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永成
摘 要 政府、市场和高职院校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各具功能优势和劣势,因此,急需构建三方共同参与并能扬长避短的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构建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坚持尊重规律与促进发展相结合、统筹优化与协调合作相结合、信息先行和适度超前相结合、适需对路和注重效益相结合等原则,建立各方通力协作的专业设置预警指标体系、监测与评估体系、决策与处理体系和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
關键词 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原则;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 G71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7)28-0044-06
21世纪以来,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我国高职教育得到迅速发展。然而,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与国家的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职业结构不匹配,影响国家整体的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此,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指出“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完善职业院校区域布局,科学合理设置专业,健全专业随产业发展动态调整的机制”。可见,构建一套适合中国国情的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已经被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
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是指政府或院校等组织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专业设置的合理性做出全面分析与前瞻性推断,并根据分析和推断,准确预告危险前兆,发出明确的预警信号,使相关组织能提前了解专业设置发展的状态,及时采取预防措施,合理设置或调整专业,防止或消除因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对组织造成不利后果的一系列活动[1]。结合我国国情,探讨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理论基础以及可行的实践路径,有利于优化专业设置。
一、宏观比较视角下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当前的主流研究,如张清雅[2]、王延召[3]等人主要从高职教育专业设置本身存在的问题视角来论证构建预警机制的必要性。这一思路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容易忽视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管理的主体即政府、市场和高职院校三者在专业设置调控中的独特作用、地位及其相互联系。因此,需要从宏观比较的视角,分析三者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的功能优劣,从而论证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必要性。
(一)政府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的功能优劣
政府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的主体地位毋庸置疑,同时,政府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兼具独特功能优势:首先,具有宏观引导功能。政府能够提供明确的教育发展方向和目标,并综合利用教育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等手段,引导高职院校按照市场需求设置与调整专业,尽力避免或消除宏观专业总量上的失衡,引导高职教育实现供求市场的总体稳定。其次,具有专业结构协调功能。只有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方能克服市场调控的弊端,制定并实施合理的宏观专业结构、专业布局政策等,对各类专业进行全面计划和协调,推进高职教育专业结构的合理布局。最后,具有整体优化功能。政府能够综合运用多种调控手段,缓解或消除专业设置中政府与高职院校、市场等之间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矛盾和冲突,实现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的整体效益最优。
当然,政府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也具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功能劣势。首先,政府调控容易出现主观选择性目标偏差。在目标导向的选择上,政府往往倾向于重视战略性目标而相对忽视专业效益和专业稳定;在手段选择上,政府往往倾向于选择直接的行政手段而忽视法律和经济手段;在类型上,政府往往倾向于宏观的近期总量需求控制而相对忽视微观的远期预测。其次,政府调控反应迟缓。一方面,由于政府所掌握的信息不够准确、全面,容易导致决策出现失误;另一方面,政府的决策程序可能过于繁琐,缺乏时间效率和成本优势。最后,政府调控容易出现政策内耗。专业设置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如果与专业设置管理有关的政策体系内部不能配套或协调,就极有可能形成政策内耗,从而抵消专业设置调控的实际功效。
(二)市场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的功能优劣
行业企业、劳动力市场等市场力量是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不可忽视的主体,市场力量在专业设置调控中具有较多功能优势:首先,具有劳动力的市场供求平衡功能。即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就业情况会直接刺激或抑制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高职院校会根据不同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相应调整招生专业数量和招生人数,进而实现人才供求的宏观平衡。其次,具有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市场机制能够根据劳动力市场供求的变化以及随之影响的专业就业率波动,直接影响稀缺的高职教育资源配置方向和数量,从而引导高职教育资源实现短期的优化配置。再次,具有专业市场分流功能。即高职院校能够根据社会需求的差异合理进行专业分类定位,以特色化的专业满足差异化的市场需求,从而实现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的整体分流与分化。最后,具有市场信号传递功能。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率的市场信号能够及时传递到市场,使高职院校主动加强各专业与市场需求的内在联系,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培养特色,也能使政府根据市场信号直接或间接调控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还能使学生及家长根据市场信号对就读专业作出理性选择[4]。正是通过发挥上述功能,市场力量能够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管理中构筑起纵横交错的调控网,从而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起到难以替代的独特作用。
不过,虽然市场力量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的功能具有独特性,但由于市场存在失灵现象,因此它也有其无法克服的功能劣势:首先,市场调控容易偏离预定目标。由于缺乏宏观决策主体的引导,高职院校容易出现市场“跟风”现象,盲目设置所谓的“热门专业”而忽视“冷门专业”,极易使国家宏观计划落空。其次,市场调控能力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政府、高职院校主要根据某一专业的就业率高低等市场信号来设置和调整专业,但这一市场信号只是反映某一时期的状态,不能据此做出长期的教育决策,因此,市场信号及其调控存在一定的盲目性。最后,市场调控具有滞后性。一方面,当前的劳动力市场信息不够透明;另一方面,市场供求变化与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之间的连锁反应时间较长,这就使得市场诱使高职院校调整专业设置的速度显得相对迟缓。
(三)高职院校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的功能优劣
政府与市场虽然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起到重要作用,但他们只是外部力量,专业设置管理的最终决策者和实施者只能是高职院校,也就是说,高职院校是专业设置调控中最重要的主体与组织者,政府与市场的力量都必须借助高职院校这一主体来发挥。理论上,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调控中具有较多优势:其是毕业生就业去向的直接管理者,自然也是毕业生就业市场信息最直接、最全面的感知者,因而,其能够迅速、敏捷地感知市场变化,并充分利用其独立的法人地位,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合理设置并及时调整专业,制定出最有利于学校发展的专业设置决策方案。同时,其也能够充分挖掘并合理利用学校的内部资源,最大限度地获取并利用外部资源,加强特色专业建设,淘汰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劣势专业。然而,事实上,高职院校在专业设置调控中具有较为明显的滞后性功能劣势,也就是说,高职院校中具有抗拒专业设置调整或退出的因素,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专业调整或退出的成本过大。专业设置调整或退出往往需要付出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这一因素导致很多夕阳专业难以及时退出,也导致一些朝阳专业难以及时进入[5]。其次,专业调整或退出有“路径依赖”。无疑,专业调整或退出会牵涉到很多专业教师的切身利益,一些教师会因为专业调整或退出而失去原有的利益与机会,要么选择重新适应新专业,要么选择完全退出,这样的结果无疑会导致利益受损者抵制专业调整或退出。最后,信息的不完全会导致决策滞后。高职院校主要通过观察教育结果所传递的信号来设置或调整专业,但教育是一个生产周期较长的特殊行业,其结果往往不仅取决于人才培养质量,也取决于受教育者的素质等诸多因素。这一特殊性导致专业设置信息的不完全,同时,信息获取的成本问题以及信息传递的连续性、分散性等因素共同导致高职院校专业设置与调整、退出的决策相对滞后[6],从而影响整个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结果。
综上,虽然政府、市场和高职院校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调控中各具功能优势,但也存在各自无法克服的功能劣势,进而给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带来诸多问题。一方面,众多热门专业设置重复率高而带来专业同质化和无序竞争;另一方面,一些冷门专业和劳动力市场急需的新兴专业、交叉专业则设置不足,最终造成专业结构与产业结构契合度不高,结构性矛盾突出。问题的根本是专业设置导向性不足与预警机制缺失,这就要求国家和各级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携手构建一种既能发挥各自功能优势又能克服各自功能劣势的专业设置预警机制,以便更加合理地设置与调整专业,优化高职教育专业结构,促进高职教育与经济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二、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原则
(一)尊重规律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原则
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构建的最基本原则是发展,即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促进高职教育和经济社会的最优化,实现经济社会的根本发展,而且,这种发展不是单纯的经济、教育等方面的发展,而是促进经济社会的综合性、多维度的发展。作为为社会培养高层次技能型人才的关键环节,高职教育专业设置既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有着本质联系,又有着高职教育自身所固有的本质联系。因此,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人的发展和高职教育自身发展是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遵循的三条规律。首先,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适应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构建明显受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势、教育格局以及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口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就决定了高职教育专业设置必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势,促进区域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人口等方面的协调发展。其次,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适应并促进人的发展。这里的人指向高职院校的学生和老师,即预警机制的构建必须适应并促进学生的发展和教师的发展,使学生、教师能在这种机制下实现全面发展、自主发展和专业发展。最后,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适应并促进高职教育以及高职院校自身的发展。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统筹考虑影响高职院校发展的诸要素之间的关系,适应并促进专业设置与高职院校自身文化、结构、功能等的协调发展。同时,预警机制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高职教育自身优势,充分发挥高职教育在提升国际竞争力中的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凸显高职教育的社会价值和地位,通过构建预警机制,使高职教育系统内部的结构、功能和构成要素等实现平衡、协调发展。
(二)统筹优化与协调合作相结合原则
构建高職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是一项涉及政府、社会、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等众多利益相关者的系统工程,涉及高职院校内部的方方面面和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因此,既需要国家和地方政府运用系统思维和宏观眼光整体谋划,做好顶层设计,构建统筹推进机制,也需要行业企业有效参与合作,积极扮演参与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同时,高职院校也需要发挥主观能动性,调整和优化办学要素,在构建专业设置预警机制中实现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学校的整体办学实力和核心竞争力。首先,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和宏观统筹工作,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政府的特殊职能和资源优势决定其在构建预警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和统筹协调作用不可替代、不可或缺。这就要求各级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增强改革的系统性、协调性和整体性,通过不同方式和途径协调平衡各利益主体的核心利益,尤其是中央政府应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并扩大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自主权,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高职专业分类评估制度、红黄绿牌预警制度和人才需求检测预报制度;省级政府应加强区域规划,明确、细分区域内的专业设置目标,对区域内的高职院校专业设置做出统一规划,并统筹协调区域内各级政府、教育系统、产业界之间的关系,推动促进产教融合、专业预警。其次,高职院校自身应做好内部统筹与协调工作,构建院校层面的专业设置预警制度。高职院校要做好顶层设计工作,尤其是在科学规划、统筹协调、调整优化内外部资源方面,应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在专业设置的关键要素和核心内容上做好整体谋划,协调和平衡与政府、行业企业以及学校内部各方利益,还应及时发现专业设置的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应对,做到既能确保专业设置的总体目标实现,又确保相关利益主体的核心利益得到体现。通过构建科学、有效的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建立起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特色鲜明的专业设置管理体系。
(三)信息先行与适度超前相结合原则
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是以大量相关信息为基础构建的,在其运行过程中也会产生和处理大量信息。因此,必须建立国家、省级政府和高职院校三个层面的完整的专业设置预警数据库以及相应的网络资源共享系统。通过建立这一数据库以及共享系统,可以构筑一整套信息获取、信息筛选、信息分析与评估、划分警报级别、预报警情以及警情处理等专业设置预警制度,并实现专业设置相关信息的实时存储和处理,进而提高专业设置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同时,网络资源共享系统可以最大化地实现政府、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等相关主体的信息共享,提高专业设置管理的工作效率。
构建专业设置预警机制要遵循客观规律,也要有前瞻性。这里的前瞻性是指各级政府和行业企业、高职院校在制定或参与构建预警机制时,要立足现实,遵循规律,解决高职教育的现实适应性问题;也要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未来需要,积极开拓进取,实现适度超越,使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能够引领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这就要求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在构建和实施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前,根据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周期性长、专业结构的相对稳定性以及适度超前性,结合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及时、经常、大规模地对劳动力市场所需的高职应用型人才的发展趋势进行大胆、合理地预测。用超前的意识,逐步调整、淘汰不适应现代产业发展趋势的夕阳专业,引导开设具有适度超前性的新兴专业、朝阳专业,做到专业的成长成熟与劳动力市场需求的高峰期基本保持一致甚至有所超前。
(四)适需对路与注重效益相结合原则
高职教育专业设置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必须适应外部大环境,满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就要求在构建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时,政府、行业企业等相关主体必须深入分析、准确把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势,研究未来一段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走势和国家、区域的发展战略,以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走向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植,使高职教育的专业设置尽可能与之相适应甚至超越、引领。政府、高职院校必须根据毕业生就业信息以及劳动力市场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格和质量要求的新变化,及时对专业布局和专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使专业布局、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就业结构和生产技术发展需要、人们对高职教育的需要等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相匹配。
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应考虑尽可能降低成本,实现专业设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优化。同时,还必须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高职教育规律,确保高职教育的总体高质量。这就要求政府、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在合作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时,必须强化成本意识、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和协调意识,妥善处理高职教育的专业规模、结构和效益的关系,实现通过构建和实施预警机制促使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管理低成本、高效率、高质量的目的,并得到相关各方主体的通力支持、协调和配合。
三、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实践路径
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包括寻找预警线索的预警指标体系、分析警情的监测与评估体系、处理警情的决策与处理体系以及统筹预警机制的专门组织机构及其信息系统,需要得到政府多部门、行业企业和高职院校等的通力协作。
(一)寻找警源:建立专业设置预警指标体系
一套科学、合理的预警指标体系是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基础和最重要内容,其能够起到引导寻找警情线索的作用。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指标体系就是用一系列相互关联的能够反映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状态及其存在的问题的指标组合,这一组合指标的选择应能全面、系统地覆盖专业设置影响因素的主要来源[7]。就影响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的因素而言,其外部因素主要包括政府的相关政策导向、行业发展状况、劳动力市场的人才需求情况、供给情况、就业情况和社会评价;内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高职院校的教育教学资源情况,办学定位、师资队伍、课程建设、实训基地、教学设施设备、经费投入和校企合作情况等。相应地,专业设置预警指标体系也应包括影响专业设置的外部指标和内部指标。专业设置预警指标体系,见表1。
必须说明的是,上述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并非稳定不变。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各级政府、高职院校可根据本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专业特性等實情进行灵活调整和完善。
(二)分析警情:建立专业设置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
建立预警指标体系只是构建预警机制的基础和起点,只有对指标体系及时进行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才能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这也是构建预警机制不可或缺的重点和关键环节。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主要是通过自下而上搜集影响高职教育专业设置相关指标的定量数据和定性信息,对这些数据和信息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并将分析和评估结果及时反馈给相关主体。因此,建立预警监测与评估体系需要完成三个关键步骤:第一步,建立预警监测与评估数据平台。建立监测与评估体系必须采集大量的数据和信息,这些数据和信息必须依靠数据平台才能得到及时传递和共享。同时,建立数据平台可以保证数据和信息得到及时更新,从而保证数据和信息的动态性和时效性。因此,政府应依据预警指标体系,组织专业人员建立国家、省级区域和高职院校三个层面的预警监测与评估平台,平台应包含采集、分析、监测和报警功能,不同层面的平台应由专门人员进行日常维护、分析和监测。第二步,及时从各源头采集各项预警指标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并逐一录入数据平台。预警指标的数据和信息采集必须由产生相关数据和信息的源头单位或个人来填报,以保证数据和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因此,完成这一步需要得到教育、人力资源保障、统计等主管部门和相关行业、校企合作企业以及高职院校的支持和配合。第三步,组建专家评估队伍对预警监测与评估数据平台中的数据和信息进行科学、全面、系统地分析和评估。专家评估队伍应以专业领域内的权威专家为主,同时还应包括教育、人力资源保障等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代表以及高职院校的代表。专家队伍应根据实情,确定预警模型、提出应对方案、提供专业建议等。
(三)处理警情:建立专业设置预警决策与处理体系
建立预警决策与处理体系是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终点和目的所在。通过建立预警决策和处理体系,可以观测临界阈值有无超出,从而判定专业设置有无警情以及警情程度,并据此采取相应措施设置或调整专业,使某一范围内的专业设置总体趋于合理。建立预警决策与处理体系实际上分为两步:第一步,设定一个有无警情、警情程度的合理临界阈值,这是建立预警决策与处理体系的关键。临界阈值是反映专业设置警情严重程度的等级界限。通过赋予专业设置预警指标以一定的权重,并根据数据平台测算某一专业的指标得分情况,结合预警临界阈值,即可判断这一专业设置有无警情以及警情的严重程度。如某一专业外部指标得分较高,说明这一专业的外部需求较为旺盛;如果某一专业的内部指标得分较高,则说明内部条件能够支持这一专业。只有当外部指标和内部指标均较高时,这一专业的设置才较为合理,二者得分均较低则说明这一专业有警情,需要酌情调整甚至退出。根据警情的严重程度,可将专业设置的警情程度分为四级:第一级,红牌专业,即这一专业预警指标得分严重超出预警临界阈值,说明该专业警情严重,专业设置极不合理,办学风险较大。第二级,黄牌专业,即这一专业预警指标得分超出一定的预警临界阈值,说明该专业存在警情,专业设置存在不合理因素,办学存在一定风险。第三极,蓝牌专业,即这一专业预警指标得分未超出预警临界阈值,说明该专业不存在警情,专业设置相对合理,办学风险较小。第四级,绿牌专业,即这一专业预警指标得分远小于预警临界阈值,说明该专业不存在警情,专业设置非常合理,不存在办学风险。第二步,处理警情。警情的处理需要依靠评估专家队伍根据不同专业的警情严重程度提出相应的分析和处理方案,并将这一分析和处理方案以报告的形式提交政府和高職院校。政府相关部门和高职院校共同分析、研究该报告,并及时采取继续支持或调整、转向、退出等相应措施排除警情,有效避免或尽可能减少不合理的专业设置给社会、高职院校和学生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警情的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有助于相关主体把专业设置的不利影响消除在萌芽状态,提高专业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8]。
(四)顶层设计:建立专业设置预警组织管理机构
构建高职教育专业设置预警机制必须做好顶层设计,以协调建立预警指标体系、监测与评估体系和决策与处理体系,并保证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这就必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行业企业积极参与,高职院校具体执行的专门组织管理机构。具体来说,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功能优势,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及时制定并发布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高职教育发展规划;推动建立规范的专业设置条例,完善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做好国家层面和区域层面的专业布局调控,并合理划分红牌、黄牌、蓝牌和绿牌专业;及时发布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趋势和用人需求信息;组织相关主体及时填报预警监测与评估数据平台,并及时发布、共享;组织专家评估队伍及时对专业设置警情,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排除警情;协调处理政府与行业、企业、高职院校等的关系。行业企业也应充分发挥其功能优势,重点做好如下事项:协助及时填报预警监测与评估数据平台;积极参与分析专业设置预警的监测与评估,并提出合理的应对方案,协助高职院校及时排除警情;及时向政府、高职院校公布用人需求信息以及本行业的发展趋势预测分析信息;积极参与高职院校的专业建设、合作办学等。作为专业设置预警机制的主要决策者和执行者,高职院校同样也应发挥其功能优势,重点做好如下事项:合理确定学校发展定位和专业发展规划;及时、准确填报预警监测与评估数据平台;不定期组织专家评估队伍对本校专业设置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及时整改;根据最终的专业设置警情情况及时、合理确定处警方案,并根据方案坚决贯彻执行,及时排除警情;加大专业投入和建设力度,突出专业内涵建设,打造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等。
参 考 文 献
[1]李海宗,杨燕.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指标体系构建研究[J].中国高教研究,2014(5):101-104.
[2]张清雅.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滞后性之应对策略[J].江苏高教,2012(5):154-155.
[3]王延召.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与预警机制研究[J].教育与职业,2015(6):31-33.
[4]阳荣威.高等学校专业设置与调控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6:74.
[5]吴克明.高校专业设置之后的多元分析[J].河北师大学报:教育科学版,2005(3):91-94.
[6]吴克明,张宏武.高校专业设置和招生滞后新解:新制度经济学视角[J].现代教育科学,2005(3):40-42.
[7]杨燕,李海宗.高职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构建[J].职业技术教育,2013(29):14-17.
[8]杨燕,李海宗.论高职院校专业设置预警机制有效运行的策略[J].职教通讯,2013(31):61-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