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雨晨
[摘 要]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以广东省开设会计专业的高职院校为研究对象,从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管理、课程、学分、师资和支持政策等方面调研其创新创业教育开展的情况,分析了其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改善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学和教育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问卷调查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24.139
[中图分类号]G717.3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24-0-02
1 调查对象及方法
笔者以广东省开设会计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了问卷调查,本次调查的内容共分为5个方面,分别是各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管理、课程、学分设置、教育实践、师资建设和指导服务等,问题包含单选、多选以及建议等。广东省开设会计相关专业的高职院校共有67所,主要类型有高等职业技术学校(64所,95.9%)、学院(2所,3%)、高等专科学校(1所,1.5%)、综合类院校(37所,55.2%)、工科类院校(23所,34.3%)、财经类院校(4所,6.0%)、艺术类院校(2所,3.0%)、农业院校(1所,1.5%)。笔者共发放67份问卷,回收52份,问卷反馈结果显示,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的有36所。
2 结果分析
2.1 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情况
高职院校对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管理就是在该校相关管理部门的主导和推动下,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实践活动。调查显示,36所院校中对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管理的部门归于就业指导中心的有11所,比例为30.56%;归于教务处的有10所,比例为27.78%;其他分别归于学生处、校图委、科研處,而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创新创新教育管理部门用于统筹创新创业教育管理工作,这些部门包括创业学院、创业教育中心等,这些部门也负责对该校会计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进行管理。显然,大部分学校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管理主要还是集中在就业指导部门,其次是教务处,这说明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主要还是与就业指导部门和教务处相关,部分对创新创业教育特别重视的高职院校还成立了专门的管理部门用于负责该项工作。
2.2 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及学分设置情况
笔者通过分析调查结果得知,给予反馈结果的52所高职院校还有16所没有会计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比重为30.77%。这些高职院校会计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一般可以分为4类,分别是公共的必修课与选修课、专业的必修课与选修课,作为会计专业公共必修课的院校有17所,比重为47.22%;作为会计专业公共选修课的有12所,比重为33.33%;作为会计专业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分别只有5所和2所。显然,将其作为会计专业必修课的高职院校,要多于将其当作会计专业选修课的高职院校。
许多高职院校都为本校的会计专业学生提供了获得创新创业学分的机会,包括选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进行发明创造获取专利,积极参加竞赛获取荣誉和奖励,参与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以及其他与创新创业相关的课外活动等。在已经设置该门课程的36所高职院校中,大部分均将创新创业学分限定在1~5个学分,其数量为25所,比重为69.44%。学生可获得的创新创业学分数量越多,表明该高职院校对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也越高,这些高职院校的会计专业对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其课程内容主要集中在财税和法律知识、企业管理与运作的基本理论与方法、人际交往的技巧与礼仪、创业理论知识讲授与实践案例剖析等方面。
2.3 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建设情况
这36所高职院校从事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都达到了两百多名。从这些老师的职称情况来看,分布于正高、副高、中级和初级及以下的老师比例分别为8%、24%、52%、16%,高级职称老师的比重占到了32%,中级及以下职称老师的比重占到了68%,可见高级职称的老师比重都还是比较高的。从这些老师获得有关资质的情况来看,有接近三成的老师拥有这方面的资质,但另有近七成的老师从来没有参加过任何资质的考试与考核。这些老师中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占大多数,超过了一半,本科及以下学历的老师约占四成,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老师比重则不到一成。
2.4 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支持情况
(1)支持资金规模。这36所高职院校能够为本校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专项资金数额,因学校类型的差异而各有不同。5所国家级示范高职为开展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可提供的专项资金达到了1 175万元,平均每所学校为235万元;22所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提供的专项资金只有1 069万元,平均每所学校约为49万元;9所民办高职院校可提供的专项资金有703万元,平均每所学校约为78万元。
(2)学分转换情况。在36所高职院校中,大部分学校都允许本校会计专业学生将创新创业成就和该专业的课程学分进行转换,比重为63.9%;而在剩下的36.1%高职院校中,允许将其转换为会计专业必修学分的比重,要大于允许将其转换为会计专业选修学分的比重。
(3)对休学创业的支持情况。在36所高职院校中,允许会计专业学生以创业为目的进行休学的有31所,比重为86.1%,占绝大多数。其中,这些允许休学创业的高职院校已经出台相关政策的有5所,比重为13.9%,正准备出台相关政策的有25所。
3 讨 论
3.1 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开设创新创业教育普遍,但管理不当
从调查情况来看,广东省高职院校普遍比较重视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文件和广东省教育厅发下发《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粤教高〔2015〕16号文件均规定,创新创业教育应当由各校的教学部门统筹,而执行责任则具体到高校的各部门。当前,由教务处主导和管理创新创业教育的高职院校占多数,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跟许多学校没有准确理解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有关。创新创业教育应面向全体学生,而并非某些致力于创业的少数学生,这项教育要培养全体学生的创业精神、意识和能力。
3.2 多数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数量少、类型少、学分低
多数院校的会计专业都开设有自己的创业教育课程,有公共课和专业课,也有选修课和专业课。但是,当前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主要还是以公共课为主,专门结合会计专业特点开设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还是比较少的,表明许多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难以融入会计专业理论与实践的相关内容,创新创业教育和会计专业教育没有得到有效统一和整合。同时,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学生获取创新创业学分的渠道相对较多,但其分值并不高,且可供其选择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类型并不多。当前,许多高职院校会计专业对创新创业教育的理解还有待加强。
3.3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建设取得一定成就,但师资层次仍然偏低
各校专职从事创新创业教育的老师数量已超过二十多人,且有一些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参与其中,这说明当前高职院校自身的师资力量基本上能够满足会计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教学需求。但是,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任老师数量还是比较缺乏的,且职称结构和学历结构都不太合理,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所比重偏低,且具有博士学位的高学历层次人才也很少,表明只有很少一部分具有较高水平的老师参与到了创新创业教育中。在这些从事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的老师中,仅仅只有三成的老师获得了创新创业教育的相关资质,这些老师从事该项工作的专业性仍然令人存疑,且曾经有过企业工作经历的老师也很少。
3.4 大部分院校对学生休学创业给予肯定,但少有配套措施
各校基本上都为会计专业的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相应的经费,且支持学生休学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但投入的经费数额和相关政策仍然不够,不同层次的高职院校所投入的经费数额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其中以国家级示范高职获得的创新创业教育资金最多。只有少数高职院校提供了支持学生休学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配套政策,甚至还有部分院校完全不支持学生休学创业,这不利于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此外,多数高职院校都不允许会计专业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学分的转换以及相关学分管理制度,因而难以产生对学生创新创业行为的激励效果。
4 结 语
笔者通过调查发现,当前高职院校会计专业普遍比较重视创新创业教育,但在理解方面存在一定的偏差,并未真正与高职会计专业教育结合起来。各校虽然在会计专业创新创业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走向成熟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有待从管理、课程、师资、学分和休学政策等诸多方面对照国家和省的要求进行完善。
主要参考文献
[1]王胜利.试论创新创业教育为重要载体的高职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17(3).
[2]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學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Z].2015.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Z].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