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彦伶
当网络直播日渐深入地嵌入人们的日常生活过程时,它给我们呈现的最深刻的变化之一,就是衍生出了异于传统群体的群聚现象。特别是对于那些热衷于观看网络直播的青年来说,他们在直播平台中围绕着话题和内容结成若干的有机组织,在社群的聚集、流变与重组之中认识与建构自我,发展出诸如群像、群聊、群议、群感等群体现象。面对如今流动的网络社会,对于网络青年群体的研究,既是对新型社会群体及其群己关系的解读,亦可视作是对现实社会群体问题及其群体形态变迁等的阐释尝试,进而发现网络青年社群具有的社会效应。
青年的生成是个体社会化的过程,埃里克森将此称之为建立同一性。青年的主要任务是要建立自我的同一感,或者称之为在别人眼中的形象,以此在社会群体中占据相应的位置,完成从自然人到独立自主的社会人的过渡。为此,青年需要在被描述成一种广阔语境且独立发挥作用的社会有机体之中,完成关于自我、他者及其围绕他们所产生的所有关系与意义,以及社会角色扮演所需要的话语、技巧、能力等的理解与掌握,这一切都只有在与社会群体的关联中、与他人相处的过程中才能得以形成。于是,青年加入社群的需求就在对于社群的基本认知中产生了。
在现实中,社群被 “看作是一个拥有某种共同的价值、规范和目标的实体,其中每个成员都把共同的目标当作其自己的目标。”①俞可平:《社群主义》,东方出版社,2015年,第70页,第63-64页。社群对于社群成员来说,意味着他们默认一致的规约、方向,以及在具体的行动之中表现出的决心、意志与信念。社群具有能够将其成员捆绑在一起的代表着团结、真诚的约束力,其促使着社群成员演化出对社群的忠诚与信任,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成员彼此之间的默契与友爱。同时,社群的责任与担当为其成员所提供的不仅是其内部的意义,更是认知社会、了解他人、回归生活、关注现实等的价值与指引。因为社群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了让人们能够适应社会生活以及在其中发展出社会关系、精神与情感等,所以,诸如家庭、学校、社区等传统社群,都习惯性地将他们对于社会的认识与体会放置于对其成员的教育过程之中,由此接受了这些共同体教育以及从无意识层面做出反应的青年,才真正从本质上归属于该社群。
青年在加入社群之后,获得了了解自我的机会,即认识了发现而非选择的自我。个人不能自发地选择自我,而只能发现自我,是社群决定了 “我是谁”,而不是我选择了 “我是谁”,我不能选择、只能反映业已形成的自我,发现构成自我的性质、规律和必然性,认识自我自己的目的。②俞可平:《社群主义》,东方出版社,2015年,第70页,第63-64页。社群在支持青年的过程中,其实践理性促使青年具备了发现 “我是谁”、“我拥有什么”以及 “我应当过什么样的生活”的能力。这本质上源于一种产生了社会经验的社群结构。于是,青年在社群中逐渐成长为一个独立的自我。
网络媒介具有去中心化、碎片化、扁平化的个性,为今天的青年带来的是日益改变着结构、关系与状态的社群。如今,他们较多地并不是在传统社群中发现身份和价值,而是在互联网的世界中得到与他人平等共享、相互合作的快乐,以及在此之中建立新的互动、新的角色、新的认知、新的赞同、新的风格以及新的社群等。网络空间作为青年发挥能力、释放情感的平台,满足了青年建构不同于上一代人的社群、以便与他们拉开距离的渴望,也模糊着 “熟人社会”与 “陌生人社会”之间的界限。
同时,虚拟社群的生活方式造成了个体与主体、身体与精神、时间与空间、信息与知识等之间存在一系列不平衡、缺场、混乱与正误的悖论,使得人们对于青年在互联网之中的社群组织、集结,在是否出于普遍真诚与良善的想法与意义、可否结出发自内心的自我判断以及能否让他们过上一种值得过的生活等方面产生怀疑。这些顾虑展露出来的是现代人对于自身生活状况的普遍焦虑,即便是对于能够排解生活忧虑的新生事物,也同样表达了普遍的不信任,因为新生事物还可能孕育着不可预见的危险。网络技术在与社群结合的过程中,被多次的解构、祛魅标记,致使青年染上了娱乐至死、颠覆秩序、戏谑虚无、越轨背叛等症状,这更加剧了人们的悲观情绪,以致于青年最后不得不变成了是在学习如何不落入自我否定之中,来面对来自他者的否定。然而,“这种对立框架忽视技术与社群存在的复杂嵌入与关联、及其隐藏的含混性与动态性特征。”③陈瑞华:《直播社群:青少年网络社交的关系具象》,《中国青年研究》2017年第8期。特别是当网络直播致使网络青年社群出现时,一味地恐惧与否定并不利于对这些社群的生态、运行、势能及其效应等展开理性的分析与判断。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基于信息滚动、文字图片生成、音频视频切换、主播受众互动的网络直播以较强的在场感、即逝性、同步势与植入化,强势地进入青年的日常生活领域。青年通过 “搜看”网络直播,在与主播、群友的交流之中,将日常生活之中稀松平常的现象、情节、状况等演绎出同质的情感共鸣与 “中毒似的”精神依赖。由此发展出的代入感反过来促使青年在讨论、体验与选择之中,完成了无需经验、时间精力、知识储备等成本就能建构与维持的网络直播社群。在米歇尔·马费索利看来,这些社群 “没有我们熟悉的组织形式的硬性标准,它更多的是指一种气氛,一种意识形态,并且是通过促进外貌和 ‘形式’的生活方式来完美呈现的。”①Michel Maffesoli, The Time of the Tribes,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Ltd, 1996, p.98.网络社群以最放松的姿态、最松散的结构生成了一种只属于直播青年社群的特有存在模式,这是一种主权和话语、思想和行为、自我和他者、理智和情感、融入和传播等都高度匹配的生活形式,亦是关注点在传统社群与网络社群之间的切换与转移,这一切都标志着现代中国已经进入了 “直播时代”。
青年通过在网络之中的 “结社入群”,展现了与传统社群强调的以地域、血缘、共同记忆、利他主义意识为基础的建群理由,以理性纪律为尊严的群体原则,以现实的人际交流为互动的群员交往形式,以组织行动为社群动力等,完全不同的以兴趣话题持续为缘由、以进出行动自由为准则、以显露隐蔽共存为互动、以情绪情感流露为能量的社群风貌。如果要更深入地了解网络青年社会群聚现象,认清网络技术与青年社群聚合之间的勾连所起到的作用,仍需要在一幕幕的日常生活景观之中进行剖析。
居伊·德波说,“景观是人们自始至终相互联系的主导模式。”②居伊·德波:《景观社会》,王昭风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74页。青年相互联系结成直播社群,他们的生活景观被展现出来的是以可视的社群基本价值观、引导群友以相互联系创造社群氛围的生活方式,亦可指向社群有意识的渴望和要求。可以说,直播青年社群的独特性隐藏在其特有的生活景观之中,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互联网时代对于虚拟生活空间的开拓,借助手机、电脑等媒介使得距离不再成为阻隔共同生活的屏障。直播空间的创造更是将生活进行重新的定义、调整与组合,使得仍是时间,却是被重整与分割为精彩的直播时间与无聊的下播时间;仍是空间,却是从现实空间转化为隔着屏幕的将实际、跨地域、虚拟的空间的多重叠加。实质上,网络直播建构的线上生活,都是通过视觉完成的生活体验。青年通过订阅、观看等成就了直播空间的意义, “看”与 “被看”这种明明不能产生的 “视线交流”,却在看者的选择权力与被看者的满足要求之中实现了;在从 “看”延伸至飞速的弹幕、主播的声音、各类的音效、在线的人数、活跃的讨论等的过程中,社群中所有人的即时感悟、进出流动等都被当成生活本身。
约书亚·梅罗维茨认为,电子媒介影响社会行为的原理是我们表演的社会舞台的重新组合,以及所带来的我们对 “恰当行为”认识的变化。③约书亚·梅罗维茨:《消失的地域:电子媒介对社会行为的影响》,肖志军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第4页。直播空间更新了青年对于生活空间的概念与认识,是构成青年行为方式及其框架的基础。在直播过程中,青年行为方式是通过融入直播空间而形成的,最为典型的莫过于说话方式。话语包含着直播空间的逻辑与文化,其所通用的说话方式是夹杂着图片、符号、火星文、表情包、日常文字的综合体,青年对此话语的习得并非自然而然的,而是通过观察练习才能学会。通常,不同的直播社群会有自己独特的话语方式,这既构筑了该社群的边界,又形成了社群风格。当某一种话语特征固定为该直播社群的话语方式时,既加强了以表达为基础的社群稳定,也使群友在不知不觉中萌发出对社群合法性的论证:只有在该直播间这样的说话方式才被认为是正常的。
场景,指在特定时空、因特定人物关系、由人物行动所构成的画面。直播场景能够诠释出直播社群的价值与情感,这与以往的整体性社会场景,及其在其中人们只注重行为规则与表演方式的更换,具有很大的差别。在直播空间中,场景连接社群及其个人。直播空间常以碎片化的状态出现,它表达的是一种个性化的——以个体的社群为基础、以想要而非需要为逻辑、以体验和释放为核心的连接方式与场景切换。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方面,通过情绪的连接使得社群共同去参与一件事比这件事本身的意义更重要;另一方面,通过认知的连接使得社群成员的自我确认并非通过与他人的关系,而是通过对场景的确认完成的。这两方面都可以在诸如主播排位赛的动态场景之中得到体现,因为荣辱与共的责任感,所以体现了社群团结;因为舍我其谁的存在感,所以激发了个体的主观能动。
“一个引爆场景对于另外特征的社群可能意味着无感、漠然、可忽略。如人们普遍的总结,这是所有人的小时代组成的大时代,无数小众化群体真实地存在,却又并不被大众所熟知。”①吴声:《场景革命:重构人与商业的连接》,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第9页。直播将青年置于相同的交互场景之中,由此催生出他们归属于不同社群的社交感与身份感。他们会在不同直播间结交朋友,给自己贴上不同的圈层标签。但是,同种类型的直播他们一般只会执着于某一个,因为这是从现实生活场景经验借代来的习惯,也是身份带来的专注。即使他们关注众多的主播,一眼识别而不会导致身份混乱的原因,在于不同的直播场景会使他们自然地区分出该直播间的自我角色设定。这与现实生活场景中需要诸如 “当时谁在现场”、“什么人有何行为”等通过他人去判断,有很大的区别。
既往社群对于生活节奏的认知与把握,是基于大家的共同努力及其现已存在的生活传统。但是,在直播间中的生活节奏,既没有可依靠、能继承的传统,也并非指速度的快慢、时空观念的精准、效率的高低、适应和竞争能力的强弱等,而是指在需求与满足需求之间的流动。为此,主播们依靠他们的生存技能,即人格魅力、处事方式、价值观念、人生经验等,在多样的直播生态之中,契合着社群活出属于他们节奏的生活常态。
直播间中表达各类主题、展示不同风格的主播们,能够作为直播中展示与调节不同生活节奏的一端,取决于他们对于信息精准传达、幽默话语风格、适时主题切入、适度表扬夸赞、人情智慧展现等能力的掌握。主播在直播过程中时刻观察直播互动的气氛变化,通过自身的应变能力去制造内容、转移敏感话题、化解黑粉和水军的攻击等,维护直播正常的秩序,生成直播间的活跃节奏,以此避免社群内乱、感染群友以及吸引群外的青年加入直播当中。主播为了将青年带入直播节奏的情境中,往往会设计许多对他们不同的称呼,如粉丝、姐姐们、姐妹们、好朋友们、小主们、宝宝们甚至是亲爱的。因为称呼本身就自带着某种生活的节奏,即便不少称呼都暗含着崇拜、迷恋、上瘾甚至是巨婴化等特征,却将直播生活与现实生活之间的界限划分出来,以此满足青年在日常生活中无法带入的角色与人格。
在直播过程中,如果说点赞是表扬式的鼓励、报到与打卡刷的是与大家同在的在场感、弹幕与吐槽延续的是直播气氛,那么,送礼物则是一种以象征性交换体现出的集体凝聚。一方面,送礼物表现的是一种亲密,是在持续的直播过程之中,借助礼物这一通道表达出对社群的忠诚与承诺;另一方面,送礼物表现的是一种虚荣,这是做给社群中其他人看的炫耀,是基于礼物将与主播、其他群友亲疏远近的关系再次转变成如同现实生活中的差序格局。
虚拟礼物虽然并非实物,但具有生活功能的直播空间,却能将其转化成如同赠送实物的同质意义。这种意义促使礼物本身成为再生产直播生活的能源,其主要用于将社群关系再次加固、直播生活再次循环、社群人员不断流动等。马塞尔·莫斯认为,“所有送出去的东西并没有失去,它会自己再生产;人们在他方又会得到与之相同者,而且有所增值。”②马塞·尔莫斯:《礼物》,汲喆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99页。礼物隐藏着回报与回应无限循环的逻辑,不仅是其具有增值空间的根本原因,也是直播社群生活能够持续的动力,即主播以卖力表演作秀、积极对话互动来回报社群中的所有人,而群友则以活跃气氛、增加亲密度来回应主播的演出。
直播间反映的生活众相,凝结出青年们对于归属社群及其生活的意识与价值观。虚拟社群的生成、生存模式构成了现有社会形构社群的不同层面,他们带着新型社群的逻辑与运行方式。对于此种群体类型本质破解的想法,会提供给人们另外一种对于社群的理解,以便重新审视现有的社群建构与结构。
直播社群的体验,促使青年催生出与其他现实社群不一样的感悟,即直播社群是以看得见个体的个性为特征、可随时嵌入亦可抽离的群聚状态。这源自网络空间的特殊性,它使 “人们认为自己是群体一员,其实他们是在网络之中;人们认为自己是特立独行,其实他们是在网络之中”①李·雷尼,巴里·威尔曼:《超越孤独:移动互联时代的生存之道》,杨伯溆、高崇等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9-33页。。网络技术改变了青年对于社群的想法,从只能归属于某些固定群体、只能在其中获得永久会员身份,到既隶属于多种社群,得到不固定会员身份,又能在流动中与他人会聚与分散。这时,青年与社群之间的关系变得富有弹性且可以协商。而基于两者关系变化基础上的直播青年社群理解,则被总结为:个体化的群聚。
个体化的群聚,是网络青年用既与社群相连、同时也作为独立的个体发挥作用的视角观看世界、对待自我和体验生活的存在方式。 “个体地结合起来”,是齐格蒙特·鲍曼对于个体化生活的理解,这已经明确地将网络青年社群的实质及其运行规则揭示了出来。它是个体以先体验、后选择为顺序的方式建构出来的,这不同于传统社群之中个体无法选择、被固定给予、凡事社群应对的性质和原理。青年一旦进入直播世界,就意味着他们以整体性的自我融入其中,这种整体性使得他们无需掩盖或欺瞒自己的兴趣、信仰、专业、爱好以及其他特殊的个人特征,反而是根据这些方面不断地变换自己的社群身份,穿梭于各类直播空间,享受不同直播社群带来的体验。为此,个体化的社群倡导的是 “为自己而活”,即 “每个人都有权为自己而活,必须在每一种具体情况下重新协商共同生活的约定”②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李荣山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32-33页。。
在网络化的世界中,青年可以随意地从一个界面链接到另一个界面,从一种场景转换到另一场景,从一个主播转到另一个主播。这种行动的灵活性,促使个体的共同行为的约定表现为青年随时准备着在短时间内迅速聚集起来、但又在瞬间完全消逝,每次集结时顺延的并非上一次总结出来的惯例,而是上一次消逝前已经暴露出来的端倪与这次新情况的综合。齐格蒙特·鲍曼认为,这是一种根据现时的可行性来寻求机会,而不是坚持自己一贯的行为准则,甚至是可以随时背弃承诺和忠诚的生活方式和人生策略。③齐格蒙特·鲍曼:《流动的时代:生活充满不确定性的年代》,谷蕾、武媛媛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4页。青年在流动的屏幕、不断被覆盖的评论、随时可增可减的活跃人数、礼物的刷屏、持续更新的直播印记以及黑粉与真爱粉的互掐之中,去体会无法预期、没有固定情节甚至是没有终点的直播生存镜像。这种生活所记录的永远都是不断流变的自我,在其中可以看见每个人,也支持每个人的个性与自主性,但每个面相都只是在直播跑道上的一闪而过。青年需要不断地在直播中活跃才能获得铁粉、钻粉以及不断变换颜色的徽章等级等 “扎根”的凭证,而这已经成为直播个体化群体的生存方式。
然而,无论青年的个性特征是以什么方式出现在直播生活中,无论我们在反思他们时,他们的个体差异会促使他们以什么形式去表达、展现他们眼中的直播状态,都不是一个个人的问题。因为他们是在社群中,不同社群中的某些本质性的东西会在他们身上显现,更何况社群本身就意味着给予他们支撑,加之网络会激发他们产生自立但合群、有思考但又懂合作的愿望。直播社群对于他们的支持往往是多方面的,每个青年都能够在此之中得到相应的满足,这或许是安全、尊严、情感、欲望、宣泄、慰藉,甚至是专业抑或只是无欲无求的打发时间。其中,最为直接的满足就是,直播社群代表着有归属的自由。青年可以在直播社群中满足他们对于集体归属的渴望,但又不至于有严格的社群条例对他们进行规约,这已经成为他们喜欢 “待在”直播社群的共识。虽然在此之中,青年仍难以呈现出稳定与持续的自我,而是总被社群情境、对话内容与讨论对象所左右,以至于常出现情绪化的表现。但是,在他们认识多元化的自我方面,直播社群仍可以给他们提供意义,即便这种意义大多非常有限且往往因人而异。
此外,应避免这样的误解,即认为个体化就能逃避社群的责任、放弃对社群负责。其实,个体化并非意味着绝对独立、自私、功利与不近人情;相反,个体化在于把自我的身份从既定的东西转变成责任,要求行动者承担执行这项任务的责任,并对其行为的后果负责。①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李荣山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2页。网络的匿名性掩盖每个人的身份特征,青年需要在网络之中重新构造一个网络化的自我,这是他们在不同直播社群环境下进行聚合、流动时的核心所在。这时,身份的特征就转变成青年的言行举止。当他们进入直播社群生活时,就是将他们的言行暴露在敞开环境下的过程,他们的价值观、说话方式、思维模式等个体化特征,都是被各类网络社群训练、塑造出来的。不管他们说出什么样的话、做出什么样的行为以及他们所归属的社群在外人眼中的形象,都被视作是他们的责任,也都将是他们需要承担的后果。当每个人为社群所承担的部分逐渐清晰之后,也就是所有的责任与后果都叠加到了一起之时。因此,他们不仅无法逃离社群、无法割舍社群带给他们的影响,反而在为自己负责的同时,也代言着直播社群。
如果说上述对直播社群的理解是作用于青年个人的观念及其行为的话,那么,从社会的宏观层面来说,网络个体化的社群将有可能改变整个社会群体的格局。个体化聚集的趋势、进程虽然是从现实社会开始并一直蔓延至虚拟世界,但直播却将这一特征更加明显的呈现。某些直播社群甚至相信并宣称自己的群体样态,已经具备了值得现实社群去效仿的价值,同时,还可能具有更宏大的作用。“虚拟迷幻音乐迷们似乎已经相信他们改造了世界,建立了一个单独的社会,并且认为独特的迷幻音乐活动通过向世界展示另一种生活方式从而促使其他社会形态发生转变。”②Greener T.& Hollands R., “Beyond Subculture and Post-subculture? The Case of Virtual Psytrance”, Journal of Youth Studies, 2006,No.4,pp.393-418.社会本身就存在于由不同社群所构成的整体之中,不同社群所展现的是社会的不同层面、方面乃至文明、价值、道德、历史等的变迁。每个社群的流动、更迭乃至消失,都有可能改变社会的结构与状态,而 “社会总能够在小集团的层次上延续。我们因此可以推断,如果文明要继续的话,它必须保留小集体的某些特征”③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54页。。
克莱·舍基说,“我们在历史上高估了计算机联网的价值,而低估了社会联网的价值,所以我们花了过多的时间用在解决技术问题上,而不是在解决使用软件的人群的社会问题上。”④克莱·舍基:《未来是湿的:无组织的组织力量》,胡泳、沈满琳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7页。直播青年社群是围绕着以日常话题、现实内容、社会热点等,通过集中体现、每日交流的方式,而建构起来的。在它被组织而成群的过程中,揭示的是青年从经济交易、消费习惯、直播观看者等表面现象,到社会交往、社会文化、社会行动者等的习得与认知,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是从上述过程中实现了从社群认可到社会认同的过渡。在直播社群中,青年是通过确认其所在的社群而定位其角色与意义,继而在集体行动中生成全新的社会理解。因此,直播社群促使青年实现的是一种计划性认同,“指当社会行动者不管基于哪一种他们能获得的文化材料,建立一个新的认同以重新界定他们的社会位置,并藉此而寻求社会结构的全面改造”①曼纽尔·卡斯特:《认同的力量》,夏铸九、黄丽玲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第4页。。
由于直播青年社群是以松散的青年个体、以自愿加入的形式共同致力于特定的直播实践为原点,当青年个体达到一定数量时,也就有了足够的动能去启动社群运作与维持社群运行。因此,直播社群依靠的是具有社会能力且充满热情的青年个体,而不是组织的规章与框架,虽然集体行动的决定对每个青年都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当分散的网络青年群友聚集起来共同行动起来时,直播社群也就具有了被称之为 “无组织的组织力量”,即直播社群以无组织之形,却发挥着包括功能、作用与效果等在内的组织应有之力。譬如,淘宝直播上的帮困义卖,就是通过主播的号召力、青年 “吃货们”的移情能力与处境带入而共同完成的公益行动,以此实现网络青年社群的群聚效应对于社会良善、互助等正能量的推动与传递。同时,通过直播画面呈现的家乡风貌、年代情怀、生活体验和科学技术,甚至是直播化的理想抱负等,会直达青年社群的核心,以此激发起青年社群的记忆共鸣、行动欲望,以至于将社群行动从线上转到线下,协同完成这项瞬间占领社群所有人心的社会实践活动。
这种朝向网络群聚模式的开启,有利于实现青年个体之间的相互信任。青年相互之间的共性(诸如爱美食、爱音乐、爱游戏等),不仅是互动欣赏的基础,也是彼此信任的桥梁,这种性质会演变成在共同行动时的秩序与默契,即便在外人看来他们之间所谓的信任仅仅就是共同在诸如美食、游戏、唱歌等直播间中消费,以及在与主播对话、群友聊天中耗费。但是,由于信任的黏合力,使得他们即使做着这些事情,也会觉得充满意义甚至是在改变世界。在个体化进程日益深化的现今,个体日渐地从传统社群之中走出来,他们日益丧失的归属感、安全感与信任感在直播社群生活之中逐渐被聚拢,当他们组成直播社群时,便开始了重拾变得松散的关系、重聚变得孤立无援的个体、重构变得模糊的共同生活规范等工作。在研究中发现,网络青年社群作为亚文化社群的代表,存在着某种 “潜在功能”,就是可以 “表达与解决父辈文化中依然隐藏或者仍未解决的种种矛盾,虽然是通过一种神奇的手法”②迪克·赫伯迪格:《亚文化:风格的意义》,陆道夫、胡疆锋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99页。。因此,聚集的网络社群能够修补传统社群的缺陷,使传统等级制变得扁平化与更加利于循环,以便传统社群能继续发挥作用。
正是青年彼此之间的信任,使得他们在同化公私领域的过程中,对于隐私的分享变得毫无障碍。在直播粉丝群之中所讨论的并非只有直播内容,而是包括家长里短、恋爱婚姻、学习工作、身心健康等在内的分享。一方面,这会更加牢固群友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却使得他们对个人隐私、情感生活、亲密关系甚至是身体经验等变得倍感兴趣且无所顾忌,以至于被某些直播平台用作提高人气、吸引粉丝的主题,导致出现了各种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危害社会安全以及青年身心健康等以博出位、情色、暴露、暴力等为内容的乱象。将展现、交换个人私密作为直播分享的内容,表面上满足的是窥视与猎奇的好奇心,实质上却揭露了诸如行为失范、泛娱乐化现象、碎片式的生存、脆弱的相互依存等症候,这一切都将危及隐私的公共性安全与健康交往的本质意义。如果青年社群在这种不健康的内容滋养之下,将会演化成一种集体性的堕落,这时,这种行为就不是现象级的而是长期的真实存在。因此,社会需要防范的不仅是他们在直播之中对于这种行为的追捧,更要杜绝他们对此的崇拜以及模仿,甚至是将此看作是习以为常。
舒乐认为,对于成熟于电子时代的一代来说,他们更多关注的是行为方式和风格问题,通常以个性、培养外在来代表自己,更为重要的是,他们不再依靠思想,而是依赖商品。③阿莱达·阿斯曼:《记忆中的历史:从个人经历到公共演示》,袁斯乔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46-47页。通过购买换取一切,已经成了现代网络青年的普遍消费共识。他们对于喜欢的主播、游戏、服饰等,可以集体性地打赏、充值、添置,依靠购买与可以购买的一切发生关系,通过消费他们可以在社群之中获得更好的“待遇”与更高的 “等级”,甚至可以作为主播的副手管理整个社群。于是,消费的行为就转变成了新的专制权力,它引导着青年将消费当作是一种获得性资本,是只有通过不断地消费才能获得社群承认的资本。当他们开始不断地通过消费积攒资本时,殊不知已改变了整个社群内部的生态。如果这种异化的消费只是青年个人行为,那么,需要对其进行规劝、教育乃至惩罚;但如果已经演化成集体的生存本能、基础需要,那么,整个社会都需要警惕。这正如让·鲍德里亚所说,“如果没有 ‘集体意识’中对享乐的预料和自省式协同增强作用,消费就只会是消费而不会具有社会一体化的力量。”①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刘成富、全志钢译,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28页。更何况,它将对整个社会的核心支持性文化构成威胁。
网络青年的社群文化,是通过青年社群在网络上的集结而形成,并以此传播出去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它原本是一种引人侧目的青年亚文化,现在却表现为青年社群文化的变迁,它用粘合的方式提供了一种可供人们认识、了解其渊源的机会,因为它展现了一种连续性的青年亚文化发展的脉络,更为特殊的是,它以整体性的状态、在象征的层面把社会上所有青年亚文化的零散碎片都连在了一起。如果它在消费主张上是偏差的,那么,在其他方面乃至整个青年社群都会与社会核心价值观发生矛盾。对于此类问题,并非仅仅对其文化进行谩骂与指控就能解决的,而是将其从人们普遍认为的文化边缘拉回到社会整体文化的构成与历史发展之中进行考察,这昭示着我们需要调整观察的视角,以期发现它为何会出现颠覆、破坏、越轨、失德、疏离、虚无等文化状态的根本原因,从而调整青年社群的心理状态、态度情绪、思维方式与行为形式,使其接受社会总体文化价值观的引领,并重回文化健康发展的轨道。
2018年1月,CCNIC在最新公布的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之中指出,截至2017年12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4.22亿,较2016年增长22.6%。其中,游戏直播用户、真人秀直播用户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这意味着,青年进入网络、观看网络直播、结成网络社群,已经成为一种不断增长的趋势。在此过程中,网络青年社群呈现出意义与问题并存的状况。为此,国家的解决方案是颁布一系列法律条规对其进行约束,学界的回答是对网络青年及其社群进行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分析,以及对主播的类型、年龄分布、生存状态、工资收入、职业操守、媒介素养等进行实际调查。
然而,社群的问题最终还是需要交由社群去解决,更何况网络社群还可能孕育着新的希望。“这种社群终将从既定的规则中解放出来,不断发展的新技术终将能够突破既定的社会结构,跳出欲望的出发点,从而为后现代社会提供整合的可能。”②Wellman B.& B.Leighton, “Networks, Neighborhoods and Communities”, Urban Affairs Review, 1979, No.14,pp.363-390.这意味着,所有的不成熟都将在社群发展的过程中予以解决。只不过,在重构社群的过程中,我们还需要进行很多的工作,包括如何在保障发挥个体作用的同时、社群又能对其进行必要的约束;如何促使个人改变行为与他人同步时保持独立的个性、社群又能公平地对待每位成员;如何使得社群的宗旨永远都是善的、个体成员又能永远理解与执行这种善;“如何调整既存的结社制度,使之保持必要的控制功能的同时,又能疏导日益增加的公民自我组织的潜流”③李春:《关注网络社群》,《思想理论教育》2004年第12期。;以及如何在网络社群和现实社群自我建构的过程中实现互构乃至同构;等等。幸运的是,我们已经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