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产能”政策对辽宁钢铁行业财务指标的影响

2018-02-28 08:14何璐璐
财会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凌源本钢去产能

■/何璐璐

一、“去产能”政策背景与辽宁钢铁行业的发展现状

(一)“去产能”政策背景

钢铁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为我国现代工业和国防现代化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在经济新常态下,经济发展由传统的要素驱动向新型的创新驱动转变。钢铁行业也要顺应时代发展,因此,我国提出“去产能”政策。2013年以来,我国钢铁市场上供过于求的现象日益突出,钢铁行业整体业绩下滑,反映出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事实。为了化解这一问题,国家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政策措施。2016年2月4日,国务院对钢铁业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钢铁业在“十三五”期间“减产粗钢产量1亿-1.5亿吨”。

(二)辽宁钢铁行业的发展现状

从辽宁整体经济情况来看,钢铁行业的发展进入了瓶颈期,产能过剩是这一情况的主要原因。整个行业正面临着两大突出的问题:一方面,钢企主要业务亏损,经营十分困难;另一方面,钢企拥有着庞大的资产、大量的就业人员,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使得企业在进行资产处置和债务处理上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次性将企业关停的难度很大,拖累了整个行业的转型升级。从表面上看,这些问题是由产能过剩导致的,但从本质上来说,供需不匹配也是原因之一。

近几年来,辽宁省钢铁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在钢材市场上,由于国际钢材市场价格普遍低于国内,我国的铁矿石、钢材进口价格双双攀升,这使得趋于好转的辽宁钢铁市场陷入困境。二是我国对钢材的需求持续下降,供大于求的矛盾较为突出。2016年2月,国家提出了“去产能”政策。在这一年,辽宁省共淘汰粗钢产能602万吨,生铁产能60万吨,提前超额完成了“去产能”任务。下面通过对辽宁省钢铁行业上市公司2014-2016年的财务指标进行对比(财务指标的数据来源于同花顺中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来分析“去产能”政策对辽宁钢铁行业的影响。

二、“去产能”政策前后财务指标对比分析

(一)偿债能力对比分析

公司的偿债能力可以从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在短期偿债方面,主要关注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

图1 鞍钢偿债能力指标趋势变动

图2 本钢偿债能力指标趋势变动

图3 抚顺特钢偿债能力指标趋势变动

图4 凌源钢铁偿债能力指标趋势变动

从图1和图2可以看出,鞍钢和本钢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相差不大,而且在2014-2016三个年度中,这两家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15年都有所下降,在2016年又恢复到原来的状态,可见,鞍钢和本钢的短期偿债能力在2015年相对较差,但到2016年就有所恢复;在图3中,抚顺特钢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在2014-2016年度并没有显著的变化,其短期偿债能力也没有受到影响;在图4中,凌源钢铁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出现了与鞍钢和本钢相反的趋势,在2015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上升,而在2016年又回落至原有水平,说明在2015年,凌源钢铁的短期偿债能力水平提高,而在2016年有所降低。

在长期偿债能力方面,主要关注资产负债率。在图1和图3中,鞍钢和抚顺特钢的资产负债率在2014-2016年度的变化很小,基本处于稳定的状态,可见,这两家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相对稳定;在图2中,本钢的资产负债率处于缓慢的上升趋势,体现了该公司长期偿债能力水平的有所下降;在图4中,凌源钢铁的资产负债率却呈现出了小幅度的下降,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有了小幅度的提高。此外,从上面的图中可以看出,除了鞍钢的资产负债率在50%左右,其余三家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都在70%左右浮动,甚至高于80%,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可见除了鞍钢以外的三家上市公司的长期偿债能力都相对较弱,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综上可以看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受到了“去产能”政策的影响,在2016年“去产能”政策提出以后,大部分公司的偿债能力都有所上升,从而降低了公司的财务风险,促进了钢铁行业的发展。

(二)盈利能力对比分析

公司的盈利能力是公司获取利润的能力,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分析要以公司的营业收入作为基础,各个公司2014-2016年的营业收入见表1。

表1 2014-2016年辽宁钢铁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表

由表1可以看出,和2014年相比,各个公司在2015年的营业收入都有所降低,到了2016年有所回升,因此,“去产能”政策对钢铁行业的营业收入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现以营业收入为基础,运用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和销售现金比率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进行对比分析(见表2—表5)。

表2 鞍钢盈利能力趋势变动

表3 本钢盈利能力趋势变动

表4 抚顺特钢盈利能力趋势变动

表5 凌源钢铁盈利能力趋势变动

根据表2和表3的数据,可以看出鞍钢和本钢的销售净利率和销售毛利率在2015年都有所下降,而到了2016年也都有所回升,与之相反,销售费用率2015年有所上升,而到了2016年有点下降;在销售现金比率上,两家公司存在截然不同的状态,鞍钢在2015年销售现金比率比2014年要高,但到了2016年有所下降,而本钢在2015年的销售现金比率比2014年要低,到了2016年有了一定的提高。抚顺特钢的盈利能力相关指标的变化与鞍钢和本钢存在差异,抚顺特钢的销售净利率、销售毛利率和销售费用率在2015年是上升的,而到了2016年发生了下降,其销售现金比率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表5显示了凌源钢铁的盈利能力,其销售净利率一直处于上升的趋势,销售毛利率在2015年处于三年中的最低点,而销售费用率达到三年中的最高点。在2016年,销售毛利率有所回升,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公司的销售现金比率一直处于下降的趋势。

以上可以看出,“去产能”政策的提出后,从总体上说,上市公司都处于盈利的状态,能够更好地促进公司的发展。

(三)发展能力对比分析

创业者都希望建立的公司能够有一个好的发展,国家政策的提出和变更会对公司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现运用资本积累率、销售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三个发展能力指标对鞍钢、本钢、抚顺特钢和凌源钢铁四个上市公司的发展能力在2014-2016年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

表6 鞍钢发展能力趋势变动

表7 本钢发展能力趋势变动

表8 抚顺特钢发展能力趋势变动

表9 凌源钢铁发展能力趋势变动

根据以上表格中的数据,在资本积累率方面,除了凌源钢铁之外,其余三家上市公司2015年的数据均为三年中最低,而凌源钢铁的资本积累率处于三年中的最高点;在销售增长率方面,四家上市公司2015年的数据都是三年中的最低点,而在2016年都有所回升,从2015年的销售负增长变为2016年的正向增长;在总资产增长率方面,鞍钢和本钢的变化趋势为2015年最低,2016年呈现增长的状态;抚顺特钢和凌源钢铁的变化趋势与其两者相反,其在2015年的数值为三年中最高,在2016年呈现下降趋势。

可见,“去产能”政策的提出为辽宁省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机会,而公司提高的销售增长率恰恰是最好的证明。综上,“去产能”政策的提出,使钢铁行业的财务指标发生了变化,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去产能”政策引起市场环境的变化。这一变化主要体现在供求关系的变化。虽然最近几年辽宁钢铁行业整体的发展形势有所变化,但是产能过剩的问题仍然存在,并且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严重的产能过剩直接导致市场上供过于求,引起市场竞争激化,市场价格疲软,降低了公司的投资实效,危及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去产能”政策的实施,减少了整个市场中的过剩产能,同时,“去产能”政策最先淘汰的是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公司,这些标准涉及环保、能耗、质量、技术和安全等方面。将这些公司的落后设备拆除,减少产量的同时,提升了产出钢铁的质量,并兼顾了公司环保、能耗、质量、技术和安全等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去产能”政策的实施,不仅缓解了市场上供过于求的现象,保证了钢铁的质量,还提升了钢铁行业的整体素质。

二是“去产能”政策引起政府监管的变化。我国钢铁业的进入门槛相对较低,而且钢铁业经常被认为是投资后收益比较快的行业,这两个特点导致大量公司可以在短时间内涌入该行业,造成产能增加。此外,钢铁行业对地方的经济发展有很大贡献。地方政府出于对地方经济的考虑,对钢铁公司提供了保护。2013年国务院提出禁止钢铁行业建设新增产能项目,但仍存在淘汰与增加并存的现象。可见,在“去产能”政策提出之前,我国政府对钢铁行业监管相对比较薄弱。“去产能”政策提出后,工信部将“去产能”列为重点任务之首,并运用“净减少”,将地方增加的产能和淘汰的产能都包括在内,加强了对地方政府的监督,使得“去产能”政策能够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发挥“去产能”政策积极作用的建议

(一)政府要持续推进“去产能”政策的实施

推进“去产能”政策的实施,政府要有明确的引导方向、严格的钢铁行业准入标准和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首先,在2016年,辽宁省为推动“去产能”政策实施,拆除了十八家钢铁公司的炼钢装备,缩减了产能,但公司不一定直接关闭,可能成为“僵尸公司”,对整个社会造成影响。因此,政府需要明确引导这些公司进行转让、兼并或重组,从根本上达到“去产能”的目的;其次,政府要有严格的钢铁行业准入标准,这一标准要规范环保、能耗、电力、技术水平和安全等方面,限制高能耗、高污染和盲目扩张的公司进入钢铁行业,控制钢铁行业的整体产能;最后,政府要建立严格的落后产能淘汰标准。

2016年,辽宁省在缩减产能时,拆除的主要是中频炉。中频炉在炼钢的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比较轻,对能源的消耗也相对较少,但是其炼制的钢材韧性比较差,在使用中容易脆断,不适合大面积用于建筑领域。可见,中频炉的炼钢过程并没有很大的缺陷,只要限制其进入建筑领域,仍然是可以的。所以,压缩产能并不能作为拆除中频炉的主要依据,相反,严格限制中频炉钢材进入建筑领域可以作为缩减产能的一个突破口。

(二)政府要持续对钢铁行业的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管理

政府推进“去产能”政策的实施,要规范钢铁行业的经营行为,包括原材料的来源,产品的生产销售全过程。在原材料方面,辽宁省的鞍山钢铁集团和本溪钢铁集团都有自己的铁矿山。矿产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是我国宝贵的财富,它引导着矿山以及钢铁行业的发展,为钢铁行业能够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因此,政府必须完善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在合理高效地使用矿产资源的同时,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

在产品的生产方面,钢铁行业应该将“重需求、重质量”作为产品生产的目标。凌源钢铁集团是一个以钢铁为主业的上市公司,是全国冶金系统首批通过ISO9001产品质量管理认证的公司,并通过了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其主要产品螺纹钢获得了中国冶金产品金杯奖,并成为国家免检产品、国家重点工程首选产品。可见,凌源钢铁集团的产品质量是受到消费者认可的,更是受到国家认可的。公司的产品质量能够得到保证,必将会为公司带来更多的效益。在产品的销售方面,规范钢材产品的销售,严格监督钢材产品的质量,规范钢材市场的销售环境。

(三)钢铁行业要努力创新,摆脱困境,寻求新发展

公司必须对自己的产品进行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对技术的研发和新产品的开发,力求在控制成本的前提下,研发出可以替代进口的产品。公司应该根据“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变革创新的发展策略,借助创新驱动政策,优化产品结构,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创新公司制度和商业模式。总之,公司要重视制造基础的强化,以优势产能“驱动”过剩产能,优化存量产能结构,最终实现产能结构的新局面。

在2016年,鞍钢开始努力创新,对作业系统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造升级。不仅如此,鞍钢集团的产品也得到了认可,在第九届国际发明展览会上,鞍钢集团参展成果凭借技术含量高、节能环保、经济适用、推广性强等特点,受到国内外专家的好评。可见,创新为鞍钢集团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能够引领鞍钢更好地发展。

综上所述,推动“去产能”政策的有效实施需要政府和公司的共同努力,政府通过制定制度规范、加强监管力度约束公司的同时,也要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机会,公司在正常经营的同时,也要考虑对社会、对环境的影响,努力创新,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在“去产能”政策的引导下更好地发展。

[1]连莲,李孟刚,叶旭廷.新常态下钢铁产业“去产能”研究〔J〕.经济纵横,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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