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锋
摘 要:公共治理理论产生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自兴起之初就对政府管理模式产生了强烈的冲击,由于其民主化、多元化、平等化的理念,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摆正政府的位置,提高教育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高等教育管理“善治”的最终需求,是一项亟待研究的命题。
关键词:公共治理;高等教育管理;教育改革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公共治理理论来源于西方学界,并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我国传播开来。公共治理理论的精髓来源于将工商管理的理论和办法应用于社会公共部门,在治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重视质量公平和绩效评估[1]。自公共治理理论提出以来,无论是在各个公共部门还是高校教育方面,都成为了一种主导型的趋势,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时期,政府改革势在必行,顺应市场经济发展是国家对各行各业的要求,高等教育服务也概莫能外。
实质上,公共治理理论深刻影响了我国政府的管理模式,也为我国的高等教育和高校转型升级提供了新的思路。从公共治理理论传入我国之初,我国的高等教育学界就掀起了一场剧烈的讨论,高等教育是否应该产业化、顺应市场导向、创新办学模式,这些都是命题争论的焦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探索与研究,我们也应从以市场为导向的公共治理方法中汲取营养,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系改革提供好的思路。
一、公共治理理论和高等教育治理的内涵
1.公共治理理论的概念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治理理念逐渐成为了学界的学术焦点,这一理论在渗透各行各业的同时,也在高等教育领域掀起了一股改革热潮,引发了高等教育改革的思潮。治理思想和方法对于当今高等学府的定位和管理走向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从词源上看,“治理”一词(governance)与“统治”(government)在含义上并没有区别,但在治理理念被提出后,人们赋予了“治理”新的含义,在1995年联合国的《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报告中,治理的定义为:各种公共或个人或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所有方式的集合,并且调和各种利益冲突,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2]。
治理与统治不同,它在本质上不是一种控制和操作,而是协调的过程。治理的主体既包括国家政府机关,也包括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公民,只要参与到公共治理过程当中,就有权利表达主体的治理意愿和参与意愿。治理是建立在多方面主体的共同认可的基础之上的,它强调的是各方面主体的彼此对话和协商,重视的是充分表达主体意见的沟通交流过程,在本质上体现了一种民主精神和主体责任意识。
治理的最终目的是“善治”,也就是同时实现公共效益和资源效应的最大化,其主要的要素為合法性、责任性、透明性和有效性[3]。在高等教育管理方面,治理理念当渗入管理者的思维,打破政府唯一管理的统治特性,打破社会教育的行政管理特性,使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从传统的政府与市场治理模式逐步走向政府、市场与社会的三方合作的多元治理模式,而这一模式将会对高等教育管理产生深刻影响。
2.高等教育治理的内涵
当前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大学内部治理的问题正受到热议。有人认为高等教育治理是为实现高校办学目标而设置的一系列制度体系,它通过制定规则,理清高校各方面利益相关主体的关系,来实现管理的目的。对高等教育管理者而言,“治理”的创新之处在于打破政府和市场对于高校的管理绝对主导,实现高校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与高校各种主体的多元化治理体系[4]。
高等教育治理,指的就是在多元化的治理体系之中,对政府、市场和社会等主体进行合理且有效的分工,通过各方的协作实现高等教育的目标。高等教育管理体系中公共治理思想的渗透,能够为我国高校教育政府控制化现状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法,为我国高校发展困境的破解给出了有益的启示。
高等教育治理的特征有:①治理主体多元,公共治理理论中,高等教育的管理者不再只是政府与市场,还包括各类公共组织与个人部门,在这种多元主体共同管理的情况下,新型的教育管理格局正在形成。②治理方法多元,传统的高等教育管理手段比较单一,管理效果较弱,而公共治理更注重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通过行政和法律等多个层面进行管理,并采取现代化的管理形式,灵活处理协调各类高等教育事务,为高等教育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支撑。③治理价值观正确,公共治理理论赋予了高等教育更加明确的价值需求,也就是实现每位受教育者的全面发展,也就是达到“善治”的境界。由此出发,高等教育管理者会更加重视社会与个人在管理过程中的愿景,在治理中注意各方主体的对话和交流,以求将高等教育服务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达到最大程度上的匹配。
二、公共治理理论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启示
1.推进高等教育管理民主化进程
公共治理注重治理主体间的沟通和交流,在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方面,通过引入公共治理理念能够让管理者更加重视多元治理主体的相关利益,补充传统政府主导形式的管理不足,建立新型的高等教育管理关系。只有建立在民主和平等的基础上,才能为市场和社会培养更加适合和优秀的人才,才能更好地推动高等教育的良好发展。1998年,我国出台了高等教育法,其中指出,高等学校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法人独立地位的确定,即保证了高校教师和教学的独立地位,也表明在高等教育管理的体系当中,高校拥有与政府平等的管理权力。
2.推动实现高等教育质量效益最大化
公共治理理论强调,要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提升服务质量为目的,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回报。作为一类准公共产品,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人才和满足受教育者自身发展的双重任务,因此必须保证和不断提高高等教育的办学质量[5]。当前伴随我国的高等教育逐渐从精英化走向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教学定位、教学质量和教学内容设置都要依据各类主体的需求进行改革。一是要建立多元化的治理参与机制,使各类主体通过不同渠道参与到高校教育管理改革当中来,充分了解多元主体的诉求,实现多边治理模式;二是建立合理的评估机制,治理并非一蹴而就的活动,而是在动态调整中不断实现更高效目标的过程,因此必须建立一套规范化的、包含所有与监督评估有关责任主体的评估制度。
3.促进高等教育管理公平化
我国的教育不公平现象数见不鲜,究其原因主要与国家发展和政策制定有关,因此必须在政府层面上注重教育公平的实现。教育公平作为社会公平的前提条件,必须得到重视,其关键就是实现机会公平,因此必须通过政府主导,多边治理主体参与,保障公民受教育的权利,缩小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地域差异和行业差异。
参考文献:
[1]陈思蒙.公共治理理论对高等教育管理改革的推动[J].江苏高教,2017(7):33-35.
[2]陈 昕.高等教育变革视角下的大学治理[D].长沙:湖南师范大学,2007.
[3]俞可平.善治理论:一种新的政治分析框架[J].重庆社科文汇,2002(4):47.
[4]王小玉.浅析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基于新公共管理的视角[J].黑河学刊,2010(3).
[5]郑会娟,王向东.公共治理视域下高等教育管理改革路径探析[J].中国成人教育,2016(3):4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