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混装货物装车安全管理对策

2019-01-18 01:55张逸力
铁道货运 2019年11期
关键词:品名验货托运人

张逸力

(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货运中心,浙江 杭州 310004)

随着国内货物运输格局日益变化,铁路大宗货物运输市场份额占比不断减少,而集装箱、班列运输等短平快产品占比不断提高[1]。混装货物运输作为一种重要运输方式,包含了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106 个大类几千种货物,具有附加值高、重量轻、体积小、种类多、生产厂家杂等特性,其运输安全管理对铁路货运安全至关重要[2]。为应对混装货物运输中出现的问题,针对货运安全管理情况,应加强对混装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对策的研究。

1 混装货物装车作业流程现状分析

1.1 装车作业流程

混装货物装车主要包含货物进入货场、清单审核、安检查危、检斤验货、装车作业、制票等作业流程,各作业环节环环相扣,任何环节工作的失误均易造成装车质量产生偏差[3]。

(1)货物进入货场。货场门卫对进货汽车进行查验,混装货物凭汽车物品清单进入货场,并至汽车衡处过衡,司磅员出具榜单并在榜单上盖章确认。

(2)进货清单审核。托运人将汽车物品清单交由货运员进行审核,核对货物品名时发现超出106 类范畴的货物,在汽车物品清单对应的货物品名后注明 “不得卸入库、棚”字样,审核完毕后,货运员在汽车物品清单上签字或盖章。

(3)安检查危。混装货物搬入货位前,托运人通知安检查危人员进行查验( 人工或机检),并提供记明汽车号牌的汽车物品清单及过磅单,安检查危人员按规定进行安检查危工作。

(4)检斤验货。每辆汽车货物进货完毕后,货运员对已进货的货物进行检斤验货工作,在检斤验货登记簿上填记货物实际品名、件数、重量、体积等信息。

(5)装车作业。原则上禁止装车作业和进货作业同时开展,如配有专职安检查危人员和装车货运员的,在满足一批作业能力的条件下,可在进货的同时进行装车。

(6)制票及系统操作。货运员装车完毕后在货管系统后三检作业中根据实际装车情况对品名、件数、重量、体积进行调整,确认无误后进行后三检操作,并按规定核算制票。

1.2 存在问题

混装货物装车作业环节存在安全风险点,对任何一个环节的卡控不力,均容易造成问题车辆上路,威胁铁路运输安全,目前主要存在的混装货物装车作业问题如下。

(1)进货作业过磅不规范。混装货物进货作业由托运人组织,进货汽车来源广泛,部分车辆不能很好地执行相关作业标准,主要体现在同一辆汽车内的货物需要配装到不同的铁路货车,不能简单以汽车过磅磅单作为确认重量的依据。

(2)混装货物夹带运输。个别托运人在明知超范围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匿报、谎报、夹带等方式安排货物进入货场,虽然货运员在审核汽车物品清单及安检查危作业环节会对进货货物是否超范围进行审核,做到全过程监控,但对恶意夹带的问题还是会存在疏漏,造成安全隐患。

(3)检斤验货工作不到位。货运员对照物品清单,核对货物实物品名、规格、重量、件数等信息,对同一品名的货物按比例抽查后,将结果记入《检斤验货记录簿》。实际工作中部分货运员不能严格做到对货物进行抽检,工作责任心不强,容易造成货物未经检斤验货装车。

(4)规格不符合运输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装入专用P65、PB 型专用货车的货物单件重量不超过 500 kg,以托盘形式运输的集装化货物的单盘重量不超过1 000 kg,货物装载重量不超过40 t。日常检查发现有部分货物如箱板纸等货物单件超重,装车货运员未及时制止,容易引起集重和偏载问题发生,实际从货运安全计量监控系统中对车辆轨迹进行跟踪发现部分车辆存在超吨现象。

(5)监装和拍照留存制度执行不严。混装货物装车作业实行拍照留存制度,实际部分照片未能反映真实装车状况,部分不同铁路货车装车照片造假,此外,还有部分车站装车照片保存不及时,部分车辆牌照质量不高,且存在少拍漏拍的问题,对于发生问题的车辆逆向追朔造成障碍。

(6)一车一位制度执行不力。为了防范可能产生的超偏载风险,要求对混装货物装车进行一车一位制度,但实际装车过程中混装货物堆放相对比较散乱,没有做到货物堆码整齐稳固,货物品名、件数、重量等标识向外。有的班列承租企业进货时混装货物存放于站台边缘,部分库内货物未留足消防通道,时有遮挡消防器材问题发生。

2 加强混装货物装车安全管理对策

混装货物作业难度大、结合部位多、安全风险系数高,如何规范混装货物装车作业对促进铁路货运安全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深化铁路货运改革的大背景下,可以从管理制度优化、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及加强托运人监管等渠道入手,不断强化混装货物装车安全管控。

(1)完善混装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现行的混装货物管理办法虽对混装货物作业各环节做了较详细规定,但在混装货物品类、生产厂家日益丰富的环境下,许多新的问题层出不穷,运用旧的办法不能很好地解决实际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且由于混装货物运输时效性要求普遍较高,进货、安检、检斤、装车、挂运、后续盯控等环节需要更紧密的配合,现行规定使得部分环节作业存在不切实际或不合理之处,在确保混装货物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应重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办法,切实将混装货物运输安全关口前移,确保运输时效性。

(2)强化化工和危险物品查验举措。货运员应加强对存放在仓库中的货物的检查,重点落实中文品名、危险品夹带、匿报品名的检查,对外包装无中文标识的货物严禁受理装车。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则》品名索引表内未列载的化学物品,装车站无法确认是否为危险货物的,托运人须提供由资质单位出具的非危险品鉴定报告,经中心安全技术科审核公布后方可装车。对《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则》规定可按普通货物运输的危险品、危险货物、理化性质不明的化工产品以及国家禁止运输的货物不得在行包、混装货物班列内运输[4]。同时,应根据托运人提供的物品清单现场核实货物重量,按要求做好货物的开包查验工作,未经货运员查验或清单未列载的货物不得装入车内。进货汽车使用地磅检测后,需分装在不同车辆时,应分别卸货并使用电子平台秤或采用地磅复衡的方法确定分装货物的实际重量,按实填记检斤验货登记台账和物品清单,并做好磅单的留存,确保后续装车人员确定每车装载重量[5]。

(3)强化安检设备使用。应树立 “科技保安全” 理念,根据各混装货物办理站运输生产实际,合理配置安检仪、巡检作业记录仪和相关设备操作人员,提升用科技设备保混装货物作业安全的水平。在混装货物受理承运、检斤验货、巡回监装作业时全过程记录;适合采用安检仪进行安检查危多的尽量使用安检仪进行安检,不断提升过机安检比例。相关管理人员需加强对视频资料的复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督促生产一线重视对相关设备的正确使用,发挥安检设备的最大效用。

(4)加强作业监装过程控制。混装货物办理站应合理安排班次和作业人员作息时间,根据混装货物装车作业的时间特性切实做到装卸作业监管不真空。货运员应严格按照托运人提交的物品清单指导装卸人员进行装车作业,需要增减货物时,货运员应重新审核,计算确定货车装载重量。未经货运员许可托运人擅自加装的,一经发现应立即扣车处理。对单件货物重量超过2 t、体积超过3 m3、长度超过9 m的货物,货运员必须标画配装方案图,现场指导配装方案实施[6]。

(5)加强专业管理队伍建设与人员培训。除了不断加强混装货物专业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外,重点做好作业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邀请首席技师对作业人员就混装货物重点作业环节进行讲解,带队参观办理混装货物作业情况良好的营业站,定期总结混装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并探讨解决办法[7]。在货运队伍大学生比例不断提升的情况下,组织新入路大学生学好混装货物作业相关知识,让相关要求能够以高标准得以执行。

(6)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主动前移安全关卡,将超品类货物运输控制措施布置到揽活、进货环节。装车点应加强现场货位货物的检查巡视,严格禁止超品类货物存放在混装货物作业区存放,各混装货物托运人发送品类范围以各自批准文件为准。混装货物办理站应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业务指导,梳理各班列准运货物品类范围便于现场作业人员对照检查。同时各装车点应严格禁止托运人将卷钢、钢材类货物装入行包、混装货物班列货车内。

(7)加强托运人协调和监管工作。作为混装货物作业的重要参与者,托运人在混装货物运输作业环节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应加强对其指导,经常组织托运人、自装卸作业单位管理人员座谈会,督促其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自控,及时解决自装卸作业单位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相互交流研讨货场作业劳动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有效的防范应急措施,消除现场作业管理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3 结束语

混装货物运输方式在铁路运输各种方式中运量占比不大,但由于其具备多品类、小运量、经济快捷等运输特点,在东南沿海一带广受客户欢迎,市场份额不断提升,在我国工业化道路进程中却扮演者重要的角色[8]。加强混装货物装车作业安全管控,制定贴合实际的安全卡控措施,总结行之有效的混装货物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较大程度地降低混装货物装车作业中各类问题发生,保障混装货物车辆上路安全运行。在日后混装货物作业流程中可以引入更多科技设备,提升货物运输组织智能化水平,提高作业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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