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 雪
(哈尔滨师范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单三部曲式可以看作是由有再现的单二部曲式变化而来。当有再现的单二部曲式的中间部分;扩展为乐段规模,再现乐句也扩展为乐段规模的时候,曲式结构就演变为单三部曲式。
第一部分为呈示段,其性质与单二部曲式的第一部分相仿,也是由单一调性的乐段或转调乐段组成,很多乐段既可以作单二部曲式的呈示段,又可以作单三部曲式的呈示段,相对而言,单三部曲式的呈示段在曲调进行髙度上及强弱不平衡上更为突出,以此为契机,曲式及主题材料展开的空间更大。
如柴可夫斯基《四季》之《十月一一之歌》。本曲选自柴可夫斯基钢琴套曲《四季》中的第十首,单三部曲式,第一部分及再现时均变奏一次。作品没有直接模仿深秋的风声、雨声等自然音响,而是描绘了对深秋寒意的内心感受,音调悲凉、飘逸。第一部分(1~16):A乐段为4+4的方整性结构,两个对比性乐句。前乐句又可以分为两个乐节,第二个乐节的音乐材料含有了对第一个乐节模进、倒影,两个乐节的和声终止式以下属与属的关系相呼应。后乐句和声功能连续进行,一气呵成,旋律可以分为两个句读,形成两个对应的乐节。前乐节由两个平行的乐汇组成,旋律小调级进式上升,引入三连音因素;后乐节以旋律的波浪式下行为主要特征,收束于主调的完满终止。
单三部曲式的中部可能是第一部分主题的发展,也可能是新的主题。第一部分主题发展形成的中部叫“发展中部”,所构成的单三部曲式归类为“单主题单三部曲式”。顾名思义,作为第:一部分主题的延续与展开,发展中部又叫“展开性中部”、“引申性中部”。这时,中部与第一部分的对比可能体现在和声与调性布局上,也可能体现在乐思的陈述方法上。
对比中部主要见于独立的曲式结构或声乐体裁的作品,它以新的主题为基础,与两端在卞题形象上形成更强的对比性,但在素材、技术处理或音乐美学的判断上和呈示部分、再现部仍有某种统一性。需要强调的是:正因为需要进行新的主题呈示,所以,对比中部一般是呈示性写法。
有再现的单三部曲式的再现部可能会出现三种不同情况:原样再现、简单再现与动力化再现。所谓再现,实际上是音乐经过了不同内容的间隔之后再次重复呈示的内容,这一点需要和重复的定义区分清楚。就单三部曲式而言,发展中部或对比中部就是其间隔的中间部分。
原样再现是在再现部位置原样重复曲式的第一部分,在音乐作品中,常常通过反复记号来标记,也可能将乐谱原样记录一遍。
简单再现则是将呈示段稍加变化地加以重复,是有独立性和相当发展的部分,是这里讨论的重点。简单再现最常见的是通过装饰性变奏的写法,不改变主题的基本骨架。
动力化再现是指再现第一部分时音乐要素作了剧烈改变,引入了新的乐思。动力化再现与原样再现相对立,属于变化重复。再现时,一般是主题材料与调性同时再现,但也会遇到主题先于调性再现等情况。动力化强度视变化因素与各因素的变化程度而定。除装饰性变奏之外,很多因素的变化可以改变第一部分音乐的基本形象和音乐性格,可以大大加强音乐紧张度,加强再现部的动力。
呈示部开始的音乐片段首先在从属调上再现,然后再于主凋完整再现,则在从属调上再现的部分叫做“假再现部”,或简称“假再现”。随后在主调上再现的部分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再现部。需要指出两点:其一是假再现属于单三部曲式的一级曲式结构,分析图式应标明在相应位置;其二是假再现之后的部分仍应称为“再现部”,不能称作“真再现部”,否则会与曲式各部分命名相抵触,是不准确的。
单三部曲式的引子类似于单二部曲式的引子,但比单二部曲式的引子应用得更为普遍,其长度可能是乐节、乐句规模,也可能达到乐段规模。尾声具有对全曲总结、概括的作用,有时又能起到曲式结构平衡的效果,甚至可能形成新的高潮点。尾声材料的选择有多种可能性,可以选用前面任何部分的材料或织体等因素。反复可能出现在单三部曲式的不同位置。
随着音乐的个性化发展,音乐的严格规范性模式早已经被打破。当我们对音乐作品的接触和认识逐步深化的时候,曲式结构的不规范性就越来越明显的显示出来。正如杨儒怀先生在《音乐的分析与创作》一书中指出的那样:在进行复杂曲式结构辨析时,常常会遇到非规范化曲式结构。在非规范曲式结构中,我们通常可以观察到:前后曲式部分进行调性附和;主题材料有所变换;曲式功能进行了转换;曲式部分有所增删,以及出现以上某几方面同时的综合情况。
尽管在音乐作品中,作曲家并不一定严格按照一定比例去进行创作,常常会对曲式结构的某些部分通过重复、变奏、分裂、复调化等手法进行展开,可能会有一个比一部曲式或单二部曲式大得多的尾声,但ABA的有再现三部性原则是不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