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视角下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探析
——以福建省为例

2018-07-23 03:13:24冯晓玉李碧珍
福州党校学报 2018年3期
关键词:放管服简政放权营商

冯晓玉 李碧珍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117)

福建作为民营经济大省,民营经济的发展对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相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民营企业因其自身特点,对外部环境有着更高的要求。当前,国家高度重视福建经济发展,赋予福建建设福建自贸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丝”核心区、生态文明示范区等诸多特殊政策。为了充分发挥这些政策的效用,推动福建省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当前首要的工作便是在福建省内打造一个便民利商的“软环境”。

一、福建省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实践探索

(一)福建省民营企业的基本情况

福建作为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自古便有对外经商的传统,福建人敢于拼搏闯荡,坚信“爱拼才会赢”,创业经商可以说是福建人最深沉的禀赋之一。改革开放后,福建省的民营经济便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工业经济的号角尚未吹响之时,一大批来自福建省的中小民营企业家便开始了自己的生意,为后来的产业大繁荣打下了坚实基础,成为福建人赚得的第一桶金。部分市、县的民营经济表现尤为突出,福建泉州民营经济的活跃程度在全国名列前茅,其中以纺织服装、制鞋、陶瓷为主要产业的“晋江模式”更是屡被称为奇迹,成为许多地区的学习样本。当前,福建的中小型民营企业已然成为拉动福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经济总量占据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是福建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从福建省工商联公布的数据可知,截至2016年年底,福建省有267万户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数,相比2012年增长了105.7%。在同期常住人口仅有3874万人的福建,这个数据意味着15个福建人中至少有1人从事个体工商或是经营私营企业。面对波动的全球市场,福建省民营企业积极求变,不断提高自身的抗风险能力。在2016年,省政府对300多家民营企业进行重点监测,数据显示这300家民营企业的整体订单平稳。除此之外,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居前3位的产品多达90多种。在对经济的贡献方面,截至2016年年底,福建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达1.66万家,实现增加值9722亿元,占福建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88.2%。2016年福建省经济总量中,民营经济所占比重为67.3%,对全省经济总量增长的贡献率为73.2%。同时,民营经济提供了福建省60%的税收,85%的就业岗位。[1]

(二)福建省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采取的积极举措

1.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工作

简政放权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将权利由中央下放给地方政府,由于地方政府对其管辖区域的实际情况以及基层的实际需求更加了解,将权利下放有助于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主观能动性,制定更多切合其自身实际的政策法规;二是将权利还给企业,革除计划经济时期对企业过度干预而抑制市场活力的弊端,降低企业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把经营管理权还给企业,提高企业决策自由度,增强企业活力。简政放权改革开展以来,福建省积极推进减权放权,坚持“能放则放,以放促活”理念,推行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大力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六个一律”要求,2013年以来,全省进行了10轮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精减率达55%,有的市县精减率达到70%。在全省范围内已经全面清理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建立清单管理制度。对省、市、县、乡四级政府权责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并予以公布,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清单管理。三是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省级仅保留31项核准事项,取消了包括银行贷款承诺在内的18项前置条件,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大力推行“多评合一”“联合踏勘”“多图联审”和“区域评估”等改革,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四是开展清费减税和职业资格清理。共取消、暂停、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55项,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81项,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16项,实施其他优惠政策4项;深化职业资格改革,对应国务院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审批(技能类280项、专技类154项),降低就业创业门槛。五是赋予特殊经济区域省级审批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253项省级审批权限,赋予福州新区121项省级审批权限,赋予漳州市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改革试点30项省级审批权限。

2.积极创新市场监管方式

市场监管要求政府在取消行政审批后,不能放任不管,而是要积极改进管理办法和制定相关措施。对此,福建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建立减权放权监管责任清单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减权放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对2013年以来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责任单位、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明确下放及承接部门职责,做到“扶上马、送一程”,避免出现“放而不管”问题。二是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出台“一单两库一细则”,梳理公布随机抽查事项12597项,基本实现全省随机抽查监管全面覆盖。三是推进省级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28个省直单位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构建“审监分离、批管并重”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履行监管职责。四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建成全省统一的网上办事大厅和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在11个省直单位和莆田、平潭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网上公开试点工作。五是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完善市县政府的管理体制,提高食品药品、工商、质监的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探索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形成高效、联动的基层监管体系。

3.有效优化政府服务供给

在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面,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行政审批“三集中”“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措施,缩短了企业开办时间,精简了办事流程。其中具体包括推进企业便利注册和简易退出;实行企业名称登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放宽企业名称行业特征和经营范围表述;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度,探索推行集群登记;推动工商登记所有环节电子化覆盖;在试点范围内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工作;做好商标注册代理点申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

在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方面,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采取直接融资的方式获得资本,同时,为了解决中小民营企业缺乏上市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部门可以提供多种形式的上市辅导培训,帮助民营企业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建立“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搭建“银企互动”平台,对接企业与金融机构,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福州市(包括福州自贸区、福州新区)、泉州市开展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试点工作,针对符合试点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且信用记录和纳税情况良好的中小微企业,试点银行积极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重点试点推广信用类及类信用类金融产品,提供征信支持。省金融办支持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加快开发福建省地方企业征信系统,依法征集企业经营中的相关信息,包括人行、经信、工商、国税、地税、海关等部门掌握的企业相关经营及信用信息,完善企业征信体系。[2]

在解决民营企业招工难的问题方面,通过设立用工专项经费,广泛开展“就业援助月”“诚信用工承诺”“春风行动”等形式多样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组织各类职业培训会、推动“互联网+就业”的广泛应用,搭建用工岗位与个人求职匹配推送平台,实现就业岗位精准对接,加强企业用工服务,营造良好用工环境。

(三)福建省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取得的成效

福建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在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组织的“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中获得督查组的充分肯定。同时,国家发改委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分析显示,福建省“放管服”工作位居网民认可排名全国前三。

--表1为笔者综合参考文献以及个人所做调研,以福州市开办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反映福建省的营商环境现状。通过纵向对比反映出福州市2008年、2016年、2017年开办企业所需程序变化情况。其中,具有显著进步意义的是从2017年10月1日起,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五证合一”改革,启动企业登记联合审批制度,大大减少了企业注册的程序和时长,同时,从2015年1月1日起,对新设立企业不征收企业注册费,有效减轻了创业者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注册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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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福建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简政放权不到位

一是简政放权不彻底。虽然通过多年的整改,各级政府已经取消下放了许多审批事项,但这只占所有审批事项的少部分,政府仍保留许多不必要、不合理的审批权限。此外,对于一些取消下放的权限,一些执行机构仍通过采取“行政指导”等各种各样的方式进行变相审批,形成“明放暗不放”的局面。二是简政放权难承接。对于中央下放到地方,或是省级政府下放到市、县级政府的审批权限,部分事项因承接单位人力、物力配备不足的原因而无法顺利承接,导致一些事项的管理出现某种程度的混乱。三是行政审批效率较低。虽然政府在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方面提出了多项改革措施,但是“办事拖沓”问题依旧存在,相关事项的审批效率与国外一些发达国家仍存在不小的差距,依旧存在审批时间长、审批不规范、审批不公开等问题。主要原因是各部门之间的改革步伐不一致,缺乏良好配合,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以及懒政怠政风气盛行。

(二)民营企业面临部分行业的“高门槛”

虽然市场准入清单制度的建立,标志“法无禁止皆可为”时代已经到来,但是,在实际情况中,民营企业在进入部分行业时仍然面临许多不可逾越的“高门槛”。部分政府仍然保留旧的政绩观,为增加财政实力等需要,根据自身需求,利用手中职权,在资金和政策上进行调整,“行政垄断”问题依旧存在。一些新政策新规看似利好、公平,实则通过一些硬性条款和政策将民营企业拒之门外,对冲了改革的效果。又如政府城信缺失问题,“招商承诺难以兑现”等影响健康投资环境的“顽疾”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部门在初期为招商引资,大力鼓吹能为企业带来实惠,可是最后真正能够得到兑现的却为数不多。

(三)民营企业发展受要素制约

在优化产业链条、吸引人才、完善配套公共服务等战略环境的培育上,与企业的期待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民营企业大多规模小,核心竞争力弱,相比于国有企业,发展过程中更容易受到相关要素的制约。如融资难问题。资金短缺是民营企业在发展及扩大规模时面临的普遍问题,特别是一些高投入、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企业,如果只依靠企业自身积累的资金,很容易错过发展机会。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技术的不断更新,企业需要更多的资金来支持企业的运转和发展,然而目前单一融资渠道成为束缚民营企业成长的重要因素,绝大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仍需通过银行贷款来解决,甚至不惜花高价寻求民间借贷,导致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对于上市融资等直接融资方式,一般的民营企业很难做到。缺少适合中小型民营企业的资本市场操作机制,也尚未培育出多元化的投资主体和畅通的资本退出道路。除此之外,用地难、招工难、税负重等问题同样困扰着民营企业,阻碍民营企业的发展。

(四)监管服务有待加强

在市场监管方面,普遍存在政府缺位现象。市场监管包括事前监管、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三个阶段。以前,政府注重事前监管,采取事前审批的方式来维持市场秩序,但这种监管方式随着市场的发展滋生了越来越多的问题,出现尽管事前审批繁多且严格,却仍止不住市场乱象的情况。当前采取的分段监管模式其初衷就是为了更好地将监管责任细分落实在每一个部门身上,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因职能重叠、体制机制不完备等原因出现许多问题。具体来说,在有利可图时,监管部门争相出面,出现多方监管的现象,而在出现问题时,监管部门则开始相互推诿责任,采取事不关己的态度。

三、进一步优化福建省民营企业营商环境的对策

(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加强简政放权,消除政府歧视。在加强简政放权方面,重点关注大众创新创业热情高涨的行业,肯放甚至是多放一些“含金量”高的审批权限,让企业实实在在感受到改革的成效。同时,要克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及各流程之间的衔接问题。地方政府在承接各种下放的权利时,需要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做好承接各项任务的工作,完善规范各项程序。在消除政府歧视方面,进一步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地位和作用再认识,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政府部门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在制度和政策上予以平等的对待。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让民营企业在做新领域投资决策时真正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到其中。

二是落实放管结合,真正做到“宽进严管”。政府在做好简政放权的同时,也不能忘了做好后续管理方面的工作,转变监管理念,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真正落实执法人员、抽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及处置信息及时公开等内容,建设更加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快建设智能化监管体系,充分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的信息化监管手段,共享信息资源,让违规企业的信息在各个监管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同时建立第三方事后评估制度,引入第三方力量,对改革成效进行评估,形成调整和优化的方案。

三是提升服务质量,助力民企发展。一方面,大力推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多证合一”“先照后证”、行政审批“三集中”“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措施,致力于让民营企业花最少的时间,最少的精力将事情办好。另一方面,通过政策倾斜,帮助民营企业克服由先天缺陷导致的融资难、用地难、招工难以及税负较重等问题。

(二)用法治思维保障改革成效

首先,切实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建设法治政府、规范行政执法、完善营商规章制度、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其次构建完善的定期督查机制,针对“放管服”改革开展专项督查,推动改革持续深入。一方面,增加督查的机动性,加大对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随机走访的力度。另一方面,重视通过网络征求到的意见建议、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分类落实整改,将专项督查的实效转化为继续深化改革的成果。最后,利用政务公开保障改革成效。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让公众也能够参与到社会治理过程中来。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信息,让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过程、评价放权效果。[3]

(三)发挥自贸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示范作用

一是发挥自贸区改革先地的示范作用。福建坐拥福州片区、厦门片区和平潭片区等三个自由贸易区。作为改革的“试验田”,自贸区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新方法、新路径,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为此,应牢牢把握自贸区优势,争当中国经济改革的“排头兵”,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步伐,探索更多创新的监管和服务方式,率先在全国范围内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是学习台湾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福建自由贸易区的一大重要任务就是突出对台贸易。福建省不仅在地理上毗邻台湾地区,同时也是众多台湾同胞的祖籍地。台湾市场经济发展早于内地,形成了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作为两岸交流的前沿地,同时也是海上丝绸之路最重要的起点,福建应该紧紧围绕自身的战略定位,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4]与此同时,积极引进台湾营商环境的先进经验,促进自贸区治理能力提升,为优化内地营商环境提供样本。

[1]张建忠,林仙平.民营经济成“新福建”建设重大优势[N].国际商报,2017-08-15(B03).

[2]福建日报.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试点方案[N].福建日报,2017-05-25(13).

[3]政务报道组.水利部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N].治黄科技信息,2017-08-20(01).

[4]吴亚东,王莹.福建自贸区对接海上丝路尽显“对台红利”[N].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5-0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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