节制快乐?”“应当怎样消除愤怒?”“非法的恋爱该怎样排除?”[3]等等。
夸美纽斯认为,人最初的本性是善的。但由于人的祖先作恶,人的本性被破坏后易受到邪恶的侵蚀和污染,因此,我们要远离一切恶的根源。比如,不良的社交,不健康的书籍,行为道德不规范的人,各类虚假的信息等。我们要教会儿童辨识的能力,选择身边正能量的人和事物,择其善者而近之,其不善者而远之,让儿童纯洁的心灵在美好的人和事物熏陶下得到滋养,久而久之,良好的德行就会出现在儿童身上。
波希米亚谚语“学校没有纪律犹如磨盘没有水”[1]。如果学校忽视纪律训练,好比剥夺学校德育的发动力,无规矩不成方圆。夸美纽斯认为儿童接受纪律可以约束自身行为,但严格的纪律只有在道德问题严重时才适用。在儿童的道德教育中,为了控制邪恶的产生,严明的纪律是必要的。因为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容易产生道德败坏的现象,如形成骄傲、轻蔑的恶习,亦或嫉妒、懒惰和悖逆等等。并提出学生必须服从三类纪律:不断的监视;谴责和惩罚。纪律不是对学生错误的肯定,也不是对学生德行的否定。某种程度上,它不等于绝对惩罚,采用纪律是为了使学生更好地完善自身道德修养,起到警醒的作用,让学生立刻停止触犯纪律的行为,也是为了让学生日后不再犯同类错误。教育者在执行纪律时,要准确无误地表明批评教育的目的是出于对学生的关爱,并不是憎恶他们或压制他们。
今天,夸美纽斯的儿童德育思想仍具有一定的借鉴作用,为新时代教育者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集中反映在其儿童德育思想的内容和原则上。
儿童是下一代接班人,他们的成长,需要每一个大人的关心和爱护。在家里,需要父母的陪伴和教育;在学校,需要教师的监督,父母和教师要引导儿童健康成长,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儿童是天真无邪的,他们身上隐含着美好的道德,儿童就像一面镜子,在里面我们可以注视到谦虚、有礼、亲切、和谐的品德,但儿童仍然需要接受道德教育和严格的道德训练。在对儿童的道德教育中,教育者应该避免过于溺爱,听之任之,甚至容忍儿童干各种坏事,否则会导致他们顽劣、冲动、不虔诚等。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儿童长大以后能否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往往和他(她)从小接受的各类教育相关,包括自然科学知识的教育,也包括道德教育,尤其强调后者[4]。在交往中,人们会选择一个拥有良好道德修养的人,而不会和一个知识渊博却道德败坏的人深交。要达到我们所设定的立项道德目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教育者只有从小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使其较早的树立:智慧、坚韧、节制和正直的良好德行。有意识地培养儿童的道德修养,将有助于孩子后期的成长。“你种下什么,你就会收获什么”。如果在儿童正需要“能量”和被教导的时候,教育者却错失良机,那他们身上邪恶、懒惰、暴躁、自私的恶习就会悄然壮大,不断侵蚀他们的肉体和灵魂。
优秀的榜样不是高分低能,也不是好吃懒做,更不是夸夸其谈一身轻。一个优秀的灵魂,必是对生活拥有崇高信念的人;是不忘初心,一以贯之追求的人;是有吃苦耐劳、节约节制精神的人;是敢于担当,充满正义感的人,同时又是一个非“只拉车不看路”的人。所以,一个优秀的榜样,必是各方面素质过硬,值得旁人学习。儿童作为特殊人群,身心发展还不成熟,需要身边亲近的人指点迷津,父母、老师等作为儿童身边最亲近的人,他们的每一个行为都会对儿童产生影响。因此,结合儿童先天具备的“超模仿能力”,不论家长还是教师,都应将整饬生活的优秀榜样不断呈现在儿童面前,用自己优良的品质陶冶儿童,使儿童积极健康地成长。
一所学校,如果对儿童进行道德教育时,采取的都是“散养”方式而没有纪律约束,就像一支没有军纪的部队,犹如一盘散沙,不战自败。我们之所以强调纪律的重要性,是因为它对儿童的成长的确有帮助。在儿童迷失前进方向的情况下,能够帮助儿童看清路标,继续前进。如果一个儿童从小性情懒惰,做事没有毅力,凡事得过且过。这时若没有纪律矫正或约束他(她)的行为,就会错过最佳的教育时期,使儿童恶习循环,占据整个心灵,趋向堕落。长大后使自己步入歧途,甚至对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倘若一个坏人具备知识,那他(她)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将更大,就像坏人手中拥有一把利剑。
实践是人们改造世界的一切活动。儿童在实践上,要身体力行,言必行,行必果。目前,中国家庭的孩子,大多是独生子女,从小被众多亲属宠爱,甚至是溺爱。吃太多“甜果子”的恶果,以致最后一旦离开教育者的陪伴,就不能独立。在教育中,教育者应该加入实践教育的概念,要求儿童学会从事一切诚实的劳动,不做人间的寄生虫。如何更加具体地让儿童参加实践活动[5]。比如,在周末或寒暑假期组织夏令营、野外求生、到红色基地参观旅游等,这些活动必须在教育者的陪同下进行;在丰收的季节,组织儿童们到田地间参与粮食的收割,体会劳动的艰辛,让儿童们明白平日的幸福隐含着多少辛酸和苦累的汗水。此外,教育者还不容忽视儿童的身体素质,要让儿童积极参与各项体育活动,加强锻炼,克服懒惰闲散的恶习。通过体育锻炼,使儿童身体健康,茁壮成长,这也是劳动实践的一部分。
良好环境是儿童健康成长的保障。“近朱者赤,近墨者黑”[6]。其强调要让儿童接近道德良好的人,并遵循他们的教诲去面对事物;在老师、家长的精心教导下,让儿童早日成为不屈不挠、刚毅坚卓的人。要不断地优化儿童成长的精神环境,避免邪恶、污浊的势力摧蚀儿童的身心。从某种程度上说,教师、父母的人脉圈子决定了儿童对他们人际圈质量的认知,如果教师和父母身边的朋友存在道德败坏、行为不端的现象,这将对儿童的成长产生负面的影响。我们无法做到纯精英式管理教育,但可以预防孩子成长环境的恶化,避免不良环境下恶习的入侵。在家里,父母要做合格的“监护人”,为孩子树立起“好家长”的形象;在学校,教师要为人师表,严格约束自己的言行。无论教师,还是家长,都要做到全员全程全方位培育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