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学 兵
1980年5月31日,围绕农村包产、包干到户的争议正酣之际,邓小平发表谈话,明确支持包产到户和大包干。这次谈话不限于农村问题,但其中涉及的农村问题影响最大,相关内容被冠以“关于农村政策问题”之名,整理成篇收入《邓小平文选》,成为中国改革史上的一份重要文献,其意义在于“标志着包产到户可能成为中国经济改革的一个突破口”[注]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15页。。
一般来说,各类关于中国改革史的著述均会引述这篇谈话,强调邓小平在关键时刻对农村改革的支持和推动,同时这些著述大多又会提到谈话并没有解决相关争议问题。例如,有著作说:“邓小平的讲话肯定了安徽的大胆试验,对于打破一些人的僵化观念,消除一些人的疑虑,稳定包产到户和推动农村改革,无疑起了重要作用。但是,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争论还在继续。”[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中国改革开放史》,辽宁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9页。至于为什么没有解决争议,相关著述或者语焉不详,或者不置一词,甚至还存在表述矛盾。例如,有著作指出,“在这关键时刻,按照我们国家的惯例,需要有一位最高的权威来做出决断。这位权威已由毛泽东变为三落三起的邓小平。他在5月31日发表了《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重要讲话”[注]吴象:《中国农村改革实录》,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153页。。“最高的权威”说话了,却又没有解决争议,这似乎有悖常情。
进行历史类比,或能引人思索。众所周知,1992年初邓小平南方谈话发表,一时间解决了市场经济姓“社”姓“资”的争议,推动了市场经济体制的部署和构建。同样,1980年5月的谈话,也是发表在关于包产、包干到户姓“社”姓“资”之争的关键时刻,虽然产生了积极影响,但是没有能够平息争论。此后,争议依然激烈,分歧并未和缓,包产、包干到户直到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才无可争议地在中央政策中获得认可,其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更是1983年之后的事情了。
鉴于以上情况,本文试从历史背景、思想脉络、信息来源、传达贯彻、内容考辨等方面,对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进行分析,并由此引申,对当时围绕争议的一些人与事略作评述,希望能有助于理解复杂、真实的历史,并且使我们感悟到思想解放和体制变革过程中许多情势并非“两极化”,人物也不是“脸谱化”。
“文化大革命”结束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思想解放的推进和农村政策的落实,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民又一次悄悄搞起了各种形式的家庭承包经营,最初以安徽、四川、内蒙古等地最为典型[注]该三省区当时的第一书记分别是万里、赵紫阳、周惠,他们以开明、务实态度,默认、支持当地农民进行各种生产责任制的探索,这在当时比较典型,颇有影响。因此,一度流行着“要吃米,找万里;要吃粮,找紫阳”的民谚。胡耀邦也曾经说:“包产到户,万里第一,赵紫阳第二,周惠是第三。”参见余国耀等:《中国农民命运大转折——农村改革决策纪实》,珠海出版社,1999年,第59页。。在安徽,肥西县的小井庄、凤阳县的小岗村分别以最早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而著称,并在后来逐步被塑造成为新时期农村改革的两个重要起源地[注]小井庄和小岗村已经分别建立了包产到户纪念馆和大包干纪念馆。其实,各种资料表明,搞包产、包干到户的农村,小井庄和小岗村都未必最早。用一句俗语来形容就是“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在严格的实证意义上,哪个地方最早的问题或许根本说不清楚,因为在20余年的农业合作化、集体化历程中,有的地方一直在秘密搞着各种形式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参见范晓春:《改革开放前的包产到户》,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
包产到户并非新事物,20世纪50年代农业合作化、集体化以来已然几番起落,遭遇过多次政治批判和整顿纠正,但20余年间一直或隐或现,或此或彼,或多或少地存在着。包干到户则几乎首度出现,它不仅以农户经营取代生产队经营,更“把分配也包进去了”[注]《杜润生文集(1980—1998)》(上),山西经济出版社,1998年,第58页。,是对人民公社体制下的农村经营模式从内容到形式的彻底变革。
尽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治环境趋于宽松,经济社会政策趋于务实,但对于包产、包干到户,到底让不让搞,究竟姓“社”姓“资”,从高层到基层,从干部到群众,认识不尽一致,行为时有龃龉[注]对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可以迅速帮助贫困地区增加粮食产量这一点,其实无异议。因此,争论虽然激烈,但其间逻辑却比较简单,即“干部要方向,社员要产量”,“干部怕错,农民怕饿”。转引自陈吉元等主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山西经济出版社,1993年,第482页。。搞包产、包干到户的农民和支持包产、包干到户的干部,从一开始就面对着关于包产到户属于资本主义的疑虑和指责,承受着压力和风险。
最早造成巨大影响的公开质疑,是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以《三级所有 队为基础应该稳定》为题发表的甘肃读者张浩来信和同时配发的编者按。文中认为包产到组动摇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制度,也就是动摇社会主义,要求已划分作业组的“改正错误”。据当时人民日报社农村部主任李克林回忆,这篇文稿是“奉命搞的”,当时国家农委领导根据上边指示,写信给报社总编,要注意制止农村的分队现象。编者按就是根据指示信改编的。[注]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年,第122页。这对当时实行包产到组的农民造成了非常大的震动和担心,对包产到组尚且如此,对包产到户的压力更不言而喻。
尽管被质疑,而且有的地方也在“纠正”包产到组、到户,但有的地方包产到户却逐渐从秘密走向公开,并不断扩大范围。例如安徽,到1979年底,全省近38万个生产队,实行包产到组的占22.9%,实行包干到组的占16.9%,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占10%[注]中共安徽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新时期农村的变革(安徽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第7—8页。。这样,争议、批判开始直接围绕包产到户进行,进入1980年以后表现得尤其明显和激烈。这可从两个方面的情况窥见一斑。
一个事情是,1980年初,《农村工作通讯》连续发表文章,批判包产到户属于“分田单干”,脱离社会主义方向,要求“必须纠正”[注]印存栋:《分田单干必须纠正》,《农村工作通讯》1980年第2期;刘必坚:《包产到户是否坚持了公有制和按劳分配》,《农村工作通讯》1980年第3期。。《农村工作通讯》是国家农委主办的刊物,在这上面发表反对包产到户的文章,人们自然会联想其“来头”和“背景”,窥探某种“风向”,因而所造成的压力和引起的担忧可想而知。
另一个事情发生在实行包产到户比较典型的安徽。1980年初,给安徽农民包产到户上了“户口”的万里,离开安徽赴中央任书记处书记,分管农业工作。出人意料的是,他离开后,安徽的包产到户出现了一些反复。从当年4月起,省委在几个月内连续召开多次会议,省委一位主要领导批判包产到户是“经济主义”“机会主义”“工团主义”。他说,工团主义只顾眼前利益,主张“运动就是一切,主义是微不足道的,为了一个‘戈比’而斗争”。“包产到户虽然增产,但这不是方向,县以上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犯机会主义的错误。”甚至说迟早有那么一天,要算他们的账。在这些会议的影响下,全省农村改革的形势骤然变冷,搞得人心惶惶。[注]吴象:《中国农村改革实录》,第152页。
正是在此背景下,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同胡乔木、邓力群谈话时,就农村包产到户问题发表了意见。他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15页。邓小平明确表态支持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并直接援引安徽肥西和凤阳的材料作为论据,其影响自然是积极而深刻的。
邓小平关于包产到户的思想由来已久。60年代初,安徽、四川、广西等地农村又一次兴起包产到户,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成为阶级斗争调门提高的诱因之一。当时,邓小平也对包产到户表示了意见。1962年7月,他在一次谈话中提到,有些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的地方,现在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如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到田”等,以各种形式包产到户的恐怕不只是20%。他希望大家出主意,找出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接着,他从宽泛的意义上提出一个初步意见,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3页。正如他自己所说,这些初步意见“以后可能不算数”,很快“三自一包”就遭到政治批判。
邓小平这次谈话中的一些含蓄态度和立论方式,有些可以和改革年代作一些大历史的关联。例如,他虽然没有明确支持包产到户,但对此保持着一种相对开放、宽容、可讨论、可试验的态度。他含蓄地表示包产到户也是一种可以采取的生产关系形式,但也强调了条件,如“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等,这或可理解为恢复国民经济的具体背景下的特定方针和权宜之计。至于如包产到户有无制度属性、姓“社”还是姓“资”这样的重大的政治意识形态问题,这次谈话不曾涉及。最具长远意义的,当是谈话中说的“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这在农村早期改革突破中具有决定意义,但能否做到,还需要一定的体制和社会环境保证,甚至还期待务实政治家、改革家关键时刻的支持。
60年代邓小平这篇“怎样恢复农业生产”的谈话,到70年代末之后,随着时空环境的转换,变得“算数”了,而且更丰富了。谈话中的一些含蓄态度和立论方式,在改革年代的相关争议中,也不时能听到历史的回声。
1978年底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曾有人提出过包产到户问题。例如,会议讨论中,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张香山提出包产到户的问题:究竟什么是包产到户? 什么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如果生产资料所有制不变,又不剥削他人,包产到组或户,这是不是资本主义?[注]转引自韩钢:《艰难的转型: 一九七八年中央工作会议的农业议题》,《中共党史研究》2011年第9期。于光远回忆说,在文件没有定稿前,有一天我听说在胡乔木起草的农业文件中不但没有写进可以实行包产到户,相反的把“两个不许”写进去了。[注]于光远:《我亲历的那次历史大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台前幕后》,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年,第63页。
从这一情况看,邓小平等领导人也可能通过会议简报等形式,对讨论中涉及的包产到户有所知悉。不过,提出这一问题的,还是零星现象,整体上还不可能设想突破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这应该是理解日后关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争议的一个基本的思想、政治和体制背景。
进入1979年以后,包产到户不断为人所关注,也不断成为一个从基层到高层的政策甚至政治议题。随着决策角色和位次的转换,邓小平对包产到户的问题,势必更多地涉及,也更多地需要他表态。
1979年3月的全国七省三县农村工作座谈会之后不久,华国锋主持召开一次中央会议,邓小平、李先念等出席。会上,华国锋用他在湖南“三夏”抢收抢种必须互助、合作的事例来说,非集体化不可。邓小平没有就此表态,他说:贫困地区总得放宽政策。[注]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第106—107页。
1979年6月,在第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万里向邓小平汇报说,安徽农村一些地方已经搞起包产到户,但有人反对。邓小平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行了,就实事求是干下去。[注]《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531页。会议期间,万里还就这个问题询问陈云。陈云表示:“我举双手赞成。”[注]《陈云年谱(1905—1995)》(下),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第248页。这两次互动应该说带有非正式的、私下交换意见的性质。由此看来,万里在安徽能够大胆放宽农村政策、支持农民包产到户,除了自身的见识和胆识,邓小平、陈云的态度应该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1980年1月31日,在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期间,中央政治局听取了会议情况的汇报。华国锋强调,已经搞了包产到户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群众觉悟,逐步引导他们组织起来。邓小平没有作明确表态。他说:对包产到户这样的大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思想毫无准备,不好回答。他还重点讲了世纪末实现小康的战略问题。[注]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59—260页。
4月2日,邓小平同胡耀邦、万里、姚依林、邓力群谈长期规划问题。姚依林说:工业、农业都要甩掉一些包袱。农委同志建议如甘肃、内蒙古、贵州、云南等省,中央调给他们粮食很多,是国家很大的负担。可不可以考虑,对这些地区,在政策上放得宽一点。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索性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让他们自己多想办法,减少国家的负担。邓小平说:我赞成依林同志刚才讲的意见。在农村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像西北、贵州、云南等省,有的地方可以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注]《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上),第615—616页;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第115页。
接下来就是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讲话。就在此次谈话后不久,邓小平还和杜润生在一次会后谈了话。他说:看来我们农村经济的形式可以多样化一点。像贫困地区过去不是有个包产到户吗,可以试试嘛!将来要改还可以改,先吃饱饭要紧。[注]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第116页。
回顾邓小平改革年代关于包产到户的思想脉络,可以发现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大体上,他在非正式场合或者由他主导的谈话场合,谈及包产到户似乎都比较直率,明确表示支持;但在比较正式的高层会议场合,似乎比较含蓄,很少直抒己见。这或许是一种委婉的回避争论的态度,当然也不排除他对这个问题其实也还在思考之中。
思考包产到户问题,离不开各种信息和材料,就像一部著作提及的,邓小平不仅多次听取万里等人对农村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情况的汇报,而且花了很多精力翻阅大量资料[注]当代中国研究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稿》第4卷,人民出版社、当代中国出版社,2012年,第132页。。
那么,邓小平是如何得到,以及得到了哪些关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信息和资料的呢?鉴于1980年5月31日谈话中,邓小平主要列举了安徽的事例作为包产到户、大包干实效的佐证,这里就对他如何知晓安徽农村改革的情况这一问题,尝试作一些探讨。
首先,不得不说一下在1977年到1980年间主政安徽的万里。万里在历史上与邓小平工作渊源颇深,关系密切[注]参与《万里文选》编辑工作的赵树凯先生回忆说,在文选编辑工作临近结束时,万里宴请编辑组成员。在交谈中,万里特别讲到,关于谈邓小平同志的那篇文稿,他决定还是不收到文选里去了。这篇文稿在内容中系统地介绍了他与邓小平长达半个世纪的交往。参见赵树凯:《农民的政治》,商务印书馆,2011年,第66—67页。,他们之间“有至交,关系非同一般”[注]田纪云:《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新华出版社,2009年,第486页。。远的不说,1975年邓小平主持整顿期间,万里任铁道部部长,对于恢复铁路系统正常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正因此,1976年“批邓”的时候,就曾要追查邓与万的所谓“黑关系”[注]张广友:《风云万里》,新华出版社,2007年,第98页。。可以说,万里是邓小平比较熟悉和信赖的高级领导干部,双方正式或非正式场合接触比较多,汇报、交流工作自然比较方便、畅达。如前所述,1979年6月,万里向邓小平汇报安徽包产到户问题。1980年4月,邓小平在谈长期规划问题时,万里也在座。万里曾说:“亏了小平同志的支持,我从安徽回来多次向他汇报,他表示同意,可以试验。出了成果之后,他公开表示支持。”[注]转引自赵树凯:《农民的政治》,第94页。这表明,万里主政安徽时获得邓小平的支持,邓小平也通过万里多次获悉安徽包产到户的情况。及至1980年后,万里回京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分管全国农业工作,自然有更多的机会向邓小平汇报或谈及安徽。
其次,各种会议及情况汇报,是邓小平等领导人知悉安徽改革情况的公开和正式的渠道。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农委召开多次农村工作座谈会,并在会议期间向中央领导同志汇报。例如,1979年3月,国家农委召开七省三县农口干部座谈会,与会的七省分别是广东、湖南、江苏、安徽、四川、河北、吉林,三县分别是广东博罗、安徽全椒、四川广汉。会议进程中始终贯穿着关于责任制的争论,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实行应当坚持什么原则,二是对包产到户应当采取什么态度。[注]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84页。1980年初,国家农委召开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其间围绕包产到户再次发生激辩。安徽农委副主任周曰礼作了题为《联系产量责任制的强大生命力》的发言,为包产到户辩护,讲了两个多小时。在讲到包产到户在贫困地区的作用更为显著时,他重点列举了3个例子,分别是肥西县山南区、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来安县玉明公社。[注]杜润生主编:《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第256—259页;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编:《安徽省农业生产责任制——资料选编》,内部资料,1983年,第52—53页。前已述及,此次会议期间,国家农委向中央政治局作了汇报,邓小平在座。值得指出的是,周曰礼列举的肥西和凤阳,均出现在了一年多以后邓小平的谈话中,这或许不只是一个巧合。
再者,各类供领导参阅的内参文稿,是领导人获悉信息的另一个重要渠道。关于安徽包产到户的情况,通过内参渠道上达的,可以举出几个事例。例如,安徽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郭崇毅回忆说,1979年7月,他带着自己撰写的反映肥西县包产到户情况的《关于参观肥西县午季大丰收情况的报告》来到北京,找到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耕今。后者及研究所认真地听了他的陈述,收下报告,并答应代转中央。很快一位姓陈的研究员告诉他:报告已送中央办公厅,很受重视,赶快回省,再送一份给万里同志。7月29日,他将调查报告送到省委。8月1日,农村政策研究室给报告加上赞赏性的按语,以《政策研究》18期印发上报。郭崇毅也比较委婉、含蓄地暗示邓小平谈话中提到的肥西县搞包产到户的情况,或许跟他的材料有一定关联。[注]郭崇毅:《我是怎样参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全国政协等编:《农村改革风云实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第195—197页。再如,1980年4月中旬,根据万里的指示,新华社记者张广友和吴象到安徽省的江淮地区农村进行了一个多月的调查,写下8篇共2万多字的《江淮地区农村见闻》系列文章[注]这8篇系列见闻分别是:《生产形势很好 群众生活稳定》《联产责任制威力大》《包产到户对改变穷队面貌有明显作用》《富队包产到户增产效果也比较显著》《群众为什么喜欢包产到户》《关键在于加强领导》《有关包产到户的几个认识问题》《包产到户是不是权宜之计》。,在新华社的内部刊物上发表。其中,见闻之一写道:“实行‘大包干’产量责任制一年大翻身的凤阳县,在严重不利的自然条件下,大部分地区夏季作物长势也都比去年好……肥西县是实行包产到户比较早比较多(97%)的一个县,去年夏季作物长势之好在全省是数一数二的。”[注]张广友:《阳关道上》,安徽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8页。这段话的写作与邓小平谈话在时间上更为接近,在内容上也颇有重合之处。有文章认为,这篇报道对邓小平的讲话产生了直接的影响。据说该系列报道于当年5月27日至30日在专送中央领导参阅的内刊上连续刊发,每天早晨即送在京政治局委员阅读。[注]中共肥西县委党史研究室编印:《中国农村改革发端——安徽肥西山南小井庄》,内部资料,第71页。这个判断有一定的合理性。
上述关于邓小平谈话信息来源的分析,相当粗疏和笼统。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关涉到高层决策的信息搜集、传递、处理以及反馈等一系列正式、非正式机制,既包含正式的信息传递渠道和程序,也离不开难以把握、难以言说的组织人事渊源。
邓小平的这篇谈话,当时并没有公开报道,到1983年《邓小平文选(1975—1982)》出版时才公之于世,且最初是以内部征求意见的形式出现的。时任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后来回忆说,他在当年6月初见到过省委送来的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稿,并规定不许抄录[注]王郁昭:《往事回眸与思考》,中国文艺出版社,2012年,第216页。。
由此看来,这篇谈话当时在社会上应该知悉面不广,但在党内的知悉面不能算小。当年6月19日,赵紫阳就当前农村政策问题致信万里、胡耀邦。信中说,根据小平同志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指示,需要组织农业部门的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相结合,深入不同类型的地区和社队,对包产到户问题作一些比较深入的调查和分析,争取在今年秋后能够形成一个中央文件,有个统一的、明确的说法,有领导地解决好这个问题。他还建议书记处讨论一下这件事。[注]当代中国农业合作化编辑室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第934页。经杜润生向胡耀邦建议,这封信转发全党[注]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第116页。。信中并没有详述邓小平谈话的内容,但通过这封信,谈话的精神应该广为党内所知了。
在河南,1980年春,“联产到劳”成为农业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形式,同时兰考、虞城等县包产到户或大包干也大面积推行,因此引起激烈争论。有人指责包产到户是分田单干,“犯了方向性错误”,有的县派工作组到农村“纠偏”。在争论中,省委学习贯彻邓小平关于支持安徽凤阳等地实行包产到户的讲话精神,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并且明确提出,只要能促进生产发展,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就符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从而肯定了河南农村出现的各种责任制形式。[注]中共河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新时期农村的变革(河南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第4—5页。
在湖北,邓小平的谈话对省委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起了重大作用。1980年上半年,省委组织4个调查组对武昌、黄冈、钟祥、利川4个县实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调查。省委认为,位于边远山区、居住分散、甚至单家独户的农户,可以从实际出发,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实行包产到户。8月,省委扩大会议肯定了生产责任制对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以这次会议为起点,湖北省先是贫困山区、后是平原丘陵地区,先是旱地、后是水田,先是农田、后是山林水面,先是包产到组、后是大包干,在全省广泛地开始推行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注]中共湖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新时期农村的变革(湖北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8年, 第3页。
在云南,1980年4月,省委传达了全国编制长期规划会议期间姚依林的讲话。讲话指出:邓小平同意在农村对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像西北、贵州、云南、甘肃等省份中的这类地区,政策上要更宽一些,索性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7月召开的县委书记会议,又决定在内地高寒、分散、贫瘠的山区、边疆那些经济文化基础十分落后的1000万人口的地区搞包产到户。[注]中共云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国新时期农村的变革(云南卷)》,中共党史出版社,1999年,第3页。这时,云南传达的还是1980年4月邓小平的谈话内容,但从支持搞包产到户这一点来讲,邓小平4月、5月两次谈话的精神是一致的。
在安徽,情况更为生动。1980年8月,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对包产到户形成“一边倒”的批评,但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等少数人依然为包产到户辩护。主持会议的省委第二书记顾卓新认为意见分歧大,不好进行会议总结,建议念一下邓小平的谈话,作为会议总结。值得注意的是,在会议上,王郁昭说,如果上级领导不同意搞包产到户,那就请公开下命令进行纠正,我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作为下级,服从就是了。[注]王郁昭:《往事回眸与思考》,第219—220页。王郁昭实际是“将”了省委主要领导一“军”,其底气何在?省委后来也没有下命令“纠正”,其顾虑何在?显然,邓小平的谈话是重要因素。
在前述赵紫阳的信中,他结合邓小平谈话精神,对包产到户问题提出3点看法:“第一,在那些困难、落后的地方,可以包产到户;第二,在那些生产比较正常、集体经济搞得比较好的地方,原则上不搞包产到户(至于社队的副业生产和多种经营,可以包给专业组、专业户、专业工);第三,现在有些集体经济搞得比较好的地方也搞了包产到户的,可先进行试验,经过一段试验看结果如何。”[注]《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934页。
经过农口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的调研以及一些领导人的推动,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终于在中央政策上获得了合法身份。1980年9月,中央召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后又转发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该文件提出了差异化的政策,区分“一般地区”和“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强调前一类地区“不要搞包产到户”,而后一类地区则“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注]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等编:《新时期农业和农业工作重要文献选编》,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第60页。。
这一重大突破,无疑是农民实践推动的结果,是思想不断解放的结果,是务实领导人不断努力的结果,但从高层决策演变来看,更是贯彻邓小平谈话的结果。
邓小平谈话标志着农村改革的重要突破,却没有根本解决争议,在此后具有标志意义的第一书记座谈会上,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并以“阳关道与独木桥”之争闻名于世。其间原因自然复杂。万里曾回顾指出,邓小平讲话后,“情况有了好转,但还是吵吵嚷嚷,全国性的争论并没有停止,有些反对的人手里掌着权,他不同意你就干不成”[注]张广友、韩钢整理:《万里谈农村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百年潮》1998年第3期。。对于这个问题的组织、人事和权力背景,此处笔者不作涉及,只想通过对谈话的一些具体内容进行辨析,从而认知这个问题的政策、思想和实践背景。
说邓小平谈话支持搞包产到户,这没有错,但还不够。准确地说,他并不是在绝对意义上支持包产到户,更不是提倡搞包产到户,而是强调了条件即“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对于这一点,可以从1978年以来中央关于农村包产到户政策突破的历史脉络中获得进一步理解。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注]国家体改委办公厅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体制改革重要文献汇编》上册,改革出版社,1990年,第81页。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对此稍有松动,提出“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注]《新时期农业和农业工作重要文献选编》,第33页。。从表面上看,虽然禁止包产到户的方针未有变化,但从“不许”到“不要”,语气变得和缓了,多少有了点商量的余地。
及至前文所说的1980年9月第一书记座谈会,中央政策才有了真正突破,即在贫困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这些地方就是邓小平所说的“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那么,如何判定这些地方呢?杜润生在第一书记会上作说明时指出,可以搞包产到户的是人均收入40元以下的最穷队。这些生产队60%左右分布在云、贵、豫、鲁、甘、宁、蒙、闽、皖等9省(自治区),约占农村人口的20%。[注]《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第929页。
1981年之后,这一差异化政策又被进一步量化与细化为三类:20%左右的最穷的社队搞包产到户;另有25%的先进社队搞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还有百分之五六十的中间状态的社队推行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注]《杜润生文集(1980—1998)》(上),第22页。这项政策,在当时农口部门以及农民中被戏称为“切三刀”。它“基本上具有画地为牢的性质”[注]凌志军:《历史不再徘徊——人民公社在中国的兴起和失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92—293页。,因而很快就维持不住,被农民的实践所突破,而中央则更进一步认可了农民的实践,不再因区域位置和经济条件设限,准许农民自由选择,甚至于一些地方开始自上而下地推广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随之,包干到户全面取代包产到户,覆盖绝大多数农村,几乎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一刀切”。
回顾这一政策转变的脉络,可以发现有最主要的两个关节点:一个是正式承认贫困地区可以搞包产、包干到户;另一个是尊重农民意愿,由其选择是否搞包产、包干到户。邓小平的谈话正处在第一个节点上,或者说是推动了第一个节点的形成,承认“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可以搞。那么,哪些地方适宜搞,在地方执行上就存在着弹性,也可能因为各自的环境和认识而各取所需,各执一词。此外,当时争议的焦点之一即包产到户姓“社”姓“资”的问题,邓小平的谈话对此也没有正面回答,因而导致围绕这个问题的意识形态争议也就不可能真正得到解决。
许多著作以为邓小平谈话中的“大包干”,说的就是凤阳小岗村搞的那种包干到户。这恐怕不够准确,大包干和包干到户最初远不是一回事。
大包干的概念史别有意趣,可以说是农村人民公社化之后,经营核算主体变革的一个缩影。从名称上讲,大包干可以追溯至60年代初。当时要解决的一大问题,就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对生产队经营权的限制和对生产队财产的平调。1961年,河北省张家口地区第一书记胡开明在万全县郭磊庄村搞了“收益分配大包干”的试点,内容是“三包一奖”(即包工、包产、包投资,超产奖励),继而进一步把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此后,毛泽东采纳了试点经验,决定将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生产队,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注]欧远方:《开明的胡开明》,全国政协等编:《农村改革风云实录》,中国文史出版社,1998年,第163—164页;张万德:《胡开明在郭磊庄搞分配“大包干”始末》,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万全县委员会文史资料征集委员会编:《万全文史资料》,第6辑,2002年,第10—14页。这个时候,大包干指的是包干到队。
70年代末,大包干的概念再次出现,不过,所针对的已非生产队,而是其下的作业组,亦即包干到组。首先把包干到组称为大包干的,是安徽省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1979年2月,他与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一道,来到凤阳县城南公社岳北生产队调研那里正在实行的包产到组情况。当时,社员们计算包产包工和各种上缴的比例,算来算去,总算不清楚。有几位老社员说,最好的办法是,把产量包到组,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多少是组里的,既简单又省事,一刀一个血口子,干部省心,社员放心。王郁昭、陈庭元觉得这个办法好,同意他们这样干,王郁昭还为其命名为“大包干”。[注]陆子修:《新世纪“三农”沉思录》,安徽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77页;王郁昭:《往事回眸与思考》,第184—185页。很快,“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这个顺口溜在凤阳全县流行。
进入1980年之后,随着小岗村的包干到户由秘密走向公开,受其影响的地方逐步增多,引起的关注也越来越大,大包干也逐步从包干到组进一步下移为包干到户,那句著名的顺口溜,也逐步被用作包干到户的专门俗称了。随着时间流转以及包干到户覆盖绝大多数农村,人们逐渐习惯性地将大包干等同于包干到户。然而,这在阅读历史文献的时候,难免造成干扰,形成某些误读。
那么邓小平谈话中所说的凤阳大包干,究竟指的是包干到组,还是到户呢?仔细分析来,他说的应该是包干到组,可从三方面看:
第一,资料显示,1979年凤阳全县共有3710个生产队,实行大包干到组的有3098个,占生产队总数的83.5%[注]陈吉元等主编:《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变迁(1949—1989)》,第481页。。事实上,当年凤阳的包干到组影响非常大。6月,赴凤阳调研包干到组之后的万里,派周曰礼等3人,会同滁县地委办公室主任陆子修等2人,赴凤阳总结经验,整理材料。因此,凤阳县大包干政策逐步走向条理化和理论化。8月8日,《安徽日报》头版头条发表《凤阳县在农村实行“大包干”》。一时间,新闻界、文艺界和理论界的记者和专家、学者,云集凤阳,参观访问。[注]张广友:《风云万里》,新华出版社,2007年,第176页。可以说,邓小平所说凤阳“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正是对这一盛况的反映。
第二,邓小平谈话是在1980年5月。揆诸常情,他所知悉的凤阳大包干的材料应该要更早些,大致说的就是1979年初到1980年初的情况,这也正与他所说的“一年翻身”在时间上基本吻合。而在这一年中,小岗村的包干到户尚处于秘密状态,不愿也不敢为人所知。1980年1月,凤阳县委政策研究室在一份调研报告中写道:“小岗生产队包产到户搞了一年,谁也不敢去总结它,更没有人敢去宣传它。在县里整理的一些材料中,偶尔出现小岗的例子,也都谨慎地被删去了。”[注]凤阳县委政研室:《政策放宽 穷队翻身——小岗生产队实行大包干到户的变化》,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编:《安徽省农业生产责任制——资料选编》,第210页。按,这篇调研报告在不同的地方,似乎还有其他不同的名称,如在王郁昭等人的回忆中都称为《一剂不可少的补药——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包干到户的调查》,而在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于1981年编的《包产到户资料》第2辑中则称为《令人深思的小岗生产队——穷队实行大包干到户的变化》。正是在1980年1月初安徽全省农业工作会议期间,经由王郁昭,这份调研材料送交了万里。万里看后高兴地说:“像看小说一样,连看了两遍。”很快,万里就去了一趟小岗村。[注]王郁昭:《往事回眸与思考》,第195、206页。此后,小岗村的情况才陆续公开,因此邓小平所说凤阳绝大多数地方搞了大包干,就不可能是说小岗村的这种包干到户。
第三,据笔者看到的材料,最迟到1980年7月,在行文中,“大包干”和“包干到户”这两个词还不相通,而此时已是邓小平谈话两个月之后了。例如,这年7月,安徽省委赴凤阳调查组的一份调研报告中指出,“大包干”是一种过渡性形式,它或者过渡到在生产队统一领导下,实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基础上的包产到人,或者发展到“包干到户”。报告强调,在凤阳,由“大包干”到“包干到户”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注]安徽省委赴凤阳调查组:《“大包干”的成效、做法和问题——凤阳县农业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调查报告》,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部编:《安徽省农业生产责任制——资料选编》,第198页。
邓小平所说“大包干”指的是包干到组,而非到户,这或许也是在他谈话后争议依然存在的一个原因。对于反对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领导干部来说,邓小平谈到支持包产到户,那么包产到户就不便反对,但邓小平并没有支持搞包干到户,那么反对包干到户或许未尝不可。例如,前面提到的在1980年6月初安徽省委领导召开的巢湖会议上,此时省委领导已见过邓小平谈话的内部稿,“在讨论的时候,没有人再明目张胆地反对包产到户,但却不大赞成大包干到户。省委领导说,包产到户还可以,因为还坚持五统一,还有统一分配,而大包干到户则是两包一脚蹬(踢),因此不同意包干到户”[注]王郁昭:《往事回眸与思考》,第216页。。
在许多改革史著作和相关人士的回忆中,早期农村改革突破过程中的争议和争论,被描述得似乎针锋相对,是非分明,势不两立。这里面有从特定视角看问题形成的“放大”效应,但研究者、回顾者有意无意地拔高一方,批评一方,也强化了这种印象。其实,在真实的历史中,思想观点有争论,但非“两极化”,相关人物有分歧,但非“脸谱化”。此处结合邓小平后来的回顾,对当时围绕包产、包干到户的争议进行几点评析。
第一,支持农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领导干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具有不一般的政治智慧、勇气和担当。这应该是评判当时争论、分歧的基点。万里的一段回顾极其真实、传神、深刻,道尽了其间的艰难与不凡。他说:“有些好心的同志向我反映说, 有人批评我们既违背宪法, 又违背党的决定。怎么办呢?我说,农民赞成,农民一定要搞,那只好硬着头皮顶着吧,反正已经干了,就这样子干吧。党的决定说不要搞包产到户, 我不能公开表示反对,但我对他们说,是我同意你们干的,就这么干算了,出了什么问题我来顶着。安徽那一段就是这种‘违法乱纪’的情况,实质上反映了农民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和已不适应的旧的上层建筑、旧的规章制度之间的矛盾。”[注]张广友、韩钢整理:《万里谈农村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百年潮》,1998年第3期。确实,尽管时代背景转换了,也有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一思想武器,但历史上包产到户几次遭到政治批判,牵涉到许多领导干部的政治命运和人生境遇,这在改革初期依然令人心有余悸。就像有论著所指出的,凡是农村改革搞得早搞得好的地方,大概都有一批不拍挨批坐牢的农民和一批不怕撤职挨整的干部,有一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暗暗支持或公开支持的领导[注]余国耀等:《中国农民命运大转折——农村改革决策纪实》,第35页。。因此,面对新一轮包产到户的兴起,这一批默认、容忍、支持包产到户的干部,是值得称颂的。邓小平就曾回顾说:“有两个省带头,一个是四川省,那是我的家乡;一个是安徽省,那时候是万里同志主持。”[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38页。他还曾指出,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农村的改革始于安徽,万里同志是有功的[注]张广友、丁龙嘉:《万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第227页。。这里,万里可以被视作当时从高层到基层一批干部的典型和代表。
第二,对包产到户认识的转变过程是一个连续的谱系。前已述及,关于包产到户的政策和认识转变,有两个关节点,一为是否允许贫困地区搞包产到户,二为是否允许农民自主选择经营方式。从更大的背景看,农村改革最初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结束搞穷过渡的学大寨运动[注]万里在回顾农村早期改革突破时指出,这期间同“左”的错误作斗争,大致有三个回合,分别是“突破大寨的框框,坚持以生产为中心”,“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实行联产计酬,包产到组”,“突破‘不许包产到户’,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给农民充分的自主权”。参见张广友、韩钢整理:《万里谈农村改革是怎么搞起来的》,《百年潮》1998年第3期。这一分析也是有见地、有启发的。。认识的转变是艰难的。就像万里1981年3月在农业部党组会议上讲的,“‘左’的思想在我们同志的头脑里程度不同地存在着,这里不是有无之分,而是多少之分”[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万里论著编辑组:《万里论农村改革与发展》,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第114页。。因此,从认识上讲,关于包产到户的转变,可构成一个谱系,很多领导干部处在这个谱系的不同位置,转变中存在着先与后之分、迟与速之分、多与少之分。一些不太赞成、不大认可大面积搞包产到户的领导,后来大多转变了认识。[注]当然有个别的情况,也颇有异趣。例如,农业部有一位反对包产到户的副部长,曾被万里批评说,“实践的东西,理论的东西,实践和理论结合的东西,都说服不了他”,直到晚年都没有改变。他反对包产到户,被认为是“一种政治信仰的力量”。参见赵树凯:《懂农业与懂农民》,《中国发展观察》2018年第12期。例如,陆子修回忆说,“1980年万里同志离开安徽,张劲夫同志主持省委工作期间,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了波折。劲夫同志属认识问题,后来他自己也作了自我批评”[注]陆子修口述:《安徽农村改革的兴起》,中共安徽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安徽农村改革口述史》,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第147页。。在张劲夫去世后新华社播发的生平中,则明确指出:“他不断清除‘左’的思想,大力推进农村改革,继续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注]新华社:《张劲夫同志生平》,《人民日报》2015年8月7日。这是一种比较典型的情形。邓小平后来曾回顾说:“搞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开始搞并不踊跃呀,好多人在看。我们的政策就是允许看。允许看,比强制好得多”,“有许多人不同意,家庭承包还算社会主义吗?嘴里不说,心里想不通,行动上就拖,有的顶了两年,我们等待”。[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4、367页。在农村改革中,中央本着一条原则处理人的问题,即对包产到户的态度,只当作认识问题来对待,而且认为认识是可以变化的。为此而被调离原地的领导人并不影响继续工作,有的还成了国家领导人,在地县一级大致也如此。[注]杜润生:《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第131页。
第三,一些一度不太赞成大面积搞包产到户者的认识,其实也触及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例如,张劲夫到任安徽后,跑遍所有地、市、县,去了一些贫困的地方,特别像临泉这样人口多的大县。后来他向财政部要了一笔钱,作为解决临泉群众生活困难的专款。他在安徽讲过两句话:“农民光靠一亩三分地富不起来”,“安徽光靠一把米富不起来”。第一句强调的是农业要搞多种经营,第二句强调的是要大力发展工业。[注]张劲夫编:《嘤鸣·友声》,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第134、141页。在黑龙江,杨易辰一开始也不大赞成大面积推广包产到户。他认为,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搞一个模式。有的地方搞包产到户、包产
到组,是适合那里情况的,是对的,而在另外一些地方就不一定适合。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如果不从我们那里的特点出发,去搞划队型、包产到组、包产到户,那我们就将失去我们的优势。他强调的是东北土地面积大、机械化程度特别高这个地域特征。[注]《杨易辰回忆录》,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316页。他们所提出的问题,不一定构成反对包产到户的理由,但在包产到户普及后,这些问题依然是需要关注、应对和解决的。从这一角度出发而提出的问题,其实在邓小平的谈话中也有勾画和设想,因本文主题所限,就不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