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森
摘 要: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真正实现了税收政策环境的公平,有利于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随着新税法的不断实施,我国引进的外资数量与规模虽然有所增加,但增长幅度普遍下降,投资于三大产业的比重也逐渐降低。本文通过对新税法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企业、中西部地区的特惠政策进行分析,提出延长优惠期限,提高优惠政策,改变优惠方式,以促进新税法对我国引进外资的效应。
关键词:企业所得税 改革 引进外资
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0298(2017)05(a)-167-02
税收制度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健康、协调、稳定、及可持续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大力地吸引外资,我国在改革伊始实行了有利于外商企业的所得税制度,但是随着我国投资环境的改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这种企业所得税制度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协调健康发展。于是从2008年起,我国实行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一致的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以保证我国企业所得税法政策环境的公平,通过对不同类型企业进行适度的优惠政策,来适应我国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具有促进作用,进而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整,提高企业利用外资的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前后的外商投资规模、产业结构和区域结构等方面的研究分析,以说明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对我国引进外资的效应分析。
1 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引进外资的现状
1.1 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引资普遍下降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利用国内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优势,大力吸引外商企业的投资,以提高我国的整体经济水平,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相比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实施,从我国引进外资的整体水平来看,与企业所得税法改革前相比,外国企业投资的绝对额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但是外国企业在投资数量和投资规模上均有明显的下降趋势,主要是由于我国实行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后,为了进行产业结构的更新换代和优化升级,改善外企的投资结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节能产业,原来单纯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发展需求,必须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吸引技术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企业,以保证我国经济发展的多元化。新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保证了我国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有利于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良性竞争,避免出现外国企业的垄断现象,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新所得税法的实行对外资增长的负面影响,必须适度采取有效措施以稳定并提高外国企业投资的热情,保证引进外资的健康稳定增长。
1.2 企业所得税改革后投资方向调整
首先,虽然新企业所得税改革对我国三大产业都有所优惠调整,但是对三大产业的政策倾斜程度不一样。通过对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后外商对我国三大产业投资的相关分析,可以看到外国企业对我国第一产业的投资数量和金额出现负增长,且投资比重较低;外国企业对于我国第二产业的投资虽然在三大产业中占据绝对的优势,但是呈现了逐年下降的状态;与前两产业的逐年下降相比,第三产业却出现了显著的增长,只是增长的幅度有限,比例也不大。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三大产业未来方向的调整,应在保持第一产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地位的同时,稳步发展第二产业,极力发展第三产业,使三大产业能够做到统筹兼顾、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也是我国未来产业结构转型应实现的目标。
其次,在新所得税法中规定,对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科技企业的优惠税率为15%,国家想通过这一优惠的税率来吸引外企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大力投资,但事与愿违,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后对其影响,可以看到外企对这些行业的投资额有所增加,但是投资的数量介于现状和下降之间,局部地区的单个项目投资更是举步维艰,犹豫不决。这些都表明我国对于外企投资这些行业的优惠力度不足,很难达到投资数额的显著增加,无法吸引外商的眼球,还需要国家进一步改善相关政策倾斜的力度。
最后,为了保证我国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中西部地区一直以来都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地区,并且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明确提出对投资于该区域的企业给予适度税收优惠,鼓励其又好又快地发展。在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前后的区域投资规模变化中,发现中西部地区的外资企业投资比重正在缓慢增长,东部地区的投资确已出现了下降的趋势。这就表明虽然我国对于中西部地区的整体优惠政策不大,企业所得税与改革前相比有所提高,但是外企的投资数目却有不断上升的迹象,区域投资结构趋于合理,国家还需要在外企对于中西部地区的投资规模上多下工夫。
2 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存在的引资制度缺陷
从企业所得税改革后引进外资的现状中,可以看到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以来,虽然在整体规模上,外企对于我国的投资保持增长的态势,并未出现减少,但是投资的项目已经出现了下滑的趋势,对于局部地区和相关产业的影响并未像改革之前所期望的,形成整体引资水平得到很大提高的预期,而是出现了相背离的现象,这说明新企业所得税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
第一,高新技术产业是国家大力发展的重点产业,对于国家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都有很大影響,而且关系到国家科技整体竞争力水平的提高,但是在新企业所得税中,国家的重视程度还不高,对于很多想得到国家政策15%优惠税率的企业,设置了很多的条件和限制,并且都有严格的要求和标准,这样对于促进外资企业的投资欲望和国内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都未起到应有的效果。而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投资和研发成本比较高的新型产业,必然需要得到国家相关政策的倾斜,以保证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但是很明显,新企业所得税对其的激励作用不大。
第二,对于我国来说,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不仅对于吸引外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对于本国的经济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很多企业都把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看做企业未来健康发展的保证,但是新企业所得税对于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条件有限,并有期限设置,对投资很大、成本较高的外资企业来说,不可能在短期内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以至于让外资企业在投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效果上不显著,且不利于外资企业的长远发展,使外资企业实际上获得的税收优惠很少,这必将会影响其投资的意向,导致投资减少。
第三,自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中西部地区条件的局限性,加之国家的综合考虑,决定先着重发展东部地区,实行先富帮后富的政策,由东向西逐步渐进发展,以实现国家区域经济的协调拉动作用,以至于国家一直都在挖掘中西部地区的发展潜力,并在政策上有所优惠。新企业所得税规定中西部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变,但是税收优惠的力度不够,实施优惠的区域很多,但大多数位于偏远的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各种发展条件不成熟,如果政策税收优惠再不能到位,将会使很多外资企业的投资方向转向其他地区,加上這些偏远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又有很多的限制,有些更是限定于地方发展的企业,以至于外资企业很难有所作为,更不会有利可图,使得外资企业对这些偏远地区的兴趣不大,吸引力有限,逐渐导致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增长幅度趋缓。
3 企业所得税改革后扩大引资的效应分析
众所周知,对企业所得税改革的分析要从多个角度去考虑,影响其发展变化的因素有很多,要从全面整体的角度出发。因此,外资企业对我国的投资规模和投资力度的大小,并非只是看重我国的一些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而是看重我国市场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环境等诸多因素,是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等全方位考虑的结果。除此之外,很多原来已经在华投资的外企,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很难从现有的投资中撤出,而且,外资企业还可以通过优化资金的筹集和使用等方式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同时,税收优惠也只是作为吸引外资和优化内外资结构的众多手段的一种,并不是影响外资投资的唯一不变因素。所以,企业所得税制的优化和完善还需要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
首先,由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作为国家经济社会长久稳定发展的必要条件,是国家一直以来重点发展的,加上其本身的公共性特点,就必然要求国家对其的减免税收优惠政策期限有所延长,通过多种方式来提高外资企业投资的力度,增强投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但是新企业所得税对外资企业投资该领域的效果并不明显,投资的规模和增长的幅度趋于上下波动,国家应在企业所得税的完善过程中,逐步提高优惠方式的多元化,加大优惠的力度,降低内外资企业的税前负担,提高其税后的利润,这样既可以刺激企业的发展,也可以扩大其投资的规模,保证国家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更便于吸引外商的投资,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投资方向合理优化转变,实现企业、社会和国家的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次,改革前的所得税制度存在着内外资企业税法不统一的问题,以至于出现了很多偷税漏税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济的紊乱,特别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投资型企业的发展,实施了一定程度的打击。而新企业所得税是以产业导向对企业进行税收优惠,不是单纯地考虑资金来源,同时,为了更好地优化经济发展方式,限制“三高一低”企业的继续发展,顺应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国家对于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型企业是给予大力支持的,并保证税收政策上的优惠,但是其刺激的力度不大,需要对现行的企业所得税中,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所得税实行一定期限的免税优惠,并提高优惠的比率,以增强其外商投资的后发优势。
最后,为了迎合国家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推动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保证国家整体发展优势,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化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吸引外资企业的投资,国家在新企业所得税的完善中,要尽可能地延长中西部地区税收优惠的期限。由于中西部地区存在着恶劣的自然条件,加上发展的时间较晚,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很多地方不完善,导致其整体吸引外资企业的优势不如东部地区,为了尽可能弥补东西部地区发展的差距,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国家应尽力提高中西部税收优惠的力度,改善其投资的环境,尽全力解决其引资难的问题。
4 结语
通过新企业所得税对我国引进外资的影响和效应的分析,可以看出此次新企业所得税对外商投资规模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区域结构的协调发展都有深刻的影响,但是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以后的改革过程中,借鉴国际的经验教训,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发展成统一、完善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国内外企业所得税法的两法合并,优势互补,进一步起到完善社会经济、调整经济结构、协调区域发展、优化外资利用,提高国家吸引外资的能力,逐步优化引资环境,推动经济更高层次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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