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异还是祥瑞?
——“行西王母诏筹”事件解读

2018-08-24 07:25曹建国
关键词:西王母汉书

曹建国

发生在西汉哀帝建平四年的“行西王母诏筹”事件影响很大。事件的经过是,当时许多人打着西王母的名号以避祸,他们用禾秆或麻秆相互传与,并在长安举行了大规模的祭祀西王母活动。这次事件持续时间很久,参与人数众多,波及的范围也很广,是一起典型的社会群体事件。事件发生的当时便有多重政治势力从各自的立场对事件进行了解读,后世班固、马续、荀悦等也参与讨论,但人言人殊。透过这样一起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当时错综复杂的政治生态和社会心态。现代学者对这一历史事件也非常关注,并从各自的角度进行了解读,多有发明*如陈鸿琦先生《西汉晚期“西王母行诏筹事件”考辨》(台湾《“国立”历史博物馆学报》第4期,1997年)认为这是一起别有用心之人虚构的政治流言;柳存仁先生《关于西王母筹》(《华学》第九、十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从宗教的角度讨论了行西王母诏筹事件的民间宗教意义,并且讨论了西王母与王政君的关系,以及与保存在《合校太平经》中的“师策文”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但他对于上述这两点都没有展开。刘茜、朴基成先生《试论〈太平经合校〉中“师策文”与哀帝建平四年的宗教运动之关系》(《嘉兴师院学报》2012年第2期)是一场宗教运动,而“师策文”是它的行动纲领;马怡先生《西汉末年“行西王母诏筹”事件考:兼论早期的西王母形象及其演变》(《形象史学研究》2016/上半年)则试图复原这一事件的本来面目,对事件进行了详细梳理,并讨论了西王母形象塑造与王政君之间的关系,多有发明。一些研究汉代思想史、政治史以及研究西王母的论文或专著中也会涉及这一事件,如姜建设《从两期社会恐慌事件透视西汉晚期的社会危机》(《郑州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但整个事件中谶纬观念的参与,尤其是在对西王母的多重神性的解释中谶纬所起到的作用,却被大家忽视了。缘此,本文在前贤时修研究的基础上对这一事件与谶纬的关联进行讨论。本文认为,正是谶纬观念使得各种对这一事件的解释得以成立。不当之处,祈请方家批评。但首先需要说明的是,这一事件中宗教因素扮演了重要的,甚至是最关键的角色,这一点学界也注意到了,然限于讨论的范围和行文篇幅,对于事件的宗教意义将另文讨论。

一 、“行西王母诏筹”事件的还原

关于这次事件,《汉书·哀帝纪》《五行志》《天文志》以及《前汉纪·哀帝纪》等文献多有记载,但基于不同的叙事目的,其记述之详略取舍各不相同。为了方便论述,兹罗列如下:

(建平)四年春,大旱。关东民传行西王母筹,经历郡国,西入关至京师。民又会聚祠西王母,或夜持火上屋,击鼓号呼相惊恐。*班固:《汉书》,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42页。(《汉书·哀帝纪》)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惊走,持稾或棷一枚,传相付与,曰行诏筹。道中相过逢多至千数,或被发徒践,或夜折关,或踰墙入,或乘车骑奔驰,以置驿传行,经历郡国二十六,至京师。其夏,京师郡国民聚会里巷仟佰,设(祭)张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传书曰:“母告百姓,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至秋止。*班固:《汉书》,第1476页。(《汉书·五行志》)

四年春正月,关东民相惊走,或持筹相与,号曰“西王母筹”。道中相逢多至数千人,或披发徒跣,斩斫门关,逾墙入屋,或乘骑奔驰,或致驿传行。经历郡三十六所,至京师。又聚会祀西王母,设祭于街巷阡陌,博奕歌舞。又传言:“西王母告百姓:佩此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户枢中有白发。”*荀悦:《前汉纪》,北京:中华书局,第504页。(《前汉纪·哀帝纪》)

是时郡国地震,民讹言行筹,明年正月朔日蚀,上乃征孔光,免孙宠、息夫躬,罢侍中诸曹黄门郎数十人。*班固:《汉书》,第3091页。(《汉书·鲍宣传》)

因为是隐秘的讹言,记载的文献又出自不同人之手。比如《汉书·哀帝纪》《鲍宣传》出自班氏之手,《汉书·天文志》出自马续之手,《前汉纪·哀帝纪》则出自荀悦之手。而《汉书·五行志》则是不同文本的集合体,汇聚董仲舒、刘向、刘歆、京房等诸家之说。《五行志》记载“行诏筹”事颇为详尽,但其或许只是被班固“拿来”放入《五行志》文本中而已,具体作者是谁则不可知。缘此,我们看到对同一事件的叙述中,存在诸多的分歧。如事件发生的原因,《汉书·哀帝纪》认为是大旱,《天文志》认为是异常天象所导致的“诗妖”,《鲍宣传》则又归之于“日食”“地震”。所历郡国,《汉书·五行志》记载是二十六个,《前汉纪·哀帝纪》记载是三十六个。对事件发生时间的记载也各不相同,或不言,或模糊言之,或具体到月份。《天文志》叙述事件缘起追溯至建平元年,唯有《汉书·五行志》交代事件持续时间是始于春而止于秋。至于事件过程的叙述,详略也各不相同,其中《五行志》叙述较为详实。

综合上述文本,我们大抵可以还原事件始末如下:

汉哀帝建平四年正月,关东三十六或二十六郡国的民众互相传送枚筹,号曰“行西王母诏筹”。民众在西入长安过程中,举止怪诞非常。他们或披发赤足,或乘骑奔驰,或致驿传行,一路冲关踰墙,纵骑奔驰。西入长安以后,民众聚集在里巷阡陌,或博弈,或歌舞,举行了大规模的祭祀西王母活动。极大可能在祠祭西王母过程中,有人专门分发符书给民众*符书是用韵文写成,以应于哀帝建平元年“诗妖”之变。。组织者托西王母之口传话民众,“母告百姓”,要求每人都要佩戴符书,曰:“佩此书者不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整个事件一直持续到秋天,在朝野引起震动。

事件的核心人物是西王母,她最明显的特征是白发,“视门枢下当有白发”。东汉早期以前的西王母应当是一个白发妇人形象,这可以在新近出土的汉画像文物中得到印证*关于早期汉代壁画墓中的白发西王母形象,李淞和马怡等先生皆有讨论,可参。。如1991年河南偃师辛庄汉代壁画墓出土的西王母画像,画中西王母高座云端,白发,头戴胜,与她平行相对而坐的是捣药的玉兔。云呈三条状,这和后来沂南汉墓中西王母所处的三柱状昆仑山有某种渊源关系,云间有蟾蜍和生翼九尾狐(图一)。其二是陕西定边郝滩乡出土的西王母宴乐场景的壁画,壁画年代约当在新莽到东汉初期。画中仙凡人物众多,场面十分热闹。其中西王母坐在昆仑山上,昆仑山由三枝白色的莲蓬状的山峰组成,中间长有红色的仙草。图像中西王母的头发呈白色,和其他人物,尤其是她身边两个侍女黑色头发形成鲜明对比(图二)。我们再联系司马相如在《大人赋》中对西王母的描述:

舒阆风而摇集兮,亢鸟腾而一止。低徊阴山翔以纡曲兮,吾乃今日睹西王母皬然白首。戴胜而穴处兮,亦幸有三足乌为之使。必长生若此而不死兮,虽济万世不足以喜。

司马相如笔下的西王母形象和东汉早期以前壁画墓中的西王母形象是一致的。白发或许和她的年龄没有关系,最大的可能是代表她的方位颜色——西方或白虎。

图一 采自中国壁画全集河南卷

图二 采自中国壁画全集陕西卷上

此次事件被定名为“行诏筹”,那么何谓“筹”呢?根据《汉书·五行传》,被称为“筹”的东西是“稾”或“棷”。如淳释“棷”为麻秆,颜师古释“稾”为禾秆。但我觉得这都不是真相,或者说并不重要,实际上这些东西原本应该是一种凭证,类似记录牌,而“传相付与”是说有人发放这种东西给参加这次事件的人。因为参加者众多,所以只好用禾秆或麻秆代替。关于“筹”形状,我们可以在居延汉简和额济纳汉简中看到(图三)。关于“筹”的功用,白音查干和特日格乐认为额济纳中的“日迹筹”是边关戍卒、官吏的日行记录牌,作为日后赐劳、夺劳的凭证*白音查干、特日格乐:《额济纳汉简概述》,见魏坚主编《额济纳汉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年,第28页。。这和建平四年的行诏筹事件中的“筹”功能、形状都有相似之处,可以想见这些参加的人正是凭借这些临时性的“筹”——禾秆、麻秆作为日后免灾的凭证*马怡先生将汉简中出土的日迹筹和“行西王母诏筹是”事件的“筹”联系起来讨论是正确的。但她认为汉简中的“日迹筹”是戍卒巡逻和交接工作的凭证,似有不妥。而且她对日迹筹的形制理解也有可商榷之处,日迹筹形制是四面觚行,以供书写记录之用。而且筹上的切口是为编绳准备的,用于迹筹编连,而非佩戴用的。详参马怡:《西汉末年“行西王母诏筹”事件考》,《形象史学研究》(2016/上半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29~62页。。目前我们在山东藤县桑村镇西户口村出土的两块东汉早期的画像石上发现了类似于西王母诏筹之类的东西。其中一块整个画面分为五层,西王母端坐在最上层的中间,两边站有侍者和人身蛇尾的仙人。西王母头旁有榜题曰“田王母”,“田”当为“西”之误。西王母凭几而坐,几案左右各有一筹壶,里面插满筹策。其余四层是歌舞戏乐场面,有建鼓、歌舞、杂技、六博等内容(图四)。另一幅图分十层,西王母坐最上层,几案上排放筹壶和筹策,其余各层也是歌舞表演场面(图五)。李锦山认为藤县的这两块画像石反映了当时西王母行诏筹事件的影响*李锦山:《鲁南汉画像石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第435页,第444~445页。,我认为他这样的解释有很大的合理性,大体可从。我甚至认为这次“行西王母诏筹”事件的发源地便是山东,也不排除就是滕州的可能性,这符合《五行志》的“关东”以及所历郡国数*马怡先生在她的文章中对此有详细的讨论,可以参看。。而且就目前发现的带有六博图的汉画像,也最主要集中在山东和四川。山东和四川都和道教有关,山东是早期太平道兴起的地方,四川则是后来五斗米教活动的主要区域。山东和“行西王母诏筹”之间的关系,确实值得考虑。当然,如果要有更加明确的结论,我们则需要更多的证据。

图三居延简中的日迹筹

图四a山东藤县画像石之一

图四 b局部

图五 山东藤县画像石之二局部

《汉书·五行志》在记载这件事时提到了“博具”,即六博。六博是汉画像中常见的题材,六博佣和博局镜也是汉墓中多见的随葬品之一,如河南灵宝汉墓出土的六博陶俑*张延红:《从三门峡出土六博佣模型谈秦汉博具》,《中原文物》2015年第5期。(图六)。关于汉画像中的六博图和汉墓中的六博器具的意义与功能,学界有比较统一的意见。研究者认为六博游戏代表一种自由享乐的生活,生前死后都是如此,因而尤其受到仙人的喜爱,如四川画像石中出现的“仙人博”(图七)。而六博棋局或博局镜则可能是一种宇宙空间的象征,甚或就是仙境的象征*姜生:《六博图与汉墓之仙境隐喻》,《史学集刊》2015年第2期。。正因为如此,汉代画像材料中常常看见西王母和六博关联在一起的情形,甚至西王母、东王公分置两侧,中间仅仅是博戏图的画像(图八)。可见在汉代西王母信仰中,六博的重要性。而“行诏筹”事件中祭祀西王母用的祭具便是六博,则说明六博既可用于俗世的享乐,还可以用来沟通人神。

图六河南省灵宝县张湾出土的六博俑模型

图七四川简阳三号石棺的“仙人博”

图八 安徽萧县出土的画像石

所以仅就西王母、筹策以及六博等意象以及民众的歌舞祭祀、冲关踰墙之狂热来看,这次事件更像是一场宗教行为。而所传西王母言则预示它可能和某种类似于末世的传言有关,否则就无所谓“佩此书不死”之说。因为整个事件发生的区域范围广,持续时间久,尤其是最后的聚集地又是政治文化中心——都城长安,所以事件很快就在社会上层发酵酝酿,掀起一场场政治波澜。甚至在十多年以后,王莽代汉自立时仍要重拾这个话题。而对这次事件,朝臣、外戚、佞幸等各自给出了不同的解释,或以为毛虫之孽,或以为受命祥瑞。而我们尤其感兴趣的是,阐释的分歧如此之大,他们究竟依据什么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二、指象言事与灾异解说

《汉书·佞幸传》称:“汉世衰于元、成,坏于哀、平,哀、平之际,国多釁矣。”斯言有据。所谓的“衰”“坏”,皆是就其普遍性而言,非惟国情之一端两端。就政治生态而言,哀帝朝的政治势力主要有三股:一为外戚;一为佞幸;一为朝臣。他们彼此纠缠、争斗,而朝政也为之紊乱。

哀帝朝外戚势力主要有二:一为成帝外家王氏,即元帝妃王政君一系;一为哀帝外家,即哀帝祖母傅太后和母丁姬。如果再考虑元帝外家史氏,则西汉末年外戚与政局纠葛之情形更加复杂。诚然,在汉代的政治生态中,外戚行权乃是一特别值得注意的现象。汉初诸吕被绞杀后,历经文、景、武三朝而无外戚专政之事发生,窦氏、王氏皆未形成势力。到了昭、宣时期,权柄遂渐渐流入外戚之手。昭帝朝霍氏,宣元朝许氏、史氏,成帝任王氏,哀帝亲丁、傅,平帝仍任王氏,直至王莽代汉而世人心相安于不自觉。这其间尤以王氏、丁氏、傅氏权势之重,虽佞幸、傅相皆不可及。故钱穆论西汉君主政体之演进,以宗室封建、功臣世袭与外戚擅权之此消彼长为线索。当宗室、功臣两途衰绝之后,权柄乃折而入外戚之手亦是趋势之自然*钱穆:《秦汉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第293~295页。。

西汉末佞幸干政始于外戚与宦官的相互勾结,其始作俑者乃外戚权臣史高。史高为宣帝外家史良娣兄史恭之子,受命与萧望之、周堪共同辅政。他因嫉恨萧、周受任用而勾结宦者弘恭、石显。后萧望之自杀,贾捐之、周堪、京房等被害,刘向等下狱,“自是公卿以下畏显,重足一迹”*班固:《汉书》,第3727页。,朝廷“事无大小,因显白决,贵幸倾朝”*班固:《汉书》,第3726页。。石显之后,又有淳于长、张放,长“贵倾公卿”,而张放“常与上卧起,俱为微行出入”*班固:《汉书》,第3731页、3733页。。至于哀帝朝董贤之贵幸,尤见朝政之荒唐。《汉书》称哀帝“雅性不好声色”,这似乎和他身患痿痹之疾有关。其宠幸董贤却无以复加,不仅寝食同处,还封他为大司马卫将军,赏赐巨万,他赏赐董贤的钱数是四十三万万,比国库四十万万还多。爱屋及乌,连同董贤父亲、弟弟,及其岳父、妻弟等一样晋官加爵。凡是尊崇董贤者,如孔光,皆有赏赐;凡忌恨董贤者,如丁明,一律斥退。甚至还一度想将皇位禅让给董贤,以致天下群情为之讻讻。

在此情况下,西汉末年的政治情势非常复杂,彼此关系如犬牙交错。朝臣与外戚、朝臣与佞幸、外戚与外戚,外戚与佞幸、朝臣与朝臣彼此之间相互拉拢或排斥,结成不同的利益团体,彼此因各自的利益而互相攻讦。而哀帝当政既无善策,试图抑制外戚王氏,欲立君威而“临朝娄诛大臣”,致朝纲益发混乱。所以当建平四年“行西王母诏筹”事件发生以后,便立刻在上层发酵酝酿,掀起一场场政治风波。

先有宜陵侯息夫躬发难,曰:“往年荧惑守心,太白高而芒光,又角星茀于河鼓,其法为有兵乱。是后讹言行诏筹,经历郡国,天下骚动,恐必有非常之变。可遣大将军行边兵,敕武备,斩一郡守,以立威,震四夷,因以厌应变异。”*班固:《汉书》,第2184页。根据《汉书》本传记载,息夫躬与外戚傅晏同郡,二人私交甚好,他的这番建言真实目的是为了助傅晏争权以压制董贤。因为告发东平王祭诅事,息夫躬受到哀帝的宠幸。而且他言辞也非常注意技巧,并无一言涉及董贤。所以他的建言如愿以偿,傅晏被封为大司马卫将军。在息夫躬看来,“行西王母诏筹”事件与荧惑守心等一样,皆兵乱之象。如此,《汉书·天文志》记载“行诏筹”事曰“从目人当来”或与此事件有关。

但“斩一郡守,以立威,震四夷,因以厌应变异”乃以诈术立*句中的“厌”当为厌胜术。观息夫躬之为人,似颇有巫术或道术之背景。他的献策类似巫术,他的逐盗术也似之,所谓披发祷祭北斗者也。就是他的死也颇怪异,史称他“系雒阳诏狱。欲掠问,躬仰天大嘑,因僵仆。吏就问,云咽已绝,血从鼻耳出。食顷,死”。他的母亲也会巫蛊之术,因“祠灶祝诅上”死。,非国家长治久安之长策。且当时边关无事,此举可能引起其他的变故,故丞相王嘉、左将军公孙禄极力阻之。王嘉对于东平王狱事本来就心存疑虑,又素轻鄙息夫躬、孙宠之为人,对哀帝宠幸董贤也持批评态度,故而他对于“行诏筹”事件作出了另外一番解读。史书记载,就在哀帝不顾众议而封赏董贤、息夫躬、孙宠等为侯的数月之后,发生了日食异常。于是哀帝求谏直言,王嘉便上封事以奏。他首先追述了汉代先王节俭之美德,并赞赏哀帝本人“在国之时,好《诗》《书》,上俭节,征来所过道上称诵德美,此天下所以回心也。初即位,易帷帐,去锦绣,乘舆席缘绨缯而已。共皇寝庙比比当作,忧闵元元,惟用度不足,以义割恩,辄且止息,今始作治”,接着便批评哀帝对董贤的过制封赏,“驸马都尉董贤亦起官寺上林中,又为贤治大第,开门乡北阙,引王渠灌园池,使者护作,赏赐吏卒,甚于治宗庙。贤母病,长安厨给祠具,道中过者皆饮食。为贤治器,器成,奏御乃行,或物好,特赐其工,自贡献宗庙三宫,犹不至此。贤家有宾婚及见亲,诸官并共,赐及仓头奴婢,人十万钱。使者护视,发取市物,百贾震动,道路哗,群臣惶惑。诏书罢菀,而以赐贤二千余顷,均田之制从此堕坏”。所以“行西王母诏筹”作为灾异事件,与日食等一样,完全是由哀帝厚赏董贤所致。其曰:

奢僭放纵,变乱阴阳,灾异众多,百姓讹言,持筹相惊,被发徒跣而走,乘马者驰,天惑其意,不能自止。或以为筹者策失之戒也。*三段引文俱见班固《汉书》,第3495~3496页。

从“或以为筹者策失之戒”看,王嘉显然是将“筹”解释为筹策,借以批评哀帝治理的失策。王嘉进谏虽忠直之言,却也不能阻止哀帝爱幸董贤之心。甚至他本人也因此获罪,冤死狱中。

与王嘉一样,鲍宣同样把地震、“行诏筹”以及日食等异常和董贤、息夫躬、孙宠等异常之宠相联系。息夫躬、孙宠因元寿元年正月日食事而被免官,但董贤并未受此影响。故鲍宣进言曰:

陛下父事天,母事地,子养黎民,即位已来,父亏明,母震动,子讹言相惊恐。今日蚀于三始,诚可畏惧。……陛下深内自责,避正殿,举直言,求过失,罢退外亲及旁仄素餐之人,征拜孔光为光禄大夫,发觉孙宠、息夫躬过恶,免官遣就国,众庶歙然,莫不说喜。天人同心,人心说则天意解矣。乃二月丙戌,白虹虷日,连阴不雨,此天有忧结未解,民有怨望未塞者也。*班固:《汉书》,第3091~3092页。

他说的“子讹言相惊恐”便是指“行西王母诏筹”事。而天心之不解,民心之怨望者,即董贤“本无葭莩之亲”,却“(获)赏赐亡度,竭尽府藏”,使“海内贡献当养一君,今反尽之贤家”。此既非天意,亦非民意。“天人同心”者即天人感应,“白虹虷日,连阴不雨”便是天心未解,民心有怨望之表征。

正如上文所言,西汉末年上层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犬牙交错。朝臣与外戚、外戚与外戚、朝臣与朝臣彼此之间相互结成不同的利益团体,彼此因各自的利益而互相攻讦。息夫躬交通哀帝祖母党傅氏和母党丁氏,而杜邺又依从成帝母党王氏。其中王氏一门势力尤为庞大,故班固在《谷永杜邺传》赞语中说:“孝成之世,委政外家,诸舅持权,重于丁、傅在孝哀时。故杜邺敢讥丁、傅,而钦、永不敢言王氏,其势然也。及钦欲挹损凤权,而邺附会音、商。”*班固:《汉书》,第3479页。所以杜邺解释“行西王母诏筹”事件时,自然完全站在王氏集团的利益上,将矛头指向丁、傅之专权。

元寿元年正月,哀帝拜皇后父孔乡侯傅晏为大司马卫将军,拜其舅舅阳安侯丁明为大司骠骑将军。但临拜时却发生了日食,而且这次日食发生在“三始”——正月一日这样的一个敏感时期*正月一日为年之始,月之始,日之始,故曰“三始”。班固:《汉书》,第3092页。,故而哀帝诏求直言,扶阳侯韦育举荐杜邺以对。在这次对问中,杜邺论“行诏筹”曰:“窃见陛下行不偏之政,每事约俭,非礼不动,诚欲正身与天下更始也。然嘉瑞未应,而日食地震,民讹言行筹,传相惊恐。案《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故在于得一类而达之也。日食,明阳为阴所临,《坤》卦乘《离》,《明夷》之象也。《坤》以法地,为土为母,以安静为德。震,不阴之效也。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这段文字主要解释了日食、地震,含蓄地指责了傅、丁外家不守臣道,故有日食、地震之异。在《汉书·五行志》中,杜邺更加详尽地解释了“行诏筹”:

《春秋》灾异,以指象为言语。筹,所以记数也。民,阴,水类也。水以东流为顺走,而西行,反类逆上。象数度放溢,妄以相予,违忤民心之应也。西王母,妇人之称。博弈,男子之事。于街巷仟伯,明离内,与疆外。临事盘乐,炕阳之意。白发,衰年之象,体尊性弱,难理易乱。门,人之所由;枢,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甚明著。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于列位,有罪恶者不坐辜罚,亡功能者毕受官爵。皇甫、三桓,诗人所刺,《春秋》所讥,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觉圣朝,奈何不应也。*班固:《汉书》,第1476~1477页。

在杜邺的说解中,“行诏筹”事件是因为朝廷不按法度行事,恣意封赏而起。显然,他把矛头指向傅晏、丁明加爵大将军事。而西王母、白发、门枢的解说,矛头直指傅太后干政。在王氏的支持下,杜邺敢于直言批评外戚丁、傅不守阴道、臣道。而日食、地震、民讹言行筹,其类一也。

在事件过去若干年后,当后世史家追书此事时,其编撰方式也隐含对灾异的解释。马续《天文志》将“行诏筹”事归于毛虫之孽,认为是“言之不从”所致。文具上引,此不复赘引。那么何谓“言之不从”呢?《汉书·五行传》曰:

言之不从,是谓不艾,厥咎僭,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疴,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金。

“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虖!”《诗》云:“如蜩如螗,如沸如羹。”言上号令不顺民心,虚哗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僭。僭,差也。刑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柑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其类也。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口喉欬者,故有口舌疴。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有毛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虎星,故为毛虫。*班固:《汉书》,第1376~1377页。

史称哀帝建平四年大旱,西王母为西方,在汉画像中常与虎为伴,如图一。同样的情况下,东王公座下为龙。依照刘歆说,则行诏筹中的西王母似乎可代表毛虫之孽。有金色白,故有白眚白祥,则行诏筹中西王母言“枢下白发”可以当之。如依照马续的解读,则行西王母诏筹事件的发生大概与哀帝不顾众臣非议欲上共黄及傅太后、丁姬尊号有关。息夫躬议边关策,则和“从目人当来”之而言有关,也合乎“言之不从”之白眚白祥之灾及毛虫之孽。

三、“古谶著言”与受命祥瑞

事实上,在整个哀帝朝,成帝外家王氏一直受到压制。根据《董贤传》记载,在哀帝当政期间,王氏只有平阿侯王谭之子王去疾、王闳稍见宠幸。所以,当行诏筹事件发生,大家将之视为灾异而互相攻讦的时候,王莽的态度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但杜邺既依附于王氏,杜邺之论与王氏意愿不应相违背,尽管当时王莽被遣就国而不在朝中。否则,若王氏视之为受命之祥,尤其是比之于元后王政君,则杜邺不当以“体尊性弱,难理易乱”而论之。

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当王莽重新执掌朝政时,他将这件事视为祥瑞,并作出了新的解释。居摄二年,王莽仿照《周书》作《大诰》,其中论元后为汉室兴复之女主曰:

太皇太后肇有元城沙鹿之右,阴精女主圣明之祥,配元生成,以兴我天下之符,遂获西王母之应,神灵之征,以祐我帝室,以安我大宗,以绍我后嗣,以继我汉功。厥害适统不宗元绪者,辟不违亲,辜不避戚。夫岂不爱?亦惟帝室。是以广立王侯,并建曾玄,俾屏我京师,绥抚宇内;博征儒生,讲道于廷,论序乖缪,制礼作乐,同律度量,混一风俗;正天地之位,昭郊宗之礼,定五畤庙祧,咸秩亡文;建灵台,立明堂,设辟雍,张太学,尊中宗、高宗之号。*班固:《汉书》,第3432~3433页。

“元城沙鹿之右”事见《汉书·元后传》。春秋鲁僖公十四年沙麓崩,《公羊》《谷梁》《左氏》等都记载了这件事。有晋史卜得“后六百四十五年,宜有圣女兴”。后王政君祖父王翁孺徙居魏郡元城,元城郭东有五鹿之原,即沙麓之地。当时正好日月同时出现在天上,有老者曰元城建公便以晋史所卜以当王翁孺徙元城事,曰:

昔春秋沙麓崩,晋史卜之,曰:“阴为阳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后六百四十五年,宜有圣女兴。”其齐田乎!今王翁孺徙,正直其地,日月当之。元城郭东有五鹿之虚,即沙鹿地也。后八十年,当有贵女兴天下。*班固:《汉书》,第4014页。

“阴为阳雄”即阴胜阳,故为女主。“土火相乘”于此当解读为土火相济之义,因为“乘”有载、守之义。王政君有绍嗣、俾屏京师、绥抚宇内等功劳,匡助汉室,故以“相乘”为相载、相守。为何是六百四十五年呢?张晏注:“阴数八,八八六十四。土数五,故六百四十五岁也。春秋僖十四年,沙麓崩,岁在乙亥,至哀帝元寿二年,哀帝崩,元后始摄政,岁在庚申,沙麓崩后六百四十五岁。”*班固:《汉书》,第4014页。而“阴精女主圣明之祥”是说王政君母李氏怀王政君时,“梦月入其怀”*班固:《汉书》,第4015页。,“遂获西王母之应”云云,则是指“行西王母诏筹”事。以此作为王政君摄政兴复汉室的符应,与下文“太皇太后临政,有龟龙麟凤之应,五德嘉符,相因而备”相协。

正如上文所言,无论是当时的朝臣及后世的史家,在审视“行诏筹”事件时,无不以灾异当之。但王莽却进行了反转性解释,将之视为王政君复兴汉室的祥瑞符命。究其实非正史所记,目的是为了抬高元后。

王政君是个非常有政治智慧和政治权谋的后妃,凭借其能屈能伸的性格和谨慎守礼的处世,一次次渡过难关,且牢牢处于政治核心地位。这一点在她与哀帝外家的争锋中表现得尤为突出,面对傅太后的咄咄逼人之势,她主动避其锋芒。她要求王莽等就国以主动避帝外家,又让王氏族人赈济民众以获声誉。而当傅太后、丁太后先薨,哀帝无子而崩,她“即日驾之未央宫收取玺绶,遣使者驰召莽。诏尚书,诸发兵符节,百官奏事,中黄门、期门兵皆属莽”*班固:《汉书》,第4044页。。然后又让百官举荐王莽为大司马,选九岁的中山王刘衎奉哀帝后,她自己则临朝摄政,如此便轻而易举地将权力收入囊中。但后妃临朝称制,汉人是有深刻教训的,那便是对吕、霍、上官擅权的记忆。故而当王政君统政时,王莽必须解决其政治合法性问题,于是便有了对“行西王母诏筹”事件的祥瑞性解读。尤其是相对于傅太后、丁姬而言,王莽一再强调傅、丁几危汉室的恶行,所谓“天降丧于赵、傅、丁、董”,又曰:“予惟赵、傅、丁、董之乱,遏绝继嗣,变剥嫡庶,危乱汉朝,以成三阸,对极厥命。”*班固:《汉书》,第3428页、3431页。关于“三厄”,汉人多有传言,曰汉室于此当有变改之政。而王莽既以赵、丁傅、董等乱政为汉室三厄之应,则王政君之当政显然有兴复广大汉室之功,故曰:“天明威辅汉始而大大矣。”

当然,王莽所以有如此解释,自然有其目的所在。我们虽然不愿意将王莽看成一个自始至终都处心积虑篡权的政治野心家,但不可否认的是,在王莽代汉过程中,王政君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在王莽主动的寻求下,王莽每一步行动实际上都得到了王政君的首肯。他首先称赞王政君临朝称制是兴复汉室之举,然后再借公卿之口,讽喻“太后不宜亲省小事”。王政君便下令“惟封爵乃以闻”,其余悉决于王莽,于是莽“权与人主侔矣”。最为关键的是其摄政事,王莽通过一步步运作,包括嫁女平帝、受九锡之赐、拜宰衡之官、立孺子等等,以成居摄之势。当此之时,泉陵侯刘庆上书,请求王莽如周公辅成王之故事。于是太皇太后“深见天意,诏令安汉公居摄”*班固:《汉书》,第4080页。。然而王莽居摄,天下颇疑之,翟义联合刘信起兵反对王莽。在此情况下,王莽向天下解释自己摄政是为了“安皇帝之所图事”。而王政君作为获嘉瑞复兴汉室之女主,其命自己摄政则是安汉室之举,故希望天下人“知太皇太后若此勤哉”。可以说,没有王政君的暗中支持,王莽代汉很难如此顺利达到目的。所以,班固讥讽其不欲以玺授莽是可悲之事。

居摄了四年以后,王莽即政,代汉自立为皇帝。此刻他对王政君的身份有一个重新的认定,其由兴复汉室女主变成“新室文母太皇太后”:

予伏念皇天命予为子,更命太皇太后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协于新故交代之际,信于汉氏。哀帝之代,世传行诏筹,为西王母共具之祥,当为历代母,昭然著明。*班固:《汉书》,第4033页。

这里的关键就是“土火相乘”的解释了,当初乃是立足于汉室证明元后摄政的合法性,故解“相乘”为共载相扶持,与下文元帝“白虎威胜之瑞”相协。而今要为王氏代汉寻找依据,则“土火相乘”只能解释为火生土,刘氏应顺天命而禅让政权给王氏。如果说此前“土火相乘”是土德之后王氏主动协助火德的刘氏,而此时应该是刘氏自觉退避,以助王氏膺受天命了。所以王政君昭显天命为“新室文母太皇太后”,“新室文母”合乎新,“太皇太后”合乎汉,故又曰“协于新故”。而“行诏筹”事以及诏筹、博具等,便成了西王母共(供)具之瑞应,也成为元后宜为历代母或历代为母之祥瑞。

四、解释之解释:谶言与解释的反转

其实无论是讹言、流言、妖言还是谶言,其传播速度、传播范围都是信息自身重要性和模糊性的叠加。发生在西汉末年的这次“行诏筹”事件是以神谕的形式出现的,再加上诅咒,可以想见它威慑性力量的巨大。许多人一起传的流言本身就具有某种神圣性,而且它的神性光环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而当它作为一起公共事件被解释的时候,如何解释便成为一个耐人寻味又值得探究的话题。

上文无论是毛虫之孽还是受命祥瑞,我们看到的其实都是对一起公共事件的多样性解释而已。透过各自的解释,我们可以大概推测出解释者的动机。如果把所有的解释以及解释者,与两汉之交这一特定的历史时期联系起来去思考,我们也可得以观察解释背后所清晰呈现出的当时的政治生态和社会心态。朝臣们置身于当下政治斗争的中心区域,出于各自的利益而彼此攻讦,把事件的毁灭性力量引向对方。而历史学家在相对远离这个事件之后,则从学理层面剖析事件价值意义和历史的经验。而解释的依据则各不相同,或方术、或历晷,或经典依据,援此依据使各自的言说得以成立。

处于整个事件核心的是西王母。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西王母是生死之神的合体。她可以赐福,可以让人长生,但显然也可以让人承负苦难。所以,“佩此书者不死”的潜台词便是“不佩此书者死”。“不信我言,视门枢下,当有白发”同样是以神谕的形式出现的,它赋予不明确的恐慌一个具体的形式,愈发增加了事件本身的威慑力,这便是事件本身所爆发出来的巨大社会动员力的根源。

但对于处于政治权利中心的朝臣及外戚等来说,西王母成了意义多变的符号而各据成说。息夫躬把行西王母诏筹事件和兵乱、边关预警相关联,除了星占内容之外,尚有作为蛮夷的“西王母”形象。《尔雅》关于四荒的解释,西王母是西方的国名。在《大戴礼记·少闲》、贾谊《新书·修政》等文献中,西王母和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雕题、交趾、渠叟、狗国、焦侥等一样,皆属蛮夷*王聘珍:《大戴礼记解诂》,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16页;贾谊:《新书校注》,阎振益,钟夏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360页。。所以在《天文志》中,与“行西王母诏筹”事件同时兴起的还有“从目人当来”的预言。在游说哀帝时,息夫躬将“从目人当来”的预言与预示兵乱的天象联系起来,再辅以单于不朝之事,便自然而然达到其举荐傅晏为大司马的目的。但正如上文所说,息夫躬本身是个有着数术背景的人,这一点从他的诅盗术可以看出来。而他在解说“行诏筹”事件时,显然也有把它当作一次巫术事件对待的意思。他给出的破解之道,除了暗荐傅晏为大将军司马,还有厌胜术,即“敕武备,斩一郡守,以立威,震四夷,因以厌应变异”。但这样的言说自然有其破绽,厌胜术也难以赋予解释以决定性的力量,所以当董贤发动反击时,息夫躬便立刻出局。

杜邺的解释依据的是《春秋》说灾异之法,即“以指象为言语,故在于得一类而达之”。前者说的是天人感应,天无言但以指象以示人。指,董仲舒有“见其指者,不任其辞。不任其辞,然后可与适道矣”*苏舆:《春秋繁露义证》,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51页。之论,此类乎孟子的“以意逆志”。董氏又曰:“《诗》无达诂,《易》无达占,《春秋》无达辞。”*苏舆:《春秋繁露义证》,第95页。《春秋繁露》尚有《十指》篇,专门讨论“指”。所以“指”关涉的是言与意之间关系,目的是由言语所表达的意义导向言语所不能表达的意义,突破言语本身的限制。而“象”也是为了弥补语言的缺陷,所谓“立象以尽意”的意思。所以无论是“指”还是“象”,都需要解说者能触类旁通,得一类而达之,能以类取譬。如杜邺说解中,民与水为一类,水流向东而今民向西,故曰“反类”。又如白发西王母就是年老夫人的共像,门是进出之道,而枢为其要。由白发当门枢之象,明位尊权重之旨。如此他自然就把西王母和年老的傅太后比附起来,得出“体尊性弱,难理易乱”的结论。杜邺母乃张敞之女,其问学于舅父张吉,“得其家书”云云,则杜邺《春秋》学当为《春秋左氏》学。正因为如此,我们杜邺对“行诏筹”的解说也一点也不感到陌生,其与《汉书·五行传》记载董仲舒及刘向、刘歆说《春秋》灾异颇为相类。究其实而言,无论是董仲舒、刘向说,还是刘歆说,本质上都不是解说《春秋》,而是把《春秋》及其三传当成说《洪范五行传》的材料。所以杜邺所谓“以指象为言语,故在于得一类而达之”可以作为汉人说《春秋》灾异的通则,这或许也是为什么杜邺说“行诏筹”被纳入《五行传》的原因。

如果说息夫躬说以方术、杜邺说以经学,则王莽则说以符谶。我们翻检《春秋》三传,它们都记载了鲁僖公十四年沙鹿崩事,并给出了解释。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沙鹿者何?河上之邑也。此邑也,其言崩何?袭邑也。沙鹿崩,何以书?记异也。外异不书,此何以书?为天下记异也。*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2254页。(《公羊传》)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林属于山为鹿。沙,山名也。无崩道而崩,故志之也。其日,重其变也。*杨士勋:《春秋谷梁传注疏》,第2397页。(《谷梁传》)

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晋卜偃曰:“期年将有大咎,几亡国。”*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803页。(《左氏传》)

不仅如此,《汉书·五行志》也记载了诸说灾异者对这件事的解说。其文曰:

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辛卯,沙麓崩”。《谷梁传》曰:“林属于山曰麓,沙其名也。”刘向以为臣下背叛,散落不事上之象也。先是,齐桓行伯道,会诸侯,事周室。管仲既死,桓德日衰,天戒若曰,伯道将废,诸侯散落,政逮大夫,陪臣执命,臣下不事上矣。桓公不寤,天子蔽晦。及齐桓死,天下散而从楚。王札子杀二大夫,晋败天子之师,莫能征讨,从是陵迟。《公羊》以为沙麓,河上邑也。董仲舒说略同。一曰,河,大川象;齐,大国;桓德衰,伯道将移于晋文,故河为徙也。《左氏》以为沙麓,晋地;沙,山名也;地震而麓崩,不书震,举重者也。伯阳甫所谓“国必依山川,山崩川竭,亡之征也;不过十年,数之纪也。”至二十四年,晋怀公杀于高梁。京房《易传》曰:“小人剥庐,厥妖山崩,兹谓阴乘阳,弱胜强。”*班固:《汉书》,第1455页。

上文中,引《谷梁传》用的是刘向的说法,但《汉书·五行志》属于意引,非直接引文。完整的记述为:“鹿在山下平地,臣象,阴位也。崩者,散落,背叛不事上之象。”*杨士勋:《春秋谷梁传注疏》,第2397页。《公羊》当是董仲舒的说解,《左氏》则是刘歆说。除此以外,还有《公羊》学者的“一曰”以及京房《易传》说。诸家都把“沙鹿崩”视为灾异,解说的方法也就是杜邺所说的“指象”以及“达类”,这是与王莽以祥瑞说之不同。此其一。

其二是,《汉书·元后传》引晋史卜文曰:“阴为阳雄,土火相乘,故有沙麓崩。后六百四十五年,宜有圣女兴。”李奇注曰:“此龟繇文也。阴,元后也。阳,汉也。王氏舜后,土也。汉,火也。故曰土火相乘,阴盛而沙麓崩。”*班固:《汉书》,第4014页。“土火相乘”说到五德运转的问题,显然是“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这一西汉末年热门话题的表达*汉代帝王对此颇为相信,并有所应对。他们或主动应命,如汉哀帝改名自称“陈圣刘太平皇帝”;或是把土龙纳入灾异范畴,如成帝永始二年二月,以黄龙见于东莱为灾异(《汉书》第321页)。。而且可以肯定的是,这一说法在西汉末年是人人皆知的,因为扬雄在给元后写的诔文中也提到了这一话题。但这里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第一,当元城建公说这段话时当是在汉武帝时,当时汉朝法定的德运还是土德,所以元城建公的话显然不适合用李奇解释,当另有解释。但极大的可能是,元城建公所传之“土火相乘”与五德终始无关。第二,《左传》虽记载了晋史卜偃的说法,与此所谓“晋史卜文”不符,而且此“晋史卜文”不见于《春秋》三传中的任何一家,显然是另有来源。至于其来自哪里,王莽所作《大诰》中的“《河图》《雒书》远自昆仑,出于重野。古谶著言,肆今享实”透露出与之相关的信息。所谓“古谶著言,肆今享实”说的应该就是晋史卜占元后摄政事,如果这样的推算合理,那么元城建公所传晋史卜文应该就是出自谶书。具体说,就是据传源自昆仑、重壄的河、洛所出之书,一种汇集了许多喻世谶言的书,与卢生献给秦始皇的“录图”相类。

元后“沙鹿之右”出自《河图》《洛书》,知识来源与经书不是同一系统。但因为《河图》《洛书》见于《书》《易》等经典,孔子也有关于《河图》《洛书》的言论,所以《河图》《洛书》也具有相当的权威性力量。这就是王莽为什么能对“行西王母行诏筹”事件进行反转性解释,并以《河图》《洛书》为支撑的原因。除此之外,王莽他直接把“行诏筹”事件当成祥瑞来看待还有一层因素。在文献记载中,西王母来献是非常重要的政治祥瑞,所献物有白玉管、益地图之类,所献的对象多是舜。这正切合王莽的需要,在他的政治愿景中,汉家之祖帝尧传位的对象正是王氏之祖帝舜。

综上所述,哀帝建平四年发生“行诏筹”事件以后,处于权力中心的人们迅速对事件作出了反应,并依据各自的立场,运用不同的知识体系给出了各自的解释。但解释只是解释者的解释,这起事件也只是解释者及其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政治筹码。通过简单地梳理我们会发现,当经生们利用经典的力量为自己张目的时候,图谶之学勃然而兴成为权力的解释性力量之一。如果说刘向、刘歆对甘忠可及其弟子夏贺良的打压代表经学对谶学参与权力瓜分的态度的话*究其实,刘向打压甘忠可与刘歆压制夏贺良有同有异。相同之处在于刘向尽管认可甘忠可刘姓再受命说,但可能认为此风不可开,担心会把人们的思维导向汉“有传国之运”上去。而刘歆则可能是因信仰而拒绝,即他对于刘姓能否再受命是持怀疑态度的。他似乎更相信火德已尽而土德当兴,这也是他自觉支持王莽的原因所在。,王莽的解释则宣布了谶学地位的确立。而王莽的表述也涉及早期谶书形态的问题,以及早期经、谶之关系。当然,就“行诏筹”事件而言,其本来是一场民间宗教运动,它有自身的运行逻辑和阐释支持。如果就宗教事件进行分析,它的谶学意味无疑更加浓厚。但限于篇幅,另待他文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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