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对我国高职教育的启示

2017-11-24 10:33李湘伟
教育教学论坛 2017年47期
关键词:双元制高职教育校企合作

李湘伟

摘要:本文叙述了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及我国高职教育模式的特点,通过对比,对我国高职教育提出了有益的探讨。

关键词:德国职业教育;双元制;校企合作;高职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7)47-0247-03

自20世纪90年代我国举办高职教育以来,高职教育得到飞速发展,在规模和质量上都大大提高,涌现出2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和骨干高职。但是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建设、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等方面还需要提升。德国职业教育理念先进,其“双元制”职教模式更是效果显著,闻名世界,被誉为德国二战后经济腾飞并保持持久不衰的秘密武器之一。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源于中世纪手工业的学徒制,由师傅带徒弟学习手艺,并由行业协会进行管理,它是一种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进行职业教育的模式。我们就重点分析一下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和双元制高职教育。通过对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模式的特点进行分析,对我国高职教育提出有益的探讨。

一、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模式

(一)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主要教育过程为:德国学生在完成中小学教育之后,如果想去企业工作,就需要到具备培训资格和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去申请学徒资格。在申请到学徒资格后,还需要到和企业有联系的职业学校去学习。在这个过程中,学徒需要和企业签订学徒培养协议,在职业学校报名注册,同时在行业协会登记注册。这样,学徒在企业和学校的双重环境中按照职业标准完成二年至三年的职业培训,并通过行会监督和组织下的职业资格考试,拿到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顺利毕业并进入企业就业。它主要有以下特点:

1.健全的法制切实保障培训实施。早在中世纪,德国已经颁布法律法规,规定职业学校的入学条件、培训任务、师资条件、培训专业和培训方法等。1969年,德国正式颁布《职业教育法》,其在联邦范围内,对企业职业培训做出了统一的规定,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方法、培训时间、企业和被培训者的权利和义务、过程监督和毕业考试”等。此后,为保证企业培训的顺利实施,德国颁布了一整套法律法规,包括:《手工业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劳动促进法》、《企业基本章程法》、《关于工商业协会权利的暂行规定的法规》等,保证了“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在这种法律的保障下职业学校和培训企业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各自的工作,相互协调、相互补充,使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知识相互促进,不断提高。

2.企业职业教育条例和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保持一致。依据职业教育法,联邦职教研究所牵头各个职业教育利益主体(企业和行会、工会、州、联邦、职业教育研究者)共同参与制定各类教育职业及相应的职业教育条例。教育职业是基于3万多个社会职业凝练形成的。

职业教育条例是技术工人资格化的“国家标准”,它对参与职业培训的所有成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企业、学徒、行会、教育主管部门等。其规定了全联邦范围内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企业培训内容,包括:职业名称、培训时间、职业的描述(技能、知识和能力)、教育框架计划(即培训大纲,包括培训内容和时间)、考试要求。而企业培训的重点是职业资格和岗位能力。

各个联邦州文教部长联席会在职业教育条例的基础上制定框架教学计划(也就是教学大纲),形成了职业学校范围内教育教学的内容基础,一般包括:教育任务、教学原则、能力要求、学习领域。职业学校教育特别强调岗位行动能力的培养,包括:专业能力、社会能力、个人能力等。

3.校企双元共同培训。在双元制教育模式中,一元为企业,一元为职业学校。受培训者每周3—4天以学徒身份在企业培训,1—2天以学生身份在学校接受教育。

企业是双元制的主体,承担了职业教育的大部分经费,并且承担了主要实践环节的培训。学徒在企业接受职业资格和职业能力方面的培训,培训过程一般按照岗位典型工作过程为导向,如:客户订单、计划、决策、实施和交付等工作流程。学生在学校主要接受岗位行动能力的培训,学校框架教学计划以学习领域的形式进行组织。学习领域的内容和时间安排按照企业职业教育条例组织,校企双方在内容、实践和教学过程中协调一致。

双元制教育实行培训与考核分离,培训过程在企业和学校进行,行业协会通对整个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考核。一个职业学生只能参加一次毕业考试一和一次毕业考试二,两次正考都没有通过则终生不能重学同一职业。

(二)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

德国在20世纪70年代,为应对新经济、新技术和新职业的挑战,开始成立應用科技大学和职业学院,培养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1977年法尔茨-莱茵州应用科技大学推出“职业一体化大学学习”,标志着双元制高职教育的诞生。双元制高职教育在职业学院学制为3年;在应用技术大学学制为4年。双元制高职教育有多种模式,其中培训一体化双元制高职课程模型是双元制高职教育最主要的课程模型,我们以亚琛应用科技大学双元制电气工程专业为例来探讨一下这种课程模型。

1.培养目标。其双元制电气工程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从事制造、安装、维修、施工、运行、管理工作岗位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这种应用型人才要具备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学生需要接受双元制职业培训,又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一定的科学研究、工艺改造技能。

(1)培养过程。职业培训与全日制大学学习进行集成。入学者首先要具备应用技术大学或普通大学的入学资格;接着要了解职业信息,与一个(合作)企业签订职业培训协议;然后去和企业有联系的大学注册学籍,大学再与培训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常规学习时间为8个学期,共计180个学分。第1—5学期在企业和大学交替进行职业培训与基础理论学习。第3学期结束时要进行该职业毕业考试一的行会考试。第5学期结束时,进行毕业考试二的行会考试,至此职业培训阶段结束。第6—8学期,学生在大学完成剩余的大学课程,包括参加第8学期的工程实践项目、学位论文和设计。工程实践项目申请条件是提供前七个学期所完成课程的学分证明和在IHK的考试中取得良好的成绩。

(2)特点。

属于高中后学历形式的教育;

学校学习和企业培训结合,是双元制教育的高级阶段;

职业岗位针对性强,是培养生产一线应用型人才的教育;

体现了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确定教育发展的特性。

二、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教育模式的现状

(一)工学结合高职教育模式

经过国家示范校和骨干校建设,目前高职比较典型的教育模式为校企合作的三段式“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其宗旨是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校企合作开展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写、教材等教学资源的开发、专兼职教师的联合授课、校内理论教学和校外实践教学的互相配合等。典型的培养过程分为三个培养阶段:一年级在学校,公共素质培养阶段,主要学习公共理论和专业基础课程,理论教学为主;二年级在学校,专业专项能力培养阶段,主要在一体化实训室,培养专业专项能力;三年级上学期,在学校实训室和企业进行专业和岗位核心能力的培养,下学期深入企业参与顶岗实习,最终实现学生“零距离”上岗。

(二)德式双元制教育模式试点

在国内也有一些职业院校和国内德国企业合作,在德国工商行会海外分会(AHK)的指导下,开展德国双元制教学模式试点工作,比如: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比较典型的是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机电一体化专业的“定岗双元”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入学时,通过学校安排、企业宣讲、学生选择、企业挑选的原则,学生与德资企业签约培养协议,同时学生注册入学,学生既是企业的“准员工”,又是学校的学生,企业和学校共同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一学年,学生在学校接受公共素质课程、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的教学和培养,在寒、暑假到已签约德资企业接受岗位培训;第二、三学年,在学校和德资企业实行“4-6-4-6”双元教学运行模式,每学期前4周在学校一体化实训室学习和培训专业专项或核心知识和能力,后6周到签约德资企业进行岗位培训,然后4周回到学校学习,6周到到德资企业培训,并在第四学期和第六学期通过工商行会组织的毕业考试一和毕业考试二,考试合格,取得德国工商行会职业证书,在满足学校毕业的学时和学分要求后,学生毕业,并进入德企工作。

(三)现代学徒制教育模式试点

教育部和人社部目前在全国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试点,我们以某校现代液体灌装现代学徒制班为例进行说明:首先从高中应届毕业生中,通过单独招生的形式,校企联合招生,按照学生、企业、学校自愿协商原则,招生的同时即招工,并和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确定企业和学徒在培养期间的培养内容、双方权益和岗位要求等。第一学年在校学习。学徒第一年学年在学校学习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开展教学,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素质、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第二、三学年在企业学习。学徒第二、三学年进入企业,校企共同培养,采取半工半读、工学交替等多种形式,学习专业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并开展岗位实习,掌握专业和岗位技能。

三、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模式对我国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启示

教育部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五年规划(2011—2015年)》中提到:将国际通用职业标准融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2014年9月,国家教育部发出《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文件提出大力推进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工作,特别提到“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是现代学徒制试点的核心内容”。因此,引入国际发达国家的先进职教模式和职业标准,并与我国的区域经济发展和高职教育特点结合起来,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校企深度融合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必经之路。

(一)建立国家层面系统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1996年9月1日我国施行实施《职业教育法》,但只是大框架范围内的法律,随着当前职业教育形势的发展,需要建立完善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如:企业用工、学徒劳动保护、企业培训、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等,保证学生、企业、学校各方的责任和权利,从制度上约束和规范各方,各尽其职。

(二)确定统一的教育专业标准

目前要培养出适应经济发展的职业人才,需要国家层面集中企业和学校双方专家代表共同制定符合经济发展、企业需要的教育专业标准,一个教育专业可以对应多个社会职业工种,同时制定适合企业培训的企业培训标准和适合学校教学的专业教学标准。这样,企业和学校才能够在各自的领域互相合作,为同一个教育专业培养目标而努力,共同完成培养计划。

(三)建立第三方的教育专业考核和质量监控体系

为保证良好的培养质量,应由独立于学校和企业的第三方机构对整个教育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如:企业的培训条件建设和认定、学校教学条件和师资的建设、校企培养过程等,并根据教育专业标准,制定考核标准,独立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结果及时反馈各方,保证培养质量。

(四)建立校企深度融合的双元制高职人才培养模式

从德国双元制高职教育模式可以看出,遵循统一的教育标准,校企双元交替培养,通过第三方考核保证职业和岗位实践教学的针对性,同时在课程中穿插有利于学生职业和技术发展的高职类课程,用工程项目带动教学,培养学生的技术工程應用能力,是我国高职教育培养高级技术应用性人才的新思路。

(五)给予职业教育办学方式和教育方法的灵活性

在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统一的教育专业标准、企业培训标准、学校教学标准、良好的校企合作模式、第三方的质量监控和考核的规范和约束下,在入学方式、学制管理、学分互任、教学管理、毕业资格等方面给予校企双方办学的灵活性,在经费上给企业培训补贴,民办职业学校也同样都给予经费支持,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职业教育各利益方的积极性,互利共赢,共同促进职业教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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