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赵 磊
大力发展特殊教育,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垣曲县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精神,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县总人口23.1万,6~18岁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有103人,其中,进入特教学校就读的50人、随班就读36人、享受送教上门服务的8人,入学率91.2%。
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垣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工作,把发展特殊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办好公平而有质量教育的重要任务,将特殊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了《垣曲县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垣曲县特殊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了特殊教育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以及各相关部门职责,压实责任,严格考核,扎实推进,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规划、协调发展。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逐年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2014年4000元、2015年5000元、2016年和2017年6000元,全部足额、按时拨付到位。建立残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所有在校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享受1250元的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同时,免费发放学习和生活用品、免费食宿,实行全免费教育。
三是优化办学条件。我县特教学校创建于1997年。2012年,为彻底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县政府投入1000余万元,新建了一所高标准的特教学校;利用特殊教育专项经费170余万元,配备“班班通”、微机室、儿童综合测评仪、情景室、心理沙盘室、宣泄室等教育教学和康复训练设施设备,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为特殊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硬件基础。
四是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按照教职工师生比1∶3的标准落实特殊教育学校所需编制,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及管理人员,并在特教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模等方面予以大力倾斜。目前,特教学校共有学生58人,其中在校生50人、送教上门8人,教职工22人,师生比为1∶2.6。同时,不断加强对特教教师康复知识与技能的专业培训,培养了一批言语康复师、动作康复师、自闭症康复师、心理咨询师等。
五是强化监督指导。运城市教育局领导非常关心我县特殊教育发展状况,多次来垣曲调研我县特殊教育工作,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经验和建设性的指导意见。县教科局联合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组成督导评估组,多次深入特教学校检查督促特教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以检查督导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为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接受合适的教育,我县立足自身实际,不断加强教育管理,初步建立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主体,以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为补充,以送教上门、医教结合为辅助的特殊教育体系,努力提高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
一是积极开展特色教育。县特教学校不断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在全面实施生活教育、康复教育、艺体教育的基础上,以培养就业能力为导向,开设了手工编织、美甲、美容、烹饪等课程;与职业中学合作,为特教学生学习电焊、汽修、少儿推拿等专业技能搭建平台,逐步走出了一条特职结合、普特融合的特色发展之路。自2012年迁入新校以来,已有15名毕业学生参加就业或自己创业。
二是积极开展随班就读。根据《关于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中小学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普通中小学积极创造条件,接受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确保随班就读质量。目前,我县共有36名残疾儿童少年分布在20余所中小学随班就读。县特殊教育学校定期为随班就读学校提供服务指导。各学校立足自身实际,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登记注册,统一注册学籍,建立残疾儿童个人档案资料,争取让残疾儿童就近入学,积极为随班就读学生提供生活、学习便利。
三是积极开展送教上门。针对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坚持家庭自愿、定期入户、免费教育的原则,通过家访了解其生理、心理特点及残疾类别,建立档案,与家长沟通制定切实可行的个性化教育方案,由特教学校安排教师每月上门送教两次,每次2~3个课时。对送教老师在享受工作和交通补贴的同时,在绩效考核中给予倾斜。
教育工作尤其是特殊教育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关心支持。在县委、县政府“教育优先,特教特办,重点扶持”的方针指引下,县教科、发改、财政、人社、民政、残联、卫计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孤残儿童帮扶、残疾人口统计、残疾儿童康复等方面,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各慈善机构、社会团体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开展捐资助残、志愿服务等活动,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
近年来,我县特殊教育工作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县特教学校先后荣获“山西省特殊教育特色学校”“运城市留守儿童之家”“垣曲县最美残疾集体”等多项荣誉,我县特教学生多次代表县、市参加市残运会、省特奥会,荣获金、银、铜各类奖牌63块。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完善特殊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广大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求,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强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使广大残疾儿童少年与我们共享同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