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芳
(龙岩学院体育学院 福建龙岩 364012)
体育游戏是儿童的一种自发运动形式,儿童通过游戏上身器官得到锻炼,促进骨骼和肌肉的成熟发展,有利于儿童动作的发展和分化,提高他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儿童通过参与不同形式的体育游戏促进他们对运动技能的学习和社会认知的发展。体育游戏对智障儿童技能学习的速度,技能的精确性,广播操做操力量、连贯性、熟练性以及巩固程度都有显著性提高。[1]适当地运用游戏进行早期干预虽然对于残疾儿童来说可能比较困难,但这对于他们自我价值的实现和能力的发展却是很关键。[2]从智障儿童的定义来分析,智障儿童存在智力发展迟缓并伴随有社会适应性行为困难的特点。智障儿童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智力水平低于同龄儿童,这也是智障儿童同其他特殊儿童区分的标志。智力发展迟缓主要表现为认知能力较弱,这是儿童存在不同程度学习困难的原因。智障儿童的第二大特点是伴随有社会适应性行为困难,在社会交往时往往存在不能正确的理解别人的情感和恰当地表达自己的感情问题,缺乏随机应变的能力。另外,在其基本的运动能力上均与健全儿童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与他们生理缺陷导致的身体机能差,和平时缺乏体育锻炼、因心理问题而拒绝参加体育活动有关。
然而在融合教育中智障儿童在参与体育游戏时,因儿童的学习能力和理解能力缺陷,对游戏规则、方法和任务的理解存在困难,有的儿童甚至由于游戏要求运动技能水平过高而无法参与到体育游戏中。儿童个体能力的限制使得游戏不能很好地适应智障儿童个体的需求,游戏要求已然超出了他们的能力范围。因此,在游戏组织和安排智障儿童融合的体育游戏时,需要教师根据智障儿童的特点对游戏进行调整和修改。通过调整体育游戏充分调动儿童的积极性,使调整后的体育游戏能够满足每个参与者的要求,适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达到预期的身体、心理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目标。本研究以智障儿童体育游戏为研究对象,运用逻辑分析法、文献资料法、田野调查法等对融合教育环境中智障儿童的体育游戏进行研究。根据智障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体育游戏的项目,并对游戏规则、方法、目的进行修改和调整。坚持孩子比游戏更重要的观点,通过调整和改进游戏来适应智障儿童,注重智障儿童的体育参与的积极性和人人都有锻炼提高的权利。
(一)扩展智障儿童体育游戏的机率。残疾儿童所参与的游戏与其他同龄的正常儿童相比有着很大的差异,尽管如此,游戏仍然是他们整个发展和学习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因素。[2]然而在融合教育环境中教师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往往将智障儿童安排在一旁当观众,很少能将他们融合到正常的体育活动中并对体育运动进行适当调整。智障儿童由于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致使他们不能理解和遵守游戏的规则,因此有智障儿童参与体育游戏时,需要教师根据儿童的障碍情况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和改进。让体育游戏适应每一个儿童,确保智障儿童在这个游戏群体中享有健全人的权利,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共同参与体育活动的机会。特别是对游戏规则、游戏所需器材方面进行调整,让游戏去适应儿童,而不是儿童被游戏规则和体育器材剥夺参与的可能。
(二)提高智障儿童参与体育游戏的安全性。体育游戏中,学生为了获得游戏的胜利或赢得游戏积分一定要不断地跑动、追拍、躲闪,游戏过程中经常发生摔倒和相互间的身体碰撞事件。特别是在融合教育环境中,与健全儿童身体上的对抗、运动器械抛接都让智障儿童处于一个危险和不利的环境中。这些都需要体育教师根据自己的体育经验,预判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并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在调整时考虑智障儿童特殊需求,帮助他们避开不安全因素,让他们在一个相对安全的环境中游戏,避免游戏中有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增强体育游戏的教育作用。体育游戏的目的是为了给游戏者带来积极的影响,但智障儿童参与体育游戏时会因身体和生理上的缺陷限制他们游戏的成功率,这将会打击他们原本就比较脆弱的心灵,谈不上有何教育意义。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是为了提高他们参与体育游戏的成功率,通过成功的参与体育游戏获得运动技能和心理上的收获。游戏规则的调整、一些辅助的帮助,让他们成功体验体育运动的自我挑战性,减少因身体缺陷带来负面影响,增强了体育游戏的教育作用。
(一)无障碍性参与原则。孩子比游戏重要,如果体育游戏不能让每一个游戏者特别是智障儿童成功参与到具体的活动中来,那么游戏就需要修改和调整。在有智障儿童的融合教育中,体育游戏不仅要适合健全儿童的需求还要让智障儿童无障碍的参与到体育游戏中。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时要保证智障儿童参与游戏时的无障碍性,包括道具、器材的设计和场地的规划要符合智障儿童运动的特点。无障碍性原则是确保智障儿童在参与游戏时能像健全人一样成功参与,不能因为他们的身体障碍而影响他们参与游戏。如因智力障碍导致手指精细动作控制困难的儿童参与运球上篮游戏时可让其抱球上篮并降低篮框的高度和增加篮框大小,让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够成功完成游戏。
(二)安全性原则。如果儿童因参与体育游戏而带来身体上的其他伤害,那体育游戏就成为了“危险游戏”。可以这样讲,体育游戏时无时无刻不存在安全隐患,飞奔的同伴和竞争者,到处移动运动器械等等都是不安全因素。故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时应尽量避开危险性的因素和环境,如过大的动作幅度、不合理的游戏组织路线、运动器械的投掷与回收的不合理、运动场地的不安全因素等。由于智障儿童身体和心理上的缺陷,使得他们在自身安全防范意识方面比较薄弱,甚至存在一定的功能障碍,对于游戏同伴和运动器械撞击的躲避反应能力比较差。因此,在进行体育游戏时需要提前考虑游戏道具和场地选择的安全性,游戏组织要考虑他们的特殊需求,避免游戏给他们带来身体上的伤害。调整体育游戏要遵循安全性原则,调整是否给智障儿童和其他人带来安全方面的影响,包括其他人对智障儿童的安全威胁因素和智障儿童对其他儿童的安全威胁。
(三)公平性原则。只要有身体缺陷,在体育游戏中就会存在不公平性,因为体育游戏是身体技能上的博弈。在融合环境中,智障儿童参与游戏就处于极度不公平的环境中,有的游戏不管他们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取得游戏的胜利,这也就降低了他们对体育游戏的趣味性、竞争性。如何让智障儿童同其他儿童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这就需要教师调整游戏规则时要充分发挥智障儿童的优点和长处,避免身体残障限制,让智障儿童同其他儿童同台公平竞技。在进行游戏调整时还需要考虑其他儿童游戏的趣味性不受影响,让其他儿童有同智障儿童竞技相同的兴趣。如由于智力障碍导致腿部力量较弱者可与其他儿童一块进行臀行接力游戏,充分发挥他们的臀行优势,避开腿部力量弱的缺陷。
(四)全面性原则。调整游戏不仅仅在于调动儿童的积极性,而是使调整后的游戏能够满足每个参与者的要求,适合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从而能够最大程度地达到预期的身体、心理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方面的要求。在调整游戏时需要结合智障儿童的残障情况、运动特征、接受和理解能力水平、个体差异情况等进行调整,同时又要考虑调整后的游戏是否仅适合部分智障儿童,而不再适合健全儿童的参与。若调整只满足了智障儿童的特殊需求,而忽略了健全儿童的需求,那么调整就违背了适合每个个体情况的全面性原则,调整是为了让所有游戏参与者都能得到满足。
(五)科学合理性原则。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时需要结合智障儿童的体育运动规律,根据其智力水平选择适应难度的动作,注重发展与基本生活技能相关的肌肉活动能力。运动技能的要求不能脱离智障儿童的实际运动能力和智力水平,注重儿童技能形成的多重复、小步子循序渐进特点。调整后的游戏运动负荷量要适当,控制在智障儿童的承受范围内,合理地安排运动与休息的交替,并在运动形式上进行科学系统的安排,促进儿童身体和心理的健康发展。
(六)目的性原则。游戏调整是为了提高智障儿童参与游戏的机会、安全性和教育性。在进行体育游戏调整时需要考虑智障儿童的游戏可参与率,调整后的游戏是否会给智障儿童和其他游戏者带来不安全隐患,调整后的体育游戏是否还具有教育和提高的价值。对游戏进行调整需要全面考虑游戏调整的三个目的,从目的出发对游戏的内容、方式和组织等进行调整。
另外,对残疾儿童体育游戏创编应符合教育与科学性原则、区别对待原则、相应年龄原则、易变性原则。[3]体育游戏的调整要具有目的性和全面性,使得游戏适合每个儿童。在游戏的规则、游戏运动量和运动强度方面要符合智障儿童的身心特点,注重游戏调整的科学合理性。而在实际体育教学中教师则要综合全面地考虑智障儿童的身体特征和所处的运动环境,灵活地对游戏进行调整,确保体育游戏的趣味性和游戏进行的顺畅性。
(一)对游戏规则的调整。规则游戏是根据一定规则进行的身体或智力上的竞赛性活动,游戏双方的关系是对立的,每一方都试图让自己在游戏中获胜,而让对方输掉游戏。[4]规则是进行游戏的主要手段,规则具有强制性质,它是对参与游戏者行为的一种规范。智障儿童在参与体育游戏时由于游戏规则过多的行为限制使他们无法参与游戏或因身体缺陷而处在不公平的游戏环境中,这时需要对游戏规则进行调整,以适应智障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
对游戏基本规则进行调整时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特定人员规定动作的限制与禁止。可以对健全儿童的熟练动作和常用动作进行限制,或禁止做已经熟练掌握了的动作技能,让健全儿童的技能水平和智障儿童的技能水平相近但又不影响普通儿童参与游戏的兴趣。如运球接力时可限制运球熟练者熟练手运球,或禁止身体一侧运球必须用左右手交替运球接力,智障儿童则可采用常规的运球方法。二是对团队规则的调整。严格提出团队合作的方式,限制团队中的主力优势必须经过团队共同合作才能完成,任何一人失败都视为游戏失败。突出智障儿童在游戏团队中的重要作用,避免运动技能突出的游戏者控制全局,在游戏中占领绝对优势。如三人对抗篮球赛,篮球必须经过所有队员的传递后投篮才算有效命中得分。
(二)对游戏方法的调整。游戏方法是对如何进行游戏的指导,它包括游戏的运动形式、游戏的组织、游戏的玩法、游戏胜负的裁断。游戏方法是整个游戏的核心,是游戏趣味性的体现。在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时游戏方法的调整是最重要的,也是调整内容最多的。对体育游戏方法的调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改变体育活动的方式。可以对体育游戏规定的活动方式进行调整和改动,包括对体育技能要求难易度的调整、运动技能的力量限制、速度限制、耐力限制、平衡限制、协调限制等。对体育游戏要求掌握的运动技能进行初级活动和衍生活动的调整,以及游戏任务的难易程度调整和改变。如排球的绕杆接力游戏,可对绕杆时垫球的高度进行限制,也可对绕杆的间距和数量进行限制和调整。对于技能熟练者提高垫球难度、增加绕杆数量,对于智障儿童可用手掌垫球或减少绕杆数量。
2.调整游戏的组织形式。可以对游戏的人数分组和运动路线进行调整,将智障儿童和健全儿童分在同一组,或2人共同完成一人动作(如一帮一或合作式),或在游戏组织路线上给予智障儿童特殊的关照。如篮球搬运接力,将原本每人抱3个篮球往返接力调整为一个移动困难的智障儿童坐轮椅上抱3个篮球(注意对移动速度的控制),一个健全儿童在轮椅后推轮椅完成往返搬运接力。
3.调整游戏胜负的裁定方法。可以对游戏胜负的裁定进行调整,主要是注重裁定方式向智障儿童倾斜的方式。进行竞速游戏时取消对智障儿童游戏时间的限制,只要他们能顺利完成游戏任务都算游戏胜利,或在团队累计积分评定胜算的游戏中加重智障儿童的比赛得分。如篮球投篮游戏中,将游戏者分成人数相等的2组,每人一次投篮机会,投中得一分,最后以得分高的组为胜,可调整为智障儿童投中得2分甚至3分。
(三)对游戏目的和运动器械的调整。游戏目的是通过游戏所要达到的运动技能和团队协作的要求。在融合教育的体育游戏中,需要对不同的游戏者提出适合他们的游戏目的,特别是有特殊教育需求的残疾儿童。在同一体育游戏中安排不同层次的游戏目的,或在同一游戏中安排不同的体育活动项目。在一个游戏中安排不同能力的游戏者不同层次的游戏目的,如篮球的运球游戏,可分别安排游戏者原地的运球、向前走的运球、向前跑的运球、向前绕障碍跑的运球。同时在调整游戏目的时要注重智障儿童心理上的提高,只要他们在游戏中有任何进步和提高都算达到了游戏目的。
而对运动器械的调整主要是让运动器械适合智障儿童的身体特征。可以允许智障儿童使用一些专业的辅助器械进行游戏,如持乒乓球拍运球接力的游戏中,对于手指畸形的智障儿童可将乒乓球拍换成手指矫正器或分指板,将乒乓球放在手掌心上或分指板上游戏。另外在竞速游戏中身体障碍的智障儿童可以采用一些相关的移动设备来提高他们在游戏中的移动能力。
(四)对游戏构成内容的调整。游戏的构成内容包括游戏运动的强度、任务的难易程度、游戏的时间、次数、组数和间歇时间等。在运动强度方面可根据儿童实际运动能力进行调整,不同的学生安排不同强度。庄茂花指出,开展残疾人体育应注意根据残疾人的身心状况,从实际出发开展残疾人体育,以促进他们身心的健康发展[5]。智障儿童的保护性抑制经常发生,因此在运动强度安排上不能过大,能区别对待地根据儿童的特点安排适宜的运动强度。在游戏时间、次数、组数和间歇时间上的调整也可以控制游戏的运动强度,只要掌握智障儿童的身心变化特征,就能很好地对游戏过程内容进行调整。如排球的落地为定游戏,教师可以通过减少喊报智障儿童的次数来控制智障儿童的运动量,通过限制总报数的次数来减少游戏时间,也可将排球换为气球增加落地时间,降低游戏难度。
在融合教育环境中由于智障儿童的融入,需要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让体育游戏来适应智障儿童的教育需求。融合环境中的体育游戏调整的目的是为了:1.扩展智障儿童体育游戏的机会;2.提高智障儿童参与体育游戏的安全性;3.提高体育游戏的教育作用。教师进行体育游戏调整时需要遵循无障碍性参与原则、安全性原则、公平性原则、全面性原则、目的性原则、科学合理性原则。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的方法有:对游戏规则的调整、对游戏方法的调整、对游戏目的和运动器材的调整、对游戏构成内容的调整。
融合教育环境中建议体育教师在对体育游戏进行调整时:1.充分了解智障儿童的运动特征和身体能力方面的限制,并掌握融合环境中所有儿童的技能水平和运动需求,考虑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修改,怎样的调整和修改对儿童是有效的。2.结合已有的体育教学经验,帮助他们成功参与体育游戏并在游戏中获得技能和心理上的提高。3.邀请健全儿童帮助设计和调整,让他们提出他们能接受的调整范围,从而让调整后的体育游戏不仅能满足智障儿童的参与需求,也不影响他们游戏参与的趣味性。4.对那些残障程度比较高的智障儿童游戏调整时,除了游戏方法和规则的调整外还要考虑一些身体上的辅助帮助,也可以选择安排多个游戏同时进行。这样既有利于健全儿童运动技能的熟练和提高,并挑战他们自身能力,也能让智障儿童的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1]许志良.体育游戏对智障学生动作技能学习的影响——以南靖县特殊教育学校为例[J].体育科学研究,2012(6):81-89.
[2]刘晶波.游戏和儿童发展[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11:332-343.
[3]金梅,陈适晖.残疾儿童体育游戏教学[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15-16.
[4]Kamii,C.DeVries,R.Group game in early education:implications of Piaget’stheory[J].Washington,DC:NAEYC,1980.
[5]庄茂花.残疾人体育[M].哈尔滨:哈尔滨地图出版社,200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