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施与文明:《诗经·葛覃》析义

2018-01-27 01:35
天府新论 2018年6期
关键词:同姓归宁黄鸟

李 静

毕达哥拉斯说这个世界有两个本原, “一个产生了秩序、光明和男人的好本原,一个产生了混乱、黑暗和女人的坏本原。”①转引自波伏娃:《第二性》,郑克鲁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年,第1页。波伏娃引用这句话来证明女子不是与男性相区别的女性,而是被男性塑造的第二性。不管波伏娃对西方传统的解读中肯与否,但这用来解释中国的男女,多半不恰切。与西方相似,中国传统社会的女子也主要生活在家庭内部,然而中国的女子却很难说是第二性。抛开某些陈陋的习俗,仅从经义上看,她们实实在在就是女性。这其中的关节,主要在中西方对家庭的看法差别太大。《大学》云:“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②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3页。家庭是邦国的根本,齐家乃治国平天下的前提。要想齐好家,就得正心诚意以修身,男子如此,女子也如此。男子的修身古今谈论很多,而女子当如何修身呢?对此,《葛覃》一诗给我们指明了方向。

一、《葛覃》中的延施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覃》是 《诗经》的第二篇,紧跟在 《关雎》之后。《关雎》以动物雎鸠鸟起兴,《葛覃》以植物葛起兴;雎鸠鸟一出场就在动,以 “关关”音声相和,而葛一出场却偏于静,它在静静生长蔓延。同样讲齐家,《关雎》从君子的角度讲夫妇之道,而 《葛覃》却从淑女的角度谈家庭之道。有夫妇才有家,有家才有邦国天下,而要成就一对好夫妇,女子就得先长成,而且是好好地长成。

《葛覃》以葛起兴。葛并非什么难得之物,南方的山谷中、树丛中常常可以见到。葛既常见也很实用,葛的茎可以用来制鞋做衣,葛叶可以入药,葛根既可食用也可药用。《葛覃》以葛起兴不只是因为它实用,更重要的是因为它的生长习性特别。葛为藤本植物,茎细长而不能直立,只能依附他者蔓延开来。覃者延也,葛在幽静的谷中静静地生长,茎蔓延得广远,葛叶繁盛。在葛静静生长之时,黄鸟飞来了,驻足在灌木丛上,“喈喈”地叫着。葛的蔓延安安静静,黄鸟又飞又鸣,惊动了这种安静,葛势必要 “抬头”看看那音声相合的黄鸟。葛的鲜绿,黄鸟的鲜黄,葛的静,黄鸟的动,构成了一幅鲜亮的画面。

“葛之覃兮”,或为赋,或为兴。若如朱熹所言为赋,此章便是一个女子追溯她幼时在父母之家所看到的情景①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4页。;若如毛传所说为兴,那么此章便重在以葛之蔓延起兴女子的成长②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17页,第18-19页,第20页。。葛为女子专有之事,所以无论是赋还是兴,讲葛的蔓延总离不开谈女子。葛长得正好时,黄鸟来了,它飞来干什么呢?《诗》曰:“绵蛮黄鸟,止于丘隅。”黄鸟好像很会找地方驻足。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③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第5页。为人君为人臣,为人父为人子,甚至与国人交都有所 “止”。然而,为人女为人妻为人母应该如何 “止”?黄鸟为 “应节趋时”之鸟,每当麦子黄了、桑葚熟了,便会来到麦地桑间。葛在谷中静静地生长,女子在父母之家渐渐长大,这时黄鸟飞来了。鲁说曰: “葛覃,恐其失时。”黄鸟 “应节趋时”,似乎在暗示,女子也当 “应节趋时”。葛顺从自然之性,从此地蔓延到彼处,黄鸟飞来,提醒女子,当像葛一样适时顺性蔓延出去。

除了 “应节趋时”的特性外,黄鸟的形貌也很特别。此鸟又名離黄,“其色黎黑而黄”,“其为鸟柔易而近人,其颈端有细毛杂色”,有 “文”貌。④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17页,第18-19页,第20页。黄鸟 “黎黑而黄”而非周身遍黄,有杂色便意味着鲜明的纹理,不是普遍同质。有文便有差别,就需要从此处延伸到彼处。如同黄鸟的 “文貌”,女子长大之后,就得离开父母之家,出嫁到夫家。葛与黄鸟,葛与女子,黄鸟与女子,就这般勾连在一起。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濩,为絺为綌,服之无斁。

毛传言 “萋萋”为 “茂盛貌”, “莫莫”为 “成就之貌”,郑笺解 “成就”为 “可采用之时”。朱子进一步解释首章为初夏,次章为盛夏之时。无论哪家,都以 “莫莫”为 “萋萋”的发展,以次章为首章的递进。葛在此已经长成,可以为人采用,女子也的确适时地取来煮了,分别制成粗葛布细葛布,最后加工做成衣服。无论是葛之赋还是葛之起兴,最终都要说女子。葛成熟了要适时地为人采用,女子成熟了也要顺其自然、合其目的。此诗首章谈女子在父母之家成长,睹物思人,以蔓延的葛和有文的黄鸟相提醒,女子依自然性情需得及时出嫁蔓延出去;此章女子如 “莫莫”之葛,成熟了便出嫁了。

关于本章的理解,诸家分歧较大,究其缘由,主要是对 “服”的理解不一样。毛传曰:“古者王后织玄紞,公侯夫人紘綖,卿之内子大带,大夫命妇成祭服,士妻朝服,庶士以下各衣其夫。”郑笺进一步解释:“服者,整也。女在父母之家,未知将来所适,故习之以絺綌烦辱之事,乃能整治之无厌倦,是其性贞专。”⑤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17页,第18-19页,第20页。毛传以 “服”为 “穿衣”,郑笺直接解为 “整治”,毛传认为女子采葛练习做衣服是给未来丈夫穿,郑笺认为女子只是在预先学习女功,反复练习不厌倦。二者都认为这是女子在父母家练习女功的画面。而三家诗却认为本章在写女子出嫁后实实在在为丈夫做衣服的情景。丈夫穿着女子亲手做的衣服,“服之无斁”。朱子或许也看到毛传与郑笺的解读有些牵强,所以他直接将此解释为后妃出嫁后仍不辞劳苦采葛为自己做衣服,知道自己劳作的艰辛,所以她们穿着自己做的衣服无所厌倦。“服”字的解释不同,此章的整体意蕴就会大有分别。如若是后妃在预先练习制作衣服给未来的丈夫,此章便只是未出嫁的女子在辛勤练习女功。《葛覃》首章以葛的静静蔓延起兴女子在父母之家长大,此章葛成熟了都被采摘做成衣服了,女子若还在父母之家,延施二字便没法展开,立意便不如三家诗了。更恰当的理解似乎是,《葛覃》从葛的延施特性出发,首章女子在父母之家培养德性渐渐长大,准备及时出嫁;次章女子已嫁为人妇,为丈夫辛劳做衣,丈夫服之无厌,最终达至夫妇和顺。葛为女子所用,女子辛勤为夫家操持,葛与女子各顺其性。

二、女子的二归之道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汙我私,薄澣我衣。害澣害否,归宁父母。

《葛覃》的第三章不见了 “葛”,又新出现了两个人:师氏和父母。 《葛覃》全篇的安排与葛的蔓延一样,是在逐步展开。首章只有葛和黄鸟,明里没提到人,却又暗示着女子的存在;次章没了黄鸟却仍有葛,明里谈的是 “是刈是濩,为絺为綌”的女子,暗里却又提到了另一个人:“服之无斁”的丈夫;末章没了葛,没了动物也没了植物,只有人,而且还是两位长辈。

女子出嫁,为夫家操持家务,这并不是女子生命的全部。嫁出去的女子并不是泼出去的水,她总在念着父母之家。女子告诉女师她该回家探望父母了,得到肯定回答后,女子便把休闲衣服都拿出来,看看哪些脏了哪些需要清洗,洗好了衣服,整齐了仪容,便回娘家问候父母去了。

此章出现了两个 “归”字:“归”与 “归宁”。诸家对 “归宁”的解释一致,而对 “归”的看法却大相径庭。依着毛传的解释,次章还在父母之家学习女功之事,那么末章的这个 “归”便是 “女子出嫁曰归”的 “归”。经过首章的铺垫和次章的劳作,女子在末章终于出嫁了。出嫁之后,她在夫家仍旧如同在父母之家一样辛勤劳作,忙着 “澣我衣”,清洗自己的私服。郑笺解释此章 “言常自洁清,以事君子”,女子的辛勤劳作才是持家的常道。据此,前一个 “归”为 “出嫁”,末了便只剩下一个孤零零的 “归宁父母”,没有任何铺陈。如此解释,《葛覃》的延施便会显得过于仓促。若按三家诗,节奏就明朗多了。这里的两个 “归”同在一章,不必强做区分,都是 “归宁”之归。次章女子出嫁,末章女子归宁,节奏十分明晰。将心比心,即便到了今天,我们也同样可以想象,女子要回娘家了,总是会先洗漱打扮一番,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呈现给自己的父母,表示自己在夫家过得好,让他们安心。宁者安也,归宁父母便是要让父母安心。

《葛覃》共三章,首章在父母之家,次章出嫁到夫家,末章又从夫家返回到父母之家。此间,我们看到了女子的 “二归之道”。《春秋》:“隐公二年冬十月,伯姬归于纪。”《公羊传》曰:“妇人谓嫁曰归。”何绍公注曰:“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二归之道。”①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55页。父母之家与夫家,出嫁与归宁,便是女子一生的所有路程。

在 《葛覃》的前两章,葛的出现都十分耀眼,到了末章,葛却不见了。从表面上看,葛的延施从此处到彼处,女子从父母之家出嫁到夫家,就已经完成了任务。然而,葛蔓延出去却不是终结,它还需要回到根本,否则就真成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葛的茎叶在谷中蔓延,这延施的力量来自葛根。葛茎细而长,葛根却粗而壮。有了粗壮厚重的葛根,才有葛茎的广阔蔓延,葛根有多厚重,葛茎的蔓延就有多广阔。《葛覃》的第三章明里没有葛,实际却有葛。女子的出嫁如同葛茎的蔓延,是顺性而为,女子是一条纬线,可以广阔蔓延,然而蔓延的根本力量却来自父母之家。如同葛茎的蔓延、葛叶的繁盛需要葛根的滋养,女子的出嫁、女子在夫家的荣辱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父母之家的给养。当然,这种给养除了有形的物质,更多则体现为一种精神力,体现为父母之家对女子德性的培养。毛传解 《葛覃》曰:“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躬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以妇道也。”②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中华书局,1987年,第16页。毛传认为首章、次章都是女子在父母之家从事女功劳事,最后一章出现的两个长辈 “师氏”、 “父母”,为的是卒章显志。这样 《葛覃》全篇的重量就落在了 “父母之家”上,“重本”也就变成了 “重父母之家”。

《葛覃》的确讲女子要 “重本”,但要明晰地理解这个 “本”却不那么容易。《左传》里讲了一个故事,桓公十五年,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可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 ‘谋及妇人,宜其死也。’”①刘勋:《春秋左传精读》,新世界出版社,2014年,第168页。在丈夫与父亲的生死之间,雍姬选择了父亲,这是否就是重本?郑厉公把雍纠的惨死追究为 “谋及妇人”,实际上,妇人并非不可与谋,关键是与什么样的妇人谋。雍姬的选择主要受其母亲的影响,看来女子的根本很可能在父母之家。葛以根支撑茎叶的蔓延,父母之家靠什么来支撑起女子的延施呢?不难看到,在 《葛覃》中,父母之家对女子的教诲主要集中在女功上。

与 《关雎》中的 “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不同,《葛覃》通篇都充满了辛勤的劳作。“是刈是濩,为絺为綌”,虽身在富贵,却要亲手去采葛来织布做衣,“薄汙我私,薄澣我衣”,虽身份尊贵,却需亲手洗衣清洁。葛之茎 “覃兮”,葛之叶 “萋萋”,如此广阔茂盛之葛为的是给人采用。葛之性何其无私。女子在父母之家勤学女功,出嫁后辛勤劳作以事人,归宁又以孝道安宁父母,与葛一样无私。朱子曰:“此诗后妃所自作,故无赞美之词。然于此可见其己贵而能勤,己富而能俭,己长而敬不弛于师傅,已嫁而孝不衰于父母。是皆德之厚,而人所难也。”②朱熹:《诗集传》,中华书局,2011年,第4页。《葛覃》里的女子有勤俭之德,有敬孝之德,这些德性大都建立在劳作的基础之上。在现代社会,劳动成了普遍劳动,也大多变成了异化劳动。在这样的劳动中,人大多只感觉到艰辛与痛苦,很少能体验到快乐,更不用说从中养成德性。然而,《葛覃》中的劳作却很难说成是艰辛,因为其间总是伴着欢乐,而且,它还能培养出女子特有的德性。

王夫之在 《诗广传》中说:“《葛覃》,劳事也。黄鸟之飞鸣集止,初终寓目而不遗,俯仰以乐天物,无惉滞焉,则刈濩絺綌之劳,亦天物也,无殊乎黄鸟之寓目也。以絺以綌而有余力, ‘害澣害否’而有余心,‘归宁父母’而有余道。故诗者所以盪涤惉滞而安天下于有余者也。‘正墙面而立’者,其无余之谓乎!”③王夫之:《诗广传》,中华书局,1964年,第3页。王夫之由黄鸟而生出了别样的理解。葛在谷中静静生长,黄鸟驻足于灌木丛上,看着女子辛勤劳作,而女子在劳作间不时俯仰,看看飞鸣集止的黄鸟,于是劳作的艰辛便消解了。这就是 “有余”。我们现在常常把劳动时间和自由时间对立起来,为了追求自由时间,去努力减少甚至消解劳动时间,以为这样才能达到人的自由状态。殊不知, “有余”源于人心,有 “余情”、“余心”自然就有余力,有余力才会真正有余暇。心有余暇,劳作自然就有余力,有余力人就会有欢乐,自然也就不会生出愁苦惉滞的情绪。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 “正墙面而立”的压迫和紧张。《坤》之六二曰: “直方大,不习无不利。”④来知德:《周易集注》,九州出版社,2012年,第139页。坤德在内为直,在外为方,内中正而外柔顺,自然就“大”。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女子常常劳于家务,家务又多繁琐细碎,便很容易走向 “无余”的紧张境地。女子若劳心竭力于细务,身心操持于琐碎繁杂,看不到心中的 “黄鸟”,长此以往,她的视野就会变得越来越窄,最后只能 “正墙面而立”,变成要么喋喋不休地抱怨,要么如奴仆般无原则地顺从。无论成为哪一种,都不过是惉滞与心塞。女子通常被指责为眼界小、气量小,原因多半在此。因而,女子对待 “絺綌烦辱之事”尤其需要心有余暇,只有培养出 “余心”,才会在劳作中荡除惉滞之情,才会 “安于所事之中,余于所事之外”。不必徒劳地在劳作之外另求闲暇,因为闲暇始终在劳作之中。有余心的女子自然会内直外方,自然会 “大”得荡涤愁闷与惉滞。如此 “直方大”的女子去齐家自然不在话下,她会给父母之家和夫家都带去欢乐。 《葛覃》首章的黄鸟,次章的 “服之无斁”,末章的 “归宁父母”,都是 “乐”的表现。心有余,劳作自然有欢乐,女子在劳作中培养出了坤德,自然有求就有应。因着这样的德性,丈夫会穿着她辛苦做成的衣服无所厌倦,夫妇因而和顺;父母也会因为她的归宁心有所安,真正达至归 “安”父母。夫家与父母之家,都在余心余暇中得到安定。《葛覃》中处处充满了女功和劳作,却又处处饱含着欢乐的回馈。朴实无华的 《葛覃》,却生出了最壮丽的文采,女子的二归之道因着这样的文采而得到了详尽表达。

三、异质与文明

《葛覃》既讲 “及时”也讲 “重本”。及时出嫁延施出去是女子的自然天性,出嫁后,女子的生活重心自然挪到夫家,这也就是三家诗强调 “及时”的原因。然而,嫁到夫家并不意味着切断与父母之家的联系,葛的蔓延始终都要依靠葛根的支持。在 《蝃蝀》里,女子愁嫁与人淫奔,延施出去却忘了本,切断了与父母之家的联系,真正是 “远父母兄弟”。而 《泉水》和 《载驰》,无论是思归宁还是真归宁,都得到了君子的赞美。

《葛覃》重本,重父母之家的教导培养。只有在父母之家养成了 “直方大”的德性,延施出去才可能出现 《关雎》的琴瑟鼓钟之乐。葛以根滋养着茎叶的蔓延,父母之家以德性给养着女子的延施。只有重本,延施才能开出更灿烂的花来。雍姬母女的不智之举,恰是不重本,没能在父母之家培养好女子的德性。而缺失德性的女子延施出去,只会把祸患蔓延出去。延施的力量因着父母之家这个根本变得可好可坏。

《葛覃》讲 “二归之道”,讲 “延施”与 “重本”,都是在顺女子之性,其中延施是目的,重本则为基础,延施是文,重本是质。“二归之道”表达了两个方向:一个朝向父母之家,朝向过去;一个朝向夫家,朝向未来。女子的一生总是在父母与夫家、过去与未来间穿梭。然而,这两个方向从一开始就分别了主从。没有延施,女子便永远无法走出父母之家,去表达她的珍贵,而如果只有延施而不思本,她又成了没有根的葛。在西方,女性出嫁后就丢掉了父母之家的姓氏,完全随了夫姓。这在我们看来实在难以理解,因为没了根,也就没了 “本”,蔓延也便谈不上了。延施和重本,构成一组有主有从又相伴相生的关系。女子的 “二归之道”,延施与重本,一为 “东北丧朋”,一为 “西南得朋”。①来 知德:《周易集注》,九州出版社,2012年,第16-23页。走出父母之家,从表面上看是 “丧朋”,实际上却是以生育的方式开启了新的人类文明;留在父母之家,虽有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护佑,却没法由内而外,去开拓更广阔的天地。留在父母之家,是在保持同一性;走出父母之家,延施到夫家,是在建立异质性,是在开拓新的 “文貌”。

延施或异质性在中国宗法社会最直接体现为 “同姓不婚”。《昏义》曰:“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为何要 “合二姓之好”?合同姓之好亲上加亲岂不更好? 《左传》曰:“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②刘勋:《春秋左传精读》,新世界出版社,2014年,第440页。看来古人早就看到近亲结婚会影响后代,然而如果仅仅是为了“其生不蕃”,大可笼统规定几代血亲内禁止通婚,如此便可一网打尽,避免生物学上的近亲繁殖。《曲礼》曰:“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无礼的禽兽可以父子聚麀,人若不自比禽兽便得循礼。看来同姓不婚的背后道理极深,它讲述了一个从丛林状态走向文明状态的过程,它能把人从动物中分离出来,避免人堕落为野兽。

《春秋》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 《公羊传》曰:“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取同姓,盖吴女也。”何休解诂曰: “礼,不娶同姓。买妾不知其姓,则卜之。为同宗共祖,乱人伦,与禽兽无别。昭公既娶,讳而谓之 ‘吴孟子’。《春秋》不系吴者,礼,妇人系姓不系国,虽不讳,犹不系国也。不称夫人,不言葬,深讳之。”①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177-1178页,第1178页。无论是 《礼记》还是 《春秋》,都说同姓不婚是人区别于禽兽的大伦,是人类走向礼法文明的重要一步,但要迈出这一步,着实不易。

对禽兽而言,既谈不上父子,也谈不上夫妇。禽兽的繁殖只需雄性与雌性的随意结合,所以它们可以 “父子聚麀”,共用同一个雌性。由 “父子聚麀”而生的下一代也不必分清是父子父女还是兄弟姐妹,它们的世界只有雄性与雌性的差别,不必有伦理来分殊上下左右。甚至,许多植物和动物连雄性雌性之分都可以不谈,它们自己就是雌雄同体,可以同性繁殖或者自我繁殖。然而,对于人来说,不分清男女,不分清父子,根本就没办法生活,更不用说组成人类共同体。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人们很早便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索福克勒斯的 《俄狄浦斯王》里,俄狄浦斯一出生就被预言会杀父娶母,他的父亲丢弃他,他自己也千方百计想摆脱那个神谕,然而机缘巧合他最终还是应了杀父娶母的预言。俄狄浦斯娶了母亲,成了 “父子聚麀”,一双子女既是他的弟妹,也是他的儿女。作为一个人,俄狄浦斯没法接受这样的命运,也没法继续在人类社会中生活下去,所以他只能刺瞎双眼自我放逐。人类要组成社会,建立共同体,必定得有人伦,而最基本的人伦就是夫妇、父子和兄弟。要保住父子和兄弟关系就必须建立稳定的家庭,使男子和女子过稳定的婚姻生活。而要让男女过上稳定的婚姻家庭生活,就必须定下标准来严格分别男女。要分别男女,最简单有效的方式就是同姓不婚。

在同姓不婚的规范之下,一个家庭里除了祖母、母亲不同姓,其他父子叔伯兄弟姐妹全是同姓。以姓来辨别男女和亲亲,简单而易行。除了明面上的男女不同姓,同姓不婚其实一开始就暗含着另一个前提:女道外成。如果没有女道外成,男女就谈不上实质上的分别,即便不同姓,血亲姻亲不做分别,笼统住在一起,也终究没法避免 “父子聚麀”的危险。只有男女异姓外加女道外成,才可以保证婚姻生活的稳定,夫妇固定了,父子关系、兄弟关系也就固定了,相应地,其他各种人伦也才能稳定下来。所以,同姓不婚首先是对父子兄弟的保护,是对宗法社会里作为经线的血缘亲亲的保护。《昏义》云:“男女有别,而后夫妇有义;夫妇有义,而后父子有亲;父子有亲,而后君臣有正。”②孙希旦:《礼记集解》,中华书局,1989年,第1418页。同姓不婚实在是人类文明的根基。

对于现代女性主义者而言,讲男女有别和女道外成似乎显得不合时宜。殊不知,同姓不婚一开始也是对女子的保护。在建立人伦之前,人类社会 (其实还不算人类社会)男女不别、父子聚麀、兄弟相争。没有人伦的社会就是霍布斯笔下的战争状态。在战争状态里,男女结合的法则只能是丛林法则,男性由于体力上的自然优势,很容易胜过相对弱势的女性,男女的结合因而多半是力量对比的结果。在丛林法则下,可以想象大多数女性的生活实际会更差,她们既没有固定的男性伴侣,也没有婚姻家庭可以庇护,弱肉强食之下很难保证基本安全。因此,鉴于女性在体力上的劣势,外加生育的自然限制,在同姓不婚的法则下,只能女道外成。

同姓不婚既保证了男女的分别,也保证了父子的亲亲,它一边稳固着父子兄弟的血缘关系,一边也保护着女子不受强力欺凌。它将父子的经线和夫妇的纬线串联起来,组建成一个有序的共同体。中国的宗法制度包含着同质与异质两种关系,它的内里既有血缘的亲亲也有非血缘的结合。父子的血缘关系严格来说只是一种同质关系,它没法产生新东西,而夫妇的非血缘结合则是一种异质性的关系,它将两个不同姓的人结合在一起,通过婚姻生育可以缔造出新的人伦关系。异质产生文明。

在夫妇的异质性关系中,女道外成是关键。女子在父母之家长成,然后延施到夫家,这就是女道外成。延施给同质性的血缘亲亲关系注入新的活力,从而创造文明。向外延施可以缔造文明,向外的动力却由始至终来自父母之家。在 《公羊传》的 “讳取同姓”之下,徐彦疏曰:“妇人以姓配字,不忘本也。因示不适同姓。”③何休解诂,徐彦疏:《春秋公羊传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1177-1178页,第1178页。中国的女子即便婚后也不改姓,除了方便识别她的姓,显示 “不适同姓”外,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 “不忘本”。女子只有不改姓,才能保住她的根。不管女子延施多远,她的根始终是她向外扩展的源泉,她在夫家的一切作为都将影响到父母之家,她在夫家的所有荣辱也会影响父母之家的荣辱。只有意识到这一点,她才会在夫家尽心辅助丈夫齐家,为夫家的繁荣而努力。“人尽可夫,父一而已”,雍姬母亲的说法只是一种同质性的表达,雍姬其实从来没有延施出去,也便谈不上重本。而鲁昭公一生,总是在 “犯大礼而取同姓”①苏 輿:《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第8-9页。,娶同姓便注定开不出异质性,所以最后落得个 “身死子危”的下场。

同姓不婚保证了延施的异质性,保证了人类文明的延续。然而,延施并不只是女子外嫁、与夫家共同生活那么简单,它内里还包含着德性的延施。《葛覃》中的女子在父母之家养成好德性,在劳作与余心中保持中道,修身的功夫好了延施到夫家,才可能帮助丈夫齐家,辅助丈夫治国平天下。这样的女子既能避免 “龙战于野”,也可免于 “以顺为正的妾妇之道”②姚永概:《孟子讲义》,黄山书社,1999年,第97页。。能在烦辱的劳作中保持余心余力,也便能在夫妇生活中保持中道。很多女子的婚姻生活要么充满喋喋不休的抱怨,要么就只能是奴仆似的顺从。殊不知,《理想国》里,那最佳政制走向衰败,最开始就是源自一个母亲对父亲的抱怨;殊不知,莎士比亚的 《驯悍记》里,那个把妻子驯服得违背理性跟着他说 “太阳从西边升起”的丈夫,自己也因为妻子的奴性变成了 “崟岑绝人”的丈夫,从而失掉了创造异质文明的可能。

延施,在传统宗法社会主要表现为同姓不婚、女道外成,在现代社会它更是延及同性婚姻是否正当等新问题。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延施,是缔造文明的根基、延续文明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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