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金玲|文
(图片由陕西龙门钢铁有限公司提供)
笔者认为,对于“专项治理”行动,必须要摒弃那些“运动式”的做法,应从设计的时候就抓住纵向与横向之间的逻辑关系,使得工作既有轻重缓急,又环环相扣,进而避免其成为“一阵风”。
第一,“专项治理”必须阶段性地朝纵深发展。目前很多管理者在策划“专项治理”行动时,往往过于追求“大而全,大而多”,毕其功于一役,恨不得在一个行动,一张检查表中囊括所有治理项目。而这通常会导致策划与现实有脱节,执行难以到位,同时使接受治理的单位疲于应付,甚至产生抵触情绪。对此,“专项治理”组织单位应根据不同治理对象的现实基础和目前工作重点,制定合乎实际的“专项治理”阶段,或从基础入手,或从迫在眉睫的重大隐患入手,然后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下一阶段治理工作,以使整个工作有延续性,不断地朝纵深发展。对于接受治理单位来说,应先从容易解决的或者关键的问题入手,以有效推动工作,这样基层员工在感情也易于接受,在行动上会更加支持配合。
第二,“专项治理”应与横向广泛联系。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存在的,有着广泛的联系。管理者不能只着眼于一点,而是要分析形成隐患的原因,抓住主要矛盾,设定主要治理对象;同时也不能忽视次要矛盾,还应设定次要治理对象。在人力、物力允许的范围内,主、次治理对象可以同时开展,齐头并进。但考虑到资源的分配,应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先治理主要对象,后治理次要对象;或者根据先易后难的原则,先治理次要对象,后治理主要对象。以笔者较为熟悉的煤气行业为例,实际上单纯的煤气管理是不存在的。从煤气的理化性质,到煤气的设备设施,从生产、储存、净化、运输,到使用、检修,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管理系统。一个简单的煤气动火作业,就可能包含了氮气吹扫、CO检测、可燃气体检测、高处作业、电焊作业、起吊作业等多项内容。所以一个专项治理活动开展完后,迅速地转入与之关联的另一个专项治理,能够使整个工作既有延续性,也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自然排除了“一阵风”的弊端。对于同时开展的几个“专项治理”活动,尽管看似相对独立,也要设法使其处于相互支援的位置,尽量做到资源共享。如在治理运输企业的时候,可以“顺便过问”一下冶金企业的内部转运和外部运输,这样不仅针对性强,甚至还可能获得专门治理冶金企业都得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