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文章从“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开设的必要性、教育的意义两方面论述了该课程在教育中的重要功能,旨在提高学生的职业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社会主义法治意识。
关键词:“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必要性;教育意义
中图分类号:G631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7-11-03
作者简介:刘益民(1969—),男,永顺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高级讲师,研究方向:职业学校德育课的教学。
“职业道德与法律”是中等职业学校必修的一门德育课程,本课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礼仪教育、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以期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他们的法治观念。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经济和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转变。中职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加强对他们的礼仪、道德和法治教育刻不容缓。开设这门课程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时代的必然。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市场经济要正常运行,需要法律来保障。从一定角度讲,市场经济也就是法制经济。没有法律的保航护驾,市场经济不能顺利发展。道德、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重要规范,需要人们自觉遵守。因此,为了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必要对全体公民进行道德法律教育,特别是对中职生。
2.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客观要求
中职生要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既要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专业技能 ,又要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中职生通过职业道德和法律课程的学习,可以摆正“德”与“才”的关系,理解“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要求,不断加强思想道德和法律修养,以便今后更能适应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3.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
荣辱观是人们对荣誉和耻辱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属于道德范畴。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每个公民理应遵循的道德准则。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可以帮助中职生分清荣辱,明辨善恶美丑,增强知荣明耻的意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中职生是未来社会的主力军,学习“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可以帮助他们树立道德与法治观念,自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懂得诚信友爱在社会交往中的重要作用,以便今后担当社会重任,在工作中忠于职守,从而为社会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1. 有助于提高中职生思想道德素质
道德素质是人们道德认识和道德水平的综合反映。在德与才的关系中,德更重要。现代很多企业的用人理念发生了变化,他们往往把德放在首位,“有德有才重点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无德有才弃之不用。”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可以使学生习礼仪,讲文明,知荣辱,有道德,从而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塑造他们的良好形象,让他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展示职业风采。
2. 有助于提高中职生法律素质
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尊严,是一个现代公民应尽的职责。中职生既要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要有相应的法律素质。要树立“以遵紀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当代社会,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且年龄呈现偏小化趋势。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律教育刻不容缓。中职学校开设法律课程可以让他们懂得一定的法律知识,学会用法定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3. 有助于中职生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习惯
良好职业行为习惯的形成在于良好道德的养成,良好道德的养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需要我们积善成德,从小事做起,一切美德都蕴含在平凡的小事之中,而小事却能折射出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坚持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坚持把每一件小事做好就会成就大事,在没人监督的时候坚持按道德要求去做就很了不起。有关道德知识的学习能提高学生的道德素养,从而形成良好的习惯,“美德大多存在于良好的习惯中”。
4. 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
受市场经济的洗礼,人们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利己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等一些腐朽思想在滋生,社会环境对中职生的负面影响也越来越大,从而导致学生判断是非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对来自身边的不良诱惑难以抵制。道德和法律教育可以使学生懂得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增强自己的自控力,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的侵害,促进自己全面健康成长。
总之,中职生处于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有助于他们掌握必要的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懂得自己是人生的主人,是践行道德和遵守法律的主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不断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以适应未来岗位对人才的要求,在未来的岗位上进步成才,建功立业。
参考文献:
[1]沈 越,张可君. 经济政治与社会[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朱力宇,张 伟. 职业道德与法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