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及对策机制研究

2018-10-19 05:17陈晓晨
山东工会论坛 2018年5期
关键词:用人单位工资农民工

陈晓晨

(山东管理学院 劳动关系学院, 山东 济南 250357)

一、引言

每到年末,有一个问题总会引发社会的高度关注,那就是农民工被欠薪问题。由于欠薪,农民工不能及时拿到工钱回家过年而心情低落,甚至产生极端行为。尤其是因经营不善老板跑路、企业倒闭,导致农民工罢工潮、维权潮、讨薪潮屡见不鲜。譬如2014年12月,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通乡油路工程不给农民工发放拖欠的工资,致使多名讨薪者来到巧家县委讨要工资,在讨薪过程中,一名农民工竟采用极端的方式喝农药自杀;2014年12月26日,北京朝阳区的连心园小区建筑项目承包商以资金不足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来自河北、河南、山东、甘肃等省份的80多个农民工纷纷来到北京地铁2号线朝阳门站相邻的过街地下通道里讨要说法。类似的事件,每年都会上演。欠薪事件严重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甚至激发农民工产生过激的讨薪行为,这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成为社会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文献综述

国内外对于农民工被欠薪问题都有一定的研究,其中,印度在此方面的研究对我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有研究发现,在印度,雇主完全控制农民工的工资,也就是说对于自己的工资,农民工很大程度上无权决定,通常情况下他们的工资处于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之下。在某些地区,雇主实行计件制工资,从而造成许多农民工没有办法按时领取最低工资的局面。为了有效解决农民工被欠薪问题,改善农民工的经济状况并使他们获得较好的社会福利待遇,印度政府建立了农民工就业和基本保障制度,该项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条内容就是要保障农民工获得最低工资标准,要求雇主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以现金的方式支付给农民工应得的工资,不允许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1],这得到了农民工的积极响应,带来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层次分析了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马静(2008)提出应从三方面解决农民工工资法律保障问题:加快法制建设步伐,构建劳动保障金抵押机制;加大法律责任处罚力度;加强执法力度[2]。于涛(2011)认为,歧视性就业制度、二元社会保障福利制度和极不完善的利益表达制度是造成农民工被欠薪的制度根源,并提出解决措施,包括彻底改革城乡二元制度;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加强社会舆论宣传以保障农民工权益[3]。李萍(2013)从政府、施工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三个方面分析了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明确三方主体的责任,提出了保障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的措施[4]。杨硕(2014)认为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提出了解决对策,包括深化体制改革,制度创新和政策调整;建立工资协商制度;完善劳动法,健全集体谈判制度;建立企业欠薪预警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等[5]。

从国内外关于农民工被欠薪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不同时间起点作了大量深入的研究,但大多数研究结论尚未与现实政策完全有机融合,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依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本文从我国农民工相关数据展开系统分析,找出此群体被欠薪问题居高不下的具体原因,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讨一套行之有效的对策机制,以期为农民工被欠薪问题提供新的思路。

三、农民工被欠薪问题的现状

(一)农民工总量

图1 农民工总量

由图1可以看出,2016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8171万人,比上年增加424万人,增长1.5%,增速比上年加快0.2个百分点。其中,本地农民工11237万人,比上年增加374万人,增长3.4%,增速比上年加快0.7个百分点;外出农民工16934万人,比上年增加50万人,增长0.3%,增速较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增量占新增农民工的88.2%。在外出农民工中,进城农民工13585万人,比上年减少157万人,下降1.1%。

(二)农民工文化程度构成

表1 农民工文化程度构成

农民工普遍文化程度偏低,维权意识淡薄,致使欠薪问题严重。所以,为了更好地研究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对他们的文化程度进行了调查。从表1可以看出,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1%,小学文化程度占13.2%,初中文化程度占59.4%,高中文化程度占17%,大专及以上占9.4%。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外出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9.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本地农民工中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3.9%,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月均收入

表2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2016年农民工月均收入3275元,比2015年增加203元,增长6.6%,增速比上年回落0.6个百分点。分行业看,2016年除制造业收入增速较2015年提高,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增速与上年持平以外,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分别比2015年回落1.5、1.9、1.5和0.7个百分点。

(四)被欠薪的农民工比重

表3 分行业被欠薪的农民工比重

由表3可以看出,2016年被欠薪的农民工合计所占比重为0.84%,与2015年相比,降低了0.15个百分点。从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几个行业来看,虽然2016年较上年相比比重有所降低,但存在农民工被欠薪问题最严重的行业依旧是建筑业,比重达1.8%。制造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是农民工被拖欠工资问题频发的第二位行业。其中,2016年,制造业被欠薪的农民工比重达0.6%,相比上年降低了0.2个百分点;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被欠薪农民工的比重在2016年有所上升,比重是0.6%,较2015年比重升高了0.3个百分点。而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得到最有效控制的行业属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其2016年被欠薪农民工的比重为0.4%,较2015年降低了0.3个百分点。2016年批发和零售业中被欠薪的农民工的比重为0.2%,较2015年降低了0.1个百分点。而住宿、餐饮业2016年比重为0.3%,与2015年比重保持一致。根据各行业被欠薪的农民工比重的相关数据,我国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依然严峻。

四、农民工被欠薪的原因分析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企业规范自身管理的重要内容,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是衡量企业诚信的关键指标,因此企业必须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些企业为维护自身利益故意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发生几率最大的行业当属建筑行业。这是因为劳动法只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没有明确阐述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一旦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无劳动合同,劳动者被欠薪时,企业便以此为由逃避责任。有的企业虽然跟农民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合同条款内容明显偏袒自身利益,属于“霸王条款”范畴,一些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也模棱两可,有的连发包单位、工程名称、支付方式、工资结算日期等需要重点注意的内容都没有明确叙述,无法保障农民工利益。一旦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农民工将面临在维权方面束手无策的尴尬境地。

(二)企业诚信建设缺失

企业缺失诚信建设也是致使农民工工资肆意拖欠的一个重要因素。首先,企业信用的缺失是农民工被欠薪的一个关键因素。规范企业经营秩序的基础是企业信用,企业信用的累积构成了企业正常经营的信用环境。现实中,企业信用的丧失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市场中存在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企业财务报表造假,制造财务假账,商业欺诈,企业恶意偷税、漏税、欠税,“豆腐渣”工程屡见不鲜等。

当然,造成农民工被欠薪的状况不仅来自于企业层面的因素,也来自企业管理者自身。目前很多企业管理者道德素养缺乏,他们认为社会责任无关紧要。为了获得利益,在他们眼里农民工就是廉价劳动力的代名词,不顾及农民工的感受,无故拖欠他们的工资,大大损害了农民工的利益。他们深知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故意拖延或者找理由搪塞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发生过程中欺骗农民工,使之贡献自己的体力,项目工程一旦结束,就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并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除此之外,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例,一些企业管理者,接到订单临时雇佣农民工,工程结束后立刻卷款逃跑甚至钻法律漏洞,注销公司转移财物,甚至整体迁往外地,以此赖账。

(三)农民工维权意识淡薄

农民工的维权意识缺乏,不了解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保障自己的正当权益,也是致使欠薪案件时常发生的一个主因。虽然社会正在不断地发展,教育的普及力度也在大大加强,然而农民工的整体文化素质却没有明显的提高,这严重影响着农民工的维权观念。供大于求是当今劳动力市场的状态,因而用人单位具有优先决定权,他们掌握着议价和选择的权利,因此出现用人单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7]。相反,由于不高的文化素质,不强的法律意识,再加上快节奏的城市生活导致的巨大生活压力,致使我国大部分农民工长期处于不利地位,若他们不接受不签订劳动合同、加班没有加班费等一系列霸王条款,那么就会失去当前的工作,失去生活的来源,甚至影响一家人的正常生活。此外,还有一种情形较为常见,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的一方是农民工。在餐饮业,可能会发生农民工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原因在于他们有较低的工资和较强的流动性,若他们签订了劳动合同,相应的,各类保险和费用也需缴纳,因而不多的工资又会减少,而且他们的工作自由会受到限制,不利于他们更换工作。

五、农民工被欠薪的对策机制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完善劳动立法。为了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健全相关制度,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制度要特别涉及,与此同时,为了合理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应建立相关法律、条例。当然,维护农民工这一群体的法规应提上日程,如《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帮助农民工这一弱势群体培养自身的法律和维权意识,使他们意识到当自己利益受到威胁时可以利用法律途径,使自身工资拖欠现象发生的概率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降到最低。除此之外,还需要明确农民工群体相关规定中的内容,例如还需加快健全《劳动合同法》、《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步伐。

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城市劳动力就业法规体系,明确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内容、规范农民工与企业的签订程序。此外,对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要求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及监管机构不容懈怠,加强监管,对违规的责任方进行处罚。

关于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针对恶意欠薪者将负刑事责任的最新司法解释,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执法。与包工头、施工队、施工卑位、用人单位相比,农民工处于弱势地位,与用人单位的工资纠纷一旦产生,将处于取证难的不利局面,而谁得益谁举证的原则在民法中有明确规定,所以,会较少出现进入诉讼程序的工资纠纷这种情况。考虑到对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有效保护,建议从农民工角度出发,完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使保护弱势群体有法可依。

(二)建立企业信用体系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市场监管不完善,社会信用缺失还将长期存在,最好的证明就是农民工被欠薪事件。所以,我们需要把信用体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争取用最短的时间做到与发达国家接轨,融入到国际信用体系之中。

当前,社会中的信用体系并不健全,在面临经济利益和诚信的选择时,很多企业管理者毫不犹豫地选择经济利益,将诚信抛在脑后,在项目工程进行中就酝酿拖欠农民工工资。这就非常有必要让更多的企业管理者认识到“信用就是生命”,让他们自觉遵守这一经营准则,做到守法律、讲信用。诚信经营理念算得上是企业经营管理文化中最为重要的理念,企业应该加强培育,并做到对其有效维护,让其中重要思想在企业中得以有效传播,让员工铭记于心,实现有效发展,这样企业可以形成讲信用、重信誉的企业文化,使得公司管理者与员工自觉遵守。当然,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也会为诚信经营理念提供有力的依托,可以助力于降低农民工被欠薪事件发生的概率。

要想真正做好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在于支付信用评价体系的构建。其中做到让支付信息透明公开是支付信用评价体系的重要指标。应从资质、财务状况、工资支付记录和管理状况等几个方面评价企业管理者的支付信用。除此之外,可以建立规则评价企业的支付信用,借助行业协会,并定期向外界披露评价等级,以此规范企业的行为。这样做不仅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符合我国国情的信用体系建设。

(三)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与法律意识

对农民工而言,受到职业技能培训和二次培训十分有必要。一方面,由于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也为了提高农民工的自身素养,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成为必然。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模扩大的同时,重点关注培训质量。另一方面,农民工很难很快适应快节奏的城市生活,需加强用人单位对农民工的二次培训。二次培训应立足于目标明确、适用性强的原则,并与用人单位挂钩,实现培训与用人单位的有效衔接。此外,各类教育机构可以开展更多低成本的培训,职业技能要求和职业需求等相关信息做到实时披露,使农民工做到查漏补缺,更具针对性的学习。政府可以对有需要的职业培训机构进行资助,增加为农民工提供培训的职业教育机构的数量,为提升农民工整体的文化素质提供便利。

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与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强弱直接相关,所以,农民工应不断提升法律意识来保护自己。农民工应该培养熟悉身边所涉及到的法律关系的能力,发生纠纷时不要慌张,更不能产生过激行为,需对症下药,温和解决。农民工应掌握相关法律条文,这样才能对自身在劳动过程中享有的劳动报酬权、社会保障权、休息权、工作环境权等有更加清楚的认识。培训单位也要为提高农民工法律意识助上一臂之力,对农民工灌输现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的内容,使他们认识到可以采取合理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综上所述,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不仅涉及到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且与社会的繁荣稳定有着密切的联系。解决农民工被欠薪问题任重而道远,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民工个人长期不懈的共同努力。

猜你喜欢
用人单位工资农民工
用人单位应避免七个认知误区、切实保障职工年休假的合法权益
2021年就地过年农民工达8 700多万
这种情况下未续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性骚扰的用人单位法律责任研究
以农民工欠薪案“两清零”倒逼发案量下降
餐厅经营模式多样 事先分清用人单位
说说索要工资那些事
不用干活,照领工资
对农民工不想留城不必大惊小怪
一群农民工的除夕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