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转型及其路向:基于“人的城镇化”发展逻辑

2018-03-07 21:16吴业苗
人文杂志 2017年8期
关键词:新问题三农

吴业苗

内容提要 城镇化发展深刻影响了乡村,“三农”问题呈现出农民留守、农村空心,以及农业生产副业化和兼业化等特征,乡村建设不再是应对乡村社会流动的“人”问题及其次生问题的最好途径。城镇化发展倒逼着乡村转型,唯有顺应“人的城镇化”趋势,积极推进乡村转型,才能缓解乡村因人口流动、转移而造成的“阵痛”。如此,基于“人的城镇化”发展逻辑推演,乡村转型路向在于:推动资本整合农业生产要素,促进农业资本化以及农民或无产化、或市民化、或资产化;增强乡村的经济社会功能,打造生产主义和后生产主义相结合的新型乡村。

关键词 “三农”新问题 乡村转型 人的城镇化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7)08-0116-09

一、乡村转型及研究的问题

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总体上处于稳定状态,同质的村民在熟人社会里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无论是民国时期还是1949年后的计划经济时期,乡村共同体都是相对封闭的,村庄里的人很少出去,外面的人更少进来,居住在村庄中的人们相守一生,通过农业生产劳动维系日复一日的家庭生活和年复一年的村庄运行。然而,改革开放后,乡村共同体的封闭、孤立、隔绝状态被城镇化发展所打破,人们在一次次“外出-返乡”的轮回中靠近城镇、疏远乡村,以至于越来越多的乡村出现农业兼业化、农民去农化、村庄空心化,乡村亟待转型。

相比于传统乡村,1949年后国家建构的乡村变化巨大,但集体化乡村结构与传统乡村结构基本相似,乡村没有实现转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农业和农民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实现集体化生产,农民也被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劳动者,乡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形态与民国时期都有较大的不同,但新政权形塑的乡村结构保留着传统乡村的底色。具体地说,虽然传统乡村农民是分散的小农,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民被集體化组织起来,但集体化乡村仍坚持“以农为本”的发展理念,保留传统农业,如:农业生产方式是牛耕、人挖、肩挑的重体力劳动,劳动效率低,仅能维持家庭成员生存;主要产业是“以粮为纲”的农业,非农产业甚至经济作物生产都受到严格限制;就业严重内卷化,几乎所有乡村农业人口都是农民,不能离开农村自由选择职业。国家政治打造的集体化乡村不同于传统乡村的只是“形”,而乡村的“神”仍是传统的,即国家实施的集体化、政治化治理让乡村更“农”:乡村只能从事粮食作物生产,经济作物种植受到严格限制;农民身份的人只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只有极个别的人被乡村集体组织聘为民办教师、赤脚医生;农产品只能家用,不允许进入市场自由交易。如此,集体化时期的乡村除了组织形式、治理形式不同于传统乡村外,封闭、保守、落后、贫穷的状态与传统乡村几乎一样,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乡村真正转型发生在改革开放后,它以乡村人口流动为引擎。1980年代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使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其中一部分农民进入乡镇企业上班,还有一部分农民利用农闲时间外出做生意、打零工。虽然当时国家的粮食统购统销和“进厂不进城,离土不离乡”政策不允许农民远距离流动,但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为乡村发展和转型注入了活力,不仅缓解了农业劳动力过剩的压力,一些家庭因有人在城镇企业上班、打工、做生意,生活逐渐好起来,更重要的是,乡镇企业发展圆了一些不想种田年轻人的城市梦,他们成为了在城镇企业上班的“体面”人。但是,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对乡村转型的催化作用比较有限,它没有完整、彻底地改变乡村,农民基本上还是按照传统方式生活着。即使是乡镇企业的职工,也因其农民身份而不能顺利转正、升级和享有城镇劳动保障。但不可否认的是,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乡村已不再“纯洁”,农民与工人、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镇(集镇)的互动日渐频繁,乡村进入转型轨道。到1990年代尤其是在党十四大以后,国家推行城市全面改革,取消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城镇大门正式向乡村打开,越来越多的乡村人开始了远距离、跨地域、跨行业流动,乡村由于中青年劳动力大量流失逐渐失去生气和活力。

相比较1980年代的乡村,城镇化对1990年代乡村社会的影响更大、更严重,乡村新问题也更多。换言之:1980年代是乡村改革阶段,乡村呈现帕累托效益最优,几乎所有乡村人都从农村改革、乡镇企业发展中获益,农业生产没有因为劳动力流动受到影响,保持着增产势头;而1990年代后的乡村,由于人口大量、持续流出,农业生产日趋“去内卷化”、兼业化,甚至副业化,越来越多的农村老人成了农业生产主力军,他们无力促进农业再生产。藉此,与中国乡村转型相伴随的不仅仅是农民收入的提高、乡村产业和就业方式的转变,乡村“缺人”和农业生产缺劳动力让乡村转型步履艰难。

近些年来,乡村社会因农民大量进城而卷入城镇化大潮中。如今的乡村肯定不能退回到与城镇隔绝的状态,继续传统式农业劳动,过农民式生活,乡村人口流失正在倒逼乡村转型——唯有乡村转型,才能解决乡村社会因城镇化发展而出现的“人”问题。虽然乡村与城镇的“人”问题皆由“物的城镇化”而起,但乡村人的问题与城镇人的问题不同。城镇人的问题是乡村人口快速流入而市民化不足,即人口城镇化滞后于户籍城镇化的问题;乡村人的问题则是村庄空心、农业生产后继无人,以及乡村人口还将继续减少问题。由于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将农村居住人口降下来”,张正河:《快速城市化背景下的村庄演化方向研究》,《农业经济问题》2010年第11期。城镇人多、乡村人少的问题还将进一步加剧,直至“人的城镇化”实现。如此,乡村人口不断减少已经成为现在或未来乡村的显问题,唯有以此为切入点,推进乡村转型,才能解决乡村因人的流失而造成的农业兼业化、农民留守化、村庄空心化问题。这是本文基于“人的城镇化”发展推演乡村转型及其未来的逻辑理由。

二、乡村人进城和乡村的人问题

中国乡村大转型因农民离土离乡、进城打工的城镇化而起。1980年代尤其是1990年代城镇化发展战略的实施,促使着亿万农民放弃祖辈一直坚守的乡土心态,一个个、一批批地走出乡村,涌入城镇。尽管城镇不给进城者名分,让他们做苦活、脏活、危险活,并且工资、保障待遇低,但城镇的诱惑力太大,乡村人不仅没有放慢进城步伐,反而越来越多的打工者正在将家属、子女带到城镇,冀望成为城镇人。endprint

城镇尤其是大城市是个神奇的地方,乡村人在它面前很容易失去定力。1950年代初期城镇刚恢复建设,就有大量农民流进来,想在城镇找工作,但国家为了优先保证城镇和工业发展,实施了粮食统购统销制度和城乡二元户籍管理制度,严格限制乡村人向城镇流动,由此,中国社会自始分成为城乡两个单元。居住在城镇的人是“国家人”,天然地享有国家给予的全方位、立体式福利,而居住在乡村的人则是“泥腿子”“乡巴佬”,不仅难以享有与市民一样的国家福利,而且劳动成果还要优先满足国家和城镇的需要,保证城镇人的生活。城镇比农村好,城镇人比乡村人幸福,国家城乡政策的不公平酿成了城乡巨大差距,以至于绝大多数乡村人都向往、羡慕城镇人的工作和生活,甚至一些乡村年轻人还把进城作为改变命运、实现人生目标的重大追求。

改革开放后国家逐渐打开城镇大门,乡村人进城不再困难。最先是高考制度的实行,乡村少数成绩优异的学生率先“跳农门”,成为城镇白领人;继后是在农村集镇发展乡镇企业,一些乡村年轻人进城镇企业做工,成为“准城镇人”;再后是城市化发展,大批农村“弄潮儿”不远万里来到改革最前沿的珠三角、长三角城市打工,成为“新市民”。如今,乡村人可以随意进出城镇,越来越多的乡村人深度嵌入城镇社会,城镇及城镇生活也不再神秘。30多年来,进城的乡村人已经有两代。第一代是“60后”“70后”的农民工,他们把城镇作为打工挣钱的地方,并且把挣来的钱用于老家盖房子、培养孩子。虽然第一代农民工过的是妻离子别的生活,工作充满着辛酸、艰难,但他们的相对剥夺感低,甚至常用“比城里人不足、比乡下人有余”的心态安慰自己。第二代是“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是城镇农民工主体,其中不少人不再把城镇视为打工挣钱的地方,更把它作为居住、生活的空间。虽然第二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一样,都是“沉默的羔羊”,不积极主张自身权益,也不对城镇歧视、剥夺进行公开抗争,但他们不再像第一代农民工“从一而終”,经常变更打工地、变换工作以获取最大利益。此外,新生代农民工将自己嵌入城镇,虽然城镇生活很无奈,有时工作也憋屈,但他们中的多数人还是喜欢城镇。对第二代农民工而言,乡村只是他们的记忆:因为乡村还有老人,故他们会偶尔想念;而城镇则是他们心目中的家,即使没有住房,没有固定的工作,他们也不会离开城镇。他们自信总会有“留爷”的城镇——大城市不能留,就到小城市,那怕到小的村镇,也比回家务农好。

近年来,国家检讨城镇化发展中的得失,将以土地扩张、人口流动的“物的城镇化”升级为人口转移的“人的城镇化”。城镇化由原来“人口流动式城镇化”变换为“人口转移式城镇化”,乡村人口向城镇流动将变化为名副其实的人口转移。“人口流动式城镇化”已经给乡村造成一定的伤害,“人口转移式城镇化”将在乡村伤口上再撒把盐,乡村的痛或许要加大。为防止城镇化继续伤害乡村,有学者呼吁保护乡村。诚然,政府保护或建设乡村是必要的,但肯定不能阻止乡村人向城镇流动和转移,因为乡村人口减少是人的城镇化发展的必经过程,并且城镇化发展能给乡村人带来长远的生财之道,乡村人从城镇化中获得更多的利益。正是这样,面对城镇化的“伤害”,乡村人“并未表现出对以家庭为生产单元的存在方式的留恋”,相反,“会毫无留恋地放弃世代相传的生活方式”,陈廷湘:《从“乡村建设”到“城镇化建设”——近百年中国乡村改造与建设个案的启示》,《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1期。选择进城,过市民式生活。虽然乡村人进城并非一定比留守乡村过得好,他们可能沦为城镇贫困人口,但毋庸置疑,城镇化是减少乡村人口、减轻农村贫困的重要途径。再者说,乡村人在城镇底层生活,不是城镇让他们变得更加贫困,而是城镇利用将会提高他们生活水平的前景吸引了乡村人口。正如格莱泽所说,“尽管城市里的贫困现象非常可怕,但它可能为贫困人口和整个国家提供一条走向繁荣的道路”。[美]格莱泽:《城市的胜利》,刘润泉译,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第70页。

乡村人进城的“人的城镇化”对乡村影响更大,一些村庄从此走向衰败,甚至终结。城镇化是乡村与城镇围绕人开展的博弈过程,双方既是赢家又是输家。就城镇而言,城镇空间扩大和城镇经济发展需要更多劳动力,而乡村人进城打工,为城镇提供了廉价劳动力,从而城镇能够既快又省地发展。但城镇打工者的增加也是城镇发展一个负担,城镇不仅要为进城的乡村人提供工资、住所、交通、医疗卫生等保障,还要为他们的子女提供适当的教育、就业机会。虽然这些是城镇必须为参与城镇建设和发展的打工者支付的,但如果城镇不能处理好这些需求,就会产生严重的城市病。当前中国城镇普遍存在的城市病,与乡村人进城以及城镇政府没有处理好进城人员工作、居住、生活、保障等问题有一定关系。就乡村而言,农民到城镇打工,挣得了比农业劳动多得多的收入,农民家庭生活水平可以大幅度提高,但乡村人进城严重冲击了乡村社会,如:农业生产出现严重兼业化,越来越多的农户将农业视为副业,不再精心农业生产,更多地依靠化肥、农药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村庄人口急剧减少,空心化、过疏化严重,更多的村庄只能由老人看守着,得过且过。如此,城镇与乡村在城镇化进程中展开的博弈,没有完胜的一方,双方都有得有失。但相比较而言,城镇问题可以通过进一步发展经济、健全社会保障、改革户籍制度来解决,而城镇化对乡村的“伤害”,目前尚无好的解决办法,以至于这种伤害还在蔓延、加剧。

中国要彻底解决“三农”问题,必须大量减少农民,鼓励农民离土离乡、进厂进城,这是乡村现代转型趋势和乡村人的理性选择。面对城镇化发展对乡村的“伤害”“破坏”,如土地撂荒、村庄空心等问题,有人呼吁停止城镇蚕食农村或要求留住乡愁。这个愿望的出发点是好的,毕竟“乡村对于中国人来说具有特殊意义,它既是生存家园,又是精神居所”,刘亮程、张春梅:《一个人的村庄》,春风文艺出版社,2006年,第94~98页。“还是农民人生价值和生命意义的实践场,是农民魂牵梦绕的可以安放灵魂的地方”。赵晓峰:《找回村庄——〈乡村江湖: 两湖平原“混混”研究〉读后》,《学术界》2012年第6期。但是,这种怀旧情感不能代替城镇化发展、现代化发展的理性趋势,乡村转型必须重组生活空间、转变社会经济活动,“更多的农村居民将经历非农化和市民化转移”。林聚任:《村庄合并与农村社区化发展》,《人文杂志》2012年第1期。endprint

就中国的城镇化率要在2030年达到70%来看,当前的中国城镇化对乡村侵蚀还不够。现在乡村出现的问题不是城镇化发展后遗症,是中国城镇化规模过大、发展太快,而乡村转型没有来得及跟上造成的——中国用22年将城镇化率提高到52%,而英国、法国和美国分别用了120年、100年、40年。如此,既然广大农民受城镇化影响纷纷进城,就没有必要再挽留他们。虽然乡村人尤其是新生代乡村人进城将给乡村带来一系列问题,无人种田、粮食安全的担忧不断加大,但相比于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来说,这些问题仅仅是城镇化进程中的阵痛,只要乡村积极推进乡村转型,乡村就一定能度过阵痛期,成为城乡一体化的新乡村。因此强调两点:(1)虽然乡村褪变是个长期渐进的过程,但绝非自然发生的,期间一定受到相当多的人为因素影响,需要国家合理、科学规制,引导乡村按照正确的方式和路径转型或改变,否则乡村要遭受更多的“罪”;(2)虽然在乡村褪变中要反对一切过激行为,包括不顾条件地促使或阻止乡村褪变,但肯定不能袖手旁观。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都需要政府适当介入乡村演进、转型中,否则乡村人进城带来的人问题会不断扩散,并最终导致乡村溃败。

三、乡村建设新途径:资本化、无产化

国家针对“三农”问题实施了一系列强农、惠农,以及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尤其是取消农业税费和推行新农村建设,农民负担得到了切实减轻,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是,随着城镇化进一步推进,乡村除了农民苦、农村穷和农业危险的“三农”问题外,还出现了农民留守、农村空心,以及农业生产副业化和兼业化的新问题。“三农”老问题没有解决,又在城镇化进程中产生了诸多新问题,以至于乡村问题变得更复杂、更严峻。乡村新问题是城镇化催生的,人的城镇化发展不够是新问题的起因。如是,乡村建设不再是解决城镇化背景下乡村问题最好途径,因为乡村建设具有较高的静态性,难以应对乡村社会流动的“人”问题及其次生问题。

客观地说,2006年国家开展的新农村建设没有充分顾及乡村人口的流动现实和转移趋势。虽然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深化了农村综合改革,发展了农村公共事业,农村的道路、水利、水电等公共设施得到较大改善,部分乡村也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但调查发现,“村庄的所有人都是吃饱穿暖的,但村庄的每个家庭都是残缺不全的”。阎海军:《崖边报告:乡土中国的裂变记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页。一些新建(改造或重建)的农村社区没多久又出现了空心,家庭主要成员还是在外面打工,并且,村庄社区的妇女、儿童正在逐渐减少,社区内的服务设施、服务中心的闲置、半闲置状态越来越严重。就此而论,大多数地方的新农村建设并没有复兴乡村,更不要说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了。当然,这不是说国家不应该实施新农村建设战略,本研究强调新农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要兼顾乡村人口流动、转移的现实,不能不加区别地建设新农村。忽视乡村人口外流,或者看不到城镇化进程中城镇人口聚集的趋势,盲目进行村庄改造、拆并,或兴建新型农村社区,都可能面临人口再减少、公共设施再闲置、投资再浪费的尴尬。回顾近年来新农村建设,不少地方出现了政府热情高而农民参与性不够的现象,甚至有农民对政府实施的新农村建设行动冷嘲热讽,指责政府糟蹋钱。农民之所以不看好新农村建设,不是他们目光短浅,没有全局意识,恰恰相反,居住在乡村中的他们最了解乡村的村情和走势——迟早要进入城镇,不值得在乡村花冤枉钱。遗憾的是,不少地方政府却不顾乡村人心散、人要进城的实际,不断增加乡村建设投入,从而使一些乡村陷入“越花钱越衰败”的怪圈中。

乡村人进城、实现人的城镇化是城镇化发展主流趋势,转移乡村人口可以更快地缩小城乡差距。城镇的就业机会、劳动收入、小孩上学条件都好于乡村,无论考虑家庭未来生活还是孩子发展前途,理性的乡村人都会选择进城。尽管新农村建设已经部分地改善了居住环境,公共服务也上了新台阶,但新农村建设留不住乡村人,想进城的乡村人不会因为乡村美丽就留在乡村,毕竟乡村不能满足他们更高的需求——尽管进城的多数乡村人在城镇没有自己的住房,居住条件差,城镇的公共服务也沒有完全覆盖他们,但城镇就业机会多,收入高,而这些是美丽农村没有的。不仅如此,促进乡村人口进城更有利于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乡村新问题:国家增加农村财政投入,发展农村公共设施,甚至将公共事业发展重点转移到农村,这些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城乡差距,但这些举措仍将乡村置于城乡二元结构下,按照城乡二元结构的逻辑实施乡村建设,时间长,投资大;此外,鉴于乡村人已经部分地突破了城乡二元结构,以及更愿意到城镇居住、生活的现实,如果国家采用转移乡村人口、减少乡村人口的方法,就可以快速提高乡村留守人员的资源占有量和收入水平,进而更有效地缩小城乡差距。转移乡村人口比建设乡村更能缩小城乡差距,更能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并且,它还能推进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民向市民转身。

解决“三农”问题尤其新问题的主战场在乡村,但方法不在乡村,而在城乡统筹上。也就是说,随着城镇化程度不断提高,乡村人口持续向城镇流动、转移,越来越多的乡村问题是由城镇进一步发展引发的。如此,唯有以城镇化发展为视角检视乡村问题的缘由,才能从源头上遏制、消除乡村问题。就此说,2013年中央“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的一号文件抓住了乡村关键问题和主要矛盾,并将乡村问题的解决置于城镇化背景之下。如:针对农村劳动力大量流失、农村土地撂荒等问题,中央提出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针对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现实困境和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中央提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针对农村规模经营发展慢的问题,中央提出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种粮大户补贴、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等意见。尽管这些政策、意见旨在解决农村和农业发展中的现实问题,但不难发现,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视了城镇化对乡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影响,回应了乡村因城镇化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所做出的政策安排对促进乡村转型、农民分化和农业进一步发展都有积极的指导意义。endprint

当下乡村弥漫着一些厌农情绪,农业生产面临两大挑战。一是乡村人不想从事农业劳动。老一代农民有饿肚子的经历,对农业生产饱含情感,视耕地为生命,但随着年岁增大,越来越多的乡村老人已经无力从事繁重的农业劳动,有的不得不选择性耕种,有的只能无奈地放弃农业生产。而新一代农民压根就没有干过农活,无论城镇要不要他们,他们也不会回乡从事农业劳动。现在乡村一部分老人还能干农活,即使老人少了,也有第一代农民工回流到乡下,继续从事农业劳动,但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业劳动缺人问题。二是土地家庭承包制步入效应衰退期。国家重视土地家庭承包制的作用,一再强调家庭土地承包长期不变,但城镇化已经让土地家庭承包制功能部分丧失,因为种地收入太低,根本不能与打工收入相比。家庭土地承包制并非是农业生产的灵丹妙药,它曾激活了农业生产活力,提高了农民从事农业劳动的积极性,解决了亿万人民吃饭难题,但城镇化发展使它效率大打折扣,因为农民在城镇中找到了更赚钱的工作。任何一项制度都有它的生命期,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是家庭承包制生命力最旺盛的时期,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国家进入城镇化发展中后期,家庭承包制也随之步入效应衰退期,需要通过进一步改革提高效益。

现在一些乡村人舍不得丢弃承包地进城,不是因为承包地是生产资料,而是它的用益物权。鉴于此,某种意义上说,家庭承包地成为乡村人进城及其城镇化的包袱、“鸡肋”。换言之,由于国家强调土地家庭承包长期不变,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必须在此政策下进行,这一方面导致了土地流转成本高,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另一方面,部分乡村人因担心失去土地,而不愿意在城镇买房、不愿意将户口转到城镇,进而减缓乡村人进城步伐。当前,乡村中大多数农户的土地由留守老人或留守妇女经营着,生产效率低,既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又不利于新型城镇化发展。

为了促进更多乡村人进城、实现人的城镇化,也为了有效解决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村问题,国家需要推进资本整合乡村土地。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土地经营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依靠家庭成员从事粮食作物和少量经济作物生产活动,农业产量低,家庭成员的劳动报酬低,资本化程度也低。上世纪末,一些农业生产尤其是经济作物生产的专业户增多,他们为了扩大经营,不断增加农业生产资本投入,譬如投到良种、机械、农药、化肥、储存、运输、销售、人力等方面的资金不断增加,农业生产的专业化、信息化、机械化、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经济利润也随着资本增加而提高,一些农户、专业户成为专业大户。与此同时,面对部分农户土地闲置,村庄或周边村庄的农民采用代耕、付租金等形式将其流转过来,个别农户的经营土地面积增多超过家庭成员劳动承受能力,一些农户增加资金投入,扩大农业再生产,农业的资本化程度随之提高。如此,农村土地流转后的农业资本化发展,不一定非要商业资本下乡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经营也属于农业资本化,并且有可能成为未来农业生产的主体经营形式。这就是黄宗智认为的中国农业因单位土地的资本投入不断增加而出现资本化。②黄宗智、高原、彭玉生:《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中国的农业发展》,《开放时代》2012年第3期。

按照政治经济学的资本是新增价值的价值附着物的解释,农民为了生产出更多农产品,增加资金投入,而这些资金投入增加了农业产量,为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利润,这部分增加资金就是农民的资本投入。就此来看,黄宗智说中国农业资本化有一定道理。不过,农业资本化不仅仅如此,农民外出打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雇人耕作、管理、收割等行为,以及农民因劳动力不够或其他原因向市场购买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等也应该是农业资本化过程。如此,农业资本化早就有了——乡村人外流导致农业生产缺少劳动力,进而农户只能依靠增加资本投入进行农业生产活动。未来乡村将发生农业“隐性革命”,农业生产不仅仅是“资本主义农业”性质的龙头企业的农业资本化,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也不排斥农业资本化,农业资本化将取代农业生产对家庭成员的依赖,成为与工业生产类似的产业化农业。

与农业资本化发展相应的将会出现农民无产化。黄宗智认为家庭承包制、户籍制度使农民工无法与农村分离,“这些体制性因素强化了中国农民家庭经营的强韧性,并且遏制了农业无产化”,并且,“資本化并没有带来相应的农业雇工的大规模增加”,即使农业“资本化的不断加深,占据主导地位的仍然是小规模家庭农场”,农民没有无产化。②黄宗智对“无产”的理解比较狭隘。其实,与农民进城、土地流转、农业规模经营等相伴随的不仅是农业逐渐资本化,而且农民也渐趋无产化。

依据政治经济学解释,无产的“产”指生产资料,而非个人财产。藉此,虽然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但当农民丢下承包地进城打工时,就意味着农民放弃了生产资料,打工者就是无产者。留在乡村的农民,如果他们仍然从事家庭小农生产,这部分人由于拥有生产资料,当然不是无产者,但他们是小农;如果他们出让土地,不再从事农业劳动,或为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工,那他们则成为无产者;如果他们通过流转方式种植他人田地,并利用他人土地获得更多利润,那他们则是“资产者”。就此而言,尽管目前农村小农仍为农业生产主体,资产者不多,但可以想见,随着城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小农因为经营自家承包地收益太低,最终将放弃承包地而成为打工者和农业雇用工。中国农业政策自农村改革初期即有去小农化的倾向。参见严海蓉、陈义媛:《中国农业资本化的特征和方向: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资本化动力》,《开放时代》2015年第5期。尽管现在还有很多农民出于“即使不挣钱也至少能节省开支”的理性,冯晓平、江立华:《阶层分化下的失地农民风险研究》,《中州学刊》2011年第5期。不愿意放弃承包地,但这种理性终将因它们在城镇有了稳定工作或孩子不愿意种田而不得不放弃。未来中国农业生产的主角是“资产者”,即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龙头企业,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生产经营必将战胜小农。农业资本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农民无产化将伴随这个过程。当农民与生产资料彻底分离,并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生存时,农民“无产化的日子也就到来了”。黄瑜:《大资本农场不能打败家庭农场吗?——华南地区对虾养殖业的资本化过程》,《开放时代》2015年第5期。尽管“有产者”经营规模有大小不同,但他们将在农村发挥主导作用,带领“无产者”从事农业生产活动,共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endprint

四、未来乡村功能:“生产”+“后生产”

费孝通《乡土中国》阐述的“乡土性”特征仍是我们识别乡村性质的重要依据,即乡下人离不开泥土,住宅靠近田地,每家耕地面积小,依靠家庭成员从事农业劳动;并且,乡村社会是以地缘关系为基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差序格局”的共同体,人与人沾亲带故,依靠“礼”治理乡村社会。在乡村没有开放前,乡村人过的是“持久的和真正的共同生活”,“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德]斐迪南·膝尼斯:《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林荣远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53-54页。如鲍曼所说,乡村人的生活单纯、天真,“可以无忧无虑地生活在那里,他们不必为依靠什么来取得幸福(或者还是失意)而作出选择”。[英]鲍曼:《共同体: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欧阳景根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3页。然而,工业化尤其是城镇化发展突破了乡村共同体的防护墙,乡村共同体不再与城镇隔离,不再“简化”——“许多的相同性和最低限度的多样性”,以至于乡村失去了回归传统的可能。当下中国乡村社会遭受到城镇化冲击与乡村人“叛变”的双重压力,内焦外困。

面对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社会离散,有学者认为城乡二元结构对乡村“剥削性的成分越来越少,保护性的内容却越来越重要”,贺雪峰:《城市化的中国之路》,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102页。主张保留城乡二元制度,避免乡村溃败。还有人担心政府造城、并村运动将带来大量村庄消失,建议禁止村庄、学校、医院等的拆并。张占斌、黄锟、李万峰等:《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方略》,湖南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98页。农民苦和农村穷是中国乡村顽疾,国家曾尝试通过改造农民、发展合作化和集体化等方式让农民富裕起来,并使农村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但几十年来乡村落后面貌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改革开放后,农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城镇谋取了另一份工作,赢得了高于农业生产的收入,并从此过上了城乡“双边”生活。应该说,农民打工生活是农民理性的工具性应用,多数农民心甘情愿地选择过辛苦且比较有钱的生活。打工为农民致富开辟了好路径,广大农民也因打工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孩子上学、家人生病、“人事”出份子都不用愁。进城打工比在乡村种承包地更有“钱途”,因此乡村人不仅不抵抗城镇化,反而主动参与到城镇化中,并渴望成为城镇人。对此,有些学者不希望农民再往前走,主张见好就收,保持当前的城乡二元结构以及乡村人的“半工半耕”“半城半乡”状态;有些城镇政府觉得农民进城已经让城镇焦头烂额,担心进一步城镇化,成本将更高、麻烦将更多,不积极为进城的乡村人提供市民化服务;还有一些乡镇政府对农民流出、村庄空心无动于衷,不愿意触及乡村深层次矛盾和棘手问题,更不愿意促进乡村转型、升级。

城镇化发展到今天,进城打工的乡村人已经成为城镇建设的主力军,城镇居民生活也离不开乡村人。今日的打工者不再是城镇负担:城镇的道路、房屋、公共设施需要他们建设;城镇的养老、家政、清洁等服务需要他们提供;城镇的经济发展需要他们消费、拉动。如此说,虽然现在乡村人仍需要城镇为他们提供工作机会,仍需要、甚至依赖来自城镇的收入,但相比较而言,城镇更需要乡村人。城镇的乡村人减少,轻则出现民工荒问题,重则城镇的社会秩序、生活秩序都将受到极大影响。城镇已经离不开乡村人了。既如此,城镇就不能再歧视乡村人,必须给进城乡村人正式名分;乡村也不能把已经流出去的乡村人视为乡村人,甚至不能把仍生活在乡村的人看成为乡村人,因为他们随时都可能进城,并转身为城镇人。乡村比城镇有更多的变数,乡村人、土地、公共设施等莫不如是。指望现在乡村人永远属于乡村,舍不得让他们离开乡村,不仅违背城镇化发展规律,而且有可能贻误乡村转型,使乡村失去与城镇对接、并轨的机遇。

乡村的乡土性正在逐渐流失,一些乡村变得愈发萧条、颓废、荒凉。但是,并非所有乡村在城镇化面前都如此,一些乡村以城镇化发展为契机,不断改变、提升乡村性质,使乡村不再仅仅“属农”,让其包容更多的城镇化、现代化、生态化因素。再者,中国是人口大国,国家一直强调饭碗要端在中国人手中,不可能任由城镇掠夺乡村,更不会丢弃乡村——现实中,国家不断更新乡村建设和发展策略,包括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鉴于此,人们不禁要问:受到城镇化冲击和影响的中国未来乡村将向何处去,会步入西方发达国家乡村转变的后尘,转变为后生产性乡村吗?

一直以来,乡村被认定是乡村居民从事农业活动场域,农业生产是乡村最典型的特征,但西方国家一些乡村由于受到工业主义、消费主义影响,农业功能日趋多元化,乡村的生产性也质变为后生产性。对于此,有学者研究指出,乡村原本是提供粮食产品和进行与农业相关的生活方式和生产关系的社会边界实体,拥有相对独立的、封闭的空间,并被土地、农民和农业生产结构化,但它在资本主义和农业商品化进程中,乡村这一结构发生了质变——农业生产“与工业生产类似”,为乡村社区提供的交换和服务日益减少,“更加依赖农业企业、金融体系以及政府的调节”,“乡村逐渐失去或弱化了以农业为基础的空间含义”,I. R. Bowler, “Some Consequences of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Agriculture in the European Community,” in M. J. Henley and B. W. Ilbery, eds.,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Countryside, Geo Books, 1985, pp.75~98.進入“后生产主义”乡村。但是,有学者认为,“后生产主义乡村”在英美乡村研究中内涵并不明确,“泛指乡村担负了消费、生态、休闲等新角色和功能”,“到底是不是真实的”,毛丹、王萍:《英语学术界的乡村转型研究》,《社会学研究》2014年第1期。还有待实践和理论的进一步推演。

生产主义和后生产主义的乡村在理论上有较大区别。生产主义主导的乡村,“人的城镇化”发展程度低,农业生产在乡村社会中占有支配地位,政府为了粮食产量能实现国家和地区自给,支持农业生产外部投入和大型机械等技术利用,但粮食产量不断提高也造成了过度耕作区的环境退化。B. Ilbery and I. Bowler, From Agriculture a Productivism to Post-productivism, Longman, 1998, pp.57~84.后生产主义主导的乡村,“人的城镇化”发展程度高,居民对农业生产有更高要求:重视农业产品质量、农业多样化发展和非农就业;重视农业环境保护、农业可持续性耕作、有机农业技术运用;Nick Evans, Carol Morris and Michael Winter, “Conceptualizing Agriculture: A Critique of Post-productivism as the New Orthodoxy,”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no.3, 2002,pp.313~332.重视农业活动对地方消费的作用,农业变成生活消费方式。G. A. Wilson and J. Rigg, “Post-productivist Agricultural Regimes and the South: Discordant Concepts,”Progress in Human Geography, vol.27, no.5. 2003,pp.605~631.显然,在后生产主义乡村中,农产品生产不再是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农业成为“消费品”,满足的是人们“原生态”需求。endprint

就中国乡村和国情而言,完全的生产主义乡村和后生产主义乡村都不符合中国的现实。王常伟、顾海英:《生产主义?后生产主义?——论新中国农业政策观念的变迁与选择》,《经济体制改革》2012年第3期。生产主义乡村一味追求农产品数量,它让城乡居民“吃不安全”,并且居住和生活的环境污染日趋严重,需要根据城镇化发展纠正重数量、轻质量问题。然而,虽然城乡居民都喜欢后生产主义乡村,如都市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休闲农业、美丽乡村建设等都很时尚,但一定要注意,中国人口众多,大量农村人刚过上温饱生活,并且还存在一定数量的贫困人口,不能为了发展“消费乡村”而毁掉农业、丢掉饭碗。再者,中国还处于“人的城镇化”进程中,人的城镇化滞后于人口城镇化,大量流动人口游离在城乡间,并且城镇化失败的农民势必要回到乡村,藉此,当前乡村不具备向“后生产主义”乡村转型的基础和条件。

中国异常复杂的农民问题决定了中国不适宜照搬西方的生产主义或后生产主义乡村的发展范式。中国乡村问题集中表现为“三农”问题,而“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城镇化尤其是“人的城镇化”发展为农民问题开辟了有效路径,农民进城基本解决了农民物质上的苦,至于精神上、心理上的苦,如两地分居、孩子留守等,需要通过进一步城镇化发展来解决。故此,中国乡村问题由农民引发,城镇化发展减少了农民,乡村问题也就随之得到缓解,或者转变为其他,如留守问题、土地撂荒问题、村庄空心问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求在人的城镇化背景下继续转移农业人口、有效使用土地、合理建设村庄。现实中已经有不少地方围绕新“三农”问题进行实践探索,如: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让城镇公共服务覆盖进城农民工及其家属、子女,以及鼓励农民到城镇买房,以解决老人养老和小孩上学问题;实行土地确权,鼓励土地流转和土地交易,以解决部分农民不愿意种田问题;调整村庄空间结构,引导农民集中居住,提高居民公共服务水平,以解决村庄空心问题。毫无疑问,这些针对农民进城开展的乡村建设,肯定不是要把乡村建设为“后生产主义”乡村,减少农民、转移农民,既是实施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发展需要,又是保证乡村农业生产免受城镇化冲击的最佳路径。

五、小结:乡村何去何从

虽然中国“人的城镇化”尚在前行途中,存在各种各样的困难,但无论是国家还是村庄都没有好的办法让乡村人回头或阻止他们继续进城。进城已经由打工转变为乡村人拖家带口的城镇化、市民化行动!全国乡村尤其中西部乡村在城镇化进程中逐渐式微:村庄空心了,原本还有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而现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加速流出,更多的村庄只能由老人看守着;学校学生减少了,越来越多的家长将孩子送到城镇学校或带到打工地学校,一些乡村学校缺少学生,甚至有些学校老师比学生还多;公共设施闲置了,政府為乡村社区建造的服务中心、诊所、社保站,以及公共交通设施等,使用率越来越低,多数处于半闲置状态。乡村人不断流失,村庄凝聚力正在渐渐失去,亟待整合和转型。

混沌状态中的乡村如何转型不仅是学术问题,也是现实问题。学界较普遍的看法是,乡村转型即为传统乡村向现代乡村、封闭乡村向开放乡村、礼治乡村向法治乡村等转变。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没有问题,乡村发展趋向应该如是,但具体到某一个乡村就不尽然:有的乡村由于村民能进城镇的几乎都进城了,剩下的老人也陆续离开人世,村庄最终将终结;有的乡村依靠自身独特文化或优势资源,备受政府重视,有可能被打造为美丽乡村,升级为旅游乡村、休闲度假乡村、养老乡村等;更多的乡村,人员向城镇转移不彻底,仍有人在乡村种田,他们最终向何处去尚待进一步确定;还有一些乡村,村庄中大多数人都进城了,极少数人将离村的农户田地流转过来,而成为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农业因规模经营而发展为现代农业,村庄也因有人永久居住、生活而免遭终结。如此,现在的乡村很复杂,缩小、终结、升级都有可能发生,转型充满不确定性,发展呈现多样化趋势。

无论是新农村建设还是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国都不能将乡村与城镇分开。城镇因乡村人介入,几乎不可能独善其身,必须将乡村人纳入治理、服务中,并将其市民化;而乡村,虽然已经遭受到城镇化的强烈冲击,共同体不再稳定,但乡村是城镇的蓄水池,是城镇社会发展稳定的根源,乡村不可能全部转型为“后生产主义”乡村。乡村与城镇始终是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驱动器,不能因为实施城镇化就丢弃乡村、瓦解乡村,中国城乡必须一体化发展。赵庆海和费利群说,无论是己经实现乡村复兴的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还是正在进行乡村转型发展的中国,发展的最终落脚点和出发点都是要实现“城乡一体化”。赵庆海、费利群:《国外乡村建设实践对我国的启示》,《城市问题》2007年第2期。

“人的城镇化”发展不仅是新型城镇化的核心,也是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的核心,它虽然鼓励乡村人进城、实现市民化,但“人的城镇化”中的乡村人不一定就是农民,乡村人居住在乡村并过上市民化生活,也是“人的城镇化”内涵之一。如此,转型后的乡村将是:农业日趋资本化,农业生产如同工业生产,机械化、信息化、产业化、市场化程度都很高;农民将市民化、或无产化、或资产化,多数农民进城镇成为市民,而留在乡村中的农民,一部分人由于经营规模农业成为资产者,还有一部分人由于主动让出承包地的经营权而成为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乡村将城镇化,城镇居民可以到乡村居住、生活,也可以到乡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并且乡村与城镇形成一体,拥有共同的生活时空。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

责任编辑:秦开凤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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