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的家庭教育成因与对策

2018-02-21 00:04高玉旭
江苏教育研究 2018年34期
关键词:校园欺凌家庭教育成因

高玉旭

摘要:我国的校园欺凌呈现出日趋低龄、动机敌意、力量不均、影响持续等特征。从家庭教育视角来看,家庭文化的失本、家庭教育的失职、家庭结构的失能是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要成因。在家庭教育方面,有效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策略主要包括:营造民主家庭氛围,探寻家庭文化本真;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加强家庭教育立法,明确家长教育责任;推动家校教育互补,凝聚多方预防合力。

关键词:校园欺凌;家庭教育;成因;对策

中图分类号:G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8)12A-0014-06

我国社会、行政、法律、教育等领域对校园欺凌应对措施的研究,大多趋向加强立法、健全政策的“顶层设计”和指向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往往忽视了家庭教育这一具有基础性的源头影响因子。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表示:“很大程度上,校园欺凌的根子在家庭。”[1]相关专家对135名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当中父母或家庭成员有劣迹行为的占76%,父母离异的占34%,父母教育不当的占91%[2]。可以说,校园欺凌作为一种潜在的犯罪行为,发生在学校,其源头却在家庭。基于此种情况,本文将在澄清“校园欺凌”概念的基础上,总结我国校园欺凌的特征表现,从家庭教育的视角分析校园欺凌的主要成因,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

校园欺凌英文为school bullying,也可称之为“校园暴力”“校园霸凌”。最早对其给予高度重视并进行深入研究的是挪威著名学者丹·奥维斯(Dan Olweus),他于20世纪70年代率先在瑞典、挪威等北欧国家开展了校园欺凌的调查研究[3]。而后,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很多发达国家纷纷致力于此项研究。

关于校园欺凌,丹·奥维斯(1978)从行为角色的角度将其定义为:一名学生长期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4]。这一界定得到广泛认同。英国政府教育与技能部(DFES)在2006—2007年度会议上针对校园欺凌的特点对其进行了官方界定:反复的、有意的或持续的意在导致伤害的行为[5]。我国台湾地区(2009)将校园欺凌等同于霸凌行为,从内容和方式上加以界定:是一种冲突方式,可能包括身体、言语、性的攻击,或者采取更简洁的方式如关系上的排挤,抑或透过其他科技形式如网络、手机[6]。2016年4月2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该通知根据我国目前的校园欺凌现象与特征,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事件[7]。该定义能否科学有效地澄清和区分校园欺凌行為,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综合以上各种定义,本文以行为主体、动机、方式途径、特征等为界定要素,将校园欺凌界定为:发生在校园生活中,一个或多个学生恶意或蓄意地借助肢体、语言、武器、网络等对弱势学生的身体、心理等方面进行力量不对等的、反复的、持续的暴力攻击行为。

二、我国校园欺凌的特征表现

最近几年,尽管我国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治理强度明显加大,但其发生率仍然呈逐年上升趋势,危害程度日趋严重,表现出日趋低龄、动机敌意、力量不均、影响持续等特征。

(一)日趋低龄

在我国,大量校园欺凌事件的案例表明,校园欺凌已不仅仅存在于大学、中学,在小学也有着一定的发生率。例如,安徽怀远火星小学年仅13岁的副班长利用“权力”向同学收钱,不给就逼同学喝尿事件,以及2016年的北京中关村二小欺凌事件,都向我们证明了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低龄化趋势。

随着人工智能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儿童接收信息的渠道日益多元,大量暴力文化充斥着他们的纯真世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未成型的他们出于对权威的向往,进行着非理性的暴力模仿,由此导致校园欺凌者的日趋低龄化。

(二)动机敌意

动机敌意指的是欺凌者在实施校园欺凌行为之前存在着故意伤害受欺凌者的不良动机。这一特征也为我国科学区分校园欺凌行为提供了一个有意义的参考标准——无意的、偶然的伤害不属于校园欺凌。

有敌意的动机可能源于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例如山东济南历城区一初二女生因与同班一个男生多说了一会儿话,就被该男生的女友喊来2个同伴扇了耳光;陕西洛南县一初中女生因衣服与同学是同款被多名女生轮番上前殴打;重庆一女生因太邋遢被5个同学围殴打成十级伤残 ……有敌意的动机支配着有敌意的行为,加剧了校园欺凌的恶性程度。

(三)力量不均

力量不均指的是受欺凌者和欺凌者在人数、身体、心理等方面存在着差距,欺凌者利用此差距产生的优越性对受欺凌者实施欺凌行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受欺凌的一方往往是在力量上处于弱势的一方。大量案例表明,校园欺凌事件通常发生于“多对一”(例如河南西峡县一男生4分钟里被八九名同龄人连续殴打、陕西西安某学院一17岁女生遭同宿舍5名女孩群殴、云南一中学10名初中生围殴一个女同学等)、“强对弱”(例如山东日照一男中学生,被一名身体强壮的同学殴打)的局势中,且欺凌的严重程度与力量的不均程度呈现出明显的正相关。

(四)影响持续

影响持续可分为欺凌行为的持续和欺凌后果的持续。

欺凌行为的持续指的是欺凌行为不是一次性攻击行为,而是多次发生,如福建永泰一初三男生被同学欺凌长达4年之久。由于受欺凌者在首次受欺凌时就已处于“劣势”,加之欺凌行为的隐蔽性,若受欺凌者不寻找合理的应对方式,采取“忍气吞声”的态度,带来的将是欺凌行为的无限延续。孙晓冰和柳海民经过研究得出结论:欺凌者通常会选择自己容易掌控的对象,经过一次直接或间接的行为给被欺凌者造成伤害,达成自身目标并未被告发后固定其为之后的欺凌对象[8]。

欺凌后果的持续是指欺凌行为给受欺凌者带来的不良影响不仅仅停留于现在,更指向未来。欺凌行为对受欺凌者的伤害不仅仅局限于身体上,更表现为心灵上的创伤,严重影响着其今后的生活。如陕西西安齐力铁路学校的一名15岁女生被8名女生殴打,事发一个月后仍沉默寡言,梦中身子发抖。此外,与身体上的伤害相比,心灵创伤的修复才是最困难和最关键的。此外,校园欺凌也会给欺凌者、旁观者以及社会舆论带来诸多具有持续性的不良影响。

三、校园欺凌的家庭教育成因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源于学生、学校、家庭和社会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但家庭成因是最原始、最深刻的。家庭是孩子成长过程中永远的背景与底色,校园欺凌中所涉及的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不良的个性特征,终究可以从家庭中找到源头[9]。失本的家庭文化、失职的家庭教育、失能的家庭结构是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要家庭成因。

(一)失本的家庭文化:校园欺凌的深层诱因

家庭文化会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影响,在无形中塑造着孩子的人格。英国教育家洛克(John Locke)曾对书香门第的“爱德华家族”与远近闻名的经常出现酒鬼、赌徒的“珠克家族”进行了对比,并提出“家族最初及持续灌输的是非观念、善恶标准、为人原则,将影响他的一生”[10]。我们常常用“孟母三迁”的故事来证明外部环境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却常常忽略贯穿家庭教育始终的家庭文化对孩子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影响。

校园欺凌在家庭文化方面的诱因首先表现在失本的传统文化上。在我国一脉相承的“和”文化和“忍”文化中,我们似乎已经寻找到了受欺凌方选择沉默和忍气吞声的一大诱因。家庭美德教育中一直注重的这一传统文化在校园欺凌事件中已经失去了它的本真,无形中发挥着“强化与助长”的隐性作用。不管是欺凌者还是被欺凌者,抑或是旁觀者,都囿于“和”文化的影响,不愿将这种与“和”文化冲突的行为展露出来[11]。受欺凌者一味地沉默、隐忍、退避,带来的却是欺凌行为的持续和欺凌程度的深化。

校园欺凌在家庭文化方面的诱因还体现在家庭文化的具体表征上——家庭“暴力型文化”。很多关涉校园欺凌事件的孩子都生活在失本的、充满暴力的家庭中。大量事实证明:生活在暴力阴影下的孩子,会出现攻击性、冲动性、敌意性强而控制力、同情心弱的个性特征,这样的孩子在校园欺凌事件中绝大多数扮演着欺凌者的角色。而被欺凌者的家庭文化多拥有着与欺凌者家庭文化类似的特征,这种文化导致他们行为怪异、焦虑自卑、沉默少语、不善交流等,受到欺凌时很难找到合理而有效的解决办法。

(二)失职的家庭教育:校园欺凌的滋生温床

错位的家庭教育观念、狭隘的家庭教育内容、失当的教养方式,共同建构了校园欺凌事件滋生的“温床”。

在教育观念上,很多家长由于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只注重物质上的给予,忽视对于孩子爱、同情等精神需求的满足,严重影响了他们身心发展及良好个性品质的形成与发展,使他们成为校园欺凌事件的主要涉事者。当孩子涉身于欺凌事件时,有些家长会出现错位的教育观念:一些欺凌者家长“沾沾自喜”,自认为孩子很厉害,而不能及时对孩子进行教育与矫正;一些受欺凌者家长鼓励甚至怂恿孩子采用“以暴制暴”的方式解决问题;一些旁观者家长告诫孩子事不关己,不要自找麻烦。

在教育内容上,家长们大多将家庭教育的内容聚焦于智育,片面追求高分数,而忽视孩子健全人格的培养和正确价值观的树立,缺少心理健康、道德法制、生存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当前,我国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高发且出现低龄化的趋势,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涉事者规则意识、法律意识以及生命意识的严重缺失。

在教养方式方面,当前我国出现了以下几种典型的失当教养方式。一是宠溺型,家长对孩子百依百顺,包办一切,孩子即使是犯错误也很少给予批评。在这种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孩子更容易形成缺乏爱心、自私自利、欺负弱小等人格特征,形成“爆发性人格”,具有较强的攻击性。二是专制型,家长拥有着绝对的管教权力,常常严厉惩罚孩子,很少进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诲。在这种教养方式下成长的孩子表面顺从但内心叛逆,表现出恐惧、冷漠、寡言等特点,社交能力较差,既有可能成为欺凌者,也会成为被欺凌者。三是放任型,这是一种既不管教也不关心的家庭教育方式,对孩子采用放任自流的态度。这种任其所为的教养方式,往往使孩子沾染恶习,缺乏法律意识,具有很强的攻击性,成为校园欺凌的主要实施者,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

(三)失能的家庭结构:校园欺凌的催化因素

家庭结构是一个社会学概念,是指家庭的构成及其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状态,以及由于家庭成员的不同的配合和组织关系而形成的联系模式[12]。家庭结构的失能与残缺,直接弱化了家庭教育的职能,是孩子养成不良习惯、形成不健全人格,甚至犯罪的主要原因。山西省内某未成年人管教机构进行的100个案例调查表明,85%的涉案人员称自己犯罪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残缺失教所致[13]。

按照家庭成员的存在状况和组成形式,可以将家庭结构划分为健全家庭和不健全家庭。在健全的家庭结构中,大部分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成长在“4+2+1”的家庭结构中,家庭成员以溺爱为主导的教养方式,容易使孩子从小就形成了极强的自我同一性,唯我独尊的莠草肆意蔓延,不会换位思考,嚣张跋扈,漠视他人……这些都有很大可能成为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潜在因素。

大量相关研究表明,校园欺凌涉事学生成长在不健全的家庭结构中。在一些单亲家庭中,由于父母中一方教育和关爱的缺失,孩子极易产生心理阴影,形成不正确的价值观,出现自卑、自闭、逆反等心理,不愿与同学交流交往,容易成为校园欺凌中的被欺凌者。在一些再婚家庭中,由于家庭成员发生了变化,孩子很容易产生抵触、忧虑、压抑的情绪。调查显示,在再婚家庭中,有40.5%的青少年情绪稳定性很差,21.6%的青少年有较严重的情绪烦恼,18.9%的青少年精神紧张,56.8%的青少年有较强的压抑心理[14]。家庭结构的失能已然成为导致校园欺凌事件的重要因素。

此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流动人口数量逐年递增,在中西部农村地区形成大量由祖辈和孙辈组成的家庭。隔代抚养的留守儿童,在成长的关键时期缺少父母在情感上的关注与呵护、在价值观和行为上的引导,很容易出现心理和性格等方面的偏差,常常表现为内心封闭、行为孤僻、脾气暴躁、冲动易怒等,这些不良的个性特征在一定条件的刺激下,很容易变成校园欺凌事件发生的“催化剂”。

四、校园欺凌的家庭教育应对策略

面对严峻的校园欺凌形势,教育部等九部门于2016年11月1日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6〕6号),强调了学校、社会、家庭等主体在防治校园欺凌事件中的责任。诚然,防治校园欺凌,法律震慑必不可少,但更需要家庭的配合,如何双管齐下、标本兼治,形成内外合力,是有效遏制我国校园欺凌现象的关键和难点。

(一)营造民主家庭氛围,探寻家庭文化本真

家庭氛围(family atmosphere)作为一个人成长的微观环境,主要通过情感氛围和道德氛围影响着孩子的心理品质和个性特征。研究显示,生活在具有良好情感氛围和道德氛围的家庭中的孩子一般拥有稳定的性格、坚强的毅力、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很少涉身于校园欺凌事件。

在情感氛围方面,父母之间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尊重。父母在与子女相处时应当轻松愉悦,适当放下身段,与子女进行朋友式的交谈,使家庭充满温馨、和睦与亲切感。在道德氛围方面,父母要为子女树立良好的道德榜样。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在社会学习理论中指出,人的行为,尤其是复杂行为,都是通过后天的观察学习获得的。在家庭这一社会子系统中,父母起着无可取代的“模板”作用,因此父母要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切勿樹立暴力形象榜样。

针对我国家庭文化失本的现状,亟须在传统与现代、理论与实践中寻找一个具有适切性的契合点,用以还原家庭文化的本真。首先,“和”文化和“忍”文化本身并没有错,只是在教育的过程中被片面地理解了,因此家长必须向孩子澄清这是一种有底线的忍让和宽容,而对校园欺凌这种突破了底线的行为,则应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其次,深入探寻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仁爱”精神,教育每一个孩子“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爱人爱己,爱人如己。最后,在继承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结合现代主流文化,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友善”纳入家庭文化之中,融入家庭氛围之内,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孩子的友善品质,为抵制校园欺凌行为提供思想源头上的必要保证。

(二)转变家庭教育观念,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洛克曾说过:家庭教育左右着一个孩子一生的命运。一个孩子将来能成为什么样的人,取决于孩子在早期成长过程中所受到何种层次的家庭教育[15]。家庭教育不仅是基础教育,而且是主导的教育,给孩子深入骨髓的影响,是任何学校及社会教育所永远代替不了的[16]。家庭教育的质量决定着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质量,决定着孩子以后的生活品质。

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的首要任务是转变家庭教育观念。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家长首先要摒弃“唯智力”“唯分数”等狭隘陈旧的教育观念,树立新时代的家庭教育价值观,开展超越知识和技能的心灵教育、人文教育,注重孩子人格、责任心、爱心、同情心的培养,注重孩子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其次,家长应该改变“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教养观念,注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惩罚带来的只是表面的顺从,却让叛逆的性格、崇尚暴力的倾向在孩子心中生根发芽。最后,家长应转变父权至上的等级观念,勿以家长身份和家长权威来压制孩子,树立平等的教育观念,为孩子的自尊、隐私、兴趣等留出必要的空间。

(三)加强家庭教育立法,明确家长教育责任

家庭教育虽然在社会宏观领域中属于私人范畴,但其作为国民教育的子系统,当显现出种种严重弊端时,对其进行公共领域的立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以立法的形式规范与引导家庭教育,提升家庭教育的科学性,不仅仅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需要,也是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与成才的需要[17]。

第一,加强立法,细化家长反欺凌职责。在反欺凌方面,很多国家已关注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并对家长的职责做出了严格细致的划分。例如在日本国会2013年通过的《校园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中,第九条明确规定了家长作为孩子的保护者要指导儿童形成规范意识,并协同配合国家、地方公共团体、学校等防治校园欺凌[18]。美国五十个州和华盛顿特区先后通过的《反校园欺凌法案》,对父母在预防与应对欺凌上的责任与义务也进行了细致的规定,要求家长及时预防和矫正孩子的欺凌行为。挪威1983年实施的“OBPP计划”强调家长要对校园欺凌进行事前预防,及时发现或阻止校园欺凌的发展和蔓延。英国教育部2014年印发了《网络欺凌:给父母及其他监护人的建议》,将父母预防欺凌的责任和义务提到更高的层次。我国反校园欺凌立法起步较晚,直至今日,除2016年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外,涉及家庭预防的法律、法规、政策寥寥无几。我国相关部门应在借鉴国外防治校园欺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国校园欺凌的特征表现,制定反校园欺凌法律、法规、政策,并在其中细化家长在反欺凌过程中的基本职责及其履行方式等。

第二,强化对失职父母的法律约束,建立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目前,很多家长还没有改变“孩子交给学校,就全部由学校来教育”的错误观念,由此导致的家庭教育失职不在少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了未成年学生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但校园欺凌行为具有隐蔽性,所造成的损害不仅仅指向人身和财产,更多的是心理的隐性伤害,对失职父母进行追究存在很大难度。因此,我国有必要针对家长的家庭教育失职行为制定相应的法律,对于未能履行家长教育责任的父母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并辅之以必要的惩罚性措施,例如强制接受家庭教育课程学习等,严重的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推動家校教育互补,凝聚多方预防合力

学校、家庭、社会构成了培养人的整个教育系统,其中学校、家庭是学生日常生活的两个重要场所,是其接受教育的最直接渠道,因此,推动家庭与学校的教育功能互补,不仅能强化学校的反欺凌教育,而且能够弥补被失能家庭结构所弱化的家庭教育。

完善和改进家校合作制度。首先,提升学校和家庭的合作意识,改变遇事相互推脱责任的现状,家校共同致力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培养。其次,规范合作内容,家庭与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规则教育、生命教育和法治教育,使其形成尊重规则、珍爱生命的良好品质,并学会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再次,均衡学校与家庭的合作地位,改变现有家校合作中家长处于被动地位的局面,使家长和学校成为平等的合作主体,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应对校园欺凌。最后,家长在家庭教育中要适时强化学校的反欺凌教育成果,当发现孩子有不良行为迹象时,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

整合多方力量,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校园欺凌的有效应对,仅仅凭借一两个主体是无法完成的,众多发达国家为我们提供了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借鉴参考。立足我国国情,结合我国校园欺凌的特征表现,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合力预防与治理是必不可少的,要凝聚新闻媒体、社区、政府、专业机构等更多主体的力量,并针对不同主体制定配套的、权责明确的应对措施,共同使校园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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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孝如

Cause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School Bullying in Family Education

Gao Yuxu

(School of Education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29, China)

Abstract: School bullying in China is gradually characterized by younger ages, aggressive motives, imbalanced strength and continuous influence. From the angle of family education, the main causes of school bullying are root-loss of family culture, negligence of family education, and competence-loss of family structure. The effective countermeasures for preventing and countering school bullying include: creating democratic family atmosphere and exploring the truth of family culture, changing the idea of family education and improving its quality, strengthening family education legislation and clarifying parents educational responsibilities, and complementing family-school educational functions and integrating various forces of prevention.

Key words: school bullying; family education; cause; countermea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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