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连带责任的分析与探究

2017-11-25 08:19希仁古力买买提衣明
长江丛刊 2017年28期
关键词:侵权人合法权益民法

希仁古力·买买提衣明

民法中连带责任的分析与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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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分析了现阶段民法连带责任的发展实际情况,然后进一步的分析了民法连带责任当中的主要类型。

民法 连带责任 分析 探究

在我国社会发展不断繁荣的情况之下,我国的法律体系也不断的完善,这为市场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相关的人员通过严格的贯彻民法连带责任,不仅能够很好地对市场交易过程当中的各种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有效的打击和约束,同时也能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有效地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尽可能的降低由于违约而造成债权人经济损失的现象。然而,我国的民法连带责任发展至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本身仍然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一、现阶段民法连带责任的发展实际情况

自从秦代连坐制度发展至今,我国法律体系当中的连带责任的界定和边界越来越清晰,对于必须要承担连带责任风险的行为划分也越来越详细,这虽然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日常的管理过程当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受到社会、经济、科技快速发展的影响,现阶段的连带责任并不能够很好的解决实际生活当中的各种问题。从立法方面对民法当中的连带责任进行分析,可以发现现有的连带责任制度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部分连带责任的法律解释和法律界定仍然存在模糊的现象,有的连带责任制度还缺乏相应的理论性解释和指导。这不仅不能够使人们更好地认识到连带责任的实施特点和法律效力,同时也对连带责任有效的发挥作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阻碍。由于相关的人员不能够很好的了解民法当中的连带责任的具体要求,从而使得部分的人员在实际的交易过程当中并不能够很好的遵守责任连带责任制度的相关要求,从而产生了一系列违法行为。从司法方面进行分析,在各种法律体系当中连带责任都不断的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连带责任涉及的领域相对较广,但是却严重的缺乏规范性的指导和统一性的制度,从而使得民法连带责任很难在实际的管理过程当中发挥权威性和效力性作用。

二、民法中连带责任的主要类型

(一)两人及两人以上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主要是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由于过失或者蓄意的行为而造成其他人员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的损害;或者两人以及两人以上并没有因为过失和蓄意构成侵权行为,但是仍然会使得对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这两种形式都构成了共同侵权行为,侵权方需要就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但在实际的审判的过程当中,如果出现并不是因为蓄意或者故意而损害对方权益的现象,有的人认为不应该由侵权人来承担连带责任,而另一部分人认为即使没有故意构成侵权行为,二者也没有形成共同过失和共同故意的情况,因此,应该由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连带责任,以及的相关赔偿。例如,乘客在乘车的过程当中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在赔偿时,往往是由非承运方侵权人和承运方侵权人共同承担民法连带责任,根据协商之后分别赔付相应的赔偿资金。大多数的法院在对这类似的案例进行审理的过程当中,往往是按照双方在事故当中的过错比例来确定双方所要赔偿的金额。另外,恶意的怂恿他人或者鼓动他人进行侵权行为,从而对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侵权双方就必须要共同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并且就自身的侵权行为做出赔偿。

(二)两人及两人以上危险行为

在实际的法律审判和应用的过程当中,两人或两人以上需要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还包括由于共同危险行为而造成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情况。在这个过程当中,双方都存在危险的行为,但是却无法准确的判断造成其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原因是由于哪一方引起的。这就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按照相关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相关的法律法规将这一行为划分为共同侵权,并且对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这不仅使得连带责任的权属界定更加清晰,同时也更有利于在实际的审理过程当中充分地发挥连带责任的效力。

(三)联营或合伙合作连带责任

在市场交易的过程当中,为了达到某些经营目的和盈利要求,不同的企业或者机构之间往往都会选择合伙或者联营的方式进行经营,这就涉及到了联营或者合伙资金的支配。一般情况下,合作双方都能够支配和掌控共同的资金,但也需要在实际的运营过程当中彻底的贯彻和实施各方的监督管理责任和职权。另外,合伙人不仅能够共同享受由于经营而带来的经济效益,同时也需要共同的承担经营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各种债务。双方不仅要根据相关的要求承担负债财物的民事责任,还需要承担相关的合同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连带责任。通常情况下,合作双方在进行效益划分和债务偿还的过程当中,都是根据合作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当中规定的比例,或者双方占据的股份比例要求其进行相应金额的赔付。

三、结语

相关的工作人员不仅要采取有效的方法维护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科学性,同时也要不断地加强对民法连带责任的研究和分析。然后推出行之有效的方案不断地完善连带责任制度,这样才能够尽快的对于各种侵权现象和违法行为进行有效的管制。另外,还要尽可能争取尽早实现利用司法解释来有效地落实民法连带责任,以确保民法连带责任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的过程当中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

[1]王喻程.关于民法中连带责任的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5(08):295~296.

[2]张平华.商事侵权与民事侵权的“形似神异”:以连带责任为中心[J].法学,2016(11):125~135.

[3]贾娜娜.民法中的连带责任分析[J].法制博览,2017(08):253.

新疆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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