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企融合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2018-09-10 10:26张德龙杜建霞张庆华
高教学刊 2018年13期
关键词:校企融合高职院校

张德龙 杜建霞 张庆华

摘 要:在高职院校发展过程中,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成为主要的发展模式。而校企融合的发展模式不仅为高职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的主要特色,而且也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能力提升的主要途径。基于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培养的相关内容,文章以校企融合为入手点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员培养模式进行了简单的分析,以便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能力的提升提供依据。

关键词:校企融合;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

中图分类号:C9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8)13-0022-03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school enterprise cooperation and integration of production and teaching become the main development mode. The development model of school enterprise integration is not only the main feature of the training mechanism of innovative talent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but also the main way to improve th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ial ability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Based on the relevant contents of the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training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this paper makes a simple analysis on the training mode of innovative entrepreneur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with the integration of school and enterprise as a starting point, so as to provide a basis for the promotion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Keywords: school enterprise integratio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nnovative and entrepreneurial talents training mode

前言

通过校企合作全方位的深度合作框架建立,可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顺利进行的基础上,实现更加完善科学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评价机制,促使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与社会发展进行有效的整合,保证用人市场与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一对一连接。因此在这个基础上对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综合分析非常必要。

一、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现状

(一)人才培养理念偏差

现阶段我国政府逐步加大了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关注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合理设置及规模的拓展提供了动力。但是随着社会区域内劳动者技术技能水平与社会发展需求的不均衡发展,我国高职院校在长期以来的发展过程中大多以专业技能建设为主要发展目标。在高职院校综合素质劳动技能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下,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了大量的技能人才,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经济社会的进程。而就现阶段来说,以往单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对我国创新创业教育造成了一定的阻碍,而在经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我国就业与人才发展、创业与创新素养之间的矛盾也不断恶化,这就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高职院校现阶段人才培养目标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出现了背离情况。

(二)实践平台不全面

在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模式运行过程中,实践教育平台是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的主要方面,其在高职院校学生创新精神的形式及创新理论的转化方面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高职院校学生通过在实践平台上的创新创业实践体验,结合多样科学的实践教育环节设计,可在一定程度上激发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积极性,对于其创新创业精神的初步完善非常重要。而由于经济因素的限制,现阶段高职院校与当地企业合作过程中,虽然建立了初步的校外实践基地,但是在具体的创业实践环节设置、时间规划、步骤安排等阶段没有标准的规范,从而导致其无法为高职院校学生创业体验提供有效的辅助,进而导致高职院校学生创业失败风险概率增加。

(三)课程体系不健全

相较于其他国家而言,我国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相关创新创业思想意识还不够成熟,從而导致整体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仍然具有一定缺失。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分散建设的形式,也促使整体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际价值受到了一定的影响。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所利用的教学材料并没有与高职院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结合,而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素材质量的不均衡,也促使其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设置、教学时间规划、教学目标确定等方面缺乏一定的标准规范,而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情况,也导致相应的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体系执行方面出现较大的差异。部分高职院校在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开展时,仅仅将相关课程依附于就业教育管理,而一刀切的统一性创新创业教育也促使整体创新创业教育失去了根本效力。

(四)师资结构不合理

现阶段我国高职院校在进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时,依据不同专业院校教学特色具有不同的师资力量构成。在具体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环节,高职院校教学人员同时担任着创新理论传输、创业实践指导两个方面的责任。而相较于专业理论课程教导来说,创新创业课程指导对相应的创新创业教学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其需要在创新创业理论丰富的基础上,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而依据现阶段高职院校发展情况,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中知识传输人员大多以兼职为主,而专业创新创业人员严重不足,大多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内部专业教学人员主要是在专业知识教学结束后,直接进行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应聘。这就导致高职院校相关教学人员并没有足够的社会实践能力。虽然部分高职院校加大了专职教学人员的实践培训力度,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杜绝创新创业师资结构失调的问题。

二、基于校企融合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构建

(一)构建校企联合新型培养机制

在校企融合的基础上,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需要结合社会企业、高职院校实践教育两个方面的力量。这种情况下,高职院校可对在以往校企联合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创设新型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并以全员参与的模式将新型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与市场经济发展体制进行有效融合,有效解决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的就业问题。高职院校管理人员应加大与当地政府机构的沟通力度,利用当地政府部门宏观掌控的力量,将区域内不同发展特色的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有机整合,并加大相关高职院校与用人企业的配合密度[1]。新型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可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通过工学交替、文理结合模式的构建,将高职院校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进行有效的整合。

(二)拓展仿真模拟教育规模

仿真模拟教学可以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创新创业实际应用能力进行全面培养,便于集中提升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培养体系的实际效力。基于实际发展的需要,高职院校可在以往实习训练基地的基础上,增加实习实际训练平台建设力度,通过实际应用情况的模拟演练,为高职院校学生创新意识的提升提供依据。通过高度仿真模拟训练教育可在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为高职院校学生预先分析实际市场变化形式及相关专业发展趋势,为创新创业培养体系提供更加明确清晰的目标,促使高职院校学生感受到创新创业的乐趣及风险,为整体创新创业教育实际意义的提升打下基础。

(三)完善创新课程教育体系

首先在高职院校入学之初可进行双导师培训机制,即在高职院校学生学习过程中,为其配置高职院校内部、高职院校外部两个方面的指导人员,通过双导师共同教育的模式可促使高职院校学生的学习能力及实践分析能力同步提升。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可将相应的专业学生分配给各个专业的专职教师,由相关教师负责相应专业学生在高职院校内的理论知识学习及生活管理[2]。同时在每4个到5个学生之间配置相应的校外知识指导教师,相应的校外知识指导人员主要由与高职院校合作的企业提供,校外知识辅导人员需要担任高职院校学生在创业实践过程中的管理指导。通过校外课程指导人员对高职院校学生进行社会知识教育,可以进一步拓宽高职院校学生的知识面,促使其在社会生产实践过程中领会到更多的创新创业知识。高职院校双导师培训模式主要是以高职院校与其合作企业经济利益共同提升为前提,其通过共同参与、共同培养的模式可以促使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机制的实际效力得到稳定的发挥。

其次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培养过程中,可通过与相应合作企業的交流协调选择相应数量的学生建立优先培养机制。在相应的培养机制内可进行专业辅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并结合班级奖学金的设置提高创新创业能力较优异学生的表现意识。在优先培养机制中的相关学习人员可在每季度学习过程中进行课程实习训练,然后通过理论学习、实际训练、理论复习、实际强化训练等一系列工作,促使学生创新创业专业知识针对能力得到有效的提升。在实际训练过程中,企业可通过教学实训基地的进一步拓展,在培养创新创业高素质人才的指导下,进行校企协同合作人才培养工作。为了便于创新创业实际培训基地的管理教育,高职院校可参与到实际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中去,以股份占比的形式,进入相关合作企业发展规划分析组织工作中。同时可组织高职院校内部创新实践能力较为优异的专职教学人员进入企业内部担任技术指导人员,或者通过成立技术专业队伍的模式进入企业实际生产场地进行技术研究。相应的,高职院校合作企业需提供一定比例的资金到实习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中,并在高职院校区域内进行人才选拔机构的建立,便于整体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实现。通过长时间与合作企业技术人员的交流合作,高职院校专职教学人员可进行科研与生产实际的有效融合,便于将企业研究成果及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中[3]。在这个基础上高职院校专职教学人员也可以依据自身在企业掌握到的最新科学技术进行班集体内部科技创新活动的组织,以更加创新的模式对高职院校内部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进行有效的指导,为后续高职院校学生的实习就业提供依据。通过实际训练基地共建的校企合作协调管理模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高职院校教学工作与实际需求脱离而导致的创新创业目标错位,为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提供更加明确清晰的目标。同时在校企共同科研基地建立的基础上,也可以将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进行有效的融合,便于为高职院校与当地企业建立长期稳定且优势互补的合作关系。在技术支持与人才中心的带领下,校企共同实习巡礼基地可成为创新创业技术转化及大规模应用的重要平台。

最后为了保障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模式的有效运行,高职院校可根据内部学习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阶段式教学模式的开展[4]。即在初始阶段为整体学生提供日常创业课程指导,在基础课程内容指导中促使内部学生进行基础创新创业思维的构建;而在阶段过程创新创业教育指导过程中,高职院校可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操作能力作为主要目标。即利用自身优势进行校企创业比赛等互动活动的组织,实施针对性培养;最终阶段可对已成立工作室且经营情况良好的高职院校学生进行进一步帮助扶持。

(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基于高职院校教育教学的特点,可将社会服务及人才培养作为创新人才培养的主要内容。一方面在创新创业教育培养过程中,高职院校可在校企联合的基础上进行专业实践人员共同指派工作,经过高职院校、企业双方共同认可后,由企业决定高职院校所建设的实习训练基地的主要训练项目,便于训练技术与产业生产的实际过渡,而在实际创新训练过程中所获得的相关科技成果,则由企业管理[5]。在创新创业实践过程中所获得的成果可作为企业内部发展的技术储备,为企业技术水平的不断创新优化提供依据,进而保证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稳定的资金投入。在这个基础上高职院校可指派内部专职教学人员进入到相关创新创业实际训练中去,通过其与企业进行先进技术的直接接触,在拓宽其理论认知的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高职院校专职教师的实际创新应用能力。在后续的创新理论教学过程中,高职院校专职教师可以通过自身理论教学与实践研究的结合,将理论创新知识转化为具体的创新案例进行实地分析,利用更加真实具体的案例教育引导高职院校学生建立创新思维能力。而通过对企业先行先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分析,可促使高职院校学生对现阶段应用技术有更加深入的了解,为后续技术的创新研制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在企业内部出现技术应用问题时,也可以通过高职院校专职教学人员的引入,进行双方优势互补,为高职院校创新研究成果的应用提供有效的平台[6]。

另一方面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应依据当地经济建设情况,加大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对应性、实际应用性。依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进行相关专业内容的适当增施,通过应用型高职院校的建立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创新型人才。这种情况下,可在校企合作的前提下根据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环节进行情况,采取更加完善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可首先进行组织带领,引导区域内企业与高职院校内部师生进行有效对接,结合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在双方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相应的创新信息共享渠道可将创新创业实际训练机构、合作公司、专业训练机构进行有效的连接,创新创业实验室可为合作公司提供更加优良的人才储备及技术信息,而合作公司则可以为专业训练机构提供创业反哺的优势,专业训练机构也可以为创新创业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创新创业实际经验。在这个基础上,专业实验室就可以与合作企业进行共同发展,而通过创新创业有效经验的引入,也可以为实际训练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优势[7]。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上述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发展模式,可以将当地政府、高职院校、合作企业进行有效融合,而通过创新创业平台、合作公司、实际训练机构的建立,也可以促使整体创新创业模式展现一定的阶段性发展趋势。在整体创新创业培养模式过程中,创新创业实验室主要为整体模式运行的基本架构,而通过创新创业平台将高职院校内部具有创新创业发展意向的高职院校学生进行有效整合,可通过提供相应的创新创业培养基地及设施,结合相應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对整体日常创新创业环境进行合理规划。在对高职院校内部创新创业学生针对性管理过程中,可利用相应的人才评价标准对高职院校内部创新创业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进行合理筛选,然后根据高职院校内部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区别,对其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的难度、操作性能进行适当调整。而对于创新创业能力较强的高职院校学生,可在实际项目技术训练的基础上,为其配置更加具体的创业项目,便于社会层面相关创新产品的合理应用[8]。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稳定运行,可从根本上提升高职院校的竞争能力,为高职院校建设区域内人才结构的优化提供依据。在实际发展过程中,高职院校管理人员应结合实际需求,在以往人才培养机制的基础上,以校企联合为入手点,逐步加大创新创业管理培养理念的融入,结合创新创业实际教学平台的建设完善,为内部创新创业教育培养体系实际价值的有效实现提供依据,进而推动整体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超颖,杨建民,宋清萍,等.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究[J].高教学刊,2017(5):9-10.

[2]吕爽,杨小键,陈欣欣,等.校企合作下高校创新创业类人才培养新模式研究[J].管理观察,2016(9):89-91.

[3]李玉萍.基于校企合作模式下的高职创新创业教育问题研究[J]. 新疆职业教育研究,2016,7(3):74-77.

[4]刘月.校企融合模式下高职院校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J].船舶职业教育,2017,5(4):9-11.

[5]欧扬,张兄武,董兴法.基于“微项目”平台的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新模式[J].山西教育(管理),2017(1):24-26.

[6]李德华,陈献宁.基于政校企融合的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探究[J].梧州学院学报,2017(5):110-114.

[7]王柏生,张晓林,邱敏,等.新建本科院校产教融合培养创新人才途径研究[J].高教学刊,2018(03):163-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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