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拥军
(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433)
众所周知,现在通行的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科书体系有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它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一个组成部分,并随着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发展而不断改变自己的形态。遗憾的是当前的教科书体系改革既没有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在逻辑,也没有体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历史发展,它成了一个折中调和的大杂烩。教科书的很多编写者都自以为掌握了绝对真理,彼此谁都不服谁,而最终出版时又必须照顾方方面面的意见。这同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极为相近。恩格斯在谈到他那个时代的社会主义者们时说:“对所有这些人来说,社会主义是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表现,只要它被发现了,它就能用自己的力量征服世界……同时,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在每个学派的创始人那里又是各不相同的;而因为在每个学派的创始人那里,绝对真理、理性和正义的独特形式又是由他们的主观知性、他们的生活条件、他们的知识水平和思维训练水平所决定的,所以解决各种绝对真理的这种冲突的办法就只能是它们互相磨损。由此只能得出一种折中的不伦不类的社会主义,这种社会主义……是由各学派创始人的比较温和的批判性言论、经济学原理和关于未来社会的观念组成的色调极为复杂的混合物,这种混合物的各个组成部分,在辩论的激流中越是磨去其锋利的棱角,就像溪流中的卵石一样,这种混合物就越容易构成。”[1]536-537只要我们把这里所说的“每个学派的创始人”改为“不同时期的专家和权威”,恩格斯的这段话对于当今时代的教科书就仍然适用。教科书体系改革之所以没有成效,原因就在于这种平庸的折中主义。在笔者看来,超越这种折中主义的唯一办法是根据习近平所阐发的“新时代”的意蕴和马克思主义自身的内在逻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放在整个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视野中,参考原来的旧体系,重新建构一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
限于篇幅,本文不可能面面俱到。除了马克思主义原理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形成顺序外,笔者想着重阐发它的三个组成部分的最核心和最关键的问题,以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当代建构提出一点可供参考的见解。
根据恩格斯的看法,由于“两个伟大的发现”即“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通过剩余价值揭开资本主义生产的秘密”,“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1]545-546由此可见,马克思恩格斯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唯物主义历史观”“剩余价值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这是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后来的所有体系都是从这个体系中派生出来的。
原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有它自己的内在逻辑。遗憾的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并没有都遵循这个内在逻辑,有的甚至根本没有内在逻辑,只有外在拼凑。现行的教科书体系就是这样。贯穿整个体系的是恩格斯所批判过的那种折中主义,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逻辑即唯物辩证法。正相反,我们看到的是,有的专家根本就不懂唯物辩证法。那些斯大林体系的维护者们表现得最为典型。他们讲的“辩证法”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内在逻辑,根本就不是什么辩证法,更不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
我们今天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既是在斯大林体系的基础上形成的,又随着形势的发展对斯大林体系进行了改造。现行教科书体系包括三个部分,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资本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原理。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先讲辩证唯物主义部分,后讲历史唯物主义部分,这不仅与马克思主义原理的形成顺序不同,而且背离了马克思主义原生形态所包含的内在逻辑。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首先形成的是“历史唯物主义”,然后才是“辩证唯物主义”。按照恩格斯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个组成部分的论述,辩证唯物主义虽然也属于马克思主义原理,但却不是基本原理,而是由基本原理派生的原理。
笔者并不打算否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这个体系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非常重要的作用,有它独立的科学价值,这是谁都否定不了的。笔者只是反对把它当成原生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把“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组成部分,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史实。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时代,现行教科书的辩证唯物主义部分不包括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中。它非常重要,但属于非基本原理,即从基本原理中派生出的原理,只是在后来的斯大林体系中才被凌驾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上,甚至成为比历史唯物主义还要更加基本的原理。
这当然不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没有做过的事情,我们就不能做。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现行教科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但对于斯大林来说它却是。正如有些人一再强调的那样,习近平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用的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词。但是这些人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的顺序,并不是先辩证唯物主义,后历史唯物主义,而是相反,先学习历史唯物主义,后学习辩证唯物主义。这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顺序是一致的。现在需要考虑的是,第一,如果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个概念来表述马克思主义哲学,那么它的内在逻辑是怎样的?是先历史唯物主义后辩证唯物主义呢,还是相反?贯穿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逻辑顺序,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顺序(先历史唯物主义后辩证唯物主义)一致呢,还是相反?第二,假定“辩证唯物主义”部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是不是意味着它就非得被认定是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基本原理,即认定它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而且是贯穿马克思主义其他两个组成部分的基本原理?
回答这些问题时,我们不应像折中主义者那样,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和习近平的话断章取义,而应该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本义、完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质。例如,在《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特征以及新时代必须坚持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作了概括,它包括了恩格斯所说的全部内容,却没有涉及现行教科书的辩证唯物主义框架。①习近平概括的马克思主义四个基本特征是: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理论,创造性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是实践的理论,指引着人民改造世界的行动;马克思主义是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始终站在时代前沿。习近平认为,新时代必须学习和实践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容包括以下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民主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文化建设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建设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历史的思想、马克思主义关于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思想。这是不是可以说明,习近平固然把辩证唯物主义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但他并没有把它作为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基本原理?换言之,如果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分层次处理的话,是不是可以像我们后文将要做的那样,把历史唯物主义作为一级原理,而把辩证唯物主义作为从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二级原理?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对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来说,唯物主义历史观属于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基本原理,而现行教科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不属于整个马克思主义体系的基本原理、只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部分的基本原理,那么应当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与社会历史观的关系?唯物史观仅仅属于“社会历史观”,还是同时也是、并且首先是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对于准确和完整把握整个马克思主义原理体系来说,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历史事实来看,答案是明确的:第一,辩证唯物主义从属于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相反;第二,即使辩证唯物主义被认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它也未必是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在编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科书时,我们不仅要区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非基本原理,而且应当区分基本原理的不同层次,这样才能形成一个逻辑分明的理论体系,而不是一堆折中调和、人为拼凑的杂拌。
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三个组成部分的观点,并不是恩格斯随口说出的一句话。早在1859年,恩格斯就曾经非常明确地把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包含的唯物主义历史观称为“新的科学的世界观”。[2]599笔者曾经专门写文章对此进行分析,②参见马拥军、彭立群:《唯物史观:社会历史观还是一般世界观?》,载《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 期。这里不作赘述。
西方“马克思学者”卡弗根据恩格斯1859年的论述,错误地得出了唯物辩证法是恩格斯“发明”的结论。他没有注意到,恩格斯是根据马克思《哲学的贫困》所作的评论,因此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共同的观点和方法,③参见刘珍英:《唯物辩证法是谁“发明”的?——评卡弗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攻击》,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2年第3 期。是阐发马克思主义原理所必须遵循的内在逻辑。一般认为,恩格斯是在《反杜林论》中提出他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且不谈恩格斯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绝大部分基本指导思想(特别是在经济和历史领域内),尤其是对这些指导思想的最后的明确的表述,都是属于马克思的”;他所提供而马克思没有专门研究的,至多只是“几个专门的领域”,[3]296-297注由此可以推知现行教科书中的辩证唯物主义部分不属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而是从基本原理中派生出的部分,即“专门的领域”;更重要的是,恩格斯从《反杜林论》中抽出三章独立成书,名为《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在这一名著的“1882年德文第一版序言”中,恩格斯解释了他专门阐发后人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的原因:“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在现代的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特别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而“德国资产阶级的学究们已经把关于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及其创立的辩证法的记忆淹没在一种无聊的折中主义的泥沼里,这甚至使我们不得不援引现代自然科学来证明辩证法在现实中已得到证实,而我们德国社会主义者却以我们不仅继承了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而且继承了康德、费希特和黑格尔而感到骄傲”。[1]495-496正是为了阐发恩格斯的这一思想,笔者曾经专门写文章分析辩证唯物主义在逻辑上对历史唯物主义的从属关系①参见马拥军:《物质范畴在实践唯物主义哲学中的地位》《“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的物质与意识》《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马拥军、李小科:《现实主义还是抽象的唯物主义》,分别载《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3 期、2000年第1 期、2002年第3 期和2001年第1 期。和自然辩证法在逻辑上对实践辩证法的从属关系,②参见马拥军:《论自然辩证法的实践性》《实践与运用概念的艺术——略论恩格斯的自然科学认识论思想》,分别载《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年第8 期、2005年第12 期。这里不再赘述。
恩格斯的论述清楚地表明:他所讲的辩证唯物主义只是一种自然观,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在自然领域里应用。它不是像现行教科书体系那样,把辩证唯物主义当作一般世界观,而把历史唯物主义当作辩证唯物主义一般世界观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应用。恰恰相反。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两种唯物史观和历史唯物主义概念,一种是作为世界观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另一种是作为社会历史观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很早就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③参见俞吾金:《论两种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概念》,载《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11 期。并分别称为“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狭义的历史唯物主义”,但未能引起教科书专家足够的重视,反而在学界误导出“马恩对立论”的观点。笔者曾经专门写文章对此进行辨析,④参见马拥军:《评对恩格斯哲学思想的三大误解》《“马恩对立论”之根源何在》,分别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6年第12 期、《学术月刊》2013年第5 期。这里不再赘述。笔者在博士论文中曾经专门谈到,由于没有注意到唯物主义历史观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一般世界观含义,人们错误地认为作为“社会历史观”的唯物史观或狭义的唯物史观,仅仅是辩证唯物主义(教科书的表述本质上却是旧唯物主义)在社会历史领域里的应用,没有注意到狭义的唯物史观其实是广义的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即作为世界观的唯物史观或历史唯物主义在社会领域里的应用。⑤参见马拥军:博士论文《唯物史观的历史维度——马克思主义历史哲学导论》,知网数据库。
不仅作为原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其世界观的本质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斯大林体系中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且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另外两个组成部分也是剩余价值理论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而不是劳动价值论和关于共产主义理想的理论。这是因为无论政治经济学中的“价值”或“剩余价值”,还是科学社会主义中的“共产主义”,都具有历史的暂时性,都有一个产生、发展、灭亡的过程。劳动并不永远创造价值,共产主义也不会一直存在下去。当价值生产终结,而私有制和共产主义都被超越的时候,“人类社会”的时期就到来了。在此之前,人类不得不经历一个劳动异化和价值异化的时期。
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逻辑之混乱,典型地表现在“价值”概念中:哲学原理部分讲的“价值”和资本主义原理(政治经济学原理)部分讲的“价值”居然是两个完全不相干的概念。第一,在哲学部分,价值是作为认识论范畴出现的:“作为哲学范畴,价值是指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是客体对个人、群体乃至整个社会的生活和活动所具有的积极意义。”[4]86第二,在资本主义原理部分,价值是作为商品的二因素之一出现的:“商品是用来交换、能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或两种属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价值是商品所特有的社会属性,任何有用物品都具有使用价值,但只有这种有用物品是劳动产品并作为商品时,才具有价值。”[4]162仔细研究一下,我们可以发现,哲学原理部分的“价值”概念,只相当于资本主义原理部分的“使用价值”概念,而资本主义原理部分的价值概念与哲学原理部分的价值概念的关系,没有作任何说明。于是同一个概念在同一本书中,就这样粗暴地违背了作为形式逻辑基本规律之一的“同一律”。连基本的形式逻辑规律都不遵守,就更不要说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固有的辩证逻辑了。“有用就有价值”和“能够用钱衡量的才有价值”这样两种不同的价值概念,被不加说明地放到一起。还有比这更加鲜明地体现现行教科书体系的折中主义色彩的吗?
马克思讲的是主体与对象的关系,而现行教科书体系中的哲学原理部分讲的却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马克思认为,对“对象”不能“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5]499主体与对象的关系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因此对马克思来说,价值就不仅仅是客体对人的意义,而是对象对主体的关系。从对象性关系看,价值包括两个方面,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现行教科书在哲学部分讲的价值却仅仅是客体对人(这里的人包括个体、群体和整个社会)的意义,人与人的关系被排除了。在这种语境中根本无法理解商品的二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因为使用价值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价值则是通过人与自然的关系表现出来的人与人的关系。但是这一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并不存在,因为马克思说得很清楚:“价值对象性”本身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关系,又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商品的价值是人与人的关系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的表现。
按照现行教科书,“价值体现的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特定关系,表现为人与满足其某种需要的客体之间的意义关系。价值离不开主体的需要,也离不开客体的特性,即客体的某种性质、结构和属性,价值具有主体性特征,又具有客观基础”。[4]86这里的“价值”讲的是能满足需要就有价值,显然是“有用就有价值”的另一种说法,因而相当于资本主义原理部分的“使用价值”概念。至于商品的价值,用现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无法说明。
有的学者试图反过头来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创立“剩余价值哲学”,①参见郝晓光、郝孚逸:《从否证到创新——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初探》,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郝晓光、郝孚逸:《〈资本论〉(哲学卷)手稿——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哲学提纲》,天津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这是很有意义的尝试。但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角度来看,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历史上,这样做都是一个逆推的工作。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来看,马克思首先在《论犹太人问题》中创立了货币哲学,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创立了资本哲学,然后再在通过扬弃“作为哲学的哲学”,创立“作为非哲学”的哲学即实践唯物主义或历史唯物主义的过程中,逐渐建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马克思是从哲学批判走向了政治经济学批判,而不是相反。
按照马克思的看法,价值是一种历史现象。异化劳动必然导致价值异化。商品价值无非是“价值异化”的表现而已。抽象劳动创造价值,但抽象劳动并非一直存在。只有生产商品的劳动才是二重性劳动,即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统一。换言之,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价值的异化。在商品生产中,能用钱衡量的才是价值,能用钱衡量的劳动才是抽象劳动。自然经济条件下不存在二重性劳动,因而也不存在与使用价值对立的价值概念。有的学者试图“立足于马克思劳动二重性原理与当代实践”,提出以“人们社会生产的生产与再生产”为基础的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新的定义和构成,②参见鲁品越:《〈资本论〉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概念的再发现》,载《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8年第4 期。表现出在劳动二重性问题上的非历史性观点,似乎在自然经济甚至共产主义经济中都存在劳动二重性。这样的观点可能很有启发,但放不进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框架。相反,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马克思首先考察了劳动产品如何转化为商品、商品如何转化为货币、货币如何转化为资本,在这样的基础上进一步去研究价值生产如何转化为剩余价值生产。这表明,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核心的历史观点,在资本主义原理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发展、灭亡中得到了证明,其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表现为货币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规律表现为剩余价值生产和剩余价值实现的自相矛盾,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灭亡表现在利润率不断下降趋势的规律中。剩余价值规律的政治表现是资产阶级专政。
很多人没有注意到,从根本上讲,“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页:“社会关系和生产力密切相联。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点是雇佣劳动制度,即资本家依靠资本谋生,而工人依靠出卖劳动力谋生。资本家不过是资本的人格化,因此,资产阶级专政本质上是资本专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走向灭亡的规律也就是资产阶级专政走向灭亡的规律。
任何专政都是剥削阶级、统治阶级对被剥削阶级、被压迫阶级的专政,因此属于国体。而在剥削阶级和统治阶级内部,又可以形成不同的政体。比如奴隶主专政是奴隶主对奴隶的专政,但在奴隶主阶级内部,又可以存在贵族与平民的斗争,形成君主制、僭主制、贵族制、寡头制、共和制、民主制等六种政体轮回的局面。
马克思和恩格斯经过分析发现,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也可以存在着这六种政体形式。但是,共和国或资产阶级民主是资产阶级专政最适宜的形式。正如股份制被马克思当作在资本主义制度内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扬弃一样,资产阶级民主的极端化也可以看作在资本主义内部对于资产阶级专政的扬弃。无产阶级政党应当利用这种形式去夺取政权,而不是跟着资产阶级去攻击人民群众的“民粹主义”。
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资产阶级专政的真正扬弃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同样具有历史的暂时性。随着阶级对抗的消灭,共产主义生产方式得到进一步发展,从而使经济的社会形态即“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走向结束,“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53
现行教科书体系的社会主义原理部分最严重的问题是:既不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4]276-277也不理解“新时代”的含义。它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误当成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那种社会主义的一个阶段,没有认识到,共产主义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生产力水平比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要高,而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候,连中等发达国家的生产力水平都没有达到,因而它不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首先是通往共产主义第一阶段那种社会主义的一条道路,而不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那种社会主义状态。同样,教科书从字面上讲到“新时代”,[4]268-269但是却没有理解三个“意味着”的深刻含义,因而,在谈到共产主义社会的主要特征②参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295—303页。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与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结合起来③参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七章第3 节。的时候,脱离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历史观点,陷入了马克思和恩格斯批判过的理想主义。[5]539④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本来应当是21世纪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一个亮点,但是由于缺乏历史观点和“经济的社会形态”的视野,社会主义原理中最核心的问题,即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被回避了。这进一步说明了教科书体系的折中主义。马克思说:“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5]11教科书的这一部分回避了根本问题,最不彻底,让人怀疑编者本身就不相信共产主义。这里仅以政体为例加以说明。
柏拉图在《政治家》中,根据统治者的人数和政权是否合法,划分了六种政体,分别是:一个人根据法律进行统治的君主政体、少数人根据法律进行统治的贵族政体、多数人依据法律进行统治的民主政体、一个人凭自己意志进行统治的暴君政体、少数人凭自己意志进行统治的寡头政体、多数人恣意妄为的暴民政体。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继承了柏拉图的划分,但是他把政权是否依法办事这一形式上的标准改为“是否能照顾到整个国家的利益”这一实质标准。与柏拉图的六种政体相应,亚里士多德的六种政体分别是:君主政体、贵族政体、共和政体、僭主政体、寡头政体、平民政体。除此之外,亚里士多德还根据阶级地位对政体的演变进行了研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都没有考虑到奴隶制还是非奴隶制,因此国体研究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后来的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都属于不同的国体。笔者感兴趣的是,这些国体是不是也像奴隶制下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样,可以存在多种政体。
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研究,资产阶级政体也分为多种形式。其中德国实现了由封建君主政体向资产阶级君主政体的过渡。而法国则比较完整地经历了资产阶级政体的六种形式。之所以如此,是由于阶级力量对比的变化。法国的阶级斗争特别复杂,因而其政体发展经历了各种各样的阶段。
如果运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阶级分析方法,对于社会主义的政体演变,是不是也可以作出类似的马克思主义经济、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分析?毛泽东对民主革命作过这样的分析,今天是不是也需要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特别是新时代的社会阶层进行类似的动态分析?比如毛泽东曾经被当作“人民的大救星”,这是不是必然导致社会主义的君主制,尽管毛泽东本人试图建立大民主?如果从这样的角度进行研究,对文化大革命也许会形成别有洞天的研究成果,否则关于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就不是从它们变动的方面进行研究,而是误把它们当作固定不变的东西。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头30年的阶级斗争、后40年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都应当从当时的生产力水平和谋生方式出发进行研究,并由此确定所适合的政体形式,这对于今后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不是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更加重要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有些社会主义国家比如朝鲜,确实可以算作一种君主制,而另外有些国家如苏联,确实曾经演化出它的贵族制或寡头制。我们能否以它们的国体是社会主义为由而否定其具有不同的政体形式?
从《共产党宣言》第2 章来看,作为先锋队党,共产党本身带有历史性。它并不代表无产阶级的某一个宗派,而是代表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是全体无产者的先锋队。同样,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整个中华民族和全体中国人民的先锋队。这同资本主义国家的任何党派都不相同。它们都只代表某一个阶级或者某一个阶层的利益。在现代“选举政治”体制中,虽然为了拉选票,各党派都陷入机会主义,试图假装代表更多人的、自相矛盾的利益,但实际上没有任何政党是代表整个国家或者整个民族的。由此决定了,它们不可能成为先锋队党。这是福山所说的当代西方发达国家的“否决政治”的根源所在。所有这些政党都不是面向未来,而是面向过去,因此是没有出路的。中国共产党能够很好地处理国体问题,这是它的优势。现在需要研究的是,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应该建立什么样的政体?
按照前述恩格斯的看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历史、经济和政治,其中历史部分对应现行教科书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经济部分对应资本主义原理或马克思主义社会学原理,政治部分对应社会主义原理。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核心观点是历史观点,其他的所有观点,无论是唯物论、辩证法还是认识论,都由历史观点来统率,甚至连马克思主义原理本身也是这样,它有一个历史的产生和发展的过程。经济学之所以又是社会学,是由于迄今为止的社会形态都是“经济的社会形态”,组成社会的各个阶级是按照它们的经济地位即谋生的方式来确定的。由于谋生的方式由生产力水平决定,而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地位又由谋生的方式决定,因此,在“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2]591当生产力发展到不需要谋生的时候,经济的社会形态即“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就终结了;从此以后,人不再是片面的经济人,而是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的人。
十八大以后随着经济新常态的出现,中国的生产力发展已经进入了这样一个新时代。从此以后,社会主要矛盾不再是人们物质需要的日益增长和社会生产力不能满足这种需要的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时代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体系的建构必须适应这种要求。
早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人类历史的第一个活动包括四个环节,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新的需要的产生、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生产、谋生方式的变动。[5]531-533按照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看法,人的生命活动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即物质生活、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的需要由此可分为物质需要、社会需要、政治需要和精神需要。新时代又增加了生态需要。在“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物质需要占据主导地位,因此,由所有层次的需要所形成的需要结构是一种重心偏下的结构。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奋斗目标是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全面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因此不能再片面强调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必须同时强调“以人民为中心”。
在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之所以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第一个环节,是因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5]531在粮食不够吃、衣服不够穿、房子不够住的短缺经济年代,所有需要的满足都以物质需要的满足为基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需要都化为对货币的需要;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需要都化为对资本的需要。这就是需要的异化。人由此被分割为经济人、社会人、政治人、意识形态人等等,并且首先是经济人。有钱就有一切,没有钱什么都不是。
粮食不够吃就必须发展农业,服装鞋帽不够穿戴就必须发展轻工业,房子不够住、出行不便利,就必须发展重工业。粮食够吃了,农业就不再赚钱;衣服够穿了,轻工业就不再赚钱;房子够住了,重工业就不再赚钱。由此导致产业结构从农业向轻工业,再向重工业,最后向第三产业的转型。在这个过程中,发展中国家逐步成长为发达国家。按照习近平的看法,在新时代,经济发展面临结构调整节点,低端产业产能过剩要集中消化,中高端产业要加快发展,过去生产什么都赚钱、生产多少都能卖出去的情况不存在了。经济发展面临动力转换节点,低成本资源和要素投入形成的驱动力明显减弱,经济增长需要更多驱动力创新”。[6]247这标志着,相对过剩的时代正在到来。中国不仅必须由高速度发展走向高质量发展,而且要调整产业结构,由主要满足物质需要走向全面满足包括社会需要、政治需要、精神需要、生态需要在内的美好生活需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
与中国相反,特朗普政府的所谓“让美国重新变得伟大”,就是要让美国多赚钱。为此,特朗普政府正在试图把美国的软实力重新转化为硬实力,把硬实力转化为货币和资本。这鲜明地体现了资本主义“为赚钱而赚钱”即资本自我增殖的特征。为了获得利润,一方面必须压低劳动力成本,另一方面更充分地利用自然资源,由此导致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的激化。在特朗普政府看来,一切都是零和游戏,因此不仅要抑制中国的发展,而且与盟友之间的关系也必须让美国沾光而不是吃亏。美国政府以此为基础,试图重建世界秩序,以实现“美国优先”的目标。
中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设想则体现了合作共赢的理念。对于中国来说,随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逐步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化,物质需要的满足不再是生产发展的唯一目标,更高需要的满足提上日程。相应地,中国认识到,中国要成为现代化强国,就必须帮助发展中国家逐步进入小康社会,只有这样才能拓展外部市场。中国梦不仅是中国人民的梦,而且造福整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