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玮
南京市溧水区妇幼保健所,江苏南京 211200
宫内节育器对人体具有利弊两重性,在发挥避孕作用的同时,还有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给置器者的健康带来一定的损害,它的安全性是关系到置器者健康权益的重大问题[1-2]。本研究通过对溧水地区534例宫内节育器放置后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统计,分析其发生原因,从而探讨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中开展宫内节育器不良反应监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为育龄妇女知情选择IUD提供参考依据。
选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已婚育龄妇女作为监测对象,年龄21~49周岁,平均(31.0±1.2)岁,均为经产妇,产次1~4次,平均(1.6±0.3)次;置器时限1个月以上,非聋哑,无认知障碍,无精神疾患,均无放置IUD手术禁忌证。本研究收集2015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本项目点宫内节育器不良反应监测报告534例进行分析,其中宫铜248例、元宫铜103例、TCu200C 78例、MCu375 61例、活性165 20例、含药宫铜12例、吉妮致美9例、活性γ型1例、MCu功能性1例、TCu380A 1例。
对参与IUD不良反应监测项目的区、镇两级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明确监测随访工作目的和规范要求。技术人员负责定期对放置IUD对象进行跟踪随访,随访时间选择在IUD放置后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各一次,12个月以上每年一次。随访方法有上门随访和来站随访,通过询问、妇科检查及B超检查等方法,了解置器后情况,包括询问月经情况、置器后有无不适,检查IUD在宫腔内位置是否正常等,同时做好IUD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和系统录入,并进行统计分析。
数据采用软件SPSS18.0版进行统计处理,计数资料以(%)表示,采用 χ2检验,计量以(±s)表示,采用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从IUD不良反应发生的时间分布情况来看,放置IUD以1年以内尤其是3个月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对较高。月经异常是发生率最高的不良反应,占50.19%;其次是IUD位置下移,占36.14%;腰腹疼痛占11.80%;带器妊娠占1.12%。见表1。
表1 IUD放置后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在534例不良反应中,不含吲哚美辛类宫内节育器(宫铜、元宫铜、TCu200C、MCu375、MCu功能性、TCu380A)512例,占95.88%;含吲哚美辛类宫内节育器(含药宫铜、吉妮致美、活性γ型)22例,占4.12%。不含吲哚美辛类宫内节育器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含吲哚美辛类宫内节育器,经χ2检验,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59,P<0.05)。见表2。
宫内节育器(IUD)是一种安全、有效避孕方法,因其经济、简便、可逆等特点被广大妇女所接受,作为主要的避孕措施被我国育龄妇女采用,目前我国大约有3/4的妇女在使用,占全世界使用宫内节育器避孕总例数的80%[3-6]。据统计,我区大约有66.41%的已婚育龄妇女使用宫内节育,近几年有逐年下降趋势,而IUD放置后发生的并发症及不良反应是影响使用主要原因之一[6]。
表2 各种类型IUD放置后不良反应发生率
月经异常是IUD最为主要的不良反应,本次统计结果其发生率占所有IUD不良反应50.19%,与张晶等报道的49.23%比较接近[7]。主要表现为月经周期中点滴出血和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等[8],一般发生在置器后的1年之内,尤其是3个月内。一般不需处理,3~6个月后可逐渐恢复。出血原因可能是:子宫内膜组织受到摩擦损伤和机械性压迫发生溃疡引起出血、子宫内膜溶酶体等活性物质释放致血管扩张和渗透性增加、血管内皮受到损伤导致渗透性增加、凝血纤溶系统遭受到了破坏导致内膜凝血过程异常、子宫内膜前列腺素产生过多也可抑制凝血等[9-10]。
IUD下移在临床上常无症状,有时可能有腰酸、下腹坠胀痛和白带增多等现象,常见于IUD放置后一年内。IDU下移B超即能确诊。本次统计分析发现IUD下移在534例不良反应中占36.14%,位居第二。其发生原因可能有:(1)IUD型号与宫腔大小不相符;(2)IUD放置未达子宫底部,操作不规范;(3)宫颈内口过松;(4)放置IUD后月经量过多;(5)子宫过度敏感[11]。IUD下移和脱落还有一个原因,可能由于子宫内膜受到IUD刺激前列腺素合成增加,子宫收缩增强所致[12]。
与IUD有关的疼痛主要包括下腹疼痛和腰骶部疼痛等,有可能是生理性的或者是病理性的,病理性的主要是由损伤或感染等原因引起[11]。在置器后10d以内发生的多为生理性疼痛,这是由于IUD置入宫腔后作为异物刺激子宫收缩,引起子宫底弥散性疼痛和子宫颈痉挛性疼痛,适应后多可缓解,一般在置入后数天至数月;如果长期疼痛则应考虑与置入的IUD与宫腔不匹配,或者与IUD变形、嵌顿、下移等可能[13]。本次统计显示,在534例不良反应中腰腹疼痛占11.80%。
由于宫内节育器的安全性关系到广大育龄妇女健康权益,所以笔者认为,政府应高度重视,针对IUD的生产企业,政府要进一步严格加强监控,确保IUD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均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要求,使IUD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都能够得到保障[14-15],以维护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
综上所述,放置IUD后发生不良反应,将会影响IUD的使用率和续用率,而且对广大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因此,严格掌握放置适应症和禁忌症,加强定期随访和监测,特别是1年内的随访和监测,发现不良反应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和处理[16],宫内节育器不良反应监测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