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法学教育改革路径探索

2018-01-27 13:06胡学宇
魅力中国 2017年51期
关键词:法学教育改革路径创新创业教育

摘 要:近年来,法学教育也在高等学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走上了改革道路,并在培养法律人才的过程中不断渗入了创新创业教育知识,以有效转变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因此,本文对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背景下,法学教育改革的有效途径加以探讨,并从重构法学教育课程体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展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明确几个方面来进行,以推进法学教育的改革和发展。

关键词:高等大学 创新创业教育 法学教育 改革路径

随着我国市场的发展,社会就业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而学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以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新方针,其要求各高校在进行文化教育的过程中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以通过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满足各类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

一、重构法学课程体系

要转变法律教育的传统模式,法学专业必须对其课程体系加以重新设置,因为要培养高素质创新创业型人才,必须建立在专业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上。在重构课程体系中需要注意的是,法學专业知识和创新创业教育知识应当相互融合,二者之间起到相互渗透和补充的作用,特别是法学专业的特色和优势应当充分凸显出来,以有效实现改革课程体系的目的。比如可以在法律文化教育课程,以及法学专业教育中纳入创新创业教育,并在其学分体系和教学计划中有效融入,确保课程体系的立体化和多元化,包括法学课程理论课和实践课,以及公共基础课和创新创业实践课等,以在深度培养法律人才的过程中,展开创新创业教育。同时,将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作为法学专业学生的重点培养项目,在其课程体系中,需要将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有效突出,包括第一、二课堂实践中,可以在学时计划中逐步增加实践课程的比重,通过实践量的递增,对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加以培养。比如第一课堂实践课,其主要指法学课程的实践,它的实践课程应当有效符合法学理论课的教学原则,以通过综合实训和专业实验两个阶段,集中训练学生的实践能力和法学理论。第二课堂实践主要指对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其绝大程度延伸和扩展了第一课堂实践,在具体的培养过程中主要对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加以培养,教学内容则应当以培养法学专业学生的语言能力,以及综合实践能力为主,实现该专业学生的全面性发展,特别是在创新、科研和创业发展方面的能力。

二、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开展

法学专业要进行创新创业教育的改革,其所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是毋庸置疑的,特别是在就业竞争压力不断增加的今天,法学专业还需要加大改革力度。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每一年走上社会的高校毕业生高达700多万,但社会能够提供的就业岗位却相对不足,其中能够在对口单位就业的学生比例为50%左右,大学生创业比例仅为1%左右。而要提高法学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最为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实践活动来展开,其也是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成效不可缺少的方式之一,比如模拟实践、创新创业讲座、大赛等活动的举办,其都能让学生体验到创新创业知识,以逐渐提高学生的创新意识、精神和能力。法学教育相比于其他专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对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是法学实践课程的基本目标,这也是一直以来法学专业实践活动效率较低的原因,因为大多数法科学生接受的都是理论性、系统性的教学内容,比较欠缺实践意识和能力,而在市场发展的创新背景下,法学专业的改革也是势在必行的。所以,法学教育要改善这种教学瓶颈,必须在法学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将相关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加以展开,并将学生的专业特长和储备的知识充分利用起来,实现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丰富多彩,让学生能够真正将所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践过程中。这样一来,学生不仅能够将法学的知识知识进一步巩固,还能对自己的实践能力加以锻炼,以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三、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目标的明确

当前,高校应注重实验班项目教学团队的打造,明确法学专业人才创新创业的培养目标,聘请校外实务部门的高级检察官、高级法官、公司高管等进行实地教学,以提高法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实效性。所以,法学教育要实现改革,创新思维的提高是基本前提,其首先需要将培养质量标准评价体系加以完善,并在专业实践课程中融入创新创业知识,比如在案例讨论、见习实习、法律诊所和模式法庭等课程中,教师都需要对其教学环节进行进行设计,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新思维和能力。其次,创新创业教育要全程贯穿整个法学培养体系中,避免形式化和片面化的教育方式。通常情况下,法学专业学生最理想的就业目标有几个,第一是律师事务所;第二是法院;第三是行政事业单位;第四是检察院等,但在当前的就业环境下,学生还需要具备基本的创新创业意识,因为社会的就业岗位是远远不够每年大量的毕业生,这也让大学生创业成为当前社会最为热门的话题,更是市场发展的大势所趋。所以,社会发展现状和自己的专业优势是法学专业需要认清的,并以自己的发展意向和兴趣爱好制定一个可行性较大的目标,以在创新创业目标明确的前提下,对自己的各方面学习能力加以培养,继而快速掌握创新创业过程中需要应用到的技术、信息和知识,以符合当前的社会发展。

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高等学校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的背景下,法学教育的改革是势在必行的,对于培养社会发展所需的法学专业人才有着极大作用。而这种教育的改革并不是指创业是法学学生毕业后的主要发展道路,而是通过对学生对创新创业精神、技能和能力的培养,让学生能够具备更丰富、全面的实践经验,最终为自己创造更多的发展和就业机会。

参考文献

[1]蒋娟.法学专业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路径选择[J].鸡西大学学报,2016,16(9):15-18.

[2]孙广坤.创新创业背景下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J].经济研究导刊,2016,(2):90-91.

[3]夏红,赵忠江.论推进法学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的基本路径[J].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8(4):98-102.

作者简介

胡学宇,男(1978.03.28),吉林省珲春市人,满族,大学本科,学士学位,讲师,,研究方向为法学。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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