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企合作下激发高职教师创新创业活力的 路径研究

2018-05-14 09:38郎振红
职教通讯 2018年9期
关键词:高职教师校企合作

摘 要: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从传统经济向创新创业驱动型经济转型时期,创造思维、创业技能、创新人才将成为未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元素。针对高职教师双创积极性不高的成因进行分析,阐述校企合作平台在激发高职教师双创积极性方面的意义,提出借助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载体有效释放高职教师双创活力的路径。

关键词:高职教师;创新创业活力;校企合作

基金项目:2017年度省市级基金项目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发展战略研究计划项目“深度融合校企合作激发高职院校教师创新创业的内在驱动力研究”(项目编号:17ZLZXZF00680)

作者简介:郎振红,女,副教授,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职业教育与管理、计算机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8)09-0053-06

当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发展阶段,要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内生驱动力,需要营造双创的社会大环境,加速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高职教师作为创新创业(以下简称“双创”)科技人才队伍中的一个群体,要责无旁贷地投入到双创实践中,在全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中成为重要的中坚力量。然而,目前高职教师投身双创大潮的积极性并不高,自身潜能与活力没有完全释放出来,这不仅阻碍了创新型社会的建设步伐,而且影响我国职业教育对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如何将这一庞大的人力资源盘活,发挥人力资本的强大作用,成为创新型社会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刻不容缓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而借助校企合作平台,激发高职教师创新创业活力是一个重要路径。

一、高职教师创新创业积极性较低原因剖析

为了准确掌握阻碍高职教师积极投身双创活动的主要因素,笔者以海河教育园区和天津地区有影响力的高职院校作为实践调研基地,展开问卷调查。参与调查问卷的人员包括工科、理科、人文社科等学科领域;年龄跨度从30岁以下青年教师到55岁以上资深教师;受教育程度集中在大学本科和硕士研究生两个层次,还包括部分博士研究生;技术职称有讲师、副教授和教授;工作岗位除了专职任课教师和科研教师外,还包括院长、系主任、教研室主任、行政处室主任、行政教师和辅导员等。可见,收集的调研信息既具全面性又重点突出;既能真实反映当前高职教师双创的现状,又能了解教师投身双创的心声。因此,调研数据的分析结果具有一定的客观性、真实性与可信性。对问卷进行统计分析,其结果显示,影响高职教师双创活力有效释放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图1所示。经历过双创的教师,在双创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也是多层面的,如图2所示。鉴于此,影响高职教师有效释放双创活力的主要因素集中于如下六个方面。

(一)创新创业的科技成果转化流程不畅通

针对创新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国家出台了宏观政策,提出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有机结合的创新体系策略,但基本都是围绕科研院所和高校展开的。高职院校有其自身的特点,在实际执行中,高职教师仍然面临创新科技成果难以有效转化的困境。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高职教师主要的工作是课堂教学,工作环境基本局限于高职学院内部,进行技术创新的视阈相对狭隘,很少深入市场开展实践调研,对市场需求了解甚少,申报选题更多地侧重于本人所学专业的关键技术研究或与教学相联系的理论性、实践性方面知识的探究。这导致高职教师的创新科技成果从市场需求角度看不够成熟,投入生产的可行性较低,经济回报率极低,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多数企业面对这样的科技成果不敢贸然行事,致使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受阻。第二,作为教育教学机构的高职院校,对知识产权或专利权的申报流程不是很熟悉,高职教师又不愿将尚未注册申报的科技成果公布于世,这也阻碍了某些科研成果的及时转化。即使某项科技成果有极高的社会经济价值,出于各种原因,教师暂不愿意实施成果转化,最终使其社会价值大幅下降。第三,高职教师与企业和金融等机构接触较少,即使部分科技成果具有应用和推广价值,可以转化成社会生产力,但苦于无法与企业沟通,投融资又成为科技成果转化的一大物质障碍。

(二)筹集创业资金难度大速度慢

充足的创业资金是有效激励高职教师持续进行双创活动的最大保障,但是,高职教师创业融资问题是目前双创领域无法彻底解决的难题。综合国内外双创的成功经验来看,风险投资数额越大,担保公司数量越多,越有利于提高双创人员抵御双创风险的能力,从而使其双创活动更活跃,双创潜能更好地释放。就高职院校与教师自身能力而言,想要聘请担保公司,从资金实力雄厚的经济集团引资融资的确是件难度较大的事情。加之高职教师基本都是从学校毕业后直接走上教学岗位,对市场风险的预测与规避缺乏经验,教师自身抗风险能力薄弱,学院风险补偿机制匮乏,由此直接影响双创活力的释放。虽然在创业之初可以得到一些政府财政预算拨款和天使投资计划的款项等,但显然这些投资金额是有限的,无法满足创业后期项目对大量资金的需求。另外,以各种形式获取的各类创业资金,其投融资手续繁琐,流程复杂,申请创业资金速度缓慢,逐渐让高职教师的双创积极性被无法回避的资金困难所打击。

(三)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不健全

当前,高职院校推行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和双创激励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某些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并不完全科学,因此,高职教师双创活力的释放必然会受到影响。很多高职教师认为,与其将精力和时间花费在风险大、难度系数高、结果无法预知的双创事业上,还不如做一些轻车熟路的授课工作,不仅授课补贴有保障,而且工作出错机率小、风险低。另外,教师申报各类国家级或省市级科研课题可以获得一定经费支持,而双创项目如果不能成功进行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双创教师前期投入就会付诸东流,没有丝毫回报。同时,高职院校在教师职称评定、业绩考核和人员晋升等都没有将双创项目纳入到考察指标中作为参考,对双创的成果转化、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的实现等方面也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从而让双创活动的开展举步为艰。

(四)创新创业政策制度不完善

从国家到地方制定的释放双创人员活力的政策制度中,涉及到高职院校教师的相对较少,即使高职院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某些规章制度,也只是浅尝辄止,不够完善与健全,缺乏详细地制度规定和清晰的执行流程。在政策与制度的落实中,倾向性及扶持力度不够,甚至某些政策的制定并没有完全立足双创活动的实际需求,思想顾虑较多,不能大胆进行双创策略的改革。例如,弹性工作时间的规定、双创岗位的设立、双创收益的分配比例、双创业绩的考核等内容缺乏明细化的制度规定。此外,国家颁发的与双创事业有关的政策制度,高職院校只是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展示,很少对其政策进行解读与宣传,导致专注于科技研发的双创教师很难及时了解到国家最新的双创制度,政策执行力度显然不足,高职教师从事双创的信心与决心受到较大冲击。

(五)创新创业市场风险高

在高职院校工作的各类教师与学校签订了规范的事业单位劳动合同,从某种意义讲,其基本工资收入是有保障的。如果从事双创活动的教师冒然脱离本职工作进行离岗创业,风险必然增大,无论双创结果怎样,教师都很难回归学校继续任职,从而失去了原本稳定的工作。调研结果也显示,影响高职教师双创活力有效释放的因素中,多数教师还是安于工作现状不愿冒险。此外,部分高职教师希望在创业期间能与自己就职的学校之间保留三至五年的人事关系和正规编制,即使创业失败,还可以返回原学校继续工作,并且享受与连续工作的人员一样的福利待遇,这样一来,可以极大地消除双创教师的后顾之忧。同时,还有部分教师希望以兼职的方式进入企业参与创业活动,不仅可以从事科技研发和创新成果转化工作,而且不会影响自己本职的教学工作,在不损害学校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既能发挥教师的技术优势,增加收入,又能从事双创活动,增强自身技能,提高知名度。

(六)创新创业寻找合适的企业难

高职教师要将创新的科技成果实现转化,需要以企业为依托。通常,高职教师采取寻找合作企业的方式进行科技成果的孵化与落地,尽快获得经济回报,但是,要寻找到合适的企业进行合作有一定的难度。有规模的企业,对高职教师研发的双创项目未必感兴趣,某些项目经过市场论证,前景并不乐观,企业不愿与其合作。而中小企业规模较小,自身资金运转存在一定困难,这些企业更多地关注维持企业生存和发展,以获取短期经济效益为企业运作的重点,对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企业往往是爱莫能助。加之,中小企业要申报某些科研项目,不仅手续繁杂,而且政策要求也相当苛刻。此外,教师即使研发出具有创新性的科技成果,在寻求企业进行成果转化的过程中也是处处受阻,导致高职教师从事双创的热情不断消减。[1]

二、校企合作对激发高职教师释放双创活力的意义

(一)校企合作可以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的孵化平台

校企合作是以企业为主体,校方为核心,实施产教融合,共同搭建科技型创业孵化平台,宗旨是实现高职院校科技成果有效转化和创新项目及时落地,为高职教师投身双创事业提供持续化的创业服务。企业通过建立创新型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平台,在高职院校和企业之间发挥沟通链接作用,促使创新型科技成果和社会经济的紧密结合,为高职院校提供创新成果转化与落地发挥重要作用,实现高职教师研发的创新型科技成果从供给方逐渐向需求方的横向扩散,从双创实验室的研究型技术逐渐向市场应用型技术的纵向转化,由此彰显成果转化平台的双维度意义。借助校企合作搭建的科技成果孵化平台,为高职教师创新科技成果提供了多种转化形式,对于原始取得专利发明权、具有良好产业前景、成果成熟度高、市场需求量大的科技成果,建议教师借助校企合作平台直接转化。如果教师受能力和精力所限,可以考虑与企业联合,以合作方式进行成果孵化,在企业的帮助下使科技成果由理论向实践转化。若教师不愿参与创业过程,可以选取成果转让或技术入股的方式,实现科技成果的最终转化。在双创过程中,高职教师的付出得到一定程度的回报,可以消除教师的科技创新成果被束之高阁的后顾之忧,倍增其双创的信心,激发其参与双创活动的热情。

(二)校企合作可以有效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问题

高职教师投身双创事业的最大障碍是创业资金问题。以校企合作为有效载体可以最大限度解决创业资金的短缺问题。一方面,学校在选择合作企业时,校方要对该企业的注册资本、经营运转状况、管理模式和未来发展前景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定与考虑。被学校选中建立校企合作关系的企业基本都是经营良好、运转稳定、有一定资金保障的企业,显然,高职教师利用校企合作平台进行成果转化的资金问题便迎刃而解。另一方面,校企合作可以构建良好的融资对接平台,在创业过程中,寻求有效的投融资渠道可谓是解决创业资金短缺的可行性途径之一。以企业名义进行融资、引资或贷款,可以寻求到更多战略伙伴的加盟,在银行贷款时,也有一定的抵押资本,并且企业会有专业人员操作投融资,能够快速获得双创所需资金。所以,凭借校企合作平台,可以快速而高效地为高职教师筹集双创资金铺平道路,使高职教师参与双创活动的积极性不断高涨。[2]

(三)校企合作可以及时获取领域前沿信息与市场需求

科技创新的研发与成果转化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双创教师既要掌握领域前沿知识并擅长技术创新,又要具备把握商机、分析客户、开拓市场、管理企业等方面的经验和见解,否则,双创事业很难展开。高职教师可能是某一专业领域的技术能手,但不一定是创办企业的专家,将有限的精力剥离一部分专注创业活动与经营管理,势必影响其技术创新潜能的发挥。而作为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必须具备准确获取用户需求、掌控商业运转、抓住市场机遇、管理企业经营、完成财务预算、配备人员、规避各类风险等素质能力。以校企合作平台为桥梁,双方可以取长补短,优势互补,为双创项目的高效落地夯实基础。此外,高职教师申报的各类双创项目基本都是围绕日常教学与教育科研展开的,成果的社会经济价值不十分明显。反之,依托校企合作平台承接的科研课题或开发的应用项目均是经过市场验证与企业论证的,来自用户真实需求,有效避免了双创内容与科研项目相脱节,与社会需求不相符合的现象,从而使创新项目成果转化成功率提高,增强教师从事双创活动的信心。同时,高职教师常年在学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即使在期刊和网络上了解或学习到一些领域的先进知识与技术,由于工作性质和环境的限制,未必能更好地服务于该领域的实践应用。借助校企合作有利载体,邀请或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或优秀创业者定期对双创教师进行培训和交流,可以使双创教师充分了解领域前沿技术,提高科技创新实战能力,积累创办与管理企业的丰富经验,从而提升自身双创的综合能力,更加有效地释放双创活力。

三、深度融合校企合作有效释放高职教师双创活力的路径

(一)离岗创业与在岗创业相结合

根据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是否脱离原岗位,创业形式可分为在岗创业和离岗创业两种。高职教师单纯地采用任何一种形式创业都有不完善之处,而借助深度融合的校企合作平台,将离岗创业与在岗创业有机结合,既能适应高职教师自身特点,又能将创新科技成果成功转化。深度融合校企合作是指将企业引进校园,企业坐落的位置和环境已经和校园融为一体,校企合作工作室是校方与企业共同管理,双创项目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的研发团队也由校方教师和企业人员联合组成,并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分别从环境融合、团队融合、管理融合以及项目融合四个方面创新深度合作模式。通常双创教师既不想耽误本职教学工作,又想通过各种方式涉足企业,进行科技研发与创新成果转化工作,进而形成一种进入教室扮演任课教师身份,走进校企合作工作室成为双创科技人员的局面。学院与企业共同对双创科技成果类型和转化条件进行评估,若科技成果转化和市场推广的要求条件不高,建议采用在岗创业。教师以技术作为资本,将创新成果借助与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成果转化,以兼职方式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实现产学研的有效链接。若科技成果转化需要大量资金、服务机构介入与对市场机遇的把握,建议采用离岗创业。但此时不需要教师创办企业,以避免繁杂的手续和流程,只需与学校签订离岗创业协议,以科技人员身份进入校企合作工作室,全职进行双创活动,期间所有待遇与在职教师等同,离岗创业时间结束,回归学院继续任职。可见,双创教师不仅可以将优秀的科研成果带回教学环节,而且实现最初设定的双创目标,教师既增强了自身实践能力与操作技能,又积累了双创经验,成为名副其实的双师型教师,为自身及学校未来的发展夯实基础。显然,借助校企合作平台设定的离岗与在岗相结合的创业形式,以一种无形的力量驱使高职教师积极投身双创活动。

(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高职院校培养的是创新型社会所需的具有实践动手技能型人才,对教学模式、课程教材、主讲案例及授课教师资历均有特殊要求。当前,高职院校普遍采用新型“学徒制”模式,教师由单纯授课身份转为指导学生进行真实案例操作的技能型师傅身份,专业教师实现由“学校人”到“学校人+企业人”身份的转变。[3]同时,课程教材主要内容由以知识点为主线转变成以典型工作任务驱动为核心,融入知识点讲授的编排方式,突出理论够用注重实践的特点。主讲案例由以教师自行设定的虚拟案例为主转变为来自企业真实双创项目,突显教学项目的实用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这对任课教师的资历与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高职院校借助校企合作平台设立由教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参与的“双创大师工作室”,转变教师角色,把普通指导老师转变为项目经理或子项目负责人,以双创项目为载体,将学生带入真实项目开发过程,促使学生能力与素质的提高。师生共同参与的双创形式,可以使学生尽早接触到双创活动,不仅培养了学生双创意识,而且增强了其双创技能,为未来创业与就业夯实基础。在双创过程中对有技术性突破,成绩卓越,指导学生有成效的教师授予“创业名师”荣誉称号。为学生开设的双创课程由“创业名师”担任主讲老师,身体力行地传授双创经验和教训,减少学生在双创过程中的失误。对于选修这些课程的学生的成绩可以在多数院校实施学分互认,有效整合高职院校的人力资源和教学资源。双创教师不仅得到科研奖励和成果转化的收益,而且从精神层面获得一定荣誉,最大限度地激励教师积极从事双创活动的热情。

(三)设立流动性岗位赋予弹性工作时间

高职院校的教师包括任課教师、科研教师和行政教师等,为了激发教师参与双创活动的热情,可以考虑设立教师流动岗位。结合教师在校企合作工作室从事双创活动取得的成效,设立创新创业教师岗,该岗位不受学院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与学校合作的企业中设立。胜任该岗位的教师必须是参与过各类双创活动并且成绩突出者,隶属于该岗位的教师并不是终身制,可以根据社会对双创人员的需求而竞争上岗。[4]在创新创业教师岗的教师不仅享受与学院其他岗位的教师同等的福利待遇,而且绩效工资分配政策应当对在该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适当倾斜,双创活动中取得的成果与业绩可以作为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的重要依据。根据双创工作的实际情况,实行灵活多样、赋有弹性的工作时间,借助校企合作平台,便于双创教师合理安排与利用有效时间开展双创工作,使其双创成绩更加突出。

参考文献:

[1] 李蕾.高职院校科技型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计算机教育,2017(8): 143-146.

[2] 蔺伟.高校创新创业实验室建设路径探讨[J].实验技术与管理,2017(2): 238-241,249.

[3] 王丽.校企合作共建创新创业工作室的思考[J].职教通讯,2017(21):36-38,43.

[4] 张化迎.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研究[J].教育现代化,2016(13):43-44,50.

The Research on Inspiring Vitality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of Higher Vocational Teachers via the Cooperation

Platform of School-enterprise

LANG Zhen-hong

(Computer and Software Technology department,Tianjin Electronic Information College,Tianjin 300350,China)

Abstract: At present, China's economy is in transition from traditional economy to driven economy of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Creative thinking, entrepreneurial skills and innovative talents will become important elements of sustainable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low motivation of teacher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t expounds on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platform in stimulating the enthusiasm of teacher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s. It puts forward the way to effectively release the dual creative vitality of higher vocational teachers with the help of the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carrier with deep integration.

key words: higher vocational teachers;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 vitality; university-enterprise cooperation

[责任编辑 徐 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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