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束缚与自我束缚中的女性体育权力基于福柯权力理论分析

2018-01-27 21:02李晓栋曹电康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18年6期
关键词:女性主义体育运动权力

高 姝,李晓栋,曹电康

《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实施效果评估总报告中显示:截至2014年底,中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已达33.9%。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到2020年,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将明显增加。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可达7亿,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有望突破4.35亿。女性作为体育参与者之一,是不可忽视的庞大群体。

然而无论是高水平竞技体育还是群众体育,亦或是学校体育,女性仍然受到或直接明了或隐晦在暗的歧视。2018年4月9日,中国女足成为除东道主外第一支进军2019年法国女足世界杯入场券的球队。中国男子足球官方微博“中国足球队”于第二天发博文庆祝,评论中被顶至前三名的留言分别是,“进世界杯真容易,赢个泰国菲律宾就行,男足也可以”“由于国家文化女性很少参与体育运动,因此进世界杯很容易”“男足与女足是否得到同等报酬”。其余受关注度高的官方微博如CCTV5、体坛周报等均对此新闻做了报道。其评论多为男性网友,女性网友寥寥无几。即便有其发言也只是庆祝,对运动项目、比赛过程或运动技术只字不提。

竞技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排头兵,对外承担着在国际体育社会中为国家和民族争取荣誉的责任,对内可带动群众体育运动项目的发展,不仅增强人民体质,增进民众健康,也会影响青少年儿童参与该项运动的热情和兴趣,为竞技体育输送后备人才。然而女足的胜利却面临着复杂的社会境遇。首先来自男性的敌意不在少数;其次女性对女足的支持与声援微不足道。由此可知,尽管女性在竞技体育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但对于女性体育的影响仍然十分有限。

类似例子不胜枚举,女性参与男性气质浓厚的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时,通常会引来部分男性的言语攻击和性别歧视。每当此时女性群体则分为两个派别,一派认为男性言行不当但接受其理念;另一派则不认同其观点与之激烈对立。笔者以福柯权力与技术为理论依据,分析此现象,即女性体育为何得不到女性的全力维护与支持。

1 福柯、女性主义与权力

1.1 福柯与权力

本文理论依据来源于福柯著作《规训与惩罚》。在封建专制王权时代,权力以一人独断以及酷刑来展现其威力。如今步入民主制度下的人,处在与过去不同的权力体系下。福柯认为:首先,统治权力不单纯限于“镇压”效应和“惩罚”方面,而是使权力能够产生一系列积极效应,即使这些积极效应有时会引起些小的动荡。惩罚也不单纯意味着某一社会行为的结果,而将惩罚看作是复杂的社会功能、一种社会策略,使权力成为在更普遍领域行使的特色技术。其次,规训权力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中,在控制范围上它对人“零敲碎打”地分别处理,实施微妙的强制,从机制上——运动、姿势态度、速度——来掌握人。控制对象成为机制、运动效能、运动的内在组织,被强制的不是符号,而是各种力量。规训权力是一种不间断、持续的强制。它是过程而不是结果。它会根据具体情境精心划分时间、空间和活动并不断进行重新编码,使得人们对人体运作加以精心控制,不断征服人体的各种力量,并强加给这些力量以驯顺——功力的关系。人身处权力体系框架中,会接受权力的制约,接受惩罚受到规训。也会发挥主体能动性,根据权力框架的期望进行自我管理,从而彻底成为权力最得力的实施工具。正如女性自踏入漫长的父系社会起,便始终生活在男性权力体系框架之下,接受男性主义理念,并不断按照男性期望对自身进行改造与管理。

1.2 女性主义与体育权力

福柯的权力理论使得女性开始思考。为了使女性形成特定的身体能力和对身体及自我的某种态度,这些权力是如何利用不同途径、手段来规范形塑女性的身体。因此身体、权力是女性主义研究的重要命题。体育运动中的身体,既是体育运动的实践者,又是构成体育运动文化符号的基础。男性通过强健的体魄掌握了社会主动权,构建了以男性为中心的体育文化体系和体育意识形态。因而自女性主义崛起之日起,体育便是两性冲突的前沿阵地。回顾奥林匹克运动史即可发现,奥运史是彻头彻尾由男性谱写的运动盛典。现代奥运之父顾拜旦也因其极力主张将女性排除在体育运动之外,饱受女性主义者的批判。

第一波女性主义浪潮兴起,女性便提出要求在体育运动中的平等,包括运动参与、支持和管理等。自由女性主义者最关注的是体育参与不平等问题,主张适合男性的运动也适合女性,并积极推动制定一个公正、公平的“游戏规则”。在早期取得了一定成效,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女性在体育运动中身体的解放,但是由于自由女性主义者只是在“游戏规则”上寻求平衡,却忽略了是谁制定了这些规则,这些规则又是如何施加在女性身上,女性是如何受到规则的制约而选择顺从。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妥协,受到了激进派女性主义者的抨击。激进派女性主义者认为:尽管女性成为了体育文化的一部分,但由于当前社会体系、社会秩序、社会价值、社会活动均是男性建立、组织的,在男权社会下,体育作为社会文化活动代表并加强了男性的权力,因而必须以女性的声音和经验再造整个社会秩序。

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女性主义已经发展出许多流派,从不同的角度致力于解放女性的身体,争取女性的权利。在体育运动中,女性也有了更多的支持和鼓励,有了有力的新形象。然而,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还是常常能够听到这样的声音,“她是一个优秀的运动员,但不是一个女人。”这些话尤其在观看足球、拳击、摔跤等男性气质明显的运动项目中会听到。发出声音的有男人也有女人。可见男权社会语境下对女性身体的控制仍然存在,而男性主义不仅促成了特定的身体能力和身体形象标准,也固化了女性对自我身体的某种态度。

1.3 女性体育与女性主义、权力

女性主义为女性体育提供理论指导,女性体育是女性主义者争取权力的重要阵地。回溯女性主义的学术发展,尽管派系纷争,但都为实现一个共同目标而奋斗至今,即为女性争取权力。在女性主义者的努力下的确取得了进步,女性参加和观看比赛不会再受到惩罚,女性也开始参与体育赛事的组织和管理。然而女性不能因此而过于乐观,体育运动中鲜明的性别分化、刻板的性别印象,均说明女性体育权力仍然被男性掌控。然而运动项目的性别分化源自最初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选择,刻板的性别印象也存在于广大女性群体之中。由此可见,尽管女性主义者致力于解放女性,但女性不仅受到男性权力体系的统治,更受到其规训而通过自我管理变得规范化。如女性并不关注足球运动以及中国女足,因为这不是女孩子的运动;女性不会参与或观看女子拳击运动,因为这里的女运动员看起来像男人,一点也不美。正如福柯在著作中提到的,“愚蠢的暴君用铁链束缚他的奴隶,而真正的政治家则用奴隶自己的思想锁链更有力地约束他们。正是在这种稳健的理智基点上,他紧紧地把握着锁链的终端。这种联系是更牢固的,因为我们不知道它是用什么做成的,而且我们相信它是我们自愿的结果。绝望和时间能够销蚀钢铁的镣铐,但却无力破坏思想的习惯性结合,而只能使之变得更紧密。最坚固的帝国的不可动摇的基础就建立在大脑的软纤维组织上。”[1]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为了促进女性体育全面发展,发挥女性群体在体育强国中的作用,早日实现全民健康,完成全面小康,必须解决女性对参与体育权力根深蒂固的认识。而这不能仅靠女性主义的理论能够解决。女性主义理论能够唤醒部分女性的权力意识,但不能忽视的是,甚至某些女性主义理论成为了男性主义的统治工具之一。因此,笔者要追根溯源至女性主义理论的来源—福柯的权力理论,从根本上论述女性体育发展始终受到桎梏的原因。

2 女性体育与统治权力

在体育研究背景下,性别不再单纯地被看作为一个自然变量(如同年龄、身高、体重),也不再完全是解释男女在体育运动中不同表现的合理要素。性别是社会与历史建构的一系列权利关系,[2]与压制性的权力模式形成对比。福柯给权利下了一个明确的定义,他将权力定义为处于关系中的且是肯定性的。在该定义下,女性体育受到男性权力统治的模式与以往传统的认识有三点不同。第一,男性权力并不是男性获得或始终保持的特权,而是由女性被统治的位置所展示,这个位置效应可能还会扩大,因此女性体育争取权力的模式应该是永恒的战斗;第二,男性权利的运作方式是生产性的,而不是压制压迫的,其与自由二元分立却不对立,不再是简单的自上而下的支配行为;第三,男性权力与女性权利冲突与斗争不断,权力充满不稳定性,甚至会发生短暂的权力颠倒,但这些插曲无一会被载入史册。除非该女性反抗者对制约女性体育的整个网络产生影响。

2.1 统治权力不等于统治

权力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中,我们所生活的关系网中的一切关系都会涉及到支配,即权力的行使。女性在不断与男性艰苦的抗争中才实现了在体育运动中的有限参与。许多体育项目反映的都是男性主导的价值观念。[3]在体育运动中权力的作用点发生了变化,不再会因女性参与体育或观看体育,而对女性实施酷刑进行肉体惩罚,而是运用于精神。通过女性脑海中必然存在并会多次传播的游戏规则、价值理念等来进行统治,以控制思想来征服女性身体,从而制约女性体育发展。

中国媒体对女性运动员的报道篇幅、数量与男性运动员相当,女性运动员的形象也变得丰富、立体。无论是图片新闻还是头条新闻,经常可以看到女性运动员的身影。由于运动项目的不同,经过长时间训练而导致的身体形态具有强烈的职业特点。花样滑冰、体操等项目的女性运动员在图片中,多为婀娜的姿态、自信的表情。而举重、投掷等项目的女性运动员在图片中,或身着国家队服站在领奖台上庆祝夺得奖牌,或正处于比赛状态有力地爆发,展现身体运动力学美。2018年3月23日中国体育报,一篇报道举重冠军的新闻,题目为“形象要变,追求不变,举重冠军苏梦平28岁重新出发”。当女性参与同女性气质不相符的运动时,媒体对于女性的报道会刻意去“发现”女性运动员的美。在这样的社会情景、权利关系下,权力不是被男性独霸、占有,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独立的个体,有反抗的权力。如女性体育者是独立自由的个体,她们可以自由选择中意的运动项目,哪怕这个项目被认为是与女性气质相悖的运动;女性记者在报道女性参与男性气质较浓厚的运动时,会去赞扬女性运动员的品德、姿态美。而福柯认为哪里有反抗,哪里就有权力。如今男性权力更像是一种策略性游戏,自由成为其权力的前提。这使得对女性体育的控制变得更有效,让男性权力更深地嵌入社会本身。

正如阅读体育报道的每一位女性读者,虽然拥有选择参与运动项目的权力,但是在看到不同运动项目对女性身体塑造的不同作用,也不会去选择铅球、标枪、举重等体育项目,因为在思想中接受的理念就是,这不是女孩子应该有的气质,尽管她们敬佩这些运动员。

2.2 统治权力的间接性

如今男性权力对女性体育的统治,已经披上了隐形衣。一整套的知识、技术和“科学话语”已经形成,并且与惩罚权利的实践愈益纠缠在一起。[4]在权力关系中男性支配女性体育,最明智的做法就是选择更让女性容易接受的方式,通过利用系统的知识和话语,从而间接限制、规训其参与体育活动。早在1992年,杰·科克利和爱尼塔·怀特研究发现,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取决于他们认为生活中对他们是重要事务的认识,而这与性别关系密切。女孩们大都不会把运动员角色同自己联系在一起,即便是经常参加体育的积极分子。这主要源于性别分化的体育文化、知识已经渗透至每一个女孩的生活和思想中。她们大多数并未察觉,并接受这样的知识系统,因此不会反抗,并且形成了规范。男性权力的对象是被监视、训练和矫正的家庭和学校中的儿童。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和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并通过一系列政策驱动为青少年拓展了多元化健康促进的途径。[5]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中提到:“培养青年体育运动爱好,经常性参加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等体育运动项目和健身操(舞)、健步走、传统武术、太极拳、骑车、登山、跳绳、踢毽等健身活动,力争使每个青年具备1项以上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终身锻炼的习惯。”[6]《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提出:把运动技能划分为球类运动、田径类运动、体操类运动、水上或冰雪运动、武术与民间传统类体育运动、新兴体育类运动6大运动系列。选择这6个运动项目还考虑到它们在学校中的普及性和实用性。[7]两项政策的宗旨均是促进青少年健康、强健体魄。少年强则中国强。但是笔者认为,对于运动项目进行分类,容易加深男女体育性别的分化,因为女性仍然生活在男性主导权力下。权力关系造就了一种知识体系,知识则扩大和强化了这种权力的效应。因此,若出现女性学生群体大都选择体操类运动,选择跳绳踢毽,而力量型运动项目如球类运动、登山等女性学生寥寥无几的现象也不足为奇。青少年身体健康状况会得到一定提升,但是否有利于其全面发展,值得思考。而如何让女学生抛开顾虑真正自由选择运动项目,从女性角度出发的知识体系并构建属于女性的话语权是迫切需要的。

2.3 统治权力的不稳定性

男性权力是动态的、生产的,并处在情境之中的。其与女性主义产生了无数冲撞点,也就是女性主义理论要求的种种革新。在女性主义革新的道路上,女性体育得到了发展。女性能够参与以往只准男性参与的体育运动,女性进入体育管理机构,参与体育管理,优秀的女性运动员成为大众偶像等,似乎男性与女性权力关系正在发生变化。

儿童在选择体育运动项目时会受到父母的影响。父母会选择把男孩送入篮球队、足球队或空手道等力量型训练机构中,而女孩则会被送入舞蹈班、游泳馆等更注重塑形、培养女孩气质的地方参与运动。健身房也是男女运动场所泾渭分明的代表,很少有女性在器械处锻炼,几乎没有男性会踏入健美操房。倘若有个别“异类”打破界限,则会受到更多的注目。女性主义理论发展至今,女性体育发展一片欣欣向荣中,缘何女性参与所谓“不属于”女性运动的项目,遭到来自内部的反抗?

审视女性主义理论本身,作为一个为女性争取权力的革命力量,其改革运动与其说是为了打破男性主导建立更为公平的制度,不如说是建立一种新的惩罚权力结构,使得男性与女性权力分布更加均衡,既不过分集中于男性,又不过分地分散为相互对立的机构中。女性体育也正是在这样的精神桎梏之中不断发展,却也始终无法形成质的飞跃。建立在男性话语、观念上对女性体育的约束始终存在着。

综上所述,由于男性社会对女性身体观的建构,使女性无法全面地了解自我,成为了男性的附属品,导致了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女性权力的流失,而男性对于身体的准确把握和认知,使他们掌握权力,并征服世界。由此看来,身体反映着社会权力关系,身体成为关键。[8]这也正是女性主义斗争最先选择女性体育的原因,但女性体育权力是一个不断斗争和反抗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却更加加固了以男性为主的体育运动话语权,致使女性可选择的余地变小,被规范的程度提高。

3 女性体育与技术

男性权力通过策略性的技术,施加于女性个体。根据福柯对权力的诠释,进入民主社会,即非强制性社会,男性体育权利首先通过对女性生命和其功能的肯定起作用。如奥运冠军为国争光,同时也能够为自身提供更多选择生活的机会。某些标榜的能力与特征被设定并成为培养社会个体的标准。成功的女性运动员总会吸引媒体的注意力,退役后她们的婚姻、生子、家庭等都是媒体热捧的话题。这样的媒体报道一方面提高了女运动员的知名度,但另一方面也强化了传统的女性角色规范。[9]这样一来,对女性个体能力的肯定就会产生大量信息、规则,使开始以新的方式认识自己、构造自己,从而使得参与竞技体育运动的女性认为回归家庭才是最终的归宿。其次,个体不是始终都是被管理的。为了不受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则的管制,不被社会传统习俗和社会舆论所束缚,个体学会了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因此,现代女性参与体育的自由建立在自我监管的基础上。

3.1 统治技术与女性

在我国社会里,女性被视为国家和社会组织的不可缺少的部分。从20世纪50年代我国省(市)专业运动队和国家队相继成立起,女性几乎与男性同时进入有组织的、系统管理的竞技体育。[10]从体育参与机会而言,我国女性体育走在世界前列,但是我国女性体育发展并未因为参与机会的增加而所受到的刻板印象得到改观。因为女性处于一个又一个权利关系情境中,因此都受到权力的控制。我国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认为男性应居于家庭、社会的中心,由他们建立起的权力关系情景,始终希望女性是温婉持家、小家碧玉的形象。这无疑会影响女性体育的全面发展。只是女性与过去在封建专制时代被操纵、被塑造不同,如今的规训是“零敲碎打”的,实施起来更加微妙。

首先在控制范围上,以微分的权力来支配女性,从机制上,以运动姿势、运动技术、运动速度规范女性应有的气质和形象,因此女性在闲暇时间参与体育运动时,会避免选择对抗性较强的运动项目。其次是控制的对象。男性权力不再简单的针对参与体育运动的女性个体,而是转向运行的组织,包括体育组织、教育组织等。如董进霞指出,女运动员的家庭社会阶层稍微低于男运动员。这与社会经济发展、运动项目特点等因素有关,而由男性权力构建的传统文化观念这只看不见的手与女性体育不无关系。最后是控制模式。这种模式是一种无间断、持续的控制。尽可能严密的划分时间、空间和活动进行编码,限制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选择,从而使女性以再生产体育社会秩序的方式变得更加积极、乐观。然而,事实上选择权越受到限制,被统治的程度就越高。其对女性加以精心限制,并以功利关系使女性变得驯顺。这种模式更具体表现为“纪律”。纪律的高雅之处在于它不同于“服役”和“戒律”。前者女性必须服从她们的“主人”的意愿,后者要求女性抛弃部分功利。“纪律”无需暴力和压迫便能使女性的生活在总体上达到最优化,同时又不会难以管理。这些纪律起因各异,但都以男性主义建立的社会秩序为源头,领域遍布,相互重叠、模仿,相互扶持,并逐渐汇聚到一起成为女性日常思考的一般方法。对于竞技体育中的女性运动员而言,她们选择了挚爱的运动项目并在国际赛场上拼搏,但是由于训练没能尽到妻子和母亲的责任义务,令她们感到愧疚,家庭角色的赋予就是男性权力体系下规定的纪律之一;对于学校体育中青年女性体育参与者,女大学生在项目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倾向性,易接受一些刺激性小、难度适中、运动量和运动频率便于自我调节的项目。[11]女大学生参与体育受到主客观影响,从女性本身而言,主观受到的纪律影响不可忽视。

因此,体育是男性积极运用统治技术的极好工具,通常会通过以下具体途径对女性体育实施控制。首先,时间表是行使权力的一个古老的训练遗产。男性赋予女性更多的社会角色,如妻子、母亲、职工等。意味着女性每一天都有一个角色时间表,以合理分配其在某一刻所承担的角色时长,那么何时女性才能作为独立运动个体参与体育运动?男性主义观念认为应排在家庭、工作之后,即时间表的后端。对儿童来讲,研究发现,男孩和女孩儿童时代的早期体育经验不同。父母尤其是父亲同男孩玩得较多并更多参与身体活动,同女孩玩的较少,即使玩常常不是进行体育活动。时间表中属于儿童活动的时段,男孩和女孩是有差别的。女孩不应该参与或者不应过多的参与培养男性气质的体育运动,以免被冠以“野丫头”的称呼。因此,女性在主观思想上会减少参与体育的时间安排,制约女性体育的发展。

其次,女性身体与姿势、对象的关联。控制不仅仅是教授或强加于女性的某一系列的运动姿势,还在于形成了与女性高度结合的最佳联系。如学习花样游泳、花样滑冰、艺术体操等运动项目,能够培养女性气质,使女性看起来体态优雅、气质卓绝;而女性参加田径、举重运动,则会显得体态健壮,女性形象不佳。通过身体与体态的联结,使得身体与对象成功结合,男性主义因此来规训女性应该参与什么样的体育运动,什么样的体育运动不适合女性参与,而女性则会欣然接受,并进行自我管理,男性也完成了对女性体育发展的塑造。

3.2 女性的自我技术

女性为了在体育运动中获得身体自由,必须在体育社会秩序范围内认清自己,这样才能适当行使她们的自由权力。因此女性形成自己的主体性认知。在相互影响的现存社会模式、行为规范和知识体系的范围之内参与体育运动、认知体育运动、评价体育运动。以男性价值和经验为基础的体育,便是用来发展女性自我管理能力活动和实践的工具之一。如女性被允许参加体育运动,但是受男性审美的束缚去选择参与更适合女性的运动项目。如此在参与体育运动的选择中女性既是被管理者又是自我管理者。

女性主体是在悠久的历史约束中形成的,先于当代女性存在的知识、制度和权力关系,决定了女性以何种性别逻辑在参与体育运动时进行自我管理。女性天生被动、服从是潜藏于许多运动之中的性别逻辑,这一观点得到了包括部分女性在内的人们的认同。如马家军女性长跑运动员脚部畸形,一是由于胜利带来的声望名誉价值观,使得她们在体育运动训练中接受以身体异化为代价而产生的偏离行为;另一个隐藏在深层的诱因是运动员生活在以“听话”为核心的教导下,主动选择盲目服从。

作为自由主体,自我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女性持续审视体育运动中的自身,使自己的行为问题化,并且自我监视、影响和调节。因此通过发展女性自我认知,认识到自己既是被管理者,在既定社会体系下又是自我管理者,那么自我技术就可以成为反抗社会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自我技术是自由的、批判性的实践形式。这就要求女性对自己接受的准则和规范时刻保持警惕,用批判和怀疑的态度来对待公认的真理。女性主义对待性别差异的历程,由起初不承认男女性别差异,体育运动男女平等,到以女性异化为代价消除男女差异,再至如今后现代女性主义的主张,承认差异存在,并在差异中寻求平等,便是女性在自我管理中对社会规范、准则从怀疑批判到激烈冲突再到冲破管理的觉醒过程。女性在参与运动或者观看体育运动时也会跳出已有的思维模式,尝试以新的角度去看待体育运动中的女性形象。

在体育秩序中,统治技术与自我技术并不是彼此孤立的,相反两者有极为密切的联系,相互影响,互为条件。没有自由女性主体对体育运动的参与和支持,体育运动的性别逻辑和意识形态就会等同于暴力强制;没有系统的知识体系和社会秩序规则,女性在参与体育运动时自我管理的主体性便不会按照标准形成。因此,统治技术与自我技术最佳契合点便是体育秩序运行并持续再生产,即体育秩序依赖于以再生产现状的方式行动的自我管理的女性个体。

4 结语

如今女性既不是过去压迫过程中软弱的牺牲品,但也没有完全摆脱身体的局限。福柯权力关系的分析深刻揭示了女性参与体育运动受到桎梏的根源,以及女性在体育中的权力是如何被削弱和瓦解的;女性主义是女性参与体育的的助推力,女性主义对现代非强制性社会中权利的理解,有助于冲破对体育“理所当然”的认识,充分发挥个体的自主性,不会陷入对男性主义统治主体的幻想中;现在女性较以往的确有了更多的体育参与机会,但制度上仍然存在问题。男性构建的“监狱”仍在监视着女性,使得女性很难在权力关系中跳出已有的控制范围。由于权力实施变得更加微妙,对于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歧视变得越发隐晦。因此,女性不应只关注身体的解放,而应该更多地去思考为什么要解放身体,身体是如何被束缚,这样才能从根源上真正维护女性参与体育运动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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