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刘勰历史观的思想源流与局限性

2018-04-03 01:09:10王立阳
关键词:史传史书刘勰

王立阳

(辽宁师范大学文学院,辽宁 大连116081)

一、宗经思想与尊贤隐诲的撰史观

刘勰在《史传》篇中第一次详细论述了史学流变及史书体例的问题,并对史书的编修给与了指导性意见。开篇首先从史学源流上梳理史书流变问题,刘勰先从认识历史的角度肯定史书的价值,“开辟草昧,岁纪绵邈,居今识古,其载籍乎”。在史的源头问题上认为“轩辕之世,史有仓颉,主文之职,其来久矣”。真正开始记史应该从周朝“左史记言,右史记事”算起,言经指《尚书》,事经则指《春秋》,不过他认为不应当左史只记言右史只记事,只能说二者各有侧重而已。但是有一点可以认同,刘勰认为古人自从有文字时就有了记事的传统,后世各国大范围的记史传统则是由“主文之职”逐渐发展而来。周代各国建邦,皆编修史书以彰善瘅恶。到了周平王国势渐衰,政治混乱,孔子感于王道的缺失,做《春秋》以标劝戒。

宗经的目的是“原道”。在刘勰所处的时代,文坛风气流于浮靡,文章对形式的追求超过文章本身的实用价值。“爰自风姓,暨于孔氏,玄圣创典,素王述训:莫不原道心以敷章,研神理而设教,取象乎河洛,问数乎蓍龟,观天文以极变,察人文以成化;然后能经纬区宇,弥纶彝宪,发辉事业,彪炳辞义”,所以在历史观上,刘勰更加注重史书的实际功用,也就是历史对人与社会的教化效果。

刘勰着重从历史散文的角度分析各时期的史传,并未从人物传记的角度分析人物情节及创作手法。因为当时的传与传记概念不同,传记的传是要描绘人物形象,展示人物精神风貌,陈述故事情节的,而《史传》之传是指解释经文的传。所谓“传者,转也;转受经旨”。左丘明作《春秋左氏传》是给春秋做传,由此便可以将传与史结合起来。又《宗经》篇“纪传盟檄,则春秋为根”,又可以佐证刘勰认为《春秋》是传的起源,进一步说明他思想中传是专门解释经书用的。由此可见,刘勰的意识中,史传的概念是转经受旨,而转经受旨的目的则是彰善瘅恶,刘勰的宗经思想贯穿了他对史传的认识以及对撰史的意见。

在宗经徵圣的思想下,刘勰评价了远古至同时代的史学著作。早在刘勰的时代,就已充分认识到史书的惩戒作用。“自平王微弱,政不及雅,宪章散紊,懿伦攸斁”“因鲁史以修春秋,举得失以表黜陟,徵存亡以标劝戒”“褒见一字,贵逾轩冕;贬在片言,诛深斧钺”。刘勰高度赞扬了《左传》的成就,认为《春秋》除了一字褒贬之外却也意旨深远幽隐难明,《左传》不但还原《春秋》记载的始末也示人以劝戒,认为是“实圣文之羽翮,记籍之冠冕也”。刘勰认为史传应“尊贤隐诲”因“盖纤瑕不能盖瑾瑜也”,这不免有歪曲历史的嫌疑。刘勰之所以这样认为,还是因为他宗经思想的局限。但是在评价这个问题时,不能“要据历史活动家没有提供现代所要求的东西,而是要据他们比他们前辈提供了新的东西”,[1]因为《春秋》就是以“尊贤隐诲”的方式来“奸慝惩戒”的。《春秋》的为尊者讳,为贤者讳,不免歪曲历史事实。就历史散文或传记文学说,即使是美玉,写出了它的光彩,也写出了它的小赤点,更显得真实。对奸人,自然要写他的种种罪行,至于如何惩戒,不必由作者出来说话,要让事实说话,让读者看了事实自然产生要引以为戒来[2]。

二、反对爱奇反经,主张认真鉴别史料真实性

《文心雕龙·序志》:“去圣久远,文体解散,辞人爱奇,言贵浮诡,饰羽尚画,文绣鞶帨,离本弥甚,将遂讹滥。盖《周书》论辞,贵乎体要;尼父陈训,恶乎异端;辞训之异,宜体于要。于是搦笔和墨,乃始论文。”在历史观上,刘勰主张史书彰善瘅恶的实用性,史书如果多加文饰则会妨碍对历史的判断,真实性受到损害就会影响史书的现实功用。对于《史记》的撰写,刘勰赞同司马迁“实录无隐之旨,博雅宏辩之才”,同时也指出问题:“爱奇反经之尤,条例踳落之失。”由此引出编撰史书时普遍存在的两种问题,一是爱好奇异,二是违反正道条例杂乱。爱好奇异的原因是“若夫追述远代,代远多伪”“然俗皆爱奇,莫顾实理”。因而主张在撰写史书前,首先要广泛地占有资料,“必阅石室,启金匮,紬裂帛,检残竹”,主张史官先要对古代历史有广博的了解,然后才可以开始写作。刘勰认为编修史书时因史料久远,所以采用的材料更应当来源可靠,年代遥远的史料有很多伪造的,加之人们都有猎奇的心理,所以编写的过程中往往采用不实的史料。所以避免这种问题的做法是“盖疑文则阙,贵信史也”。“述远则诬矫”“记近则回邪”,这是魏晋以前修史工作中存在的两个错误倾向。要纠正这两个方面的错误,就应当向“析理居正”的左丘明学习。所谓析理居正,就是坚持“务信弃奇”“品酌事例”的原则,即坚决排除奇闻异说,认真斟酌品评人事,不能把靠不住的传说当作历史大写特写,不能把遥远而难于考证的事情加以详细描述。假如不坚持这一个原则,随意使用各种材料,那就会胡编乱造,难于保证史传内容的真实性[3]。

司马迁秉承“实录无隐”的宗旨,尊重历史事实,为吕后立本纪完全是出于吕后当时政治地位的考虑,为她立本纪才符合吕后为当时实际掌权者的事实。尽管如此,针对这一问题,刘勰因为主张史书教化功用,所以对司马迁的做法持批判态度。“庖牺以来,未闻女帝者也”“牝鸡无晨,武王首誓;妇女无国,齐桓著盟”,他认为妇女摄政违反宗经的劝戒之目的,所以认为不应当为吕后立本纪。而刘弘虽不是亲生但名义上继承了孝惠帝的地位,所以应为刘弘立本纪。认为在立意与选用文辞上应以经书树立准则,在劝戒与褒扬上应依附圣人的理论,然后文章才会完整正确,不会犯浮滥的毛病。刘勰和司马迁相比,刘勰更加注重符合封建伦理秩序的“名”,司马迁在修史时更加看重历史现象背后的本质。

三、理清条理始末,选择合适文体

编年、纪传二体的形成虽然给后世修史以成例,但亦有其自身的局限性。二体互有短长,刘勰关于二体的论述,是在相互比较中进行。他对于二体之难的总结,表现了敏锐的史学认识和独到的史学见解[4]。在评价《史记》方面,刘勰肯定了纪、传与书、表点面结合的方式,认为可以理清始末,《左传》的编年体适合弄清事情发展始末,但是事情如果过多就会难以详细记录,同时《左传》对于人物称呼的使用较为混乱,有时姓氏与谥号或字混用,所以纪传的体例与《左传》的编年体相比较“人始区详而易览”。问题在于,历史事件的参与者往往是多个人,以纪传体编写的话,把事件写在一个人的传记里显得不周到,写在多个人的传记中又难免有重复的毛病,刘勰在这里指出了章法上应注意的问题。与这一问题相对应,关于后汉及魏晋历史的史书,刘勰也指出了相似的问题。对于袁山松《后汉书》、张莹《后汉南记》与薛莹《后汉记》、谢沈《后汉书》的评价,认为袁张二人的作品片面杂乱,薛谢的作品疏漏过多。赞扬司马彪《续汉书》与华峤《后汉书》最为详实可信。至于三国时期的《魏氏阳秋》《魏略》《江表传》及《吴录》“或激抗难徵,或疏阔寡要”。赞扬陈寿《三国志》“文质辨洽”。大概是刘勰认为《三国志》叙事简洁明白,值得向史家提倡。《晋史》刘勰推干宝《晋纪》为审正,孙盛《晋阳秋》为约举。这些书都散失。从《文选》载干宝的《晋纪总论》看,可以看到他议论的审正[5]。刘勰指出的这些问题可以归纳为一点,那就是对繁杂事件的梳理不清晰,条例杂乱。赞同的优点可以归纳为对事件的陈述简洁流畅,详实可信。所以刘勰主张在把握一个复杂事件时,要放弃猎奇之心,交代清楚事情的本末,品评事件的得失,明白了这些纲要就可以贯通各种道理。此外,刘勰对历代史书进行简明扼要的总结,通过指出各时期作家作品的问题与优点,为后世史学家撰史立下一个准绳,是很有价值的。

四、秉持公心,分析事理不偏不倚

除了对《史记》评价有所偏颇外,刘勰对待《汉书》的态度也颇有微词。在评价《汉书》上,刘勰从文与质的方面高度评价了《汉书》,“其十志该富,赞序弘丽,儒雅彬彬,信有遗味”。接触到了文章的本质问题但没有深入论说,但也可以看出刘勰是赞同撰写历史散文的这种风格的。同时刘勰认同《汉书》是“宗经矩圣之典,端绪丰赡之功”,但也有“遗亲攘美之罪,征贿鬻笔之愆”。《汉书》中多处见到司徒掾班彪云云,所以不能认为班固抄袭父亲班彪。《北周书·柳虬传》,虬上疏言:“汉魏以还,密为记注,徒闻后世,无益当时;纵能直笔,人莫之知,何止物生横议,亦自异端互起。故班固致受金之名,陈寿有求米之论。”可以看出班固所谓的征贿鬻笔之嫌,很可能是旁人污蔑陷害[5]。刘勰在这两个问题上并未详加考证并给出有说服性的理由,而武断地提出班固抄袭与收受贿赂,是错误的做法。虽然如此,刘勰却也意识到了撰史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史家应有的心态。记录同时代的事情,也会有很多虚假,就算是圣人孔子作《春秋》也“虽定哀微辞,而世情利害”。那么常人撰史,则也会“勋荣之家,虽庸夫而尽饰,迍败之士,虽令德而嗤埋”。记录远代的事情会虚假,记录近代的东西又会歪曲事实。所以刘勰提倡史家如果想公正地分析事理,还是要靠自己的公心,“析理居正,唯素心乎”。刘勰在这里讨论到了撰史过程中最根本的问题,那就是撰史者的心态,史的价值在于客观公正,而要让史书客观公正,根本还是在于撰史者的公理心。史的价值在于明鉴得失,如果撰史的过程中失去客观性,那么史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撰史技巧的问题可以总结学习,而史家的公理心则是难以学习的。可以说刘勰对“素心”的提倡,是对后世史家秉持公心编撰史书有力的鞭策。

五、刘勰史观的局限性

魏晋南北朝时代,史学编纂十分繁盛,关于后汉史的编修就有七家。面对着这样一种史学的繁盛,刘勰自然会被这种繁盛所带动起史学的热情。传统史学,多从历史的现象中追寻有利于统治、符合封建社会秩序的伦理道德,“表征盛衰,殷鉴兴废;使一代之制,共日月而长存,王霸之迹,并天地而久长”。这就要求史书应是“信史”,因为只有“信史”才有说服力。这是积极的一面,受此影响,刘勰在历史观上追求“务信弃奇”,对史书中光怪离奇的故事持否定态度,倡导修史书应客观而理性,“文疑则阙,贵信史也”“文非泛论,按实而书”。历史既非表现为不可知的偶然性,亦非以神秘的力量为动力,鲜明表现了古代史学所具有的人本观念,也即刘勰说的:“崇替在人。”(《祝盟》)刘勰还把史学的理性概括为“务信弃奇”,它成为了刘勰历史批评的重要精神[6]。

与此同时刘勰同样受传统历史观的影响,过分注重史书的教化作用,而忽视了史书本身的艺术价值。史书不但记载了历史,有着史的价值,而且也蕴含着文学艺术本身的价值。《史传》篇阐述了修史的方法、原则等,多从修史的角度阐述观点,对历史散文本身的艺术结构、行文风格及人物形象等内容忽视掉了。刘勰有着封建正统观念,他虽然赞赏《汉书》“其十志该富,赞、序弘丽,儒雅彬彬,信有遗味”,但也是从《汉书》符合封建伦理的这一点评价的。司马迁受腐刑而发愤著书,所以《史记》中包含着强烈的个人感情,这种情感体现可以从不合封建道统的作品体例上可以看出,“及孝惠委机,吕后摄政,班、史立纪,违经失实,何则?庖牺以来,未闻女帝者也。”刘勰在这个问题的看法上显得十分局限。刘勰在撰史的原则中提倡“文疑则阙,贵信史也”“文非泛论,按实而书”,主张按客观事实为标准,然而在《正纬》中又说“按经验纬”。这样看来,在思维逻辑上与前者又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在历史观上他提倡的是实证为先,而在这里又认为应以作为价值观标准的“经”为先。如果按照价值观为先的撰史逻辑,那么就难以做到他所赞成的“实录无隐”。这看似是方法上的错误,本质上还是思想上的矛盾。说到底刘勰的封建正统观念在作怪,体现了他复杂的历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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