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赢芳 叶洋英
尼斯(Niss)指出,数学教师在设计教学时需要思考三个问题:一是合理性问题 (为什么要学),二是可能性问题(是否可能),三是可行性问题 (如何实施)。尽管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 年版)》(以下简称《课标》)和教材在编制时已经从理论上从宏观的角度充分论证了这三个问题,但是,这是否意味着数学教师在上课时就无须思考这些基本问题了呢?其实不然!事实上,教师在面对课题时,针对第一个问题,应做微观层面的思考,对其思考与否决定了课堂教学的深度与逻辑。当然,这里的合理性问题并不是指形成课堂教学目标,而是从数学或学生经验出发寻求知识之间内在的本质联系。本文以北师大版教材六年级上册“生活中的比”为例,谈一谈思考合理性问题给教学设计带来的影响。
“生活中的比”这个课时的内容并不好上,原因是教完以后,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都感觉自己在教或学除法。那么,这节课一般是怎么上的呢?刘琳娜老师在 《对小学教学概念教学的思考——以“比的意义”为例》[1]中展现了一些教师的做法,即直接呈现比的内容,虽然给它穿了“国旗”的外衣。北师大版教材则是以拉伸前后的一组图片(如图1)为情境,围绕两个问题——“观察上面的图片,哪几张图片与图A比较像”及“上面这些图片的长和宽有什么关系”来完成概念的引入。在解决第二个问题时,考虑两个角度,一是相像的两张图片的长之比等于宽之比,二是相像的两张图片各自的长与宽之比相等。在此背景下抽离出其中的数学式子,并将“两个数相除”定义为“比”。比如,下面这位老师的教学设计:
图1
师:老师带来了一组图片。(出示图1)同学们观察一下,这些图片像吗?
(1)仔细观察,哪几张图片与图A比较像?请自由说一说。
(2)大胆猜想,为什么这几张图片比较像?(出示图片 A、B、D)学生讨论。
师:你们认为这些图片像不像与什么有关系呢?
教师提示:与图片的大小、长短、宽窄有关系。
师:你们都猜想,这些图片像不像与长方形的长和宽有关系,现在我们一起验证这个猜想。算一算,想一想:这些图片的长和宽有什么关系?(课件出示带有方格的图片A、B、D)
学生尝试在练习本上用算式表示图片的长和宽的关系。比如,A:6÷4=1.5,B:3÷2=1.5,D:12÷8=1.5,或者是:宽是长的三分之二。
上述教学基本上是按照教材的情境与问题展开的。教学结束后,学生能很好地完成课后诸如求路程与时间的比、正方形周长与边长之比及其比值的问题。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学生理解了“比”的意义呢?事实上,课后对学生进行访谈时发现,学生并不能很好地明白为什么要引入“比”这个概念,尤其是之前已经学习了除法。学生会做的形式练习,实质上是套用概念,即使教师没有上这节课,没有出示图片拉伸的情境,而只是呈现“两个数相除又称为这两个数的比”这种言语形式的概念,学生也完全可以依葫芦画瓢地完成。如此看来,这节课的要点不在于会形式地写,会形式地计算,而在于理解为什么需要“比”。也就是说,如果教学伊始,教师就谨慎地思考过“为什么学习‘比’”这个问题,教学侧重点会发生变化,教学效果也会发生变化。
为什么要学习“比”?教师必须首先回答这个问题,然后考虑如何将自己的思考结果“展示”给学生。
为什么需要学习“比”?可以从这样几方面理解:
(1)拓宽原有对除法的理解。原有对除法的理解包括等分除 (把m个物体平均分给n个对象),以及包含除(m中含有多少个n)。但在这里,除法拓展为一种相对的比较。比如,长方形的长与宽之比是6∶4,表示长是宽的1.5倍。再如,做糖水时,糖与水之比是1∶10,表示所放的糖是水的那么,需要解决的新的问题是什么呢?既然是拓宽原有对除法的理解,为什么需要引进新的概念——比,而不是沿用原有概念及符号呢?在包含除与等分除中,我们关心的是结果,即得数是多少,但是在相对比较中,我们更关心除的过程。为了更好地区分两者,所以出现了新的概念——比,它用前项与后项忠实地记录了除的过程,或者说比较的两个对象。概言之,从意义上来说,除法所包含的意义更宽广,而比只是其中一种形式;从结果与过程来看,除法关注运算,关注运算结果,比则关注比较对象之间的差异。在这种理解中,可能出现的错误是:与作差比较混淆。比如,长方形的长与宽之比是6∶4,不能理解成长与宽相差2个单位,糖与水之比是1∶10,不能理解为糖与水相差9份。
(2)与分数的区别。分数表示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比则既可以表示部分与部分之间的关系,也可以体现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比如,图2中,黑色部分与圆的比是1∶4,也可以说成:黑色部分是圆的还存在灰色部分与黑色部分的比是1∶1,黑色部分与白色部分的比是1∶2等。除此之外,比还可以表示任意两个量之间的比较,比如,路程与时间之比,圆的面积与半径之比,这些则完全超出了分数的关系表达的范畴。
图2
此外,分数表示一个数,是一个结果形式,而比强调的是对象之间相比较的过程。
(3)实现从常量向变量的过渡。上述第一种理解确立了比这个概念的基础,那么,比在数学中起什么作用呢?比如,当给定了长方形的长与宽之比为6∶4之后,在保持比值不变的情况下,长会随着宽的变化而变化,也就产生了变量的思想。正是在这个意义下,出现了正比例函数与反比例函数,甚至后期的各种变化率。从《课标》要求及教材的后续内容看,对于比的教学,更侧重的是在控制比值不变的情况下,变化前项与后项。第一类变化是常量变化,如按比例分配问题;第二类变化是变量变化,正比例可以理解成给定比,前项(后项)随着后项(前项)的变化而变化,反比例则是正比例的横向延伸。
在各种类型的比中,又大致可以分为同一个量纲内的比较及不同量纲之间的比较。比如,长方形的长与宽之比,男生人数与女生人数之比,属于同一个量纲内的比;而路程与时间之比,总价与数量之比,圆的面积与半径之比,则是不同量纲之间的比较。如果撇开数学意义与实际意义,任何两个量之间都可以求比。
从上面的分析看,比是出于比较的需要引入的一种特殊的量(知识点1),这种比较不是作差的形式(知识点2),而是作商的形式(知识点3),它不同于分数(知识点4),它更多地体现在控制比值不变,其中一个量随另一个量的变化而变化(知识点5)。当然,知识点5的显性化内容需要在六年级下册处理。
原有的教学设计更多地将焦点放在知识点3上,而忽略了更重要的知识点1的获得,即让学生产生学习比的需要。为此,我们重新设计这节课:依然使用图片拉伸的情境,但是在引导学生思考的方向方面做出调整。
情境描述:如图1,在一次图片制作中,A图是原图,拉伸后得到了B、C、D、E四张图片,其中B、D和A相像,C、E却变形了。那么,从数学的角度看,究竟是什么决定了图形的像或不像?(Q1)
与原来的情境创设相比,抛却了像与不像的问题的过渡,因为我们的目的是引出比的概念,所以不能把问题的焦点放在图片的像或不像上,而是需要着眼于变化过程中哪些量是不变的,哪些量是变化的。因此,问题需直指研究的核心。
为了更加自然地不露痕迹地为学生指出探究的方向,可以再提出两个辅助的子问题:Q1-1:图片是什么形状?可以从哪些量研究它?Q1-2:哪些量在A向B、D变化的过程中没有变化,但在A向C、E变化的过程中发生了变化?设立子问题Q1-1的目的是为学生的探究提供思考的方向。之前我们研究长方形时经常考虑的量有长、宽、周长、面积。设立子问题Q1-2的意图是让学生学会探究变化过程中的不变量,这正是数学最根本的研究思路。教师要允许学生逐个地考虑长、宽、周长、面积等的变化,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或由学生独立探究基本量经过四则运算后得出的量是否在A向B、D的变化过程中保持不变,并进一步对寻求到的不变量进行命名。
因此,探究的焦点在于产生一个新的数学对象,而不只是简单地要求学生计算长除以宽的结果,并判断是否保持不变或发生变化,当然更不是解决图片到底像不像的问题。在探究结束后,教师的小结是点睛之笔:“通过讨论,我们发现了一种新的量:它表示长与宽的相对关系。那么如何来刻画它?同学们也想出了非常好的点子,采用相除的方法,也就是长除以宽,或者宽除以长。数学上,为了与我们之前所学习的除法运算区别,给这种量一种新的名称——比。”在此基础上,顺势提出前项、后项及比值的名称。
如此一来,将知识点1的教学作为重点体现在整个探究过程中,知识点2和知识点3则潜藏在学生的讨论中,知识点2和知识点4还可以通过后续练习进行进一步强化与分析。譬如,关于知识点2,可以在分析体育比赛比分的过程中强化;关于知识点4,则可以根据上面分析的比与分数的区别来突出。
因此,上每一节数学课,教师都需要从学生已有经验出发(如对于本节课,相关经验有:刻画长方形的量有长、宽、周长、面积,已学除法与分数),认真而又严谨地思考“我为什么需要教这个内容,学生为什么需要学习这个内容”,检视的结果会让教师对所要教的内容理解得更加透彻,从而带给学生的也会是更接近数学本质的、更富有数学味道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