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 居》 逸 簡

2018-12-01 01:06晏昌貴
简帛 2018年2期

晏昌貴

關鍵詞: 清華簡 《系年》 逸簡

清華簡《楚居》13—16號簡云:

我們在讀上述簡文時,發現第15號簡與第16號簡之間可能存在缺簡,試論如下。

其次,簡文的内容存在缺失。上舉簡文有兩處提到楚王與太子分居不同的地方,其中前一段講述獻惠王與太子的關係較爲清楚,兹列表如下,以便觀覽。

表1 獻惠王與王太子(柬大王)的徙居地

上舉簡文在講完柬大王徙居地之後,接着講“王大(太)子”,這里的“王”應承上指柬大王,王太子即後來的楚聲王,望山卜筮禱祠簡和葛陵卜筮禱祠簡均寫作“聖桓王”或“聖王”,(7)見《楚地出土戰國簡册[十四種]》下册,第348頁、524頁,參看《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91頁。黄靈庚從《楚居》未見聲王記録出發,以爲“蓋終聲王之世未嘗真正繼位”((《清華戰國竹簡〈楚居〉箋疏》第104頁)。然出土楚卜筮禱祠簡明確記録聲王(聖王或聖桓王)爲禱祠、册告對象,與昭王、惠王、悼王等楚王並列,當是繼位之君,黄説似難成立。但關於聖桓王的事迹在簡文中逸失不見了。值得注意的是,當獻惠王从鄢郢徙居吁時,王太子“以邦復於郢”,太子所居稱“郢”,而王所居則不稱“郢”,原因在於太子所居才是“邦”之在,可見簡文中的“郢”等同於邦。《戰國策》屢稱“郢威王”,這個“郢”字的用法與《楚居》相同。我們按上表所述楚獻惠王與“王大(太)子”的徙居關係推之,柬大王與“王大(太)子(聖桓王)”的徙居關係可構擬如下:

表2 柬大王與王太子(聖桓王)徙居地之構擬

第15號簡後應另有一簡,接述柬大王與太子交替徙居之事。第16號簡首端之“郢”,應是楚聖桓王(聲王)最後徙居地,然後接述“至悼哲王猶居郢”。《楚居》簡除末簡容27字外,其他簡最多容48字(6號簡),最少容35字(11號簡),而以39字居多。據《史記·楚世家》,楚簡王在位24年,楚聲王在位6年,二王所缺失的徙居地,應該可以包容在一簡之内。

最後,葛陵簡有“王復於藍郢之歲”。(8)《楚地出土戰國簡册[十四種]》下册,第500—501頁。據學者研究,葛陵簡最後的紀年爲“王自肥遺郢徙於鄩郢之歲”,時在楚悼王四年(公元前398年),這也是葛陵楚墓和葛陵簡的年代下限。(9)參看宋華强《新蔡葛陵楚簡初探》,武漢大學出版社2010年,第113—134頁。《楚居》最後一條記事恰好也是楚悼王(悼哲王)自肥遺遷徙至鄩郢,二者的年代下限應該是相同或相近的。既然葛陵簡與《楚居》的年代下限一致,則葛陵簡“王復於藍郢之歲”理應出現在《楚居》之中,可是目前所見《楚居》中的藍郢僅一見,即上舉“柬大王自疆郢徙居藍郢,藍郢徙居郢”,尚看不到“王復於藍郢”事。由此不妨推測,“王復於藍郢”當在缺簡中,時在楚簡王或聲王(或當太子時)之世。

然而,清華簡《楚居》簡背有簡序編號,整理者亦以爲“無缺簡”。(10)李學勤: 《清華簡九篇綜述》,《文物》2010年第5期;《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第180頁。如果此説正確,則現今所見之缺文逸簡,實乃當時的簡書原抄寫者錯看漏抄之所致歟。(11)來國龍《清華簡〈楚居〉所見楚國的公族與世系——兼論〈楚居〉文本的性質》(簡帛網2011年12月3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88)一文,從文獻批評分析(textual criticism)探討《楚居》文本可能隱含的政治意圖(political agenda),以爲《楚居》世系“並不完全是對歷史事實的真實記録,而是爲當時的政治鬭争所做的一種意識形態上的總結”。其説頗有啓發性。今查《史記·楚世家》,於聲王前後,僅記爲“二十四年,簡王卒,子聲王當立。聲王六年,盜殺聲王,子悼王熊疑立”。《史記正義》引《謚法》:“不生其國曰聲。”是則聲王生不在其國,死則爲盜所殺。其間或有難言之隱、宫廷秘辛乎。若如是者,則《楚居》不唯對遥遠的過去之世系曲意迴護,對當世之現實亦多所遮蔽遺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