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 历史与档案学院,昆明 650091)
明代学人著述中保存了许多有关史学批评的资料,是可资发掘的古代史学理论遗产。其中,王世贞、胡应麟等人的相关论述,已受到学者们的关注①。而稍早于王、胡二人的杨慎,其关于史学的认识亦复不少。近年来,学界对杨慎史学及其思想的研究逐步展开②,但在史学批评方面还缺少专门讨论。本文试就杨慎史学批评的主要方面加以梳理和探讨,以就教于方家。
杨慎(1488—1559),字用修,号升庵,四川新都人,明代学者、文学家。正德六年(1511)举进士第一,授翰林修撰,参与校订典籍、修纂国史等工作。明世宗即位后,充经筵讲官。嘉靖三年(1524),因在“大礼议”中触怒明世宗,下诏狱并遭廷杖,后谪戍云南永昌卫,终生未获赦免。谪戍后,杨慎“投荒多暇,书无所不览”,且“好学穷理,老而弥笃”。《明史》称:“明世记诵之博,著作之富,推慎为第一。诗文外,杂著至一百余种,并行于世”[1]5081-5083。《四库全书总目》称:“计其平生所叙录,不下二百余种”,并认为“其在有明,固铁中铮铮者矣”[2]1025,1026。王文才对杨慎著述仔细甄别后,认为除去重复而堪称著述者,有近一百六十种[3]442-446。
杨慎关于史学的论述,散见于《丹铅诸录》《谭苑醍醐》《升庵文集》之中,且时常出现同一论述复见于不同著作或不同版本著作在文字上有所差别的情况。鉴于此,本文所采资料,以王云五主编《万有文库》中的《升庵全集》为主,而以他本为辅。
史料采撰历来为史家所重视,史料的真实与可靠程度直接影响到史书的价值,因此史家需要从众多史料中加以甄别和选择。在杨慎看来,野史、家谱和家传、碑志以及小说等,都是重要的史料来源,但同时也必须对其加以辨别和取舍。
第一,有关野史的采撰。野史出自私家之手,是相对于官修或得到官方承认的正史而言的史书,其内容丰富,而且包含编年、纪传、笔记等多种形式。对于如何认识野史中的历史记载,杨慎说道:“古今政治之盛衰,人物之贤否,非史不足以纪治乱、示褒贬。故历代皆有国史,而往往不无舛漏。于是岩穴之士网罗散失、捃摭逸事以为野史,可以补正史之阙。”[4]372-373指出了野史的作者大多是远离庙堂的“岩穴之士”,而野史的编纂侧重于搜罗为国史所遗漏的史料与史事,并进而肯定了野史所具有的“补正史之阙”的意义。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杨慎尤其注意辨析野史中存在诸多不实记载的情况。他说:“唐之《河洛春秋》,诬颜杲卿上禄山降表,而郭子仪、陆贽之贤,皆加诬焉。宋代尤多,如诬赵清献娶倡,司马温公、范文正公奔竞,识者已辩之。”[5]505他指出唐代《河洛春秋》对颜杲卿、郭子仪和陆贽等人的诬蔑以及宋代野史中关于赵抃、司马光、范仲淹等人的不实记载,并指出前人已对这些诬蔑之语或不实记载有所辩驳③。由此,杨慎强调“野史不可尽信”[5]505。进而,他还列举了诸如《汲冢周书》《十洲记》《汉武帝内传》《神异经》《洞冥记》《王子年拾遗记》《四公子传》《天宝遗事》《碧云騢》《云仙散录》《清异录》等书,指出其中记载着虚妄不经的野史,而这些野史不足以作为史料而加以采用,“可以焚弃”[5]483-484。
第二,有关家谱和家传的采撰。家谱主要记载家族世系传承及相关事迹,家传则是主要叙述家人事迹和相关传记,二者皆有传示后代的目的。对于家谱和家传,杨慎一方面认为不能完全相信。他说:“《史记》《世本》《国语》,载后稷至文王凡十五世。愚按:后稷始封至文王即位,凡一千九十余年,而止十五世,可疑也。或曰:‘上古人多寿考。’然而父子相继,三十年为一世,常理也。以十五世而衍为一千九十余年,即使人皆百岁,亦必六十而娶,八十始生子,而后可叶其数,岂有此理邪?稷与契同封,契至成汤四百二十余年,凡九十四世。而稷至文王,年倍而世半之,何稷之子皆长年,而契之子孙皆短世乎?”[5]510杨慎对书中关于后稷至周文王经历一千零九十多年却仅历十五世的记载提出了怀疑:一是按常理三十年为一世,一千多年只历十五世,让人很难相信;二是以商王成汤以前的世系与之比较,商始祖契与后稷处于同一时代,契到成汤有四百二十余年,共经历了十四世④,而后稷至文王经历的年数倍之,世系却几乎相同,因而很可疑。依据这两点,杨慎认为《史记》《世本》《国语》中关于后稷至周文王的世系的记载不确。由此,杨慎从书中所载君王世系联想到家谱,说道:“夫以周家帝王之世,国史载之,犹难明若此。近世家谱,可尽信乎?”[5]510-511
另一方面,对于载有重要史事的家谱和家传,杨慎对其予以充分肯定。他说:“柳玭称李泌佐肃宗,两京之复谋居多,其功大于鲁连、范蠡,而取范阳之谋,其首也。史多逸其事,惟《邺侯家传》为详,司马公《通鉴》多载之。”[5]515李泌辅佐唐肃宗,为收复河山出谋划策,是唐肃宗、代宗两朝有影响的人物。杨慎认为两《唐书》中对李泌的谋略记载较少,若非《邺侯家传》,一些史事可能会被遗漏,而《资治通鉴》正是从家传中获取了史料,补充这部分史事。可以看到,对于家谱和家传,杨慎同样是从正反两方面加以认识,既看到其不足,也认识其所具有的价值。他引用史炤之言,表明对家谱和家传的态度:“诚不可尽信,亦岂得尽不信哉?”[5]515
第三,有关碑文墓志的采撰。杨慎对碑文墓志非常重视,他在《水经碑目引》中曾说道:
陆士衡曰:“碑披文以相质”。持此言也,以观于先秦两汉之石刻,其辞用韵,如《刘熊碑》末之三诗皆四言,《费凤别碑》石子才所制,终篇皆五言,尤为奇隽,披文之类也。其叙事如边韶《荥口碑》《刘靖碑》,可裨史传,广遗逸,相质之类也。余尝录金石古文,起三代讫汉,又观郦道元《水经注》博收古碑,惜其不尽见,撮取其目而考评之,以诒好古同怀云。昧者揽未触手,而辄强言曰:“欧阳、赵明诚所录已具矣”。斯非同怀之人,知言之选也,请赐置之。[6]223
对于碑文,杨慎留意考察其文句和用语上的变化和特点,同时更加注重碑文所载内容及其所具有的“裨史传,广遗逸”的价值,而这一点与欧阳修、赵明诚一脉相承⑤。他还分别从《水经注》和《舆地纪胜》中辑出碑目,编成《水经碑目考》一卷和《舆地碑目》四卷,供人们采用。因此,有学者将其视为明代碑志研究的先驱[3]232。
同时,杨慎还根据碑志所载来说明某些历史人物传记中的问题。如关于范仲淹的身世,据《宋史》本传中载,范仲淹两岁时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从姓朱[7]10267,但是没有明确记载其生父姓名。杨慎对范仲淹的生父作了考证:
范仲淹镇延安,夏人相戒曰:“小范老子胸中有数万甲兵,不比大范老子也。”注:大范,名雍,仲淹之父。传之至今,无人知其误者。按范仲淹作《范雍墓志》云:“公讳雍,字伯淳,蜀人也,为龙图侍制、振武军节度使,镇延安。卒谥忠献。”又观富郑公作《范文正公墓志》云:“仲淹父名墉,为钱俶掌书记。仲淹二岁而孤,随妣陈氏再适朱氏。”则雍岂仲淹之父乎?相传不考之误至此。世系且不明,则史之善恶是非,颠倒多矣。[5]517
在杨慎看来,后人甚至误以范雍为范仲淹之父,他根据富弼所作墓志,考证出范仲淹之父实为范墉,由此澄清了一些史书记载的错误。他还强调,如果连人物的世系都不明晰,那么人物的善恶是否就更难以明辨了。因此,碑文墓志在人物传记方面的记载显得尤为重要。
第四,有关小说的采撰。杨慎特别留意到小说的史料价值,他曾以南宋的罗大经《鹤林玉露》考证出某些史书对王庭珪(亦作王廷珪)记载的不实。
陈桱《续宋元纲目》,书王庭珪送胡铨诗,逢秦桧之怒。分注云:“贬辰州以死”。按《鹤林玉露》云:王庭珪自桧死后还家,年八十九岁,孝宗召见,年老足弱,令一孙扶上殿,孝宗慰谕再三,特官其孙。以此考之,庭珪未尝死于辰州也。[5]517
陈桱为元末明初人,撰有《通鉴续编》24卷,《续宋元纲目》今不见传,疑即为《通鉴续编》。书中记载了绍兴十二年(1142)“秋七月,窜福州判官胡铨于新州”之事,并以小字注云:“同郡王廷珪以诗赠行,坐流辰州以死。”[8]787而根据《鹤林玉露》的记载,王庭珪晚年不但没有贬死于辰州,而且还受到了宋孝宗的召见,并赐予官职[9]47。由此,杨慎说:“后世多以正史证小说之误,小说信多诋讹。然拜官召见,昭昭在当时耳目,必不敢谬书如此。是小说亦可证正史之误也”[5]517,提出了小说与正史可以互证之论。
在史料采撰方面,杨慎提出的野史“可以补正史之阙”和“野史不可尽信”,家谱和家传“不可尽信”和“岂得尽不信”,碑文墓志“可裨史传,广遗逸”,以及小说可以和正史互证等观点,具有一定的思辨色彩。其中某些方面,被后来的学者作了进一步深化。如王世贞曾说道:“余尝谓野史不可尽信,作《考误》数卷以正之。”[10]318他的《史乘考误》分析了野史的三个弊端,并对国史、野史和家史(家传)的缺陷及其不可替代的缘由进行论述,提出了“人恣而善蔽真”、“人臆而善失真”、“人谀而善溢真”[11]361三种类型,较之杨慎的认识更为深入,达到了更高的理论水平[12]99-106。
在史料采撰之外,历史叙事也是历代史家所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司马迁《史记》被后世尊为历史叙事的典范,班固称赞其“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13]2738。此后,《汉书》《三国志》《后汉书》《资治通鉴》等史书在叙事方面各有所长,亦取得很高的成就。在理论认识方面,唐代史家刘知幾强调:“夫史之称美者,以叙事为先”[14]152,明确提出史书的审美要求。杨慎在前人基础上,对此也提出了一些新的认识。
第一,杨慎认为不同类型的文章各有所宗,因此要注意到史书叙事的特殊性。他对汉代文章作了分类,认为:
汉兴,文章有数等:蒯通、隋何、陆贾、郦生,游说之文,宗《战国》;贾山、贾谊,政事之文,宗管、晏、申、韩;司马相如、东方朔,谲谏之文,宗《楚辞》;董仲舒、匡衡、刘向、扬雄,说理之文,宗经传;李寻、京房,术数之文,宗谶纬;司马迁,纪事之文,宗《春秋》。[5]500
杨慎把汉代文章分为游说之文、政事之文、谲谏之文、说理之文、术数之文、纪事之文等六类,并且认为其各有所宗,其中又将司马迁作为纪事之文的代表。从史学的角度来看,杨慎对文章的分类,凸显了纪事之文与其他类型文章的区别,这对人们认识史书叙事的特殊性有所启发。其后,焦竑也有类似的分类,他说:“汉世蒯通、隋何、郦生、陆贾,游说之文也,而宗《战国》;晁错、贾谊,经济之文也,而宗申、韩、管、晏;司马相如、东方朔、吾丘寿王,谲谏之文也,而宗《楚辞》;董仲舒、匡衡、扬雄、刘向,说理之文也,而宗《六经》;司马迁、班固、荀悦,纪载之文也,而宗《春秋》《左氏》。其词与法可谓盛矣,而华实相副,尤为近古至于今称焉。”[15]93这里,焦竑将汉代文章分为游说之文、经济之文、谲谏之文、说理之文、纪载之文五种,与杨慎所论大体相似。焦竑还将司马迁、班固和荀悦,作为纪载之文的代表,并称赞其“华实相副”,为后人所称道,进一步发展了杨慎的观点。
第二,杨慎尤其重视史书在叙事结构上的安排,并将其称之为“叙事之法”。在杨慎看来,如果不能充分认识史书的叙事安排和前后关联,则可能会造成误解。比如,朱熹曾评价司马迁《伯夷列传》疏略浅陋,有悖经书之旨[16]2952。杨慎对此进行辩驳,认为“此言殊不公”:
今试取《伯夷传》读之,始言天道报应差爽,以世俗共见闻者叹之也;中言各从所好,决择死生轻重,以君子之正论折之也。一篇之中,错综震荡,极文之变,而议论不诡于圣人,可谓良史矣。宋人不达文体,是以不得迁之意而轻为立论。[5]505
在杨慎看来,司马迁先是按照世俗之见来看待伯夷、叔齐的结局,然后再以圣人之论加以辨正,这一前一后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由此,杨慎认为司马迁并没有违背孔子之意,并称赞其“一篇之中,错综震荡,极文之变,而议论不诡于圣人”,不愧为良史;相反,他认为朱熹没有理解这篇传记的构思,误将世俗之见作为司马迁的本意,从而造成对《伯夷列传》理解上的偏差。由此可见,杨慎非常强调从谋篇布局来理解史书所载的内容。
杨慎还以“九鼎入秦”之事,来说明司马迁在叙事安排方面的用意:“昭襄之世,既书九鼎入秦矣,始皇二十八年,曷又书使千人没泗求周鼎不获乎?吁,此太史公深意也。秦有并吞天下之心,非得鼎无以自解于天下。九鼎入秦之说,虚言以欺天下也,秦史矇书以欺后世也。太史公从其文而不改,又于《始皇纪》言鼎没泗水,以见其妄。鼎果在秦,曷为又入水以求之乎?又于新垣平传言九鼎沦于泗,其事益白矣。”[5]508杨慎指出,在秦襄王、昭王时已经有了“九鼎入秦”的记载,而秦始皇还派人于泗水求鼎,这并非是司马迁记叙的矛盾,而恰恰是通过这种前后的抵牾,说明“九鼎入秦”是子虚乌有之事,只不过是秦国统治者欺瞒后世,妄图让世人承认其统治地位的手段罢了。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杨慎通过对《史记·陈涉世家》的分析,认为《陈涉世家》是“叙事之法”的代表:“既叙陈涉发难之颠末,又原其所以败之故而申言之,叙事之法也。”[17]1320尽管这是专就《陈涉世家》而论,但从中可以看到,杨慎所谓的“叙事之法”至少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要详细叙述事件发生的过程,二是要深入探寻事件成败的原因,三是要延伸述及事件的影响和意义。而如果联系到司马迁作《陈涉世家》之旨趣,即“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政,而陈涉发迹,诸侯作难,风起云蒸,卒亡秦族。天下之端,自涉发难”[18]3310-3311,则不难发现,杨慎所论与之是内在相通的。
第三,杨慎认为在历史叙事的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保存史料的原貌,荟萃所撰时代的重要文章。他曾将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与《史记》进行比较,认为:
欧阳氏《五代史》,誉之太过其实,至云胜于《史记》,此宋人自尊本朝人物之言。要其实,未也。《史记》自《左氏》而下,未有其比,其所为独冠诸史,非特太史公父子笔力,亦由其书会萃《左氏》《国语》《战国策》《世本》,及汉代司马相如、东方朔辈诸名人文章,以为桢干也。《五代史》所载,有是文章乎?[5]501
在杨慎看来,《史记》之所以优于《新五代史》,除了司马谈和司马迁笔力深厚之外,更重要的是书中汇集了许多优秀文章作为支柱,因而成就了不朽的史著,而这一点恰是《新五代史》所缺乏的地方。由此可以看出,杨慎认为史家撰史宜尽量反映历史原貌,并载入重要的文章,经过恰当剪裁和熔炼,这样更能撰写出符合时代的气息和特点的史书。
史文表述是杨慎史学批评着力较多的方面,这无疑与他的文学家的身份有着紧密的联系。以下主要从三个方面来探讨杨慎在史文表述上的认识。
第一,在史文繁简和难易方面,主张要“辨其美恶”,而“惟求其美”。杨慎对于史书文字的繁与简,有多处论述。首先,他提倡“辞尚简要”:
《书》曰:“辞尚体要”,子曰:“辞达而已矣”,荀子曰:“乱世之征,文章匿采”,扬子所云“说铃”、“书肆”,正谓其无体要也。吾观在昔,文弊于宋,奏疏至万余言,同列书生尚厌观之,人主一日万几,岂能阅之终乎。其为当时行状墓铭,如将相诸碑,皆数万字。朱子作《张魏公浚行状》四万字,犹以为少,流传至今,盖无人能览一过者,繁冗故也。元人修《宋史》,亦不能删节,如反贼李全一传,凡二卷六万余字,虽览之数过,亦不知其首尾何说,起没何地。宿学尚迷,焉能晓童稚乎?[5]604-605
杨慎认为,宋代以来文人学者的撰述有冗繁的趋势,如朱熹所作张浚行状,元修《宋史》等,因为文字太繁,很少有人能够通览全文;他还进一步指出,这种繁复的文风还影响到了明代科举之文,形成了不良的习气⑥。因此,杨慎提倡“辞尚简要”,反对文字冗长无物。
进而,杨慎认为史书文字的好坏,不能简单地用“繁简”或者“难易”来评价。他说:
论文或尚繁,或尚简,予曰:“繁非也,简非也,不繁不简亦非也。”或尚难,或尚易,予曰:“难非也,易非也,不难不易亦非也。”繁有美恶,简有美恶;难有美恶,易有美恶,惟求其美而已。故博者能繁,命之曰“该赡”,《左氏》、相如是也,而请客者顷刻能千言。精者能简,命之曰“要约”,《公羊》《榖梁》是也,而曳白者终日无一字。奇者工于难,命之曰“复奥”,庄周、御寇是也,而郇模、刘辉亦诡而晦。辩者工于易,张仪、苏秦是也,而张打油、胡钉铰亦浅而露。论文者当辨其美恶,而不当以繁简难易也。[5]593
杨慎认为单凭“繁简”、“难易”,并不能衡量出史书文字的好坏,而应该用“美恶”来加以评判:博学之人可以“该赡”,写出恢宏而细密的文章;精审之人可以“要约”,善于微言大义;有奇思妙想之人可以“复奥”,写出深奥玄远的文章;擅长论辩的人,则应当用通晓易懂的文字来阐释自己的观点。他认为这四种不同的文字表现方式,都各自有成功和失败的代表,因而不能简单地根据外在形式来评价其中某种表述更优,而是要根据史家自身的特点以及所撰写的内容来选择恰当的表述方式。
第二,在选词用语方面,提倡“因物赋形,文质得中”。史家在撰述的时候应该如何遣词用语更为恰当?杨慎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
《北史》称崔浩“尫纤懦弱,胸中所怀,乃过兵甲”,不如《说苑》称孙叔敖“秀羸多能”四字,文而不赘。先秦文人造语,如商彝周鼎,因物赋形,文质得中,后世不朴则雕矣。[5]513-514
核杨慎所引之原文,《北史》称崔浩“汝曹视此人尫纤懦弱,手不能弯弓持矛,其胸中所怀,乃逾于甲兵”[19]782,《说苑》称孙叔敖“秀羸多能,其性无欲,君举而授之政,则国可使治,而士民可使附”[20]355。通过比较,杨慎认为先秦所用文字如同古时所造鼎彝,是根据其自身材料的特点和形状来进行雕铸,即“因物赋形,文质得中”,做到了恰当而且自然,并非刻意追求质朴或者精美。因此,在他看来,史家在历史撰述时,也要根据撰写对象的特点来选择恰当的用语。
第三,在表述宗旨方面,强调“纪事之文,惟贵明白”。无论是“惟求其美”,或是“因物赋形”,都是很高的表述标准,而杨慎认为史书文字最根本的要求还是要让读者能够明白。他通过比较《史记》和《汉书》中两句相似的记载来加以说明:
太史公《平准书》:“令远方各以其物贵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此说未明。班固采其语云:“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而相灌输”,此说涣然矣。盖添“如异时”三字,是谓驱农民以效商之为也。[5]499
杨慎认为,班固将“贵时”改为“如异时”,更能全面地表现出“均输之法”是对商贾的效仿,因而更加准确和明白。进而,杨慎认为“纪事之文,惟贵明白”[5]499,提出史书文字应以明白易懂作为表述的宗旨。
在史文表述方面,杨慎认为史书文字的表述方式并非单一标准,而是应当结合具体撰述对象的特点和史家自身的长处,采用适合的方式,即不论选择繁、简、难、易中的哪一种方式,都应该力求做到文字的“美”,而最终的目的是让读者通晓明白。他比较了各种表达形式的优势与不足,摒弃了对单一标准的追求,转向对具体对象和史家自身特点的分析,从而提出史文表述和审美的认识。而这些认识,在史文表述的理论与实践方面都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关于修史工作和史家心术方面的批评,杨慎结合自身经历提出了相关看法。
第一,批评史馆修史的弊端,主张史家撰述要有相对独立性。早在唐代,史家刘知幾就史馆修史工作提出了批评,认为:“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如鲁、汉之丘明、子长,晋、齐之董狐、南史,咸能立言不朽,藏诸名山。未闻藉以众功,方云绝笔。唯后汉东观,大集群儒,著述无主,条章靡立。由是伯度讥其不实,公理以为可焚,张、蔡二子纠之于当代,傅、范两家嗤之于后叶。今者史司取士,有倍东京。人自以为荀、袁,家自称为政、骏。每欲记一事,载一言,皆阁笔相视,含毫不断。故头白可期,而汗青无日。”[14]554-555杨慎曾参与史馆修史,他对刘知幾的这一观点深表赞同[17]1457。在评论元代所修《宋史》时,杨慎特别指出了史馆修史工作所带来的问题:
《宋史》表首称相阿鲁图,其实欧阳玄之笔也。其为卷六百,文百万言,自有史册以来,未有若是多者也。其自谓辞之烦简以事,文之今古以时,盖欲自成一代书,而不强附昔人是也。其可憾者,有纪一事而先后不同,一人而彼此不同,由修之者非一手也。愚观自古文籍至宋而憾焉,非憾乎人也,所憾于上之人坏古修史之法也。史始于《尚书》《春秋》,大抵皆一人之笔。《尚书》虽杂出,然而纪一事自一篇,一篇自一人。《春秋》则孔子特笔,而门人一辞不能赞者矣。《春秋》三传,各以其意释经而其事传焉。若《国语》,若《世本》,若《战国策》,皆一家言。自《史记》下,十七代之书,亦皆一人成之。《唐书》虽文忠与景文共之,然而卷帙互分,两美相合。元修宋、辽、金三史,此法坏矣。……其长不知所美,其短不知所委,其先后矛盾,复何怪哉?[17]1455-1457
杨慎首先肯定元修《宋史》篇幅巨大,史料丰富,并且编纂者有“欲自成一代之书”的宏伟志向。同时,他指出这部《宋史》存在三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史事前后矛盾,全文不一;二是人物传记或重复累赘,或多人之事合为一人,记载失察;三是对人物褒贬失当,善恶不明。他认为这些问题的出现是由于“修之者非一手”造成的,以至“一代之史可以一人成,不以为骇,则以为狂矣”[17]1458。当然,杨慎所说“自《史记》下,十七代之书,亦皆一人成之”,是不准确的,如唐之《隋书》《晋书》等都是成于众手。但是,杨慎认为在历史撰述上应当继承“一人之笔”的“修史之法”,即使是集体修史,也应当“卷帙互分,两美相合”,他强调史家撰史要有相对独立性,是值得关注的。
第二,重视史家心术,强调“秉笔者之邪正”。过往的历史通过撰述者的记载呈现在世人面前,而撰述者对历史的认识和评价会或多或少地反映在史书中。因此,史书不可避免地渗透着史家个人的感情色彩。杨慎强调史家对待历史要保持客观态度,而史书的可信程度往往取决于史家的“邪正”:
至于国史亦难信,则在秉笔者之邪正也。如《两朝国史》贬寇准而褒丁谓,盖蒲宗孟之笔也。蔡京及卞,又诬司马而谤宣仁太后,非杨中立与范冲,孰为正之。近日李默怨先太师不与翰林,及刻《孤树裒谈》,杂入王琼雠家诬辞。岭南梁亿乃梁文康公之弟,文康与先太师同年同官,本无嫌隙,特所趋不同耳。亿著《皇明通纪》,隐没先太师之善,如正德庚辰、嘉靖辛巳改革之际,迎立之诏,江彬之擒,皆匿而不书。乃以宸濠护卫之请,谓先君与之,时先君丁忧于家也。先君不草威武大将军敕,几陷于危,乃举而归之梁公。不知写威武大将军敕者,梁公也。内阁有敕书稿簿,缀撰者姓名于下,岂可诬也,无乃欲盖而弥章乎?[5]505
杨慎首先列举宋代史书中的不实之处,如《两朝国史》中对寇准、丁谓褒贬不当,蔡京、蔡卞诬蔑司马光等等。进而,他根据切身经历,辨析了当时史书中的不实之事:李默因私人恩怨,在其所著《孤树裒谈》中收录了歪曲杨慎之父杨廷和的一些言论;而梁亿因其兄与杨廷和政见不和,在《皇明通纪》中不但隐没杨廷和的功劳,反而冤枉其与朱宸濠有牵连以及为明武宗起草威武大将军诏令等事。这些都是由于撰述者的个人感情和好恶,直接导致了记载失实。由此,杨慎提出了“秉笔者之邪正”的观念,认为史家的正邪直接关系到史书的可信与否,强调史家必须抱着对社会历史负责的态度,公正地撰述历史。
杨慎所提出的“秉笔者之邪正”,触及对史家心术的认识,并非强调史家可以完全排除主观意识,而是意在区分史家心术的“邪”与“正”,强调史家要以公正态度来对待历史撰述。其后,胡应麟提出“公心”、“直笔”之论,认为“直有未尽则心虽公犹私也,公有未尽则笔虽直犹曲也”[21]127-128,认识更为深入。
综上所述,明代学者杨慎的著述中有不少关于史学批评的内容,反映出他在史学方面的认识。从史学批评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些认识有其积极的学术意义。
第一,杨慎史学批评的内容较为丰富,是明代史学批评的有机组成部分。杨慎所评,涉及《尚书》《春秋》《左传》《国语》《战国策》等先秦著作,有《史记》《汉书》《北史》《新五代史》《宋史》等正史,也有《资治通鉴》《通鉴续编》等编年体史书,还有野史、家谱和家传、碑志、小说等资料,并包含刘知幾、欧阳修、司马光、朱熹等人之论,反映出他在史学批评方面的开阔视野。在此基础上,杨慎在史料采撰、历史叙事、史文表述、修史工作和史家心术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丰富了明代史学批评的内容。
第二,杨慎注意汲取前人史学批评的成果,相关论述具有一定的理论色彩。前述杨慎的史学批评中,承袭了刘知幾《史通》中的《采撰》《载文》《言语》《叙事》《直书》《曲笔》《忤时》等篇的思想内涵,反映出他对《史通》的重视和继承前人成果的自觉意识。同时,杨慎注意从正反两方面对史学批评的对象加以探讨,并能够较为全面地予以分析。因而,他的相关论述具有一定的思辨色彩,对前人史学批评的理论认识有所补充和发展。
第三,杨慎注重将史学批评与历史考证相结合,这对史学批评方法的发展有积极意义。杨慎的史学批评常常是从对书中具体内容的考察开始,通过梳理源流,或两相对比,进而提出自己的认识。这一史学批评方法的运用,影响到了后来的学者。如其后王世贞、焦竑、胡应麟等人的相关著述中,围绕杨慎所论,或予以肯定,或加以订正,或进行驳斥,形成了一股考评并重的学术风气,这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明代中后期史学批评的发展。
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杨慎关于史学的评论多为札记形式,没有形成专门著作,也缺少较为系统的论述,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此,我们对杨慎史学批评的成绩和价值,不宜作过高的估计。然而,从对明代中后期史学批评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启发意义来讲,杨慎的贡献也是不应被忽视的。
注释:
①相关研究成果,参见:向燕南《中国史学思想通史·明代卷》,合肥:黄山书社,2002年;孙卫国《王世贞史学研究》,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王嘉川《布衣与学术:胡应麟与中国学术史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年;等等。
②相关研究成果,参见:陆复初《被历史遗忘的一代哲人——论杨升庵及其思想》,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丰家骅《杨慎评传》,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等等。
③如《资治通鉴考异》对《河洛春秋》所载已详加考辨,澄清了颜杲卿未向安禄山上降表。参见: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一七《唐纪》三十三,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6949页。
④按,杨慎所云“稷与契同封,契至成汤四百二十余年,凡九十四世。而稷至文王,年倍而世半之”,不确。今检《史记》所载,契至成汤凡十四世,杨慎于“十四”前多一“九”字,有误,“九”字当为衍文。参见:司马迁《史记》卷三《殷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92页。
⑤按,欧阳修所编《集古录》收录金石铭刻拓本所作题跋,其目的在于:“并载夫可与史传正其阙谬者,以传后学,庶益于多闻。”见:欧阳修《集古录目序》,《欧阳修全集》第二册,李逸安点校,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600页。
⑥杨慎云:“近时举子之文,冗赘至千有余言者,不根程朱,妄自穿凿。……不论与题合否,篇篇相袭。师以此授徒,上以此取士,不知何所抵止也,可以为世道长太息矣。”见:杨慎《升庵全集》卷五十二《辞尚简要》,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6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