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相兵
摘 要:在新高考模式下,高中地理学科对于知识体系的考核量在降低,但對于高中地理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查不断增加。作为高中地理教师,应该在地理教学过程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调整教学方向,实现地理教学与新高考模式的同步,不断提升学生的地理知识运用能力。
关键词:新高考;高中地理;教学改进
高考制度改革的主要目的在于,推动中学教学进一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作为高中地理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必须迎合新高考模式,努力调整和优化教学方向,不断提升自身的素养,不断挖掘地理学科的应用内容,提升教学的针对性,着重教授学生综合性的地理知识。新高考模式对于地理学科应用能力的考核将成为重点,教师必须在教学实践中努力提升自身的素养,不断提升高中地理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优化自身的素养,适应高考改革新趋势
在高中地理教学过程中,教师是引导者和组织者。随着素质教育的全面深入,教师的角色发生了转变,不再是课程内容的“灌输者”,而是教学工作的引导者。然而,新高考模式对于教师的考核标准不降反升。为了迎合高考改革,教师必须注重优化自身的素养。首先,教师需要优化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少教师对于新高考模式比较抵触,内心存在排斥心理。他们仍然愿意根据传统经验来开展教学工作,有时会公开抱怨高考改革。但新高考模式已经实施,教师的抱怨没有任何作用,只会增加相应的心理负担。因此,教师必须转变教学观念,优化自身的心理素质,认可新高考模式,积极遵循新的考试大纲进行课程内容的调整和优化。其次,在高中地理教学过程中,为了迎合新高考模式,教师还必须积极提升自身的学科综合能力。新高考模式注重考查学生的应用能力和综合能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学科素养。一要勤于总结经验,将教学经验与教学改革平衡起来;二要不断更新知识和观念,积极学习,善于利用网络等新媒介来补充自身的知识。
二、善于追踪热点,利用现代化教学技术
新高考模式要求在高中地理教学实践中,教师必须善于追踪热点,注重地理知识的拓展训练,同时更要积极利用现代化教育技术,以此全面提升高中地理的整体教学水平与质量。一方面,高考新模式更加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和优化,因此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该强化高中地理与学生实际生活之间的关系,善于整合生活中的地理素材,善于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教学资源。教师应该鼓励学生积极利用课余时间,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地理知识的扩充,不断拓展和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同时,教师还可以结合教学内容进行课程资源的整合。调整传统的课程次序,注重课程或者内容之间的内在联系,形成板块式教学,突出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塑造。比如,教师在讲解地球的经纬度问题时,可以将区域地理知识一并融入,强化知识之间的关联性。另一方面,在新高考模式下,高中地理教学的改进,还需要教师积极更新教学方法,摒弃传统的板书教学形式,多学习现代信息技术,自制课件、微课、幻灯片等。尤其是微课,微课具有灵活自由的特点,能够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师结合教学内容进行微课的筛选,同时还可以按照自身的教学进度以及高考大纲来自制微课,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微课学习。
三、提升课堂教学效率,鼓励学生深入探究和应用
高中地理的课程安排明显少于语数外等核心课程,因此有效地提升课堂效率是非常必要的。一方面,教师在教学前,应该结合课程体系以及高考大纲提前做好内容的精炼。比如教师可以将教学内容完整直观地呈现在多媒体软件上,或者利用图形结构、组织体系图等直观描述不同知识之间的内在关联。为了有效强化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教师可以鼓励学生按照组织体系图进行内容的增加和充实。学生所提供的内容,教师有决定是否采用的权利。通过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能够提升教学效率,同时也能够实现师生之间的有机互动。另一方面,新高考模式愈发注重学生地理素质及地理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因此传统的笔试考核已经难以满足当前地理教学的需求。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应该鼓励学生进行探究,将已学的地理知识积极运用到实践生活中去。教师将班级内的学生按照一定的规律分成若干小组,借鉴项目化教学的方式,将规划好的地图知识板块,分为若干个项目,鼓励学生按照项目任务开展探究。在探究的过程中,学生既可以独立完成,也可以合作完成。通过这样的教学方式,能够强化学生的主动探究能力,这恰好是新高考模式强调的重点。因此,教师要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式,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不断强调教学的有效性,同时更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和探究意识。
总之,在高中地理教学实践中,新高考模式对于学生实践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是重中之重。高中地理教学必须迎合新课改,顺应新形势,不断调整教学方向,不断变革教学思路,积极充实自身的知识体系,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全面提升高中地理教学的整体质量。
参考文献:
[1]蒋亚琴.新高考模式下高中地理教学的改进[J].教学与管理,2017(13):74-75.
[2]邱友生.面向新高考模式下的高中地理教学方法研究[J].考试周刊,2017(15).endprint
新课程·教师2017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