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山漢簡《二年律令·秩律》 “棘蒲”侯國考*

2018-12-01 01:06但昌武
简帛 2018年2期

鄭 威 但昌武

關鍵詞: 《秩律》 棘蒲 河内郡

張家山247號墓出土的《二年律令·秩律》保存了大量漢初中央直轄區的縣級地名,是研究漢初政區的重要資料。不過,由於簡文殘泐,仍有部分地名無法釋出。簡459~460載:

簡460: □□、中牟、潁陰、定陵、舞陽……(1)彭浩、陳偉、[日] 工藤元男主編: 《二年律令與奏讞書》,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70頁。

460號簡首端兩字僅存右半部少數筆畫,難以辨識。《秩律》的縣級地名多以郡聚,相鄰的地名往往屬於同一個郡。(2)晏昌貴: 《〈二年律令·秩律〉與漢初政區地理》,《歷史地理》第21輯,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41—51頁。簡459尾部所記的共、館陶、隆慮屬河内郡,簡460前部所記的中牟、潁陰、定陵、舞陽屬潁川郡。(3)彭浩、陳偉、[日] 工藤元男主編: 《二年律令與奏讞書》第282—283頁。由此判斷,此二字所對應的地名屬河内郡或潁川郡的可能性最大。

張莉先生推測此二字爲“懷州”,對應懷、州兩縣,屬河内郡。(4)張莉: 《西漢吕后二年郡國政區面貌考》,簡帛網2013年1月21日,http: //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822。新近出版的《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採用了這一觀點。(5)周振鶴、李曉傑、張莉: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秦漢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6年,第246—247頁。不過,從這兩個字(下文簡稱A、B)殘存的筆畫來看,爲“懷”“州”的可能性不大。“懷”字右半部“褱”的字形可參看《二年律令》簡410、459中“壞”(A1、A2)和簡31“”(A3)字右半部的寫法。從字形上看,A的右半部與“褱”完全不同,不可能是“懷”(參表1)。“州”字字形可參看簡449、456、463中“州”字(B1、B2、B3),B字右半部與“州”字右半部字形顯然也不同,不應釋作“州”。

表1 《二年律令》“壞”“”“州”寫法對照表

表1 《二年律令》“壞”“”“州”寫法對照表

A(簡460)A1(簡410)A2(簡459)A3(簡31)B(簡460)B1(簡449)B2(簡456)B3(簡463)

細審A字的殘筆,頗似“朿”字。《秩律》簡457與《脈書》簡12有“棗”字(A4、A5),所從之“朿”與A之殘筆頗近(參表2)。查河内及潁川郡之縣級政區,地名中含從“朿”之字的僅有棘蒲侯國。棘、棗兩字均由雙“朿”構成,字義亦接近。《説文》曰:“棘,小棗叢生者。”段玉裁注:“棘即棗也。析言則分棗、棘。統言則曰棘。《周禮》:‘外朝九棘三槐’。棘正謂棗。”(6)〔清〕 段玉裁: 《説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318頁。

表2 張家山漢簡“棗”字寫法對照表

關於棘蒲侯國,《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載:“(高帝)六年三月丙申,剛侯陳武元年。……(文帝)後元年,侯武薨。嗣子奇反,不得置後,國除。”《漢書·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載:“三月丙申封,三十八年,孝文後元年薨。子奇反,誅,不代。……元康四年,武曾孫雲陽上造嘉詔復家。”《漢書·高帝紀》“遇剛武侯”下應劭注曰:“《功臣表》棘蒲剛侯陳武。武一姓柴。”棘蒲侯陳(柴)武因功於高帝六年(前201年)受封,文帝后元年(前163年)嗣子柴奇謀反除國,宣帝元康四年(前62年)其曾孫復家。顯然,在《秩律》的書寫年代是存在棘蒲侯國的。

出土封泥有“棘滿丞印”,趙平安先生認爲可能是“棘蒲”的誤書。他説:

在《臨淄封泥文字》刊印之前,清人吴式芬、陳介祺於道光年間合編的《封泥考略》中已收録了一方“棘滿丞印”封泥。從封泥圖片(參圖1)上看,二者存在差異,所著録的不知是否爲同一方封泥。吴、陳二氏考釋曰:

印文曰“棘滿丞印”,《漢志》無棘滿,有平棘。《名勝志》曰:“山頂平而生棘,故名。”《一統志》曰:“山頂平而多棘。”應劭以平棘爲棘蒲。《表》棘蒲侯陳武,平棘侯林摯,則非一矣。(8)〔清〕 吴式芬、陳介祺: 《封泥考略》卷6,藝文印書館1974年,第65頁。

圖1 “棘滿丞印”封泥(9)孫慰祖主編: 《古封泥集成》,上海書店出版社1994年,第272頁。

學者們傾向於認爲封泥中的棘滿即文獻中的棘蒲,吴、陳二氏還指出應劭注有誤,平棘與棘蒲不同。如趙平安先生所言,蒲、滿字形相近,語音也有關聯。觀察《秩律》簡460第二字(B)的殘筆,與《秩律》簡448中的“蒲”字(B4)和漢簡中“滿”(B5肩水金關漢簡73EJT6∶62A)字右半部的筆畫形狀都很近似(參表3)。不過,由於殘筆過少,無法判斷究竟是“蒲”還是“滿”,本文仍依典籍所記,以“棘蒲”稱之。

表3 漢簡“蒲”“滿”寫法對照表

棘蒲地望所在,向有二説。一説在漢平棘縣(今河北趙縣),東漢應劭爲首倡者。這一説法流行較廣,疑義也較多,上引吴、陳二氏之考釋皆不認同此説。此説首見於《漢書·地理志》“平棘”條顔師古注所引:“應劭曰:‘伐晉取棘蒲也。’師古曰:‘《功臣表》棘蒲侯陳武,平棘侯林摯,是則平棘、棘蒲,非一地也。應説失之。’”

儘管顔師古對平棘説已有批駁,但此説長期居主流,地理志書多從此論。(10)〔唐〕 李吉甫撰,賀次君點校: 《元和郡縣圖志·河北道二》,中華書局1983年,第489頁;〔宋〕 樂史撰,王文楚等點校: 《太平寰宇記·河北道九》,中華書局2007年,第1231—1232頁;〔清〕 顧祖禹撰,施和金、賀次君點校: 《讀史方輿紀要·北直五》,中華書局2005年,第640頁;〔清〕 穆彰阿、潘錫恩等纂修: 《嘉慶重修一統志·趙州》,中華書局1986年,第696頁。錢大昕爲調和漢初有棘蒲、平棘二侯的矛盾以支持應劭的説法,推定二地相距不遠,棘蒲後併入平棘,他説:

棘蒲。《索隱》云:“《漢志》闕。”案: 《趙世家》“敬侯六年,伐魏,取棘蒲”,《正義》云:“今趙州平棘縣,古棘蒲邑也”,今考陳武以高帝六年封棘蒲侯,而七年又封林摯爲平棘侯,則平棘非即棘蒲。或其地相去不遠,棘蒲國除之後,省入平棘爾。(11)〔清〕 錢大昕: 《廿二史考異·史記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0頁。

一説棘蒲在今内黄縣附近。梁玉繩《史記志疑》注意到《史記·靳歙傳》中棘蒲在安陽以東的記載,指出棘蒲當在漢之魏郡,他説:

《左傳》哀公元年“伐晉取棘蒲”,杜注不言所在。《趙世家》敬侯六年,伐魏取棘蒲,《靳歙傳》攻安陽以東至棘蒲,蓋其地屬魏郡,以安陽在内黄也。應劭以常山郡平棘縣當之,《正義》從其解。師古曰:“《功臣表》,棘蒲侯陳武,平棘侯林摯,是則平棘、棘蒲,非一地也。應説失之。”(12)〔清〕 梁玉繩: 《史記志疑·高祖功臣侯者年表第六》,中華書局1981年,第531頁。

秦安陽縣在今安陽市東,漢時爲内黄縣地。漢之内黄縣在今内黄縣西,棘蒲既在秦安陽東,當距今内黄縣不遠。《中國歷史地圖集》(《圖集》)將其標示於内黄以北、魏縣以南,蓋取此説。不過,《圖集》在今河北趙縣(漢平棘縣)一帶亦標示了“棘蒲”二字。(13)在《圖集》中,春秋棘蒲標示於趙縣一帶,戰國棘蒲標示於今内黄縣與魏縣之間,秦之棘蒲兩地皆有標示。參見譚其驤主編: 《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一册“春秋·晉秦”“戰國·韓魏”圖幅,中國地圖出版社1982年,第22—23、35—36頁;《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册“秦·山東南部諸郡”,第9—10頁。考諸史書,不難發現,從春秋至漢初棘蒲一直在今内黄縣以北,並不在趙縣,今略加補證。

其一,應劭認爲平棘縣即《左傳》所記齊、衛等國伐晉所取的棘蒲邑,但從晉國范、中行氏之亂的整個戰争形勢來看,此説不當。《左傳》定公十四年(前496年)載:

晉人圍朝歌,公會齊侯、衛侯於脾、上梁之間,謀救范、中行氏……秋,齊侯、宋公會於洮,范氏故也……冬十二月,晉人敗范、中行氏之師於潞,獲籍秦、高彊。又敗鄭師及范氏之師於百泉。(14)楊伯峻編著: 《春秋左傳注》,中華書局1990年,第1596—1598頁。

哀公元年(前494年)載:

夏四月,齊侯、衛侯救邯鄲,圍五鹿……齊侯、衛侯會於乾侯,救范氏也。師及齊師、衛孔圉、鮮虞人伐晉,取棘蒲。(15)楊伯峻編著: 《春秋左傳注》第1607—1608頁。

魯定公十四年(前496年),范、中行氏在晉都作亂失敗後逃至朝歌堅守。從隨後與晉軍戰於百泉、潞兩地,以及邯鄲趙氏參與叛亂的情況來看,范、中行氏的叛亂範圍大致上應當是北至邯鄲、潞,西至百泉,而南與東以鄭、衛之國爲依托。叛亂發生後,齊、魯、宋、鄭、衛等國和鮮虞等族援助范、中行氏,形成了事實上的軍事聯盟。此聯盟明顯以齊國爲首,鄭、衛出力甚多,鮮虞等族配合行動。

反晉軍事聯盟的一系列會盟、作戰之地基本都在范、中行氏叛亂區域及附近地帶(參圖2),這符合當時的戰争形勢,齊、衛、魯等國的軍事行動以保全范、中行氏爲目的,而非侵略晉國。因此所涉及的棘蒲也應該在范、中行氏叛亂的地區或其附近,不當遠在晉國北部。

還需注意的是,在齊、衛、魯、鮮虞聯軍合攻棘蒲前,齊侯、衛侯先會於乾侯,此次會盟應當也伴隨着兩國軍隊的集結行動,即乾侯之會很可能是在爲棘蒲之戰做準備,按此棘蒲亦當與乾侯鄰近。據杜注,晉乾侯在魏郡斥丘縣,即今臨漳、魏縣一帶,棘蒲當距此不遠。

其二,晉軍連破朝歌、邯鄲後,齊、衛等國加强了軍事行動,將戰争擴大至晉國北部。《左傳》哀公四年(前491年)載:

秋七月,齊陳乞、弦施、衛甯跪救范氏。庚午,圍五鹿。九月,趙鞅圍邯鄲。冬十一月,邯鄲降。荀寅奔鮮虞,趙稷奔臨。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墮臨。國夏伐晉,取邢、任、欒、鄗、逆畤、陰人、盂、壺口,會鮮虞,納荀寅於柏人。(17)楊伯峻編著: 《春秋左傳注》第1628頁。

其中欒邑在今河北欒城縣至趙縣北境,(18)楊伯峻編著: 《春秋左傳注》第1628頁。這也反映出此前齊、衛等國並未占有此地,前文所説的“伐晉,取棘蒲”中的“棘蒲”不應遠至今趙縣或漢平棘縣一帶。

其三,《史記·趙世家》載:

(趙敬侯)五年,齊、魏爲衛攻趙,取我剛平。六年,借兵於楚伐魏,取棘蒲。八年,拔魏黄城。

此事亦見載於《戰國策·齊策》:

蘇秦説齊閔王曰:“……衛得是藉也,亦收餘甲而北面,殘剛平,墮中牟之郭……趙氏懼,楚人救趙而伐魏,戰於州西,出梁門,軍舍林中,馬飲於大河。趙得是藉也,亦襲魏之河北,燒棘溝,墜黄城。……”(19)〔漢〕 劉向集録,范祥雍箋證,范邦瑾協校: 《戰國策箋證·齊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671頁。

宋人鮑彪認爲《戰國策》中的“棘溝”當爲“棘蒲”之誤寫。(20)〔漢〕 劉向集録,范祥雍箋證,范邦瑾協校: 《戰國策箋證·齊五》箋證所引,第680頁。趙侵衛,衛得魏、齊之援而反攻趙,破趙都中牟。楚軍伐魏救趙,戰局逆轉,趙引兵襲取魏國的黄河以北之地,火燒棘蒲,又墜黄城。魏有内黄、外黄二城,前者居黄河以北,後者在黄河以南。顧祖禹指出趙人所墜爲河北之内黄城,(21)〔清〕 顧祖禹撰,施和金、賀次君點校: 《讀史方輿紀要·山東五》第1600頁。應是。在黄城附近的棘蒲實屬魏國之河北地,不應遠在趙國北境,而應位於邯鄲之南、黄河以北,在距離魏内黄城不遠的地方。趙在魏北,趙人先燒棘蒲後墜黄城,棘蒲當在黄城以北,即今内黄縣北。(參圖3)

圖3 戰國棘蒲地望示意圖(22)本圖依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一册“戰國·韓魏”圖幅(第35—36頁)改繪,其中帶括弧的棘蒲爲本文推測地望所在區域。

又《史記·靳歙傳》載,“(靳歙)别之河内,擊趙將賁郝軍朝歌,破之……從攻安陽以東,至棘蒲,下七縣……從攻下邯鄲。别下平陽,身斬守相,所將卒斬兵守、郡守各一人,降鄴。”

靳歙攻取河内郡的朝歌後,攻安陽以東,至棘蒲,再北上攻邯鄲,配合韓信、張耳的伐趙行動。裴駰《集解》引徐廣曰:“鄴有平陽城。”鄴與平陽在邯鄲以南,而靳歙得棘蒲後先攻邯鄲後攻平陽、鄴城,可見棘蒲不太可能在鄴以南,而應處於鄴東和邯鄲東南方向,整個戰局基本在河水以北地區展開(參圖4)。由此推測,棘蒲當位於鄴城以東,邯鄲東南,黄河以北地區。平棘在趙國北部,距離此地區十分遥遠,不當爲棘蒲之所在。

總之,不論是《左傳》所載春秋之棘蒲,還是《趙世家》《戰國策》所載戰國之棘蒲,或是《靳歙傳》所載秦漢之棘蒲,都不曾遠至今趙縣,而應位於今内黄以北一带。

一般認爲《秩律》只載録漢郡區的縣級政區。若簡460所載爲棘蒲,依棘蒲趙縣説,則應位於漢初趙國疆域中,不可能見載於《秩律》,此亦可證棘蒲地望不在趙縣。關於棘蒲侯國的屬郡,馬孟龍先生認爲屬清河郡。(23)馬孟龍: 《西漢侯國地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53、165、374頁。從地望上看,棘蒲所在的今内黄至魏縣一帶在館陶以南,既然館陶在漢初屬河内郡,位於河内以北的清河郡不可能越過館陶而領有棘蒲,棘蒲當與簡文中排列在其前的共、館陰〈陶〉、隆慮等相同,亦屬河内郡(參圖5)。梁玉繩説棘蒲在魏郡,乃就《地理志》所記而言,與漢初形勢無涉。

圖4 秦末漢初棘蒲地望示意圖(24)本圖依據《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二册“秦·山東北部諸郡”圖幅(第9—10頁)改繪。

圖5 《秩律》棘蒲侯國地望示意圖(25)本圖據張莉《西漢吕后二年郡國政區面貌考》中河内郡圖改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