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建英
摘要:学校理念是由教育目的观、师生观与育人观、课程观与教学观等要素组成,经由学校自主建构起来的教育哲学体系。蠡口中学的教育哲学(理念系统)由和合思想演化而来,以理境之间的自由转化(即知行合一)为最终目的,以师生和合、教学和融之态为标志,学校课程则是促进师生和合、教学和融的载体和催化剂。
关键词:学校理念;和合文化;实践探索
一、学校理念之理性思考
理念是人们对于某一事物或现象的理性认识、理想追求及其所形成的观念体系。学校理念是对办学的基本信念,是对自己学校的定性、定位及职能的认识,即要把这所学校办成什么样的学校,怎么办成这样的学校。学校理念不应被视为校训、“三风”等外显的描述,它不是学校的教育模式或教学模式,也不能完全等同于学校特色。我们将学校理念视为学校发展中的一系列内隐的教育观念、教育思想及其教育价值追求的结合体,其核心是学校的教育目的观、师生观与育人观、课程观与教学观。
教育目的观作为一种价值关涉,是学校对于教育目的的阐释,反映学校教育的培养规格、努力方向和倾向性等方面的要求。育人观是教育目的观的具体化,直接阐明学校要培养什么样的人。育人的过程主要在师生互动中完成,那么,如何看待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如何处理二者的关系等就显得至关重要了,学校对这些问题的回应便构成了学校的师生观。学校教育目的观、育人观和师生观的实现要有内容载体、实施过程,这些属于课程与教学范畴,学校对此类问题的界定便构成了学校的课程观与教学观。
综上,学校理念是由教育目的观、师生观与育人观、课程观与教学观等要素组成,经由学校自主建构起来的教育哲学体系。
二、学校理念之实践探索
苏州市相城区蠡口中学创建于1958年,1999年被确认为江苏省首批示范初中,2007年被确认为苏州市教育现代化学校。随着相城区城市化进程的推进,位于中心城区的蠡口中学承担着城区大部分“新相城人”子女的教育。基于这一办学现实,学校提出了构建“和合文化”的学校理念系统。
(一)“和合”诸相
“和合”思想浸润着中华文化的方方面面,主要表现在对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心灵这四类关系的认识之中。
其一,就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我们不主张从外部去征服自然,而是要探索自然的内在规律,以便“制天命而用之”,即认识、把握自然,进而适应、利用自然——这便是“天人合一”“仁民爱物”的人文精神。
其二,就人与社会的关系来看,中华自周朝起便以礼乐典章制度的形式强化血缘亲族关系,主流价值观认为个人价值只有在社会群体中才能得以实现,导致我们对外部评价的重视程度高于个性发展,由此便形成了“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的思想。
其三,就人与人的关系来说,虽然每个人都有各自的利益诉求,但我们认为只要按“礼”来处理一切事,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都能够调解适当,使彼此相处融洽,亦即“礼之用,和为贵”,这是人与人相处的最高准则。
最后,在人与心灵的层面,我们认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所得则有限,因而要节制欲望,顺应自然,从天和而后人和,由人和而后心和,因心和而后生乐。
(二)“和合”诸法
基于和合思想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他人、人与心灵等诸多关系中的体现,我们可以提炼出四条原则以指导实践:其一,和合是诸多异质因素的冲突融合,即承认多元是和合之基础;其二,和合是诸多优质因素的融合,是一个扬弃、选择、吸收的过程;其三,和合是有机、有序的融合,而非机械、无序的拼凑;最后,和合是动态、持续的融合,始终处于“济不及,泄其过”的过程中,并不断趋向更高层次的平衡与和谐。
(三)“和合”之于教育
以和合视角看待教育,教育是一种帮助人在“理”与“境”之间持续转化的过程,包含“知理明境”与“行理易境”两个过程。所谓“知理明境”,是指对自然、社会环境的本质、特征、规律等的把握,是认知水平提升的过程;“行理易境”则是指践行所知之理,用以处理人与自然、社会、他人、心灵的关系,是实践能力提升的过程。(参见图1)
认知水平与实践能力既受先天条件制约,又受后天环境影响,这其中就包含着教育的影响。可以说,对二者的提升是教育的主要目的之一。
具备一定的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在生存世界的“境”与“理”之间形成转化,人才得以生存、发展。知理明境与行理易境高度融合,使理境贯通,自由转化,便可称为“知行合一”。(参见图2)因此,对“知行合一”的追求亦是教育的目的,且为根本目的。
(四)学校教育之目的观
既然“知行合一”是和合觀下的教育的根本目的,“提升认知水平和实践能力”是教育的主要目的,此二者便构成了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和主要目的。但学校教育毕竟不同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学校中的人具有场域内特定的社会身份(即学生、教师),并应履行与该社会身份相对应的社会责任(即“学”与“教”);另一方面,学校教育以课程为载体,学生在课程学习中成长,教师在课程开发与实施中发展。因此,对于师生、教学、课程的理解(包括师生观、育人观、教学观、课程观等),决定了学校将选择何种路径去达成教育目的,这也是学校必须要确定的。
(五)学校教育之师生观与育人观
我们认为,学生和教师共同构成了学校的主体:学生是学校教育的培养对象,是主体,这一点毋庸置疑;教师虽然是教育者,其本身也需要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进行自我发展、自我实现,脱离教师发展而单论学生培养必是空谈,故教师亦是主体。实际上,在学校教育的场域内,学生与教师是相互依存的(无生便无师,无师亦无生),且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优师育优生,优生促优师),即二者“和合一体”。
基于此,既然教育是帮助人在理境之间持续转化的过程,学校教育便要以此为指向,不断提升师生的认知水平与实践能力,培养知行合一的“和合人”,这便是学校的育人目标(或培养目标),其与学校教育的根本目的相一致。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育人目标(专指学生培养目标),在“师生同为主体、和合一体”的师生观下,“和合人”是“学生+教师”的组合。
“和合人”的培养和发展是一个过程,是有层级的:第一层是“知理明境”,指向认知水平的提升,培养的重点不在于学会知识技能本身,而在于学习的过程体验,以及伴随这一过程形成追求真理(求真知)的态度;第二层是“行理易境”,着眼于实践能力的提升,培养重点是经世致用(做真人)的情怀,即要将所学之“理”(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应用到生活实践中去;第三层“知行合一”,是前两层的动态融合,在理与境、知与行之间转化自如,这种转化需要在“实践——反思”的循环中不断升华。
(六)学校教育之教学观与课程观
如前所述,学校中的师生应履行与其社会身份相对应的社会责任;课程是学校教育之载体。此二者便构成了通达“知行合一”目的观的两个前提和途径。那么,在和合教育视域下,师生应如何各履其责?课程应如何设计与实施?
我们认为,就前者而言,在和合教育观下,教与学应呈和融之态。所谓“教学和融”有三层含义:
其一,教师的“教”要基于学生的“学”,即教师的核心职责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对学生的学习(取广义,含学科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亦包括品德行为的习得等)适时、适度地进行指导。而学习是学生的天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生发学习兴趣,从而主动学习(含元认知与认知层面的学习策略),即是对自己、对他人、对家庭、对社会尽责。因此,师生的履责行为(即教与学)是高度契合的。
其二,学生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教师对学生的指导要想做到适时、适度,实际上对教师自身也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教师在教的过程中也需要不断学习新知,积累经验,并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正所谓“教学相长”。从这种意义上讲,教师教的过程也是学的过程,学生学的过程也是教的过程,教与学、师与生均是相对概念。
其三,“教学和融”不仅仅指向教与学过程中“师与生”这组关系,我们分析“教师”与“学生”这两个名词(或称呼)便可发现,它们代表的是两个群体,群体由众多个体组成,故“师与师”“生与生”这两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忽视。在和合视域下,我们提出的“教学和融”隐含着师—生、师—师、生—生这三组关系。所谓“和融”,是这三组关系之和融,亦即在师—生、师—师、生—生间形成合作氛围,并在合作中实现共生、共赢。
至于课程,在和合教育观下,学校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应遵循“和合诸法”,我们将其概括为三点:其一,课程本身应具有知行合一的特征,亦即课程设计与实施应兼顾知识性与实践性,并注重二者的有机整合;其二,课程的设计与实施要兼顾共性与个性、基础性与拓展性,以满足不同学习者的需求;其三,课程应根据学习者的需求变化不断更新,根据实施效果持续改进。
综上,蠡口中学的教育哲学(理念系统)由和合思想演化而来,以理境之间的自由转化(即知行合一)为最终目的,以师生和合、教学和融之态为标志,学校课程则是促进师生和合、教学和融的载体和催化剂。(图3、图4是对这一哲学体系的概括)
参考文献:
[1]郭元祥.论学校的办学理念[J].教育科学论坛, 2006(4):5-8.
[2]張立文.和合学:21世纪文化战略的构想[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责任编辑:吴延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