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晓林
(郑州大学音乐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
曲式学是一门建立在欧洲学院式音乐基础之上,经过长期发展的对典型音乐结构的研究与总结。而了解音乐创作的技法的规律,对于分析曲式有极其重要的价值。在各种层面的曲式考试中,“典型的结构”是出题的基本指导思想,模棱两可使得结论缺乏普遍性,也削弱了结论的权威性。
在研究生考试普遍化常态化的今天,越来越多的音乐类院校开始把曲式学当成考试的主要科目。在考试中快速的分析出结构成为了很多考生的追求目标,一些非钢琴专业的考生,常常面对相对复杂的钢琴织体手足无措。如何能利用谱面上的表面线索和一些分析的捷径从而快速的得出结论,成了急需解决的问题。
曲式学在多数音乐类高校的课程布局为一个学年。在针对作曲和指挥专业的学生中,课时还会相应增加。一本完善的教科书包含了从小到大全面的结构讲解,但一些曲式结构平时较少出现在音乐作品中,仅作为音乐研究时才会被挖掘近而深入分析,而在一般的考试中,具备普遍性的,数量较多的曲式结构才是重点。一般的曲式教科书涉及的曲式内容由主要有以下章节:
5.复三部曲式6.变奏曲式 7.回旋曲式 8.奏鸣曲式 9.回旋奏鸣曲式 10.自由曲式1.乐段(一部曲式)2.单二部曲式3.单三部曲式4.复二部曲式
在以上的曲式结构中,“乐段”虽然由于其过于简单短小的特点基本上不会直接出现在考题中,但由于其作为大型曲式的组成部分无处不在,也应作为复习的重点。“单二部曲式”由于本身具备一定的长度,亦可作为大型曲式的一部分,故也是复习和考试需要格外留意的。“单三部曲式”有很大的作品存量,虽为小型曲式但也偶有较长篇幅的作品出现,亦应非常重视。“复二部曲式”数量稀少,且此种曲式的结构相对自由变化较为丰富,故在考试中一般不会出现。“复三部曲式”在篇幅上弹性很大,难度可大可小,是试卷上的热门结构。“变奏曲式”虽然结构多变,但由于具有很强的段落型,从曲式判断的角度过于简单,在考试中很少出现。“回旋曲式”是三部型曲式与变化重复原则的双重体现,在考试中经常出现。“奏鸣曲式”与“回旋奏鸣曲式”具备较长的篇幅和较高的难度,结构变化及其多样,在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音乐院校经常作为必考内容出现。“自由曲式”基本上可以是一些混合了多种曲式结构的相对松散但又具备一定逻辑性的曲式结构的概称,这类曲式往往具备极强的性格特点。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仅见于这一作品的独一无二的结构。[2]一般不会出现在曲式考试中,价值更多地体现在音乐研究的层面。
通过以上文字的总结,可以得出结论:在试卷上有更大概率直接涉及到的曲式结构是:“单三部曲式”“复三部曲式”“回旋曲式”“奏鸣曲式”“回旋奏鸣曲式”。而“乐段(一部曲式)作为间接存在于任何一种曲式结构的组成部分,也需要重点关注。“单二部曲式”在考试中因其篇幅原因一般也仅仅作为大型曲式的组成部分而存在。而“复二部曲式”“变奏曲式”“自由曲式”因其本身的特点,则一般不会出现在曲式考试中。
在对舒曼《青年钢琴曲集》,门德尔松《无词歌》,柴可夫斯基《四季》、莫扎特《钢琴奏鸣曲集》、贝多芬《钢琴奏鸣曲集》等音乐作品中相关谱例的分析得出结论:单三部曲式的长度两页左右居多;复三部曲式和回旋曲式一般在四页左右;而奏鸣曲式和回旋奏鸣曲式则一般在五页以上。所以根据音乐作品的长度就可以大致判断所属的曲式结构,这有助于在分析曲式的开始阶段就缩小其范围从而降低难度。
传统曲式学把谱面上的分段标志叫做“句读”,主要包括长音、休止、重复、对比、转调、终止、改变音色、声部出入、织体变换、力度对比等。[3]学院派作曲的原则建立在对比与统一的基础之上,因此相邻乐段的对比是必然的,结合乐理的原则,在段落之间经常会出现双纵线(代表段落结束)、调号改变、速度和演奏情绪变化、反复记号等、都是乐段更迭的标志。
双纵线:在基本乐理中有明显的“乐段”或“部分”的含义,故在多数的音乐作品中,谱面上的双纵线一般即代表至少为一个乐团结束的含义。
反复记号:在曲式的相关论述中,乐曲的绝大多数反复原则都是以乐段或多个乐段为单位。所以一般可以认为,曲式中出现的反复记号类标识,则至少代表乐段的范围。当然亦有少数作品中存在乐段中某个乐句反复的可能。乐段的全部或其一部分反复不改变乐段的性质,不作为新的曲式来看待。[2]
重写调号:在学院派音乐中,转调是对比的最重要手段之一。在乐段更迭之间选择新的调式调性几乎是普遍的做法。在小范围的转调或离调的情况下,作曲家一般不会重写调号标注而会选择临时升降号标记。只有大范围的转调有相当长度的片段时,才会重写调号,故新的调号具有鲜明的代表“乐段”或“部分”的含义。
速度和演奏情绪的转换:另起新的速度和改变演奏的情绪也是作曲家增强乐曲对比的重要手段。在谱面左上出现的新的速度标识如Allegro,Lento,Meno mosso,或重启演奏情绪的词语也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为一个新的乐段或部分的开始。
很多音乐专业的考生,在面对曲式分析时最大的困难应该是对于钢琴谱的读谱能力欠缺。复杂的织体使得分析曲式段落的 “间歇”与“和声终止”两大因素在有些时候很难判明。在大多数的例子中,是不难看出终止位置的,因为乐句的终止和弦通常具有一定份量,即力度或长度,这对终止感的形成是很重要的。[4]在判断曲式结构时,和声这一因素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学习者无论如何应从自己的曲谱中,看一看和声的安排,因为和声结构是曲式形成的手段,其重要性如同旋律结构一样。[1]但并非需要逐步分析乐谱中的每一个和声周期。在谱面上找到相应的位置,分析开始与结尾的和声就足以在多数时候对分析曲式起到相应的支撑作用。(见谱例)
此谱例在读取了高声部之后,可以明显判明为平行乐句,此时只要在确认调性的前提下判明两个乐句结束时的和声即可判断乐段的性质。(如和声是呼应关系则为两个乐句,如和声前后一致则是一个乐句的变化重复)
在对各种的曲式结构加以总结之后可以得出结论,除复二部曲式从宏观上讲不具备三部性原则外,其余的曲式结构都在局部和总体上体现出三部性原则。在分析曲式结构时要利用好这一普遍性特点,可以在分析的时候用化整为零的方法降低曲式的难度。以下以柴可夫斯基的钢琴曲《六月》为例加以分析:
首先确定曲式的初始乐段(见下图)根据音乐的间歇与和声终止的呼应可判断为两个乐句构成的乐段。在确定这一因素后,只需要在接下来的乐谱中寻找再现段即可。
十小节后,可以找到旋律完全一致的音乐片段,可以断定此为再现段。再将中间段的和声与调式加以分析即可得出单三部曲式的结论。这样分析有助于尽早的给曲式定性,避免过长的谱面给分析带来难度,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完整的结构图。
在分析上例中可以先根据乐段“A”找出其再现“A1”确定第一个由单三部曲式构成的A部分,再根据A部分找出其宏观的再现A1,确定其作为复三部曲式的再现部,近而快速的在总体上得到明晰的曲式结论。而以上判断的方法也适用于奏鸣曲式和回旋奏鸣曲式,在分析时只需注意再现部中副部主题出现的调性变化即可。副部习惯上在再现中对主部作调性服从,即从副部移到主调高度上,通常调式并不必然服从于主部。[5]
曲式学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从结构分析入手近而理解音乐内容。上述的诸多分析方法,是建立在普遍意义上的经验总结,但在面对千变万化的艺术作品时,更应该综合利用各种严谨科学的判断方法,从艺术作品的本身的多种音乐表现手段入手,精细和慎密的分析才能得出更加完善科学的结论。曲式学作为研究音乐结构的一门学科,本身就不具备绝对固定的分析方法和手段,学习者必须在分析大量的作品之后,才可逐渐掌握如何剖析结构内部关于逻辑的多种表达手段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