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沈光烈的职业指导思想

2018-09-03 08:52曾艳谢长法
职业教育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职业指导职业教育

曾艳 谢长法

摘要:沈光烈是我国早期职业教育的探索者、倡导者和实践者。民国时期,特别是抗日战争以来,社会百业凋敝、百废待兴,为解决我国青年失业和就业问题,沈光烈积极借鉴西方职业教育的经验,探索我国职业教育理论,倡导职业教育实践。尤其在职业指导方面,沈光烈对职业指导的含义、目的、效用及原则等作了详细的阐述,并躬亲实践,重视学校职业指导,关注青年升学就业指导;倡导建立职业介绍所,协调人事供求关系;成立职业互助协会,共策共力,解决职业问题。

关键词:沈光烈;职业指导;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8)06-0092-05

沈光烈,字伯明,浙江山阴人。1899年入绍兴中西学堂高中部,读书期间,勤奋刻苦,常受到老师徐锡麟的称赞,并将他与胡豫所演算的数学题编成《元代合参》一书。毕业后,在大通学堂任数学教员,自编教材,兢兢业业。民国时期,任浙江教育厅科员,为浙江地方教育行政制度、教育管理等献计献策,并于1936年出版《浙江县教育行政制度》(杭州:武林公司,1936年版);1925年任中华职业教育社农村改进事业辅导员,编有《农村改进的实施》(昆明:中华书局,1941年版)。抗战期间任职上海职业指导所,负责办理相关事业,并与江恒源合编了《职业教育》(南京:正中书局,1937版)。自编《职业指导之理论与实际》(上海:中华书局,1940年版),译有《职业指导概论》(上海:世界书局,1942版)。此外,在《教与学》《市政评论》《申报》《江苏教育》《浙江青年》《职业与修养》《教育与职业》《学生杂志》等期刊上发表文章。1950年,为建立新的人民政权,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各村纷纷建立村农民协会组织,推选沈光烈为蒙加村农协会主席。

沈光烈一生热衷于中国教育事业,期望通过教育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尤其在抗战期间,他针对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积极探索相关教育理论与实际,笔耕不缀,成果丰硕,在职业教育、民众教育、家庭教育、市政建设、劳工教育、农村教育及乡村改进等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特别是在职业教育方面建树颇多。本文拟就其职业指导思想作一些论述。

一、职业指导的含义及目的

沈光烈在《职业指导之理论与实际》一书中,开篇就阐述自己对职业指导的看法。他认为要研究职业指导,首先要厘清职业指导的含义,这样“研究起来,才有头绪,才有理路”[1],否则就像只无头苍蝇,四处乱窜而白白浪费了精力。正确理解职业指导的含义,有助于明确职业指导事业的方向,以充分发挥其价值和效用。在沈光烈看来,职业指导是在供给事实、经验及意见,去帮助个人选择职业、预备职业、获得职业及改进职业[2]。这意味着职业指导工作主要包含选择职业、预备职业、获得职业和改进职业四个方面,涵盖职前、职后两个阶段。由此,沈光烈认为职业指导并非一时的,而是继续的,并非盲从的,而是科学的。

沈光烈重视研究职业指导,是他对政府号召的积极响应和对社会现实深刻思考的结果。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教育部强调要将职业指导工作视为解决失业问题和发展国计民生的重要途径,并于1933年7月4日颁布《各省市县教育行政机关暨中小学施行升学及职业指导办法大纲》。作为浙江教育厅的科员,沈光烈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大力支持职业指导工作的开展。同时,面对社会上严重的失业问题,沈光烈进行了深入分析。一是人与事不能洽调,从业人员“大都学非所用,用非其才,毕业即失业”[3];二是政治环境不稳,经济力量薄弱,导致失业者比比皆是,可谓“惶惶终日,无以谋生”;三是多数家庭迫于生计,无力培植子弟,因辍学而求职者数不胜数。在这种社会现状下,沈光烈深刻地意识到职业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并极力提倡职业指导,以期增加社会就业,改善人们生活状况,缓解社会危机。鉴于此,沈光烈强调,职业指导的最大任务在于“使人盡其才,才尽其用,为人择事,为事择人”,最大目的就是“谋求人与事的适合,使个人发展才能,使事物增加效率,对于职业的意义,可以实现”[4]。职业指导,对个人而言,力求个性的完全发展,使人人能得到与其能力、兴趣、个性相称的职业;对社会而言,谋求适当的人才,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二、职业指导的效用与原则

当时社会病态百出,就业问题尤为突出,亟需职业指导发挥其效用,以调和青年、学校、社会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使人尽其才,事得其用。为此,沈光烈还提出了一系列实施职业指导的原则。

(一)职业指导的效用

沈光烈认为青年、学校、社会是职业指导的三个重要因素,学校所造就的青年人才,只有适合社会发展的需要,青年才有出路,三者之间彼此联系,相互影响,因此,职业指导的作用和价值就体现在青年、学校与社会这三个方面。

第一,职业指导致力于帮助青年正确选择升学或就业两种人生道路。在青年升学方面,沈光烈强调应有一定的标准,“为将之道,须知彼知己,才能百战百胜,升学的标准,也有知彼知己的条件”[5]。“知己”即明了自己的个性、兴趣、体力、家庭的状况、父兄的意旨;“知彼”就是要认识社会的需要和学校的内容(课程、教师、设备、学费、校风等)。职业指导就在于帮助青年“知己知彼”,这样青年求学便可达到目的,升学才有意义,可以取得学业的成功,也可以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沈光烈认为学生求学与做事应靠自主自觉的努力,而恰当的职业指导可起到警觉青年的作用,以使青年时刻关心自身的发展和前途,从而振作精神、发奋求学、尽职尽责。在就业方面,沈光烈指出,有效的职业指导有助于青年考察自己的特点,更好地发掘其优势,因为“人各有其所长,亦有其所短,能知道利用其所长,而选择一个相宜的职业,则事半功倍,将来的成功,可操左券”[6]。其次,青年学生涉世尚浅,经验缺乏,见解幼稚,对于职业界的情况不甚了解,也无材料供其参考,所以青年难以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而恰当的职业指导可供给相关材料以资参考,青年便可外察大势,内省能力,以胸有成竹的姿态去竞争职业。当然,无论是求学还是求职,因青年的境遇不同,亦需要采用不同的发展途径,对于经济能力薄弱的青年,职业指导可以帮助其预计何时必须辍学谋职,提前为之预谋和筹划。

第二,职业指导可促使学校关注社会现实的需要,授予学生切实可用的职业知能。学校作为造就人才的主要机关,也是职业指导的重要场所,因此,学校的实际职务“不仅在授予知能而已,还要注意其所授知能,能否使学生措诸实用,而确能藉此效力以贡献于社会,倘仅在教学,其天职实未完备,职业指导,可使学校常受刺激,知道他全部职务之所在”[7]。这就要求学校与社会密切联络与沟通,关注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有效的职业指导,一方面使学校能够切实注意社会发展的动向,了解职业的实际需要,以培养具有职业知能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有助于学校积极主动的改进课程,学校之所教,应为社会之所需,社会之所需,即由学校教授之,学校只有将课程与社会的需要相结合,才能培养出为社会所用的适当人才,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总之,有效的职业指导可最大限度的发挥造才者的作用,使青年学有所成,业有所就,社会也可聘得适宜人才。

第三,职业指导有助于社会延揽合适的人才,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社会是用才者,是否可以延揽适合的人才,关系着职业的发展与未来。然而,当时的职业界却存在着诸多不良现象,如职业界不能因社会所需用人;不喜欢学生,认为学生脾气坏、习气重;职业界不谋求职业改进,缺乏创造力与活力等。沈光烈指出这是当时职业界普遍存在的弊病,严重影响了职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找准职业社会的病根,就要对症下药,充分发挥职业指导的效用。沈光烈强调,职业指导一方面能有效地促进职业界与学校之间相互沟通联系,学校培养社会需要的特殊人才,从而使社会得到适当人才以供其特殊需要;另一方面,可使职业界了解学校人才,改变对青年学生的认识与态度,激发企业创造活力,增进工作效率,促进社会事业日渐发展。

(二)职业指导的原则

职业指导对青年、学校、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更好地发挥其效用,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以此来实现职业指导的目的。

沈光烈在实践的基础上提出了职业指导施行的九大原则:一是职业指导应以教育为基本,树立职业平等观,不可存有高低贵贱的观念。二是职业指导的需要是普遍的,人人应有职业,所以人人需要职业指导。三是职业指导是社会国家的事,不是学校或其他任何团体独有的事业。因为“职业指导的目的,在使无业者有业,有业者乐业”[8],只有国家社会才能够担负起职业指导之重任,实现职业指导之目的。四是职业指导是合作的事业,不是任何团体可单独办理的,因此有效的职业指导需要人才的“来路”与“去路”两个方面切实合作,协力进行。五是职业指导是一种持续的长时期的工作,不是一时或短期的。职业指导需要帮助青年选择职业,训练技能,介绍职业,解决入职后的困难等,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六是职业指导的施行,应以事实为根据,不是武断的,盲目的。七是职业指导是处于辅导地位,而非处于决定地位,职业的决定应由各人自己负责。八是职业指导应考虑到个人的可塑性,个人的能力在相当限度以内是可以增加的,其品格、兴趣、志愿是可以变更或造就的。九是担任职业指导者,必须对职业指导有专门的研究,有深切的兴趣。职业指导,现在已渐渐成为一种事业,担任指导者,必须有充实的学识和专门的研究,才能胜任。

三、职业指导的实施

(一)开展学校职业指导

民国时期,尤其在抗战期间,学生毕业即失业现象十分严重。沈光烈也指出:“今职业问题之严重,可以用常听到的两句话来表示,那就是‘毕业即失业,‘人浮于事,也就是告诉大家谋职之不易,尤其是方毕业的学生。”[9]而出现这种“毕业即失业”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过于偏重知识教学,缺乏对学生进行职业素养和职业知能的训练。有鉴于此,沈光烈大力倡导学校开展职业指导活动,重视学生的升学与就业指导。沈光烈认为学校里的职业指导工作,大概以升学和就业为主,这是学校职业指导中是最普通实行、最重要的一件事,特别是对一般即将毕业的学生。升学指导的目的在于选择合适的学校,以增广知识,培养技能,即“根据青年的个性、智力、体力、家庭状况等帮助他们升入某种学校选习某种科目,并且指导他们关于升学的种种预备事项,使他们不致误入不适宜的学校,或误习不适宜的科目,虚耗精神、时间和金钱,而难于成功。就学校方面讲,可不致于收进不适宜的学生,减少教育的效率”[10]。同样地,就业指导需要根据青年的个性、学力、体力、家庭状况等帮助他们选择职业和介绍职业,避免误选不适宜的职业而浪费精力和时间。就职业界方面讲,可避免录用个性能力不适宜的人才,阻碍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总之,升学就业指导是以帮助学生选择最适合他们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宗旨,进行科学的职业规划,以取得学业或事业上的成功。开展升学就业指导,首先需要搜集事实,即调查各学校的内容和职业界现状,如性质、环境以及特殊点;其次传播资料,即将所搜得的材料,加以分析整理,以供学生参考,并指示学生阅读书报、举行演讲、参观实习等;再次考查个性,包括体格、智力、特殊能力、兴趣和品格等方面,主要运用客观的测验和主观的评判两种方法。前三步工作完成以后,一切情形,便可明晰,在实施指导的时候,就会事半功倍。当然,升学就业指导要取得圆满成功,还需提高青年自身的认识与觉悟,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络及社会职业界的沟通。

对于不同阶段的学生,其职业指导的侧重点各有不同,“大学偏重于研究,中学偏重于就业,小学偏重于升学”[11]。具体而言,大学的职业指导工作,重点在分析学生的特点,供给种种相关的材料,使学生能够适当地解决职业问题;中学需兼顾升学与就业的双向指导,二者共同实施,以指导学生能自主决定为原则;小学的职业指导则偏重于升学指導,其目的在于引导学生能够正确选择升入普通中学或职业学校,还是辍学就业三条途径。其中,大学和中学的职业指导又有共同之处。在组织方面,一般设置职业指导委员会作为学校内的主干者、发动者,负责规划、指导一切,除委员会以外的教职员亦当全体协助推行。在课程方面,除开设职业课程外,一方面强调职业训练,如专家演讲、参观职业机构、参加课余工作及假期工作、阅读相关书籍等;另一方面重视职业调查,即调查本地及附近的职业机会与需要,以及对学生学业成绩、课外作业成绩、测验成绩、体格、品性、志愿、兴趣爱好甚至家庭状况等的视察,并将信息汇集登记。此外,沈光烈认为这些学校还应对学生进行个别谈话、组织实习工作等,多方面对大学生和中学生进行职业指导和训练。而小学的职业指导事务应由各级教员分任,课程酌量职业化,注重职业陶冶。他认为生活的大部分都是职业,小学教育是生活的准备,也是职业的准备,因此“小学校的职业指导,并不是直接授儿童以专门的技术,强使儿童成为徒弟职工,其主要之点,是在利用各种作业,对于全部儿童,施以各种业务上之普通的陶冶,事事与实际生活相合,与社会生活接触,使儿童以此施行作业,潜移默化,得受种种训练,培养其勤劳精神与施行能力”[12]。

(二)建立职业介绍所

职业介绍所是校外职业指导的主要场所,对已毕业青年谋职就业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沈光烈颇为重视职业介绍事业,但综观当时的状况,职业介绍事业可谓景象惨淡,进展缓慢。究其原因,大概有三点:一是我国职业介绍工作尚未引起社会的普遍注意,缺乏与社会各界的联络,也未取得失业群众的信任;二是政府尚未积极提倡和付诸实践,而公私立职业介绍机关自身工作又存在诸多不足,无法满足求业者的需求,成效欠佳;三是社会工商业欠发达,可以提供的工作机会十分有限,以致出现“无业可指导”的尴尬局面。总之,“国家在动荡时期,社会一切,未上轨道,东补西移,因简就陋”[13],因而社会事业难以开展,职业介绍工作亦无法顺利进行。为发展职业介绍事业,促进青年就业,改变社会现状,沈光烈极力促成职业介绍所的建立,强调实施职业介绍,先须设立机关,即职业介绍所或职业指导所。沈光烈指出:“职业介绍工作,为供求人才之中间机构,果能对此发挥其职能,善尽其指导,其贡献实非常伟大。[14]”所以,职业介绍工作的重要任务就在于协调人事矛盾,使人尽其才,事得其用。由此,职业介绍的功用也显而易见了。第一,使职业界明了学校人才的真相,从而使职业界能够正确认识学生、信任学生,并意识到改进职业的必要,以更好地促进学校与职业界的沟通,相互改进;第二,使社会延揽适当人才以供其特殊需要,因此学校须根据社会的需要来培养人才,这就有赖于职业指导从中沟通才能奏效;第三,使人人能尽其才,社会事业日益发展。

关于职业介绍所的组织和运行机制,沈光烈指出职业介绍所应普通设立职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咨询事宜,委员会成员由当地重要学校校长或者重要职员、实业界领袖及职业指导专家等担任。介绍所设主任一人,主持所务,一切执行的事务,均由他负责,指导员干事若干人,受主任指挥,分任各部工作。组织内部应设五个最基本的部门,分别为总务部,掌理文书、会计、庶务以及其他事务工作;指导部负责供给参考图书及其他材料,举行个别测验、调查、面洽等,辅助解决各种职业问题;介绍部负责办理求职人登记,接洽求人机会,介绍供求需要等;研究部调查各种职业及学校概况,编辑出版物,统计所内各种材料,研究特别问题等事宜;推广部则负责联络相关机构,为各校设计指导工作,代办招考训练等事务。职业介绍所的五个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相互协作,工作井然有序、相得益彰,共同完成职业指导工作。所内工作主要包括职业演讲、施行测验、实施指导、求职登记、介绍接洽及职业调查等十余项,内容多样,范围广泛。

(三)成立职业互助会

职业互助会作为一种职业介绍的特殊机构,受到沈光烈的重视,并积极促成职业互助会的创办。职业互助会创立之初,名为“失业互助会”,专以谋求职业为宗旨,会员以失业者为多,后因“失业”二字显得消极,而改名为“职业互助会”。沈光烈指出,在职业指导的过程中,常常有这样的情形:感觉一个人失业后,往往精神颓废,意志消沉;感觉个人谋职求业,不如团体力量大,倘有团体组织,分类推行,机会较多,成就之效能亦较大;感觉许多人缺乏技能或技能生疏,以致就业时,往往失去機会,十分可惜。针对这种现象,沈光烈极力提倡创办职业互助会,期望“以团体力量,互助精神,共谋技能之训练,精神之修养,以求职业问题的解决”[15]。职业互助会成员,在无业的时候,互相研究探讨,提高职业技能;得业的时候相互联络帮助,共策共力,以求进步。

职业互助会的推行步骤,一般是由指导机关发动,在登记人中,选取若干名优良精干成员,使其明了互助会的意义与利益及应注意事项,再由此干部分批约谈登记人,以筹备组织;组织成立之初,规模不宜过大,以30人左右为宜,成员以有一技之长为标准,不限阶级。组织内部一切工作,均由互助会切实执行,而指导机关则处于指导地位,尽其可能,量力协助。互助会的工作,一般视实际情况以定具体内容,强调以切合实际为主,其工作主要包括职业训练、职业演讲、职业参观、职业介绍、服务代办等方面。互助会在帮助成员解决职业问题的同时,也注重其人格陶冶、精神修养和知能训练。此外,沈光烈还强调,职业互助会应拟定章程,厘清互助会名称、宗旨、会员、组织、工作及会址会期等事项。

综上所述,沈光烈毕生致力于中国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热衷于职业指导理论与实际的探索。在学习和借鉴美、英、法、德、日等国的基础上,沈光烈躬亲其事,深入洞悉我国社会实况,逐渐形成其职业指导思想,强调理论与实际并重,为我国职业指导理论的发展添砖加瓦,为青年谋职求业指点迷津,特别是在抗战期间,对帮助青年求业就业和社会延揽适当人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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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沈光烈.职业介绍工作与市政建设[J].市政评论,1948(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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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沈光烈.职业指导与职业互助[J].教育与职业,1941(195):28-29.

(责任编辑:张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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