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喆
摘要:从“一带一路”与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的协同关系出发,可以看出当前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创建生态网络环境,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开展构筑坚实的网络阵地,需要广泛宣传,全面普及网络法制知识;加大监控力度,创造良性环境;细化法律条款,清除法律死角;提升技术水平,实名制先行;强化互联网领域执法队伍建设;等等。
关键词:一带一路;网络空间;法制化;网络环境
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出访哈萨克斯坦和东盟国家时,相继提出了“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构想,简称“一带一路”倡议,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在海南博鳌亚洲论坛上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这不仅标志着“一带一路”倡议正式进入了全面建设阶段,更标志着中国由经济全球化的追随者向创新经济主导者的重要转变。2017年5月14日—15日,“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在北京如期举行,习总书记发表了《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旨演讲,受到了与会嘉宾的高度评价。至此,“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国际社会认可的新型合作机制。与此同时,在推行“一带一路”建设的道路上,网络空间安全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现实问题。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互联网亦不例外。人们在感叹互联网改变命运之际,网络也为人类的生存发展带来了潜在的威胁。2013年的“棱镜门”事件揭示了国家网络安全存在重大隐患;2015年“海莲花”组织网络攻击事件,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巨大的损失;2017年5月12日,全球99个国家和地区共遭遇超过7.5万次电脑病毒攻击,电脑在感染后即被锁定,用户被要求支付价值300美元至600美元的比特币,这就是所谓的“2017勒索病毒”。诸如此类的事件,层出不穷,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正式實施,标志着我国互联网领域正式走上了法制轨道。
为了顺利推行《网络安全法》,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笔者结合自己从事网络法制化建设的教学经验,分析“一带一路”与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的协同关系,指出当前互联网法制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尝试给出解决措施,为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的发展提供一定的理论指导。
一、“一带一路”与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的协同关系
“一带一路”倡议以和平、合作、发展、共赢为基本理念,通过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简称“五通”)等形式,最终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该倡议的提出,并非一次偶然事件,它是当今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综观“一带一路”倡议,其实质是以发展经济为核心,进而带动政治、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的协调共同发展。随着当代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网络经济早已成为当前经济形式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网络技术的发展,传统的经济贸易形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冲击和挑战。因此,要大力推行“一带一路”倡议,必然离不开网络的重要作用,网络空间的安全性显得至关重要。要想保证网络贸易的安全性,必须加强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建设。
哲学上常讲,事物之间都有普遍的联系,“一带一路”与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建设更是密不可分。一方面,发展“一带一路”离不开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建设是顺利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推行“一带一路”又会促进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的完善和升级,加速法制化建设进程,创造出文明安全的网络生态环境。因而,“一带一路”倡议与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建设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发展,共同提升,才能取得各方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实现共赢的局面。
二、当前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网民法制意识淡薄
中国作为世界第一人口大国,网民数量位居世界第一,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31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4299万人。预计2017年我国网民规模将达7.72亿,互联网普及率将达55.9%。尽管我国网民数量庞大,但是大部分网民都缺乏网络法制意识,既不了解网络安全的相关规定,也不清楚自己的某一举动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随着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网民习惯用手机上网聊天,有的网民出于好奇,随手转发一些不实视频或言论,岂不知已经构成传播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有的网民防范意识淡薄,点击某些抽奖网站,结果掉入别人的陷阱,导致人财两空。这些现象充分说明了我国网民的互联网法制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判断力。
(二)网络犯罪现象严重
近年,网络攻击行为、信息泄漏及人肉搜索等恶性事件的出现,给当事人的身心造成了巨大的损害。上至国家层面,频频出现外方入侵我国网络信息领域窃取情报,意图破坏国家安全等行为;下至普通百姓,经常出现个人信息泄漏现象,如去一个售楼部看房之后,几乎当地的所有售楼部都会有该客户的联系资料,客户总是接到各种电话,不堪其扰。各类金融诈骗,诈骗分子通过获取孩子父母的电话,编撰当事人生病信息,骗取医药费等,盗取别人的QQ号或微信,向熟人借款等,发布隐私链接,骗取当事人钱财等。除此之外,还有传播淫秽信息、诽谤别人、假冒政府机关勒索他人、传播谣言、破坏民族团结等犯罪行为,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三)网络立法存在盲点
尽管为维护网络安全,国家已经出台了网络安全法律和相应的管理规定,但是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漏洞。如随着“微商”的兴起,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了这个行业,不仅实现了大众创业的目的,也使一部分人的收入得到了很大提高。但是这同时也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产品的质量,出现假冒伪劣产品,如何寻求法律的帮助。如采用网络支付后,找不到当事人或者收不到产品,造成的损失,法律该如何去维护受害人的利益。endprint
(四)网络管理技术水平有待提高
当前的网络管理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管理模式也需要创新,不能总是在出现了网络安全问题后,网络技术部门才去研发新的程序以进行强化和升级,这样无法避免网络犯罪行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用传统的监控方法,面对如此发达的互联网,尤其是在大数据模式下,信息量庞大,没有高效的技术手段,根本无法对网络信息实施监管。
(五)信息甄别与法律执行力度不足
由于缺乏专业高效的技术手段,当前对网络信息的甄别主要还是依靠人力,一方面造成了这类工作人员的巨大压力,另一方面也致使信息甄别效率低下。如当前各类论坛、贴吧、朋友圈等,海量的信息需要人们去甄别,尤其是对一些淫秽信息的甄别,鉴黄师的工作压力巨大,但是依然存在很多传播不良信息的现象。同时,各平台或网络监管部门对于这类不良信息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如微信和QQ对于敲诈或传播色情信息,往往只是定期关闭一些辅助功能,并没有形成威慑力,法律的执行力更是无从谈起,这就造成很多不法分子肆无忌惮地使用网络工具从事犯罪行为。
三、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一)广泛宣传,全面普及网络法律知识
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其根本在于引导普通大众懂法、守法,做当代好网民。一方面,各大高校应该经常举办各类网络法律知识讲座,向青年学生宣传网络法律的基础知识,并让他们将这些知识传播到自己的亲朋好友中去,拓宽法律的覆盖面;另一方面,社会各界及企业也可定期举办网络守法知识竞赛,鼓励人们参与其中,通过比赛的形式促进人们对网络法律的认识,从而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网络环境。
(二)加大監管力度,创造良性环境
从网络监管部门到各网站和网络平台,均要成立专门的网络纪律检查委员会,严厉打击各类网络犯罪活动,对违法违规的网站、论坛、博客、微博、微信、QQ等,一经查处,永久关闭,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通过严格监管,为广大网民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网络环境。
(三)细化法律条款,清除法律死角
当前国家尽管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但是由于新法刚刚颁布,与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法规细则、相关措施等还不是很完善,因而在实际施行中,需要对法律条款进行细化,确保全面性。如《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五十条以上的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就需要对敏感信息进行细化和界定,同时,对出售或提供个人敏感信息不满五十条的也应分级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提升技术水平,实名制先行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的王四新教授在谈到网络法制化建设时,强调网络法制化要确保技术标准与法律标准的统一。只有不断提升网络技术水平,从技术上增加保密手段,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各类网络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全面实行实名制,既可以杜绝网络犯罪行为,也有利于开展对犯罪嫌疑人的追捕,从而将法律约束落到实处。
(五)强化互联网领域执法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制化建设,关键点在于严格执法。互联网存在信息庞大、数据多变、传播迅速等特点,相比传统领域,网络执法存在取证难、追捕难等问题。因而要强化网络警察队伍建设,对一些公安院校,设置网络警察专业,培养网络执法专业人才,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行政处罚、法律约束等方式严厉打击网络黑客、网络色情平台、网络谣言制造者,强化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同时,在网络执法过程中,要多种手段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依法办事,让依法治网成为网络法制化建设的有效手段。
四、结语
“一带一路”建设是我国重要的强国战略,与“中国梦”的内涵一脉相承,都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举措。在全力推进“一带一路”倡议时,必须重视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建设,只有不断完善网络空间的法制化建设,才能为“一带一路”倡议保驾护航。我们也必须明白,要想实现依法治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更需要政府、社会、行业、企业和个人等多方的共同努力,来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参考文献:
[1]刘卫东.“一带一路”倡议的科学内涵与科学问题[J].
地理科学进展,2015,(5).
[2]蒋希蘅,程国强.国内外专家关于“一路一带”建设
的看法和建议综述[J].中国外资,2014,(10).
[3]罗锦莉.聚焦网络空间安全[J].金融科技时
代,2017,(2).
[4]谯冉.网络信息法制化建设问题及策略探析[J].网
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12,(3).
[5]军芳.国家网信办打出网络空间法制化“组合拳”[J].
信息安全与通信保密,2015,(3).
[6]周向宇,李树明.我国网络反腐法制化路径研究[J].
法制与社会,2016,(9).
责编:群 平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