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兵
(甘肃政法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1.国家治理层面。
首先,社会治理改革趋向社会化。改革开放以来,由单位提供物质生活资源和相关福利的模式已经被撤除。在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各种相关服务也不断地在发展中由原来的单位转移下放到原来的社区,而且要求由社区中的各种相关组织来接替该项任务,城市管理中的社区功能在其不断地发展中也随之扩大。政府以放权的方法,把大部分管理职能从市、区级政府下移给社区,让社会拿到属于自己原有的权力,让权力重新回归社区。政府、社区及社会组织三者之间的高效合作为具有专业性服务的社会工作机构能够独立承接政府下放的职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社”之间的互动也在此基础上形成。其次,群众利益需求趋向多元化。由于我国当前正处于转型的高峰期,要大幅度调整社会利益的结构,因此,呈现出利益需求多样化的特点。由于我国政府传统的服务侧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在很大程度上忽略了民众的广大需求。所以,在社会的转型期间更加侧重在关注广大民生方面,以最大努力去调整社会利益的结构。同时,大量的流动人口加入社区,并且呈现出类型多样的特点,在这其中既有工作的白领人员,也有从事餐饮行业的工作人员,还有从农村进入城市从事各类建筑设施的农民工队伍,他们的不断出现给社区的服务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的不便和较大的压力,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在社区中出现,而且组织内的相关工作人员流动次数频繁、需求类型多元化、思想方面积极活跃。因此,群众利益需求趋向多元化为“三社联动”的实践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社会组织发展层面。
社会组织发展趋向内源化。社会组织服务行业在近几年开始不断发展,持续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它的影响和作用也越来越大。但要使社会组织发挥它自身所带有的真正的“驱动力”作用,必须建立一个强劲有力且稳固的动力系统,大概包括健全民间组织发展体系,建立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运作体系,制定完整化的社区民间组织发展规划,形成政府与民间组织互联互助的机制,积极寻找“政府购买服务和开展项目专业化运作”等多种形式;建立严整保密的监督系统,建立全面专业化的评估体系,以此来确保民间组织的良性发展。
3.社会工作服务层面。
社工专业服务趋向职业化。由于我国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快速发展及城市化发展速度的不断提高,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也随之得到了快速的提高,在教育、医疗、家政、养老等相关方面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也在不断地提升,因此需求呈现出多元化和独特化的特点,我国政府提供的传统的公共服务在方式和内容方面已经不能满足居民需求增长的要求,特别是特殊群体的需求,容易被忽视。所以,这些需求的出现迫切需要政府发动各方社会资源来建设一支具有专业性的社工人才队伍,运用更加专业化的方式来为居民提供专业化的社会公共管理服务,以此来完善政府在社会公共管理服务各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我国的社会治理建设工作目前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初步的成效,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建设也形成了较好的初步规模成效,但是社会工作的职业化和专业化需要进一步的提升和加强,需要进一步的财政和政策方面的支持,以此来提高社会工作更加专业化的服务水平,让社会工作队伍朝着更加专业化和职业化的方向发展。
4.社区建设层面。
社区建设目标趋向人本化。单位制在社会转型期解体后,由之前“单位办社会”所负担的多样化职能全部回归社区,民工及大量流动人口的剧增导致了社会空间急剧膨胀,再加上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这些都要求社区在安全、服务、环境等方面做出更高的提升。与此同时,社区矛盾体现出居民需求多元化,利益主体表现形式多样化的新特点,这些新特点的出现,要求在实践中,创新“三社联动”成为社区建设的一种方式,通过高效的政策引导,财政资金的投入以及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和服务理念,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导向,强化社区治理服务的管理职能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社会治理创新做出了基本安排。由于社区是社会众多单元中最基础的一个,所以社区在社区治理的创新和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基础作用。与此同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模式的“三社联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自提出开始,就得到了实务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得到了他们一致的认可。自2015年以来,全国15个省市已经召开23场专题研讨会;2015年10月22日,民政部在重庆市召开了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总结了各地开展“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经验,并要求各省市进一步加快推进“三社联动”的步伐。目前,从我国开展“三社联动”试点项目的情况来看,构建我国和谐社区的特色之处在于要以居民的多元化需求为导向、以社区为服务平台、以链接社会资源为保障、逐步构建起由政府组织、社会组织以及公民个体三者之间互助协作的完整的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我国维护社会秩序和构建社区和谐家园的氛围。同时我国社区建设的发展存在许多的漏洞,体现出不平衡的发展趋势,如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不高,积极性低,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没有和社区单位真正融合,社区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存在诸多的不合理之处,社会组织的不平衡发展在较长时间内处于初级阶段。这些不合理的情况都是制约和谐社区建设进行全面化和系统化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从我国的发展情况看,将“三社联动”界定为通过培育社会组织、加强社区治理建设和社会工作专业化现代机制体制的建立,由此加快形成“三社”之间的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的局面,进而加快形成社会治理建设的新格局,推进“三社联动”的层次性和平稳性发展,这些从源头和内部有效的预防和解决了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在潜伏期的隐患,促进了和谐社区的治理建设,维护社会稳定。
通过对“三社联动”发展背景和概念界定的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影响我国“三社联动”实践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五方面,分别是: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社工的专业指导与引领、所属政府的引导、社会组织的高效服务管理和社区体制的变革创新。它们互相协作,互为促进,使“三社联动”的发展不断进入既定的专业化轨迹,技术路径也得到不断地提升。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和文化习俗方面存在的较大差异,“三社”之间的互动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具体原因是:第一,我国的社区社会组织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种类和形式也多种多样;第二,社工进行专业化介入的方法也具有多样化的特点;第三,我国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社区治理建设的发展水平。这些制约因素的出现是阻碍我国社工队伍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的根本性障碍。根据上述内容,本文主要将适合我国本土化发展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总结为六种类型,分别是:内需驱动模式、政府主导模式、项目引领模式、理念践行模式、体制创新模式和地区发展模式。
1.内需驱动模式。
此模式主要依据社区的内在需要表现出协作互动的局面。具体体现在:第一,社区的不断发展是社会组织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在社区治理建设发展中主动将社会组织的发展目标加入其中。第二,社工通过融入社区,社区的发展为目标不断壮大专业化的舞台,从建设和谐社区的层面出发开展相关系列的专业化组织活动,如以社区为服务平台大幅度的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方针、教授科学的理论知识、丰富和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内容和开展一系列的专业化活动,提高居民参与和谐社区建设队伍的积极性。第三,居民的多样化需求是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提供专业服务的基础,从多渠道和全方面反映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尤其关注更加容易被忽略的弱势群体的需求,进而加强和谐社区的建设。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社区建设的深入发展,内需驱动模式将成为“三社联动”中最主要实践模式类型。如长春市朝阳区推行的“三社联动”体制机制是以专业的社工为主导力量,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社区为平台,推行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将社工服务站设在每个社区,并在社区配备常驻社工和专职社工,由此来解决社工资源短缺的难题,以高效快捷的速度为社区居民带去更加专业化的服务,能将内需驱动模式和社区现状更好的融合利用,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去更多的幸福;但是内需驱动模式忽略了社区外的有利于社区发展的外部资源,它只关注了社区的内在需要和社区团体活动的开展,却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区居民之间的直接沟通以及个案工作在社区治理中所起的重要作用。
2.政府主导模式。
政府主导模式的“三社联动”就是围绕政府为中心开展一系列相关工作的专业化活动,而且大多数活动都是为了满足政府提出的任务要求以及配合开展一些大型的社会性活动,开展这些活动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满足社区需求,几乎很少开展与居民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这些现象的出现导致该模式的组织几乎成了政府手中任意掌握的工具。从目前我国发展现状看,与社会组织发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社工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在很多方面存在不完善,所以应用政府主导模式,能够顺利推进建设和谐社区的发展步伐。政府是在建设和谐社区的所有组织中能力兼具实力最强的组织,所以社区的发展必然离不开政府的参与,社会组织的持续发展必然离不开政府的简政放权,专业社工队伍的建设必然离不开政府在政策方面的支持和财政方面的资助,所以政府主导模式将在我国以后的社区治理发展中继续存在。如甘肃省张掖市开展的“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就是以政府主导模式为主,通过政府主导,多元共治的原则,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依法履行法律法规、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行政责任,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以社区党组织建设带动自治组织、群众组织、各类经济社会服务组织建设,鼓励调动社区辖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居民、志愿者等多方的广泛参与。北京市的“三社联动”模式是政府主导模式的典型例子。北京市政府开展良好的购买服务项目是以联席会议、服务联办、信息联通、需求反馈等的保障机制为制度性的保障。甘肃省兰州市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发展条件较薄弱及“三社联动”的发展处于试点探索阶段,所以就目前发展阶段而言,兰州市“三社联动”实践发展类型比较单一,主要以政府主导模式为主。
3.项目引领模式。
除社区外的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和社区治理建设的方向是多样化的,项目引领模式就是主要的发展方向,它为专业社区的自我发展及和谐社区的建设开辟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政府向民间的社会组织及社工机构购买服务,不是简单的向社工个人购买,而是为了让政府在购买服务的过程中可以保持自己原有的独立性,这种做法让社区社会组织取得了开展项目的运作权,进而增强了服务的专业性,在项目被承接之后,主要经历评估、介入、反馈等专业化过程,而专业社工高效率地介入工作是项目平稳运行的一个必备条件。但我们要清楚地认识到,项目引领模式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在服务的时间、内容、范围及影响性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之处。从我国目前的发展趋势来看,此类项目主要集中在有关社会事业方面的领域。上海作为第一个进行探索“三社联动”探索者,根据本地的特点形成了属于本地发展的多种机制类型。上海通过把多元化的主体融合于项目工作中,并以项目的内容为工作中心,以此来调动社会各地多方的资源进行更好的社区治理。
4.理念践行模式。
此模式主要指社区在理念价值和专业化理论融合的层面上,以最大程度去整合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服务力量,政府的财政和各方社会资源支持及群众的积极参与,以此来建立有助于社区治理建设推广的理论基础构架,促进社区建设的和谐发展。这种模式联动的主要工作就是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以社区的运作平台和共同资源为链接桥梁,通过积极参与共同的实践活动,来增强社区居民对所在社区的一致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社区居民认同提倡的理念和价值观,以此来提升调动参与各方力量的活动热情。该模式的理念的来源主要是我国专业社会组织的大力倡导和相关的“三社联动”试点项目工作的开展。众多优秀的社会志愿者在理念践行模式的实践中起着重要作用,这对提升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责任感起了重要的引导作用。如日照市在充分发挥理念践行模式的基础上,总结借鉴其他城市开展“三社联动”相关项目建设经验,整合出台“五社联动”的工作指导意见,运用专业社工的力量,充分调动志愿者服务的力量,发挥人大代表、党代表及政协委员会的带头作用,大家携手共创美好的和谐社区家园;但是理念指导模式没有关注到社区居民的内在需求,它只是通过连接社会资源加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和归属,并没有解决居民的需求和存在的问题。
5.体制创新模式。
目前,有关我国城市社区的运行机制逐渐趋向于单方向的指挥,达不到中央提出的有关构建和谐社区治理的要求,而且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最基本目的不仅在于实现城市的行政管理功能,而且更应该成为充分调动社区的内在资源,鼓励居民积极参与构建和谐社区重要方法。“三社联动”在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引领之下,可以使社区的发展导向目标、社会组织的运行机制、政府的社会管理机制、居民的参与机制、社工的高效介入机制形成团结的凝聚力。在于其他模式的对比之下,体制创新模式更适合公民意识发展较为成熟、社区基础建设较为完善、社区服务开展活动较为活跃。如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以专业社工为主导力量,以社区组织为依托,以社区为平台,推行的“一站式”的“三社联动”综合服务,将社工服务站设在每个社区,并在社区配备常驻社工和专职社工,进而解决社工资源短缺的难题,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专业化服务模式,也将体制创新模式与内需驱动模式更好地融合利用,给社区居民的生活带去更多的幸福;江苏省南京市对“三社联动”的探索研究体现在体制创新上,通过创新改革街道居委会的相关政策体制,建立与街道居委会层面相关的社区公共服平台,为基层社区解除被行政事务束缚的困扰,以此来达到释放社区活力,推进社区自治能力建设的目的。但是相对于各方面不完善的农村社区来说,该模式无法施行和利用。
6.地区发展模式。
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社区实践发展作为地区发展模式的理论发展源头,后来被城市社区工作所借鉴。该模式是指在社区内主要以鼓励居民运用互助自助的方式积极参与社区内的大小事务,同时借助政府及社区外的社会资源的链接与支持,发动社区的内外部资源来进一步提升预防和解决社区内问题的力度。该模式的工作重点主要集中于挖掘社区人才,培养社区干部,让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社会工作的理论和实务知识提升居民参与社区内活动的积极性,让社区居民更加积极关注社区内所面临的共同性问题,提升居民对所在社区的认同感,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在社区进行讨论、采取行动、解决问题的专业化过程中达到促进社区发展的目的。如“三社联动1+1+1”平台体系是重庆市开展“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的特色点所在,以政府主导模式为前提,在重庆市的每个试点社区进行建构3种专业的联动平台,即专业服务类的平台、综合服务类的平台、社会组织孵化平台,为社区居民带来更加专业化的多样性服务。但是地区发展模式相比其他实践模式来说比较保守,只能用于一些比较简单的社区,而且避开一些社会上侧重的不平等问题,所以通常只能针对一些较小和较慢的社会改变,对于解决严重的社会冲突来说起不到任何作用。
透过对我国“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深入分析,适合我国本土化“三社联动”发展的实践模式主要有:内需驱动模式、政府主导模式、项目引领模式、理念指导模式、体制创新模式和地区发展模式。但事实证明,由于各地基于各地的发展特色,所以有各自不同的探索实践,因此形成了具有当地各自特色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综上所述,不同的实践模式为“三社联动”项目的开展注入了新的血液和活力,也为社工、社会组织、社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不同的地方根据自己当地的发展特点选择更适合自己发展的实践模式,实现“三社”之间更加高效的联动,实现“三社”之间的相互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最大限度地克服以往传统社区管理体制所存在的弊端。就我国目前的发展现状而言,社会工作和社区治理体制的创新与发展都处在初级阶段,必然离不开政府在政策和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而政府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使社区社会组织获得项目的运作权,这样为社区治理的建设和社会工作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开拓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所以政府主导模式是我国社区建设进行顺利发展的根本保障,这更加确定了项目引领型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和政府主导型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是我国在以后社区治理发展中长时间适用的符合我国实践社区建设发展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相比之下,内需驱动模式、体制创新模式及理念践行模式的施行与我国社区治理的发展现状存在较大的落差,结合我国实际发展状况而言,目前有关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发展的法律法规存在很大的不完善之处,各个组织发育也不成熟,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所以这三种实践模式对于我国发展现状而言,虽然在某些发展较先进的社区适用,但是还没有找到广泛适用的契机。
通过对我国“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深入分析和梳理,不难发现,从我国社区治理的实践出发,每种模式类型都有各自的创新与发展之处。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基层社区建设在政治经济和社区治理相关机制体系得到巨大改变的背景下进行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也在此背景之下得到了迅速发展,社工队伍也不断壮大,这些变化在潜移默化中为我国“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机会。自2004年从上海提出有关“三社联动”概念之后,学术界与政府对它的发展表现出关注和认同越来越大,在实务操作层面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推广和实践,这为我国“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开拓了广阔的巨大的空间和有利的新前景。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应当以公民参与和民主治理的基本原则与精神为基础,在以尊重和实现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价值为目标的前提下,关注以平等、开放、合作、参与、透明的价值理念,进一步增强社区治理的构架,加强公民积极参与的力度,让公共服务的品质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以此来构建和谐社区治理的共同体。换言之,我国“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必须有完整可靠的理论依据和价值理念做基础,有明确实践发展目标和政府出台的政策支持。无论是哪种“三社联动”的实践模式,它们的本质都是一样的,都是为了动员社会各方资源力量的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各方社会力量的优势资源、以此来实现社区治理中多元主体的团结协作和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在不断地创新与发展中寻求突破。但创新与发展的关键点在于政府应该做好适当的权利下放,激发社会的活力,以此来提高普通居民参与社区治理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对“三社联动”相关政策和资金的资助,让“三社”能够以最好的状态进行创新实践,实现我国基层社区建设的全面治理。
结合我国的发展现状看,我国“三社联动”的实践模式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关“三社联动”的相关政策体系和理论知识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和发展,所以,我国“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的探索研究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相信在不远的将来我国会更加注重社会质量实效,肯定可以找到适合我国本土化发展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结合我国政治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体制机制和“三社联动”的实现现状看,适合我国社区治理建设发展的“三社联动”实践模式,是顺应我国时代发展的潮流应运而生的,自然有它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地认识到,“三社联动”的发展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必然带有诸多的问题和不完善之处。因此,我们要以辩证的方法去看待“三社联动”实践模式,要明确它给我国社区建设和社会管理带来的巨大利益,也要明确认识到它所存在的不足和不完善之处,对其存在的利益要优势利用,对其存在的不足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预防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