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利
摘要:实现高中数学有效教学,教师不仅要对课堂教学给予充分的重视,还要对课前准备工作给予关注。新一轮课程改革倡导在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中实现“以学定教”,引导学生充分地发挥其主观能动性,进行自主学习。在此背景下,我尝试利用前置性作业来给予学生自主学习的机会。在本文中,我主要就高中数学前置性作业设计及其批改进行详细说明。
关键词:高中数学;前置性作业;设计对策;批改对策
所谓的前置性作业是指在“先学后教,以学定教”该理念的指导下,教师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学生已有的数学学习能力,结合下节课所要讲授的内容,为学生设计出极具针对性的,包括书面表达、动手操作、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在内的数学作业。在前置性数学作业活动参与中,学生不仅可以自主地对所要学习的内容进行探究,还可以为教师的课堂教学指明方向,在以学定教下提升数学教学质量。那么,我们要如何为学生设计前置性作业呢?要如何对学生的作业进行批改呢?这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所在。
一、前置性作业的设计方法
1.概念课前置性作业的设计
概念是数学教学活动开展的基础,倘若学生无法对所学习的数学概念有深刻的理解,其在今后的学习中将会遇到诸多的问题,甚至无法对教师所讲授的定理、方法等内容有深刻的理解。在传统的高中数学教学活动开展中,一些教师受传统教学理念的影响,往往按照教材内容将极具抽象性的概念内容展现在学生面前。在这一过程中,其忽视了数学概念结论性和抽象性的特点,导致学生在抽象思维不发达的情况下,难以有效掌握。纵观数学课程标准中的有关内容,其明确指出,在数学概念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要引导学生经历、体验概念的形成过程,以此使学生在亲身体验中对数学概念探究产生浓厚的兴趣。以“椭圆及其标准方程”该内容教学为例,在教学之前,我为学生设计了这样的前置性作业:
各自准备两个图钉、一根光滑的细绳、一支铅笔。接着,固定这两个图钉,并将绳子绑在图钉上:
1. 用笔尖勾出绳子,使图钉的距离与绳子的长度相等,观察笔尖移动轨迹获得了什么图形。
2. 当图钉的距离小于绳子距离的时候,笔尖移动所获得的轨迹是一个什么图形呢?
3. 当图钉的距离大于绳子距离的时候,移动笔尖又会获得一个什么图形呢?
在这样的作业完成过程中,学生可以自主地根据作业要求,有针对性地参与实践探究活动,在其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下对所要学习的数学概念产生感性的认知,为有效参与课堂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2.定理与法则课前置性作业的设计
通过对所执教班级的数学学习情况进行观察我发现,大部分学生在运用所学解决数学问题的时候,往往会出现很多的问题。造成这一情况的原因在于学生没有对公式、定理等有深刻的认知,没有渗透其本质。要想使学生加深对定理或法则的理解,在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对所给出的公式或定理进行自主证明,如此在推导的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实现知识迁移,还可以一步步地加深对其理解。为了实现这一点,我在数学教学活动开展之前,往往会引导学生立足其已有的知识储备,根据所给出的定理、公式等,自主地观察、推导、归纳、总结。以“二项式定理”該内容教学为例,在第一课时教学之后,我为学生设置了这样的前置性作业:
1.展开以下所给出的因式: (1)(a+b)2;(a+b)3;(a+b)4
1. 观察所展开的因式中各个变量的次数,你能从其变化上发现什么规律呢?
2. 你能借助所学过的组合数来对这些变量前的系数进行表示吗?要如何表示呢?
4.通过以上的练习,你能写出( a+b)n的展开式吗?
在这样的作业练习活动参与中,学生不仅可以实现对课堂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还可以在二三问题的引导下自主探究出二项式定理。
二、前置性作业的批改
在高中数学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仅仅为学生布置了有关的数学作业,却不对其作业情况进行批改,会导致学生对其不甚重视,应付作业。针对这一情况,我在前置性作业设计之后,会引导学生自主作业。为了检验其作业效果,我会对学生自评、学生互评以及教师抽样批改等进行灵活运用。以抽样批改为例,我会在学生完成作业之后,在新课教学活动开展中,对某些学生的作业进行抽样检查,并从中选择具有典型性的问题,以此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进行有阵地性地讲解。采取抽样批改的方式,不仅可以减轻教师的教学负担,还可以对学生的自主作业进行督促,准确把握学生的自学情况。需要注意一点,由于学生个性差异的存在,其数学作业完成情况是不同的,对此,我会按照 1:2:1的方式对学优生、中等生和学困生的作业进行抽查,以此探寻大部分学生的自学问题,把握学生学情。
总之,在高中数学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要对学生的自主学习给予充分的重视,利用前置性作业给予其自学机会,使其在作业完成过程中对所要学习的新知内容产生感性的认知,以此为课堂教学的有效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小平 .新课程深化改革下高中数学前置性作业设计研究 [D].赣南师范学院 ,2015.
[2]马春凤 .让前置性作业充满魅力 [J].江苏教育研究,2014(34):73-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