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萨丕尔的语言观
——爱德华·萨丕尔《语言论》解读

2018-12-05 09:20
四川民族学院学报 2018年5期
关键词:宾格种族代词

杨 艺

20世纪,西方语言学家纷纷试图从不同的角度切入,借鉴不同学科的研究方法,以期找到一条最佳途径来开展对于语言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1921年,美国人类学家、早期结构主义语言学流派代表人物、美国人类语言学和文化语言学奠基人、描写语言学派奠基人爱德华·萨丕尔,以意大利唯心主义哲学家克罗齐的《心灵哲学》一书作为基础,出版发表了《语言论》。全书共分11章,以美洲印第安语语料为基础,引用了60多种不同的语言语料,从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等不同角度切入,不仅对语言的内部形式和外部形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分析,还论述了语言与思维、种族、文化诸方面的关系。

本文拟从语言的性质、语言的类型、语言的演变、文化语言观四个方面解读萨丕尔的语言观,以便更为准确地把握萨丕尔的语言学思想,对现代语言学研究有一个较为全面的宏观认识。

一、语言的性质——语言既是一种交际工具,又是一个符号系统

早在公元前1500年,古印度人就开始对“语言是什么”这一命题开始了漫长的“哥德巴赫猜想”,婆罗门教人把语言看作一个极其伟大的神,在其梵文书写的《吠陀》一书中,他们认为语言是母牛,呼吸是公牛,由语言和呼吸而产生了人心。今天看来,这一认知显然是谬论。于是之后的数千年里经历了无数代人对于语言的深入研究,在18—20世纪时,随着西方人文科学的不断发展,对于语言的实质问题的探讨,语言学家们逐渐统一到对语言的功能性认知之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创造人索绪尔曾经为语言下了这样的定义:“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语言是一种社会制度……语言是一种表达观念的符号系统。”[1]法国语言学家房德里耶斯则认为,语言作为交际工具和思维工具的符号系统,与思维关系紧密,且具有任意性和社会性的特点。而与之同一时期的美国人类语言学家萨丕尔,同样用符号学的思想去解释语言的定义,认为语言既是一种交际工具又是一个符号系统。

(一)语言是一种交际工具

1.语言的“文化”功能

萨丕尔将走路与说话进行比较,走路是人的遗传的、生理的、本能的功能,而“言语是一种非本能的,获得的、‘文化’的功能。”[2]在这里,他强调了“文化的”功能,是社会的习俗,即语言具有社会性。他认为,人说话的能力是与生俱来的,但如果离开了社会,就不会说话了。一个人语言能力的发挥和维持的必要条件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环境里。这从“狼孩”从小生活在森林,脱离了社会,长大被寻回人类世界后却怎么也学不会语言的故事就能看出。同样,一个失去双亲被英国人收养生活在英国的中国孤儿,其母语也必然会是英语而不是汉语。

语言从来不是可以脱离社会而存在的自足系统,相反,语言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有关民族的历史、风俗和信仰密切相关,甚至于“语言是我们所知的最硕大、最广博的艺术品,是世世代代无意识地创造出来的、无名氏的作品,像山岳一样伟大。”[3]

2.语言的“非本能性”

萨丕尔通过论证人类发出的本能的喊叫不是语言,进一步证明语言的非本能性。疼痛时发出的本能叫声是无对象的偶然的疼痛情绪的表达,并不能单纯地表达疼痛的信息,它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疼痛情绪本身,是本能的而非符号性的。不能把不由自主的呼痛声(通常用“噢”来代替)等同于“我很疼”,就如同不能把云彩本身等同于“看来要下雨了”这一信息。

萨丕尔将语言中的象声词和感叹词抽出来进一步说明语言的“非本能性”,他将象声词定位在对于自然声音的“摹拟”上,是它对自然界固有声音的模仿;而感叹词同样也是“自然声音的习俗的定型”[2],他批驳了前人用感叹词来证明语言不是惯例系统的观点,认为感叹词的来源与其他语言成分一样来自于自然所启发的、人脑的创作,是本能,是用来发泄某种感情而已,不是交际的一部分,只有已经惯例化的感叹用语才算是语言的一部分。

(二)语言是一个符号系统

萨丕尔总结了前人对语言定义中工具论和符号论的两种看法,对语言的定义如下:“语言是纯粹人为的,非本能的,凭借自觉地制造出来的符号系统来传达观念、情绪和欲望的方法。”[2]这些符号首先是听觉的符号,再辅以语义的结合,那么才能以一种“音义结合体”的方式将语言所表达的语义传达出来,不同的语言所承载语义的符号系统也必然是不一样的,但只要能让词与事物的印象之间存在某种符号联系,那么语言的符号功能也就实现了。

萨丕尔更是认为“语言只是声音符号的习惯系统”[2],“语言的本质就在于把习惯的,自觉发出的声音(或是声音的等价物)分派到各种经验成分上去。”[2]此处的“经验”并不是个别的经验,而是人们所共有的简化了的抽象出来的概念符号。对“概念”的认识则又需要回到语言与思维的关系的探讨上去。

(三)语言与思维的关系

萨丕尔认为,语言是工具,思维是产品。语言和思维是相互作用的,“工具使产品成为可能,产品又改良了工具”[2],没有语言,思维是不可能的。语言符号包括有声的和无声的符号,人在思维时,往往感觉不到无声语言符号的存在,因此我们误以为可以不用语言进行思维。其实语言是一种结构,是思维的框架,思维活动,尤其是抽象思维活动,必须借助于语言,不能离开语言而单独进行。因而萨丕尔认为语言是一种创造性工具,是塑造思维和文化的有利因素,利用它来理解经验会对人的思维产生影响。在书中,他试图通过对比不同的语言对相同经验的编码方式来证明语言的多样性,并认为将人所有这些经验归类的语言范畴组成连贯的系统,就能决定一个人的世界观。关于语言与思维关系,萨丕尔和他的学生沃尔夫的学术思想被后人认同为著名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萨丕尔—沃尔夫假说可以细分为两条:其一为强式的“语言决定论”,即语言决定思维方式,不同语言的说者对这个世界有不同的理解,因而形成不同的世界观;其二为弱式的“语言相对论”,也称语言关联性,即世界上的语言多种多样,不同的语言对人们认识和表达周围的世界提供了不同的方式。萨丕尔在谈及语言和思维的关系的时候,貌似未明确说出其观点,但还是能在字里行间发现作者对“语言决定思维”的片面强调,以及对“语言先于思维”的强烈暗示。萨丕尔说:“正像数学推理非借助一套适当的数学符号不能进行一样,没有语言,思维的产生和日常运用未必更能想象。”[2]

然而,以唯物辩证的观点来看,语言在一定程度上的确影响着思维,但它并不决定人们的思维和世界观,也不能制约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更不能决定人们的文化观念及意识形态,所以单纯的强调语言的决定性或相对性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正确地认知语言其实和思维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人类通过语言认识客观世界,反映思维,同时思维也必然要受到语言的限制及影响。人是以语言为中介来认识世界的,语言帮助人形成一定的思维和表达习惯。习得了一种语言,同时也就习得了包含在该语言中的文化系统以及思维样式。

二、语言的类型——以语法概念为基础的语言结构类型划分

萨丕尔对语言的研究,深受其师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意大利唯心主义哲学家克罗齐和德国哲学家、语言学家洪堡特的影响,更注重强调语言模式的社会及心理基础。他在总结了前人对于语言分类的不同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认为“每一种语言都像有一个基本规划和固定的体裁……所有语言各不相同,可是有些语言差得尤其大。”[2]例如拉丁语和俄语差别不大,和英语差别已经拉大,但是到了汉语就完全是南辕北辙,因此,可以把语言按照形态的类型来进行分组。其次,鉴于“类似的社会、经济、宗教制度能从不同的历史根源,在世界不同的地区成长起来,语言也是这是这样,沿着不同的道路向类似的形式集合。”[2]所以,在他总结了对语言分类存在的困难和比较了现有的分类方法的不足后,萨丕尔始终强调,单独使用一种区分法总是片面的,因为所有的语言都必须表达根本概念和关系概念。派生概念和具体关系概念的表达与否各有差异。他更注重语言的完整性,而不是对语言结构进行切分,创新地提出了以语法概念为基础的语言类型划分法。在其创新性的分类法提出的同时,他也承认了该种分类方式的局限性,更主张以概念类型(语法概念)标准为主,兼以结构技术(孤立的、黏着的、融合的、象征的)和综合程度(分析的、综合的、多重综合的)两类标准为辅,对语言类型进行量化分类。

(一)萨丕尔的语法概念

“依据萨丕尔的语法理论,任何语言表达具体概念不外乎两种方式:一种是用根本方式表达出来的,另一种是用派生方式表达出来的……即根本的和派生的。”[3]

(二)萨丕尔的语法结构类型

根据上文中对语言概念的引述,每种语言都必须表达Ⅰ根本概念和Ⅳ关系观念,其他的Ⅱ派生概念和Ⅲ混合关系这两种概念则都可以有,或都可以没有,或者可以有其中一种。于是,萨丕尔就提出了一种简单干脆,能包括一切已知语言的分类法。他把所有语言分为四类:

上述单一的分类法太笼统,太宽泛,仅仅是对人类语言作一描写性的概述,因此,每种语言又可在此概念分类基础上,按照它最常用的改变根本成分的方法再分为黏着类、融合类、象征类三个小类。A类又另外分出一个亚类:孤立类(孤立语:它的特点是没有任何附加成分,根本成分没有任何改变。)许多B类的语言也是这样。处理某一类概念的方法,不必和处理另一类概念的方法相同,可以用联合名称来表明在处理上有分别,联合名称的第一成分用来代表怎样处理派生的概念,第二个代表关系概念和混合关系。“黏着-融合”语的派生成分是黏着的,“融合-黏着”语融合派生成分。[2]

三、语言的演变——语言沿流的方向是朝“简化”这一方向发展的

语言的可变性是众所周知的,然而对于语言的可变及其演变方向,萨丕尔在《语言论》中将之定义为“沿流”,也承认语言的沿流必然会有一个总的流向,他虽未在书中直接表明其发展“沿流”的具体方向,但回首人类语言的发展历史,对萨丕尔独有的语言历史“沿流”观仍然可以探究一二。

(一)萨丕尔的语言“沿流”观

1.语言“沿流”的形成是无意识的

《语言论》译本序言中,陆志韦先生曾经提到:“沿流是语言无意识的精神表现,原文叫drift,大意是指语言的历史就像是一条河的流动,缓慢的,表面上看是迂回曲折的,但是最终可以看出有一定的流向,是预先决定了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语言沿流流向的形成是无意识的。”[2]萨丕尔自己也说,“语言的沿流是说话的人无意识地选择的那些向某一方向堆积起来的个人变异构成的。”[2]也就是说,萨丕尔认为语言是历史的产物,随着时间的发展而不断演变,在这一“沿流”演变的过程中,每一种语言的语音系统和语法系统背后存在一个无意识的心理模式,由于语言使用者的个人差异而形成的语言差异,有些在沿流中流失淘汰,而有些符合沿流的语言则被最终留存下来,而这一切并非是语言使用者有意识造成的。

2.语言“沿流”的流向是有方向的

“语言的沿流是有方向的。或者说,只有按一定方向流动的个人变异才体现或带动语言的沿流,正像海湾里只有某些波浪的移动才勾画出潮流的轮廓。”[2]萨丕尔虽然未在书中明确指出语言究竟会向哪一个方向流动,只是说语言的沿流有一个总的方向。但是萨同时也认为,在语言沿流过程中任何出现的新的特点和变化,“都会成为共同接受的言语里不可少的一部分,”[2]甚至能感到“沿流会把我们带到哪里去。”[2]

(二)影响语言“沿流”的四个因素

在对影响语言沿流的内在因素的分析上,萨丕尔对各种语言进行了一系列研究发现,并以美国英语中“whom did you see?”(who did you see?)这句话中的宾格whom最终被主格who所替代这个经典例子来分析论证。本文将萨丕尔这一论述用表格式的方式来一一对应,以试图找到语言“沿流”的最终方向。

1.形式类别

形式类别词性词格词汇形式特性人称代词主格Iheshewethey宾格mehimherusthem人称代词主宾格两种形式并存,其联系显得较为稳固。疑问代词(关系代词)主格whowhichwhatthat宾格whom▲whichwhatthat疑问代词中,只有表示“谁(的)”这一意义的“who”和“whom”才有主宾格形式之分,其他which,what,that这一类群中,均无主宾格之分。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英语中whom在心理上是孤立的,如果想要实现形式配置的规则化,那么“唯一可以挽救这不规则的形式配置的方法,是完全放弃whom。”[2]这样who就很自然地归入了which,what,that这一群当中,变成没有主宾格之分的语言形式,这样“我们下意识中对形式对称的愿望就得到了满足。”于是, “whom did you see?”这句话中的宾格whom最终自然被主格who所替代,就变成了“who did you see?”

2.修辞力量

修辞力量词性语言变化词格词汇形式特性疑问代词音势强主格whowhichwhat疑问代词which,what和疑问副词where,when,how他们都是不变格的,并且一般是音势强的,而who和whom却有主宾格之分,且whom的词尾辅音m使得whom的音势变弱。音势变弱宾格whom▲疑问副词音势强不变格wherewhenhow

萨丕尔认为,“英语有相当强的感情要句子里一般地加重的疑问代词和疑问副词不变格……whom的词尾-m使这个词在修辞上受到牵累。要使疑问代词发挥全部潜力就必须删除它。”[2]因而出于以上种种影响,whom再一次被who替代。

3.词序

词序词性人称代词疑问代词词格主格宾格主格宾格语言形式Iheshewetheymehimherusthemwhowhichwhatwhom句中位置句首√√√√√√√√√▲句首√√√√√特性在英语中正常的词序,出现在句首一般总是主格名词,而宾格名词则在句尾出现。但“whom did you see?”一句中whom的词序显然违反了这一常规。然而作为疑问形式, “whom did you see?”这样的词序又是必须的,因为疑问代词和疑问副词在句中的正常词序就是出现在句首。

从上表可见,“whom did you see的whom隐藏着一种矛盾:使用有语尾的宾格的句子的正常词序与使用疑问代词或疑问副词的句子之间的正常词序之间的矛盾。”[2]但是如果用“ Did you seewhom?”来解决这种矛盾,过分违反了英语的习惯沿流,不为被接受。因而英语中往往更倾向于让whom退出历史,以“who did you see?”来替代以解决这一矛盾。

4.语音

“whom did you see?”从语音上看,whom是一个半长元音后面跟着一个必须用力读的唇辅音。当我们说“whom did ”的时候,本来该以轻快的音节连读的说话人会不由自主地延滞一下,使这种语音方式法听起来很笨拙。而与它相对的平行说法“what did/when did”则不会产生这样一种延滞的心理反应。

(三)语言的“沿流”方向——简化

为了让萨丕尔未曾述诸于口的有关于语言“沿流”的方向更趋于指明性,在这一小节中,将依托于萨丕尔关于语言沿流的大量论述,并佐以实证来证明其实萨丕尔所言及的关于语言的沿流的方向就是——简化。

1.语音的简化——废除绝大多数的变格分别的沿流

“把主格和宾格抹平,它本身只是印欧语古老的造句变格系统不断简化的过程的最后一章……印欧语的七个格(称格、属格、与格、受格、离格、处格、具格)在古日耳曼语里已经简化成四个(称格、属格、与格、受格)。”[2]盎格鲁-撒克逊语和早期中古英语中,表达格变的音节的语音形式更为简化,受格和与格的分别已经消失。到了现代英语中,发现一种整体趋势,即是只有在有生命的名词和代词中才会有所有格。其受格系统注定会简化成(不变格的)绝对形式。可见,萨丕尔对于变格系统简化趋向的论证其实就是对语言沿流总体方向的指明——简化。

2.语法的简化——把词序作为重要语法手段的沿流

萨丕尔在《语言论》一书中指出,“英语的屈折形式越来越少,词本身的形式越来越不足以表达造句的关系,句子里的位置就逐渐接管了原来不属于它的功能。”[2]过去在英语中起主要语法功能的两大手段——词序和词形变化,已经发展为只能依靠词序来表示语法意义。

3.词汇的简化——趋向于不变的词的沿流

萨丕尔认为英语的词汇是乐意趋向于没有时态、数、人称等形式变化的,如上文以“whom”为例的句子分析中可见一斑。“英语力求达到观念和词之间的简单朴素的对应,词越是不变越好。”[2]“还有这样一群词也是由于不耐烦细致的色彩而牺牲有用的形式的例子:whence(从哪里),whither(向哪里),hence(从这里),hither(向这里),thence(从那里),thither(向那里),它们不能活到现在,因为过分侵犯了where,here,there这几个词的意义范围。也就是说,任何变体只要与原词过于相近或没有独特之处,迟早都要消失。”[2]以上词汇在历史沿流中的简化认知恰恰证明了萨丕尔对于语言沿流方向趋向于简化这一规律的认同。

四、文化语言观

萨丕尔在《语言论》一书中曾明确指出,“语言、种族和文化不一定相关联”[2]。虽然他紧接着又于1929年在其论文《语言学作为一门科学的地位》(后收入《萨丕尔论文化、语言与个性》)提出了相反的意见,认为语言是了解“社会现实”的向导,肯定其与文化存在必然联系。但因为《语言论》中关于“语言、种族、文化”三者关系的探讨是基于社会心理学基础之上,且言之有理,历来为后来的人类语言学和文化语言学家加以借鉴,将其“无关联论”发扬光大。

“语言有一个底座”,这个底座就是种族和文化,人类学家习惯于用种族、语言、和文化这三个纲目来研究人,而事实上,“种族、语言、文化的分布不平行,他们的分布区域犬牙交错,最叫人迷惑,并且它们的历史会各自走不同的道路。”[2]所以,萨丕尔认为三者实质上并不存在深刻的因果联系,不具有一致性,“语言和种族不必相适应,文化和语言的界限也不一定一致”。

(一)种族和语言的不一致

萨丕尔把种族定义为,“因体貌特征而区别于其他群体的群体”,并通过列举种族与语言并非一一对应的事实对此进行论证。

1.一种语言可以为多个种族所使用

英语在美国、 英国等广泛使用,但若将美国白人看成一个确定的种族的话,美国黑人也应该是将英语作为其母语的一个独立的种族,因此在美国的种族定义内 ,英语既不只属于白人种族,也不单单是黑人的母语,语言和种族出现了巨大的不一致性 。再如英国分布着许多说英语的不同种族的人群,“英国人是许多不同血属的大混合”,除了习惯认为是基本血属的盎格鲁-萨克逊成分或者说北日耳曼成分,英国的血统还包括诺曼法兰西成分、斯堪的纳维亚成分、“克尔底”和先克尔底成分。这些分布在英国土地上的不同种族都是说着同一种语言——英语。英语作为一种语言,有不同种族的人把它作为自己的母语。[2]

2.一个种族可同时使用多种语言

由于历史的原因,法语为英国王室和上层贵族普遍使用,而普通民众还是用英语,这并不意味着当时英国的种族结构发生了变化,只是在盎格鲁-萨克逊中出现了普遍使用两种语言的情况。

(二)种族和文化的不一致

萨丕尔把文化定义为“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生活实质的实践与信仰之集合。”在此定义中也未发现任何与“种族”相应的联系,故二者之间也不存在本质的联系。

1.“一族多文化”现象。

这一现象在中国各地表现的非常清晰。中国人在中国的南方和北方,东部和西部,以及不同领域都展现了文化的差异性。

2.“一文化多种族”现象。

伊斯兰文化集中体现在阿拉伯民族身上,然而拥有波斯人众多的伊朗,同样也以伊斯兰教相关制度约束着自己的生活。

(三)语言与文化的不一致

萨丕尔把文化定义成“一个社会的所做的和所想的是什么”,将语言定义为“人具体地怎样思维”。那么,也就是说,一个是内容上的变化,一个是形式表达上的变化,在语言沿流中,强调语言的工具性证明语言与文化无内在联系,无论如何,“企图把语言形态的某种类型和文化发展的某一阶段联系起来,总是徒然的。”[2]

1.一种语言可以对应多种文化

以印度为例,同样说着印度语的印度人可以是古印度婆罗门教文化的信徒,也可以是佛教、伊斯兰教、瓦尔那制度(种姓制度)等诸多不同的宗教文化的虔诚者。

2.一种文化可以对应多种语言

同样以印度为例,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源远流长的本土文化在今天却依靠英语和印度语两个官方语言来传承。

文化和语言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二者所表示的内容是不同的,但是语言的内容和文化有密切的关系,语言的词汇多多少少忠实地反映出它所服务的文化。只是词汇不同于语言,所以“切不可把语言和他的词汇混为一谈”,必须严格区分语言和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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