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西苑小学 杜江业
学法指导不仅仅是引导学生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重要的是使学生在特定的学习环境中,选择并运用恰当的学习方法,举一反三,运用自如。学生的这种潜力活动是以教师的指导为必要条件的,那么,在学生从“学会”到“会学”的演变过程中,教师的“善教”显得尤为重要。近年来围绕“善教”与“会学”进行了探索和研究,以下是我得到的启示。
教材,是作为实现学校教育的课题与目标的“载体”而存在的,是教学过程的一个要素,它作为师生之间的媒介而使教育活动得到发展。因此,教师必须善于把握教材的特点,领悟编者意图,融编者、教师、学生为一体。教材本身就为学法指导提供了显性的乃至隐性的范例,比如在田字格范字下方用浓淡笔画显示汉字书写笔顺,新的笔画名称均注上音节,无疑为教会学生掌握笔画笔顺的指导起到了示范作用;练习中设计了“照样子看图填空”的练习,为语文课如何加强“语言文字训练”指明了方向;课文中若干小节的结构相同,句式相似的内容形式为“扶—半扶半放—放”的学法指导创造了条件……
这些范例帮助教师认识到“善教”就是要“用教材去教”学生,并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提高了“善教”与“会学”的质量。例如,根据教材提供的借助音节读准字音、借助音节认识笔画名称的指导方法,围绕单元训练目标延伸到引导学生借助音节去认识汉字的间架结构、笔顺规则、偏旁部首。这足以说明教师已吃透了编者的用意,即发挥拼音工具的作用。因而在教学过程中不仅传递了教材内在的自学途径,而且进行了再创造,使学生清楚地懂得:遇到不认识的字可以读读上面的注音,今后学生就会自觉地借助音节去掌握笔画、笔顺、间架结构,去独立认识汉字,使教材真正起到“善教”与“会学”的媒介作用。
任何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有了一套利于学法指导的出色教材,学生的智力活动就不会自发地展开,因此必须发挥教师主导作用,抓住教材,对学生展开有效的指导。
学法指导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学生学会学习,但由于学法不会自动地流向学生,学生也不会独立地获得相应的学法,所以即使有了一套利于培养学生自学能力的教材,也得靠教师充当连接教材与学生的桥梁。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对保证学法指导的成效至关重要。
一是向书本学习,提高理论水准,提高学法指导的自觉性,变被动为主动,变无意识为有意识,保证课题研究更具有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二是向他人学习,及时获取学法指导的信息,借鉴他人的经验,不断充实提高自身的“善教”能力;三是在实践中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使学法指导日趋娴熟。
在实践过程中,我们根据教材特点,针对低年级学生知识基础、认识规律、心理特征去寻找学法指导点,设计行之有效的指导方法,示范指导法是一个不错的指导方法。
示范指导法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或以教师的示范,或以学生的示范;或是以动作,或是以描述,去引导学生仿学。例如,教学“鸟”字时,针对学生只会用笔画分析法识记字形的实际情况,为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师设计形象化识记字形的学习方法。“教是为了不教”,为了让学生“会学”,在学习“马”字时,教师启发学生回顾学习“鸟”的方法,放手让学生进行模仿学习,学生凭借前次教师的示范,很快地选用形象化识记法分析了字形。与此同时还反映了学生的应变能力,同样是“一”,在“马”字中他们看作是马的四条腿。在学习“飞”字时,把“乙”想象为鸟飞行时的身体姿势是张开的一对翅膀,这想象多么丰富,这比喻多么贴切!这里已闪烁着学生在模仿学习法基础上的创造之光,实现了“学会”到“会学”的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