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浩 周惠萍
摘 要:德江春节期间舞龙活动的高潮环节——“炸龙”,据文字记载已有几百年的历史,所以本地人称之为“土家炸龙”,它是土家族巫傩文化与汉族舞龙文化习俗在当下社会的“活态”存续及发展。舞龙有着完整而简练的“起水”“送贴”“烧龙”等仪式性环节,同时还有丰富的文化内涵。文化认同成就了“炸龙”,使之超越了民族性,勇毅的民族性格、形象塑造和超越个体、民族的吉祥安康的祈愿成为本地民众主要的核心文化价值的诉求,也使它从历史走向当代,从乡间的家族、村落走进了城市。
关键词:土家族;炸龙;文化认同
中图分类号:J8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444X(2018)02-0096-04
国际DOI编码:10.15958/j.cnki.gdxbysb.2018.02.016
一
德江县是贵州土家族的主要集聚区之一。它位于黔东北铜仁地区西部的大娄山脉与武陵山系腹部,与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接壤。自春秋始,即为巴楚属地。秦属巴郡。建安时置巴东属国,德江属其下辖的永宁县。宋初为黔州羁縻地,元代置水特姜长官司,治所在思南。明洪武五年改水特姜长官司为水德江长官司,治所仍旧。万历三十三年改水德江长官司为安化县,县治附廓思南府。光绪八年移治所于大堡(今德江县城)。民国二年,改安化县为德江县,隶黔东道。1950年德江县人民政府成立。土家族炸龙,过去在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也盛行,但在解放后被政府所禁,今天德江县就成为贵州土家族炸龙的唯一“活态”传承区域。
土家族炸龙,通识名应该也叫“舞龙”“龙灯”等。只是由于炸龙是舞龙的高潮环节,所以民众统称为“炸龙”。炸龙节是指在正月期间(初九——十六)所举行的一系列民间文化、娱乐活动,是土家族春节的最重要的节点和活动。据清道光《思南府志》记载,就已有几百年历史。
德江县是贵州土家族人占口比例最高的县。土家族人自称为“土家”或“土人”。明郭子章《黔记》就记载:“贵阳夷地……四顾皆苗夷而种类不同。……而铜苗九股为悍,曰仡佬,……曰土人”。歷史原因使德江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隐族埋名”,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恢复。
德江土家族炸龙缘起于“刀耕火种”“靠天吃饭”的生产力水平及其历史时期的以龙祈雨、舞龙酬神活动。最早的图文依据一是清道光《思南府志》,“祈禳,各以其事祷神,逮如愿则报之。有以牲醴酬者,有以彩戏酬者。祈年则上元龙灯、社会、神会及各庙斋醮,均此意也”。一是始建于永乐八年的德江龙泉乡的飞龙寺壁所画的“求雨图”,以龙祈雨清晰可见。此外,更有民间传说相佐证:龙象造天数万年,腾云驾雾贵传真。……天干七七四十九,井涸人渴草不生。稚童稻草编龙舞,仙家指路救庶民。请龙滚水典龙身,得雨许下龙神愿。上元灯会酬龙恩,传说龙灯由此起,上元灯会年复年。发展至今,成为酬神娱人的传统节日。 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到正月十六。当地民谚说,“初三不出龙,十六不玩灯”。就是说,从初四至十五可以玩龙、舞龙。初一到初三为扎龙灯阶段,十六“烧龙”——送龙回府,历时半个月。其实,请龙祈雨,过去是在农历五月二十日——“龙会”这一天扎草龙求雨,这一时间节点的变化,是由于“舞龙”“实用”功能的弱化和人神共娱性质的增加所引起的。关于祈雨,德江土家族在农历六月六还会扎草龙祈雨,称“水龙节”。
炸龙有着简练而寓意明确的环节与仪式:
“起水”(祭水请龙):正月初九,各舞龙队的龙编扎好后,由龙头(灯会负责人)组织群众敲锣打鼓,把龙送到河边或井边,焚香烧纸,举行祭祀活动请龙王下凡。在祭祀活动中,要说请龙“伏以”(祝祷词):“唉!正月里来正月正,有请龙王到人间。与民同乐享太平,闹闹热热过新春”(众人和哟)。最后由吹手吹三声长号,敲着锣鼓离开。
“出龙”,也称“亮龙”:在主要街道巡游一圈,一是让龙“活动筋骨”,更主要的是告知人们今年玩龙灯将至。在正月十二日下午,由德江县龙灯协会组织举行全县的出龙仪式。
“送帖子”:即是灯会派人挨家挨户告知、邀约民众。如家有丧事的,三年不“接灯”——不参与舞龙活动。通过送帖子,了解并确定“送龙板”对象。时间在正月初九至十四之间都可进行。
入户舞龙:即龙队入户拜年。在锣鼓声的助兴中,主要由龙头唱“伏以”——恭颂主家,众人和,主人放鞭炮接龙进屋。龙头对着堂屋香火先点头三下,屋内舞三圈,最后龙倒退着出户。主人多以糖果、烟酒或钱物相送。时间在正月初九至十四之间都可进行。
送龙板:即每条龙都要准备若干“龙板”——龙珠。每条龙的龙珠数量并没有严格限定,其中一个龙珠是用金箔纸做的,叫“金板”,一条龙只有一个,又称“头板儿”,其余龙珠用红纸制作。金板类似于“头彩”,选择最需要的人家送出。一般送予新婚而未有子女的家庭。其余家庭如有索要者,或以“头板”已送出而不再索要,或以一般龙珠相赠,而大户、名族并不一定受到特别的优待。被恭贺的家庭会量力备礼表心意。送“龙板”,即送祝福。其间多有新婚而得“头板”者。这源于一个传说:相传同治年间,杨德友(今德江荆角乡人)因镇压黄号军起义有功,赐花羚锡镇,居五品。相传杨德友就是舞龙“送宝”所生。解难救困比锦上添花更需要“头板”,反映出其间民众质朴的情感和温暖。送“头板”在正月初九至十四之间都可进行。
游龙:在正月十四日举行。各舞龙队伍,以及“亭子”“占古事”(类似今之彩车)、花灯、傩戏演出队伍等巡游、表演。龙的数量多达几十支,沿着主要街道、街区舞龙、赛龙。即使在今天,规模、数量仍然不逊于往昔。巡游路线之长,以公里计。
炸龙:是整个节日的高潮,在正月十五傍晚进行。所谓炸龙,是指围观的民众用爆竹、礼花去“炸”舞龙者。舞龙人赤身,用毛巾系额以保护耳朵(防止伤残、主要是防失聪),穿梭于爆竹、焰火之中。炸,是为了炸除晦气与不顺。所以有因自觉不顺者主动请缨的。而今天,被炸,更多的是表现勇敢及祝福。在过去,人们必须是炸到“兴尽”才归。用烟花爆竹炸龙闹元宵,是炸龙节最为热闹震撼的环节,炸龙结束后各舞龙队要吃夜宵,名之曰吃“龙稀饭”。
烧龙:是“炸龙”的最后一个环节。正月十六各分会组织全龙宴会,就餐完毕后,将龙送到河边烧掉,以示放龙归海,送神上天,祈求来年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扎龙过去一般在大年初四前完成制作。现在则以“起水”(初九)之前为限。扎龙、舞龙过去都是男性,现在有女性参加。由“灯首”又称“灯头”“龙头”主持。先召集各户商议相关事宜,同时募集钱款——称“化功德”。再备材料,后祭祀龙神,便开始制作。主要材料是竹子。是买还是自己制作并无特别的规定。按材料,分有草龙、布龙、纸龙等;也有按方位的,如青龙、蓝龙、黄龙等;亦可依大小来分。龙身骨架节数为奇数,每节用绳索连接,外覆龙衣。长度三四十米不等。加上龙头,多为30人左右,一人一节。炸龙时,要退去龙衣,一是怜物惜财,一是有龙衣遮蔽,舞龙人被“炸”得不过瘾。龙以威猛为佳。
舞龙队伍的组织:灯头是主脑,通常也是举引龙头的人。非勇毅、有威信的人不可。炸龙时,队员竞相“争”处在龙首或龙尾的位置,以期被炸得更多、更猛烈,以示其能。队员相对固定,亦有少数替换的。皆自愿、自由组合。一旦结队,则必同心同勇。胆怯或退缩必遭逐除,并为人所讥笑、不与为伍。
二
“炸龙”应与舞龙、龙灯是一类,似非土家族所原有。查《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贵州六山六水——民族调查资料选编》(贵州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贵州省民族研究所编、贵州民族出版社2008年)及《德江县民族志》(德江县民族志、编纂办公室编纂、贵州民族出版社1991年)等志书均无相关记载。土家族的信仰崇拜中,如“人头愿”“开红山”“立房架室”等均留存着“虎图腾”崇拜的痕迹。除虎图腾外,还有“鸡图腾”。除夕夜,土家族会先用年饭饲鸡,清洁圈舍、贴喜钱、用酒、食,香纸以祀,初不闻有对“龙”图腾的崇拜。但是,虽然“龙”的形象并未图腾化,也不能说在土家族的文化符号中就没有“龙”的影子。土家族的自然崇拜中有“风”“雨”和“雷电”诸神。求雨即是求龙布雨,“雨神”即是“龙神”。同时,“龙”也以年节的形式出现在土家族的日常生活中,“龙抬头”(二月二)、“龙神相会”(四月二十)。我们认为,在年节问题上,年节中的主要物相和活动内容比起时间的节点来说,更具可变性。“炸龙”的时间节点的重心是正月十五。而土家族却是过“赶年”,即比汉族的年节要早一天,月大过腊月二十九,月小过二十八。关于过“赶年”有这样一个传说:因历史上的某一年,土家族人奉命出征恰逢春节将至之时,不能在家过,只有行前过,而这天正好是除夕的前一天。至此后,土家族人就开始过“赶年”了。一天之差就其节气、物候而言并无根本的意义差异,一天之别,也只是族别的一种强调——其与汉族是有区别的。之所以如此,应该与德江所处的地理位置和恰逢的历史变化的节点有莫大的关联。从“羁縻地”到“改土归流”,其间变化的曲折和影响的深重一时难以说清。
德江的炸龙活动,其特点是“炸”。而“炸”当与土家族的“火神”崇拜有关。据《贵州六山六水——民族调查资料选编》载:土家族祭祀火神的历史源远流长,相传“钻木取火”时期土家族家家设火塘,经夜不熄。火能防邪驱魔。除夕和逢“金”“火”之日供祭火神。《贵州六山六水——民族调查资料选编》则谓春节除夕,土家族人家家都要在院坝燃起“圪兜火”,以示来年喂养的猪能像圪兜一样大。俗语有云:“三十夜的火,十五的灯”。所谓“三十夜的火”指的是大年前(正是“赶年”的大年)一夜,点燃“圪兜火”,烧香化纸放炮竹,口唱“照五更,照五更,前照五更,后照五更,往年谷子结几颗,今年稻谷起索索;往年麦子细朵朵,今年麦子起坨坨”。今天的德江炸龙亦有此意味,被火炮所炸能驱邪祛晦。由火而爆竹炸,一是可“玩”度高,二是火与爆竹具有相同的“功能”,彼此相得益彰。
“中国戏剧活化石德江”的傩堂戏使德江县具有了“傩戏之乡”的美誉。严格来说,傩文化与炸龙多少是有一定关系的。也就是说存在一定的影响。“冲傩”十分类似于炸龙行动。不顺或倒霉,主家或当事人会主动要求在炸龙活动中被“炸”——即参与“炸龙”。其行为模式和动机一如“冲傩”一样;“冲傩”还当“还愿”,在炸龙中则表现为一旦开始参与炸龙,必须连续三年都参与,否则要遭“报应”。三年之后隨其所便,这“三年”之许即是所“还”之愿。另外,行傩有着十分严格的程序和严肃性,仪式意味浓厚。炸龙从扎龙到“起龙”“送龙”程序不变而完整,其中所唱“伏以”——当地人是说“伏事”,我认为是“伏以其事”的省称,虽见机而作、随物而兴咏,但其中不乏敬畏与郑重其事的心意。
综上所述,德江土家族炸龙,是以舞龙、玩龙灯为其底,以“炸龙”为其骨,以傩为其经络,是以民族文化融合、民族文化认同为其血脉的产物。
三
德江土家族炸龙以其所处的空间、时间的特殊性和时空的节点,使之具有较为独特的历史、文化意义与价值。对当下民俗文化的传承保护,特别是少数民族传统民俗文化的现实价值、发展前景等,提供有益的借鉴及思想资源。
对炸龙活动空间的描述,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区域覆盖性。由于“亮龙”“送帖子”“入户舞龙”“送龙板”出行于主要街道、街区,以及逐户送贴、舞龙,将区域内的民众、家庭囊括其中。二是中心聚集性,各龙队从各自所居之地出发,向中心区域聚集。过去,是以村落或村落群为单位构成节日活动的空间,现在这空间被移植到了县城。各乡镇民众经由数条城市主干道汇入城市中心。一路游,一路炸。可以说是满城焰火,此起彼伏,众龙翻飞,联袂接踵。龙队“牵引”着炸龙的人流,而观睹者紧随其后。人流如海,是潮起潮落,波涛起伏。
首先,德江是多民族的聚居区域,主要有汉、土家、仡佬及苗族等民族。历史上受巴楚文化影响,巫傩至今仍有较明显的痕迹存在。宋初还属黔州羁縻地。虽有较多的少数民族的广泛分布,但通用汉语。至清代仍署“安化”为县名,到民国三年,改安化为德江。正是这样特殊的时空节点,使得土家族炸龙并没有局限在其所属的民族范围之内,民族性,或民族的区别性意识没有那么明显和重要。而更多地反映出跨民族或是泛民族的地理空间的认同。有巫,但不尚巫事;有土家族炸龙,但又未囿于土家人。炸龙,在具体行为上形成了相当良好的互动模式及行为自律。比如炸龙者一般保持着相对安全的距离和行为,或只有在被炸者主动以肢体语言表示“火力”可以再加大后炸龙的人缩小其距离,又或是被炸者主动“讨炸”。其所映射出的是各民族在文化层级上的共同递进。全民、平等和共娱是炸龙节最根本,也是最基础的文化的根性。勇毅和对美好的祈愿成为共同的、重要的文化诉求。
其次,强烈而浓厚的地理空间意识一方面突破了民族的区别性,另一方面,又将流行于村寨的土家族舞龙带入到了现代城市,基本完成了农耕文明向城市文明的蜕变。在我们的调查中就有一例很能说明:外地很多到德江入住经商的人,开始时都接受了“化功德”,但不敢去炸龙,原因是素不相识、也无冤无仇;又或是想像别人一样去炸了,怕人报复、寻仇。后来忍不住小试无异,便放开手脚大胆去炸。这是民俗文化“活态”植入城市的较为成功的案例之一。其空间的建构和拓展,并不是我们常见的由“辐射”来完成,而是以“向心”的汇聚形式为主导。舞龙活动的空间格局及其运动走向充分说明这一点。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即使德江最后完成了撤县建市、并改为民族(土家族)自治行政区域的工作后,舞龙、炸龙依然不会改变。不管是2006年,“炸龙”列入省级保护名录,还是居于其经济价值的未来展望,就目前的情势看,“政府主导”弱化,炸龙仍旧坐地生根,由于其“城市认同”的力量而并未被人为“拔起”。
最后,在德江炸龙中,当然也存在并呈现出了些许“尴尬”及尴尬后面的问题和问题思考。就目前来说,它发生在民俗活动与当地政府的节点上——“二·八事件”。2009年2月8日,政府出于环保的需要,对当年炸龙场地作出了移至城市边缘区域的调整,市民不愿意而有了摩擦。最后政府放弃调整,事情得以平复。此后政府强化并落实其服务意识和服务,同时也强化了舞龙协会的“职责”,成效良好。但事情总归是事情、也还总要有事情的。政府职责与民众意愿,经济发展与文化传承保护等问题依然存在。协会的被强调,只是“节点”的上移和下推。协会又将是如何的、又能如何,不得而知。
(责任编辑:杨 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