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发展理念的生态伦理意蕴

2018-01-23 01:46刘湘溶曾晚生
伦理学研究 2018年3期
关键词:权利文明理念

刘湘溶,曾晚生

党的十九大将美丽中国明确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五大规定性之一,并指出为实现美丽中国的战略目标,必须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对于实现美丽中国战略目标至关重要。十九大报告在总结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时,列第一位的成效便是“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1](P5)。十九大报告的这一论述告诉我们,理念属于思想范畴,对人的行为具有支配性、主导性。过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之所以在资源环境上付出的代价过大,究其主观原因便在于思想上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忽视,而思想上的忽视是由于绿色发展理念的缺失或淡薄。实践证明了思想武装、理念先行的意义,没有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性主动性的增强,就不可能有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制度的逐步健全和国家公园体制试点的积极推进;就不可能有全面节约资源的有效推进和能源资源消耗强度的大幅下降;就不可能有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的进展顺利和森林覆盖率的持续提高;就不可能有生态环境治理的明显加强和环境状况的改善;我国就不能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2](P5-6)。

实事求是而论,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但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还面临不少的困难与挑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3](P9)。“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是十九大报告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作出的科学判断。生态环境保护之所以任重道远,首先是因为历史欠账太多。虽然我国政府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90年代又提出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举起了可持续发展的旗帜,然而,在很长的时期内,我们实际上一直走的是一条不可持续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益”粗放式发展之路。理念的确先进,而实践却大大滞后,先进的理念多是写在文件里,挂在嘴巴上,结果可想而知,一方面是GDP的高速增长,GDP规模的迅速增大,另一方面则是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刚性约束日益加剧,成为了经济社会发展短板,瓶颈严重局面的出现。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种严重局面的彻底改观不可能一踯而蹴。其次是因为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的改变,产业结构与布局的调整优化,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脱贫攻坚,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现代化等诸多因素,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盘根错节,这就使得上述严重局面的彻底改观一定是一个艰苦的长期过程,需要大家协同作战,不懈努力,而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还是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自觉性主动性的进一步增强。我们要真正认识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矛盾成为了中国社会主要矛盾,资源环境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成为了一种新的国情的历史背景下,面对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的形势,绿色发展理念为中国需要什么样的发展,中国应当如何发展重大问题的解答提供了价值参照,而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生态伦理意蕴作出学理上的阐释,是理论工作者的职责所在。

绿色发展理念具有多重的内涵,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了其中的三重内涵,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些理念的生态伦理意蕴丰富而深刻,无不闪烁出生态伦理智慧的光芒。

1.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描述的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种理想状态,一种为保证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根本大计人与自然关系的应然状态。正因为如此,党的十九大报告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或者说没有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没有生态良好,就没有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就没有人民幸福和民族复兴。

勿容讳言,文明作为人类的存在方式先天具有反自然性,例如,文明的演进方向与自然的演进方向相反——自然的过程是一个多样化即生物多样化的过程,而文明的过程是一个去多样化的过程,农业文明是这样,工业文明更甚之;自然的过程是一个界限设定的过程,凭借界限的设定,自然界呈现出多姿多彩的面貌,而文明的过程则是一个界限打破的过程,随着文明之轮的前行,不但地域的界限被打破,国家、民族、文化的界限被打破,而且性别、物种的界限也被打破。再例如,文明起源于人类反叛自然的心理意愿,普罗米修斯盗火、羿射九日、女娲补天等中外古老神话传说都反映了这种心理意愿,充盈着人对自然爱与恨、恩与仇的复杂情感,人类不满足于自然的所赐与安排,不甘受自然必然性的束缚与羁绊,它要改造自然,变革自然,从而有了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自然的矛盾既是文明的产婆,又是文明演进的动力。在工业文明之前,人类的能力十分弱小,人与自然的矛盾保持着相对平衡状态,尽管由于人类的无知对自然的盲目开发也遭受过自然的报复,但总的看,这种报复带有局部性。工业文明开启了人与自然全面对抗冲突的帷幕,并使之登峰造极,引发了以资源枯竭、环境污染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全球性生态危机,动摇了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自然基础。无情的现实警醒了我们:工业文明必须扬弃,人类文明必须转型——向生态文明转型,通过生态文明建设,使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是把地球自然生态系统的完整、稳定、有序视为人类命脉之所在的文明,生态文明是把经济社会发展控制在地球自然生态系统承载力之内的文明,生态文明是科技文明、法治文明、德治文明昌盛,并通过科技、法治、德治三管齐下使人类行为对地球生态系统减害增益并举的文明,生态文明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文明,生态文明是以低碳能源和高碳能源低碳利用为能源基础的文明,生态文明是面对星辰大海的外向式文明,即文明走出地球,向月球、火星延伸,向无限广袤的宇宙空间进军的文明……①

2.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理念

地球上本无人类,后来有了人类,这是科学事实;地球可以没有人类,人类却不可以没有地球,这也是科学事实。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个命题有两个所指,首先它指的是:人是自然的产物,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在它的怀抱里孕育了人类,为人类的成长提供栖所和养分。自然是人类的根,是人类的源,是人类的本,是人的无机的身体[2](P56)。其次它指的是:随着科学技术与生产力的进步,到了今天,人类已有可能毁灭地球和自己,人类正在毁灭地球和自己。谁不知任由气候变化下去,地球与人类会面临灭顶之灾;谁不知全世界核武库里的核弹头早已成为高悬在地球与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人类搭乘着地球之舟漂浮在茫茫宇宙,与地球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地球与人类何去何从全靠人类自己。

从更宏观的视野看,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是由地球本身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所决定的。山水相依,山是有生命的,水是有生命的,山水是生命共同体,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地球万物是生命共同体。众所周知,地球是生命的摇篮,而作为生命摇篮的地球反过来又是生命的产物,地球正是有了生命才成其为地球,否则只能像太阳系中其他星球一样是死球。地球表面之状况是无以数计形形色色生命直接或间接参与地质历史进程的结果。地球是一个以生命为中心,靠生命过程来调控的远离天体物理学平衡的开放系统,地球大气圈的形成与保持,地球板块的构造,地球对太阳能的捕获,转化和储存,以及地球的物质循环都离不开生命活动[3]。地球是生命摇篮,善待生命就要善待地球;地球是生命的产物,善待地球就要善待生命——善待生物圈,善待生物圈中的生物多样性,多样性的生物通过食物链网而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同处生物圈这一生命共同体中,生物多样性一旦失去,生物圈这个生命共同体就会瓦解,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亦会瓦解。地球作为生命共同体的完整、稳定与有序是维系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提。

基于对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认识,人类对自然应当持有的态度和做法便是尊重之、顺应之、保护之,尊重和顺应讲的是态度,我们应当以尊重、顺应的态度对待自然规律,保护讲的是做法,我们要保护自然的完整、稳定与有序。尊重的反面是蔑视,顺应的反面是违背,保护的反面是破坏,对自然规律的蔑视与违背,必然导致对自然的破坏,这是一条铁的逻辑,人类曾为之吃尽了苦头,有着惨痛的历史教训,但愿我们能够走出人类唯一要吸取的历史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吸取历史教训的魔咒,使自己变得聪明起来,智慧起来。

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习近平著名的“两山论”中的一个命题。习近平“两山论”由三个命题构成,于2013年9月7日在哈萨克斯坦纳札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回答学生提问时首次完整提出[4]。命题一为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该命题旨在说明,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其他的发展中国家一样,面临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挑战,放弃发展或发展不上去,不但改变不了中国的落后面貌,体现不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生活富裕,而且不可能保护好环境、使生态良好。因而必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既把发展视为硬道理,又把环境保护当成硬要求。命题二为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该命题旨在说明,发展与环境保护是一对客观存在的矛盾,否定不掉,回避不了,在特定情况下,当且当二者发生冲突而必居其一时,我们哪怕暂时放慢些发展速度,也不能损害生态环境,干挖祖宗坟、断子孙路的蠢事。生态环境是用之不觉,失之不存的,应当倍加珍惜,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它。命题三则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该命题旨在说明,发展与环境保护这一对矛盾,既有相对立的一面,又有相统一的一面,万不可受非此即彼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的左右将二者的对立绝对化,而是要找到一条由此即彼的有效途径把它们统一起来,这一有效途径就是全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建设生态文明。该途径中关键的一环就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有了这一环节的贯通,绿色发展理念才能落地,过去出现过的理念先进、实践滞后的现象才能克服;有了这一环节的贯通,对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加以统筹,并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全局工作突出地位,融入到其他四大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才有了切入点,突破口——围绕绿色发展方式与生活方式的形成,五大建设都责无旁贷,都应有所作为且都能有所作为。为达成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统一,我们一定要记住,生态环境不是外在于生产力的东西,而是内在于生产力的因素。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5]。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是畸形的发展,是不可持续的发展,是与美好生活需要相悖的发展,是人民不欢迎、不能接受的发展。

绿色发展理念除了上述三重内涵外,还有其他内涵,诸如发展与保护相统一的理念、自然价值与自然资本的理念、空间均衡的理念以及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等,它们彼此关联,构成有机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处在最高或核心地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生态文明的本质特征,是生态文明建设要完成的根本任务和要达到的终极目标。我们之所以要把人与自然视为生命共同体,尊重顺应保护自然,我们之所以要把绿水青山视为金山银山,把握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对立统一,并承认自然价值、自然资本在发展中的前提性和基础性,注重发展的空间均衡,注重山水林田湖草治理的综合施策,都是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为了更加深刻地揭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绿色发展理念中的最高或核心地位,秉持之、坚守之、弘扬之,来自生态伦理学的以下三点讨论是必要的。

1.关于和谐共生的自然机理

地球生物圈中生物间的关系,从局部看情况复杂,但总体上呈现为和谐共生的画面,不同生物通过食物链网相互制约,相互依存而互为目的与手段。作为目的,表明某种生物存在着,它的存在需要其他生物的存在,作为手段则表明某种生物存在着,其他生物的存在需要它的存在。这种目的与手段的统一决定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6](P18),这不但是社会的普遍法则,也是自然界的普遍法则。动物既有吸收氧气的权利,又有释放二氧化碳的义务,植物既有吸收二氧化碳的权利,又有释放氧气的义务。造物主不允许任何生物只有权利而无义务,或只有义务而无权利,这是生物和谐共生的自然机理,亦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机理。从对这一机理的参悟出发,生态伦理学认为必须重估价值,进而对人类与自然作出正确的价值定位。

首先是把自然界——作为整体的自然界看成价值主体,审视作为价值客体之万物,尤其是生物,特别是人类对自然界完整、稳定、有序的意义。自然界的完整、稳定、有序创造了万物,万物的存在价值只能由其对自然界完整、稳定、有序的作用加以裁定,人类也莫能外。人类应当扪心自问,自己的所作所为都给自然界带来了什么!面对千疮百孔,面目全非,不堪重负的自然,我们不感到羞愧,不该进行忏悔吗?

其次是把人类看成价值主体,审视自然界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意义,在这一维度上,也仅仅在这一维度上,作为价值主体的人类需要,才是衡量自然万物有什么价值及其价值大小的尺度。通过上述第一个方面的审视要使人们明白的道理主要有两个,其一,人类并非唯一的价值主体,人类也应当成为价值客体,人类作为价值客体的缺位,或人类对自己作为价值客体反思的缺失,是传统哲学的重大缺陷。其二,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但不是唯一源泉,自然界也创造价值,也是价值的源泉,自然的价值是一种不依赖于他者的内在价值,人类劳动不过是对自然价值的提取与加工而已,这一提取与加工不应该透支自然的价值,并使自然的价值泯灭。我们既要肯定劳动价值论,更要肯定自然价值论,并将二者融合在一起。第二个方面的审视要使我们明白的道理主要有三个,其一,自然界(地球)对人类的价值是多元的,不仅有资源价值(经济学意义上的),还有艺术价值、科研价值、医疗价值、道德育化价值、生态价值等;其二,自然界对人类的资源价值是有限的,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其三,自然界的生态价值高于它对人类的资源价值和其它价值,因而我们不能因为经济效益才去关心生态效益,相反,经济效益应当服从和服务于生态效益,生态一旦破坏,皮之不存,毛何附焉!

2.关于人类主体利益的整体性

任何文明形态都是人、社会、自然的三维结构,是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社会和人与自然三对矛盾错综运动的表达。正如离开了人与社会的矛盾运动便无法正确说明人与自然的矛盾运动一样,离开了人与自然的矛盾运动也无法正确说明人与社会的矛盾运动。人与社会的关系折射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折射着人与社会的关系[7](P232),正因为如此,要达成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首先要将人类大家庭的和平共处、和睦共存,和合共荣纳入理论视野。在一个纷争与动荡混乱的世界是不会产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图景的,只有当人类社会实现了和解,代干戈为玉帛,并做到互谅、互信、互通和互助,才有自然的宁静与温馨。为此,我们要反对战争,我们要扼制气侯变化,我们要消除贫困,我们要改变不公正的国际秩序,我们要承担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我们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满足需要、争取利益是人行为的引擎。综观文明史,我们会发现一种现象:文明的发展越来越凸现出人类的主体性——人类的主体意识越来越强烈,人类的主体智慧越来越发达,人类的主体意志越来越坚韧,人类对自然的能动性越来越大,这种现象在工业文明后更加夺目耀眼,但与此同时,我们又会发现,一方面人类主体地位在失落和异化,人为资本所役,人为物所役,成为了创造物质财富的工具,成为了受物质欲望驱使的奴隶;另一方面人类主体利益被分割和分化,造成个人与个人、阶级与阶级、国家与国家的对立。要想使人类主体性得以真正复归,要想使人类主体地位得以真正确立,当今时代就必须有对人类主体利益整体性的真正共识,使人类作为一个利益整体或命运共同体与自然界展开对话与交往。何谓人类主体利益的整体性或人类主体的整体利益?生态伦理学认为,保持与促进人类在大自然中的存在,就是人类的整体利益所在,它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它不是虚无飘渺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大到反对战争、扼制气候变化、消除贫困,小到植树种草、拒食野生动物,不用或少用一次性餐具等。维护人类的整体利益既要批判复古倒退,主张回到原始状态的唯生态主义,又要批判“滥杀生”鼓吹“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的生态唯意志论,更要批判借合作援助为名,行“两高产业”越境转移以及生产生活垃圾越境转移为实的生态殖民主义。维护人类的整体利益体现了深刻的人道主义,这种人道主义不但直接地关怀着人本身,以人为目的,而且直接地关怀着人之存在条件的自然,以自然为目的,它具有系统性、有机性、开放性、包容性,不但倡导敬自然之母,对自然怀持敬畏之心、热爱之情的伦理精神,倡导拜自然为师、明自然之理、循自然之道的科学精神,而且倡导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对自然取之有度的实践精神[8]。

自从有了人类,便有了人类的整体利益,但人类整体利益的存在和在理性思维层面对它的把握是两回事,存在是客观的,理性层面的把握则有一个过程。在利益分割与分化、利益竞争与博弈的人类社会,尤其是当今社会,我们既要看到把人类彼此分开的个人利益、阶级利益和国家利益,更要看到把人类联系在一起的整体利益。同居一个地球,面对共同的挑战,在关于人类共同命运的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且相互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合作,人类才会有光明的未来。

3.关于对生产力的理解

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这一原理包括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四个基本范畴,然而长期以来我们把生产力错误理解为人类改造或变革自然的能力,人类改造、变革自然是为了征服自然,成为自然的主人。这一错误理解与生态危机的爆发难脱干系,它使人类走近了地狱。

对于生产力必须重新理解,理解为人类调节自己与自然关系的能力,调节的方向与尺度便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当下的主要工作是修复人类对自然造成的巨大创伤,修复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巨大裂痕。根据对生产力的重新理解,人类在自然界扮演的角色将不再是征服者,而是管理者,作为自然管理者的人类应当放弃“欲与天公试比高”,“人定胜天”的心态,要知道,管理自然不是要去战胜自然,不是要与自然为敌,而是要以自然为师、要与自然为友,管理好自然说到底就是要管理好人类自己,使人类的行为不逾越自然的底线,不违背自然的规律。要知道,自然是征服不了的,人类是不可能成为自然主人的,但这并不否定人类只要能掌握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就可能成为自己的主人,就可能主宰、把握自己的命运。人类从自然征服者到自然管理者的角色转换及其自觉扮演,就是对斯芬克斯之谜的最终解答,才会有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最终飞跃。

人类要想通过管理好自己而管理好自然,有一点不可或缺,即对自然万物存在权利予以肯定,并与此同时对自己在自然生活中的权利进行厘定。

首先是对自然万物存在权利的肯定,这意味着权利主体范围的拓展。古往今来,权利主体范围有两次大的拓展,第一次是由部分人拓展到所有人,这一拓展由资本主义制度对封建制度的取代所完成;第二次是由人拓展到人之外的自然界,即拓展到地球上的一切实体与过程,首要是拓展到地球上的一切生命实体与过程,这一拓展由生态伦理学的问世开启,目前正向前推进。权利主体范围的两次拓展都反映了人类文明的进步,权利上的物类歧视、物种歧视和权利上的性别歧视、阶级歧视以及种族歧视一样均是愚味与野蛮的象征,应当摒弃。

如前所述,权利主体范围的第二次拓展与生态伦理学的问世相伴随,生态伦理学认为,自然万物之所以具有内在的存在权利,是因为自然万物具有按生态学规律存在并受人尊重的资格,例如动物的种族特征——飞鸟的翅膀,长颈鹿的脖子等均如人类的理性一样使它们占有一定的生态位,这便是它们按生态学规律存在并受人尊重资格的依据。生态伦理学还认为,为自然万物权利张目,是要对人类行为作出限制或禁止,使人类的行为不要去践踏自然万物的存在权利,做到各美其美、各安其位、各司其职,互为支撑。“天地本无心,以人心为心”,堪称“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的人类实为自然的大脑、自然的良心,人类应当为自己立规:一切生命形式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有自然物的存在权利都是不可剥夺的,否则,剥夺者必遭天谴,剥夺者必遭剥夺。这就是辩证法,自然的历史的辩证法!

其次是对人类在自然生活中权利的厘定。对此要指出,人类必须彻底破除占有自然的权力欲望。自然创造了人类,不是人类创造了自然,自然不是为人类创造的。然而可悲的是,自从人类来到世间,便逐步滋生、膨胀了占有自然的权力欲望,这一欲望导致人类对自然的疯狂。对此还要指出,人类仅仅具有享用自然的权利,即在自然中栖居、开发自然以满足自己需要的权利。然而,其一,人类对自然的享用是因为自然具有可供人类的享用性,破坏了自然对人类的可享用性,也就损害了人类享用自然的权利。可见,人类对自然的享用是有前提条件的。享用自然是人类的权利,维持自然的可享用性,即维持自然生态结构与功能的完整、稳定与有序则是人类的义务。其二,享用自然并非人类的特权,它为生物共有,但是人类享用自然的方式与其他生物不同,其他生物以本能的方式享用自然,人类则以实践的方式享用自然,这就决定了人类对自然的享用可以达到其他生物无法企及的广度和深度,并有可能越出自然的承受限度,因而必须强调实践的双重功能,即实践既是人类享用自然的手段与中介,又是人类维持自然可享用性的手段与中介,并对实践提出双重要求,即对自然展开的实践不但要正确,而且要正当。

最后,本文还想补充的是,人类上述对自然的享用权利在社会生活中表现为环境权益,包括国家环境权益、法人环境权益和公民环境权益。公民的环境权益是一项基本人权。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恩格斯曾指出,“我提议‘把为了所有人的平等权利’改成‘为了所有的平等权利和平等义务’[9](P217)”,恩格斯的这一论述把权利和义务放在了一个彼此不能割裂的位置,告诉我们讲权利就必须讲义务,讲义务就必须讲权利。公民环境权益的保障与公民环境义务的履行是相辅相成的。为此我们既要强化公民的环境权益意识又要强化公民的环境义务意识,致力营造出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局面,只有这样,生态文明才有希望,美丽中国才有希望。

[注 释]

①生态文明之所以具有面对星辰大海的外向式特征,是因为人类需求无限,而地球上的资源与空间有限,为解决这一矛盾,使人类文明得以延拓,就必须凭借科技朝星辰大海远航。

[1]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马克思.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张昀.新自然观与人类文明[J].哲学研究,1991(10).

[4]习近平.在哈萨克斯坦纳札尔巴耶夫大学发表演讲时的答问(2013年9月7日)[N].人民日报,2013-09-08.

[5]习近平.在海南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2013年4月10日)[A].习近平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论述摘编[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6.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7]刘湘溶.人与自然的道德话语——环境伦理学的进展与思考[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8]曲格平.文明的困境与出路[N].中国环境报,2002-06-21.

[9]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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