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君 韩文婷
(曲阜师范大学文学院 山东曲阜 273165)
《论语》一书是研究孔子思想及其儒家学说最重要的文献之一,自从产生、流传以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黎民百姓,历朝历代诵习者甚多,这足以显示出《论语》在学术史、思想史上的独特地位。其中,郑玄的《论语注》与何晏的《论语集解》是汉魏时期论语注的杰出代表,其影响深远。
何晏《论语集解》(以下简称《集解》)成书稍晚于郑玄《论语注》(以下简称“郑注”),在注释中存在着一些差别,这也反映了其学术价值的不同,下文将对其注释特点,及学术思想价值稍作评议。
(一)与诸家之注存在相似之处。
1.与马融相似。《论语·雍也》“冉子与之粟五乘”。郑注把“五乘”释为“合为八十斛也。”[1](P57)与《集解》引马融曰:“五乘合为八十斛”[1](P71)的解释是相同的。
2.与孔安国相似。《论语·里仁》篇,子曰:“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郑注:“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2](P35)郑注把“喜、惧”理解为“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集解》引孔安国曰:“见其寿考则喜,见其衰老则惧。”[1](P52)二人都认为“喜”的原因是“寿考”,“惧”的原因是衰老,可见二人的观点是相同的。《论语·述而》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郑注:“暴虎,徒搏;冯河,徒涉。”[2](P76)郑注将“暴虎”训解为“徒搏”;将“冯河”训解为“徒涉”与《集解》引孔安相比“暴虎”“徒搏”“冯河”“徒步”,[1](P88)释义是完全相同的。
3.与包咸相似。《论语·为政》篇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郑注:“哀公,鲁君之谥。”[2](P13)《集解》引包咸曰:“哀公,鲁君谥。”[1](P20)《集解》比郑注多一“之”字,但《集解》与郑注都认为“哀公”是“鲁君”的谥号,其表达意义是完全一样的。又,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郑注曰:“孝乎者,美大孝之辞。”[2](P13)《集解》:“孝乎惟孝,美大孝之辞。”[1](P20)郑注释“孝乎者”为“美大孝之辞”。《集解》引包氏,同样将“孝乎惟孝”解释为“美孝之辞。”《集解》郑注相比是一样的,解释是相同的,所要表达的内容也是一样的。《论语·八佾》篇: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郑注:“亡,无也。”[2](P19)郑玄将“亡”训释为“无也。”这与《集解》引包咸:“亡,无也。”[1](P30)解释的内容完全相同。
郑注与《集解》在内容上的相似之处,说明郑玄与何晏在一些方面有着相似、相同的观点,这些观点已被当时社会所普遍接受与认同。
(二)《集解》中有大量引用郑玄的观点,但是作了细微的改变。如,《论语·里仁》篇:子曰:“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郑注解释为:“里者,人之所居。欲修德,当居仁者之里,是为美。”[2](P33)《集解》引郑玄曰:“里者,民之所居。居于仁者之里,是为美。”[1](P47)据阮元考证,郑注“人”,是为避唐朝讳而改。虽然《论语集解》引用的是郑玄的观点,但是何晏也作过“改易”,“欲修德”并没有在《集解》中出现,这反映了何晏“有不安者,颇为改易”的思想。
据唐明贵《论语学史》统计的知不足斋本《集解》可以知道,郑注约占《集解》总注条目的10%。[3](P185)要注意的是,何晏引用郑氏的观点,一些是非常相似,但有一部分是经过何晏“改易”的。
(一)郑注交代背景、针砭时弊,《集解》言简意赅、不作评论。郑注铺设环境背景,增加可理解性,也能够反映出社会的风气;《论语集解》则“择善而从”,保存旧注风貌。
如《论语·八佾》:“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郑注:“林放,鲁人。(缺)者,疾时人失(缺)问之。”[2](P18)郑注不仅回答了“大哉问”的原因,同样也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环境。此句话,虽然不完整,但是可以推断出当时整体的社会现实环境。而《集解》仅引:“郑玄曰:林放,鲁人。”[1](P30)没有对当时的社会环境进行评论,删去“疾时人……”这句话,这样表达就没有表明“大哉问”的原因,也不能知道当时的社会状况。
“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郑注:“为时丧乱,以矫人心。”[2](P19)郑注此解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反映《论语》此句话出现的原因“为时丧乱”;其次,回答了《论语》此句话的作用即,“矫正人心”。《集解》并没有涉及有关社会背景及原因、作用的问题,言简意赅,没有任何评论。仅对原文部分问题进行简单注释。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郑注:“……此三句《诗》之言。问之者,疾时淫风大行,嫁娶多不以礼者。”[2](P19)《集解》引马融曰:“倩,笑貌。盼,动目貌。绚,文貌。以上二句在《卫风·硕人》之二章,其下一句逸也。”[1](P32)由上可以看出,《集解》仅就原文解释,不作阐发,没有引申。郑注则结合历史现实,针砭时弊,如用“疾时淫风大行,嫁娶多不以礼者”作为解释《论语》此句之背景,实乃郑注解经之特色,后人望尘莫及。
(二)郑注运用礼学理论,《集解》颇有玄学色彩。
1.郑注中含有丰富的礼学色彩。
(1)郑注中的礼学色彩,与郑玄注《三礼》有重要的关系,郑玄吸收了许多“礼”的元素,应用到《论语》中,像《周礼》《礼记》等书直接或间接出现在郑玄《论语注》中。如,《论语·泰伯》曾子曰:“可以讬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郑注在解释“百里”时引用《周礼》道:“小国百里。”[2](P94)《论语集解》并没有对“百里”进行解释,也没有引用《周礼》这一说法。
(2)郑注除了直接引用关于“礼”的原文之外,行文注释中,也具有“礼”学色彩。如:“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郑玄:“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反坫……”[2](P22)《论语集解》此注引用郑玄的说法,但是删去了“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这句话,直接从下一句引用。
郑玄利用“礼学”注解《论语》,说明了他本人对“礼”非常精通,同时《论语注》是在郑玄礼学体系形成之后,所以,郑玄会从礼的视角注解《论语》,《论语注》也必然建立在郑玄礼学理论基础之上,具有丰富的礼学色彩。
2.《集解》带有一些玄学色彩。何晏是魏晋玄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少有异才,善谈《易》《老》”[4](P164)著作有《道德沦》《周易讲说》等,完整地传给后世的只有《集解》。正因为何晏喜欢谈《周易》《老子》和《庄子》,所以《集解》中有多处引用《周易》等带有一些玄学色彩的词语对《论语》进行注释。如,《论语·里仁》:“德不孤,必有邻”。《集解》注曰:“方以类聚,同志相求,故必有邻也,是以不孤。”[1](P53)这句话意思来源于《周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5](P374)《论语·公冶长》:“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已矣。”《集解》注:“性者,人之所受以生者也。天道者,元亨日新之道也。深微,故不可得而闻也。”[1](P61)“元亨”为《周易》用语,“日新”在《周易·系辞上》:“富有之谓大业,日新之谓盛德。”[3](P381)郑注则曰:“性,谓人受血气一生,贤愚吉凶。天道,谓七政变动之占。”虽然,郑注此解也含有“吉凶、占”等《周易》里面的词语,但是比起《集解》“元亨、日新”少了扑朔迷离的玄学色彩,显得平实得多。《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集解》曰:“顺吉逆凶,天之命也;大人即圣人,与天地合其德;圣人之言,深远不可易知测。”[1](P228)何晏关于对“大人”和“圣人”的理解,取自于《周易·乾卦》“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之语。[3](P14)《论语·里仁篇》:孔子曰:“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何晏说:“时有否泰,故君子履道而反贫贱,此则不以其道得之,虽是人之所恶,不可违而去之。”[1](P48)《集解》用《周易》的否泰之道理来解释,“否”卦代表不吉,而“泰”卦则代表吉利,“否极泰来”。
何晏《集解》是今存最旱、最完整的一部《论语》注释之作,始于魏晋。当时,谈论《老子》《庄子》及《周易》已经成为了一种风气,故何晏等引用《周易》是有一定理论背景依据,同样这也是魏晋玄学的开端。清代学者陈澧言:“何《注》始有玄虚之言,如‘子志于道’注云:‘道不可体,故志之而已’;‘回也其庶乎屡空’注云:‘一曰空犹虚中也’。自是以后,玄谈竞起。”[6](P23)
郑玄对《论语》的注释,与何晏相比可谓是“一家之言”,而何晏则是集合了多个人的注释,博采众长。如,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郑注:“约谓贫。回不仁之人久居贫困……。”[2](P33)仁者安仁,知者利仁。郑注:“仁者安乐仁道,智者利仁为之。”[2](P33)
郑注对文句进行了集中注释,分别对“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与“仁者安仁,知者利仁”两句作了注释。而《集解》则分为了四句,每句都作了注释。
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集解》:“孔安国曰:‘久困则为非。’”[1]4(P7)“不可以长处乐。”《集解》:“孔安国曰:‘必骄佚。’”[1](P7)“仁者安仁。”《集解》:“包氏曰:‘唯性仁者自然体之,故谓安仁。’”[1](P7)“知者利仁。”《集解》:“王肃曰:‘知仁为美,故利行之。’”[1](P7)
《集解》博采众长,分别引用了孔安国、包氏和王肃的观点,集众家之长,分散为之注释,简单明了。又如:
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 既往不咎。”郑注:“哀公失御臣之政,欲使(中缺)宰我之对,成哀公之意,(中缺)谏止其不可解说不可谏止言其既往不可咎责。言此失者,无如之何。”[2](P21)郑玄一章一注,能够整体把握事情的前因后果,表达事理具有完整体系。
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集解》:“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1](P41)“遂事不谏,”《集解》:“包曰:‘事已遂,不可复谏止。’”[1](P41)“既往不咎。”《集解》:“包曰:‘事已往,不可复追咎。孔子非宰我, 故言此三者, 欲使慎其后。’”[1](P41)即使《集解》引用的都是同一个人,也是分散转述,每句分别注释,显得零碎、支离。
综上所述,郑玄《论语注》与何晏《论语集解》在内容和结构上既有相同之处,也存在许多不同之处。这些不同,既与他们所处的时代不同有关,也与郑玄、何晏的学术观点和学术思想有关。郑玄建构的“礼”学理论被广泛应用到了《论语注》中,在结构上整体注释,颇有体系。《论语集解》则建立在何晏等人的玄学基础之上,一章一句为之注释,结构支离显得简单明了。采用多家注释,兼采众家之长。本文对两家《论语》略作分析,望能对《论语》研究工作提供一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