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如何起草涉外协议中的仲裁条款

2017-07-07 15:25胡科
中国对外贸易 2017年5期
关键词:仲裁员报酬仲裁

文/ 胡科

“一带一路”争议解决:如何起草涉外协议中的仲裁条款

文/ 胡科

“一带一路”作为我国扩大和深化对外开放的系统工程,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了新的思路、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和舆论基础。在对外贸易和投资的过程中,海外交易带来的风险和争议产生的可能性是中国企业必须直面的问题。针对“一带一路”倡议中“走出去”的企业,我们结合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对纠纷解决条款的起草提出几点建议。

01 着眼财产的执行,国际仲裁成

如果争议无法通过协商或和解处理,往往需要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通常,在任一方国家的法院进行诉讼,都面临法院存在偏袒的现实风险和担心,因此,跨境交易中很难约定在一方所在国家的法院诉讼;如果选择第三国,第三国法院可能拒绝受理,而且判决很可能无法在败诉方及其财产所在的国家执行。

由于1958年的《承认和执行国际仲裁裁决公约》(下称“《纽约公约》”)覆盖世界156个国家,国际仲裁裁决在各个国家中的承认和执行情况相对较为乐观,具有较强的“流通性”。而且仲裁往往选择在中立的第三国、由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和仲裁员来进行审理,大大降低了裁判机构偏袒的风险,也减少了一方滥用不当手段干扰裁判的可能性,有利于实现公平公正。因此,约定将纠纷提交国际仲裁,往往是当事人的不二之选。

值得注意的是,“一带一路”相关各国,存在少数国家并非《纽约公约》缔约国,也有少数国家没有成熟的仲裁制度或仲裁制度不利于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因此,需要甄别每个国家不同的仲裁制度,相应地定制不同的争议解决条款。

02 建议选择机构仲裁,而非临时

仲裁

机构仲裁中,仲裁机构及其指派的案件经办人会向当事人提供行政服务、并管理仲裁各个程序;而临时仲裁中,组织仲裁程序的任务需要由当事人和仲裁员协调。

仲裁机构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初步审查仲裁管辖权、处理仲裁员的指定和异议、组织庭审等行政事宜,有些仲裁机构也会对最终仲裁裁决进行一定程度的非实质审查、处理表面瑕疵。

因此,我们建议是在涉外合同中选择机构仲裁,并指定一家广受国际认可的仲裁机构。

03 仲裁机构的选定

选定仲裁机构时,应重点关注仲裁机构的国际声誉和中立性,以及仲裁的经济和时间成本。

跨境交易中常用的仲裁机构主要包括中国国际经济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上国仲)、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国仲)等境内机构以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国际商会仲裁院(ICC)、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lCIA)、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SCC)等知名的境外仲裁机构。

在仲裁费用方面,每个仲裁机构的收费方法不同。机构收费既包括机构案件管理的行政费用,也包括仲裁员报酬。我国境内仲裁机构在涉外仲裁案件的费用中一般不会区分案件管理费和仲裁员报酬,而是一概采取按标的比例收费的方式。境外仲裁机构的费用一般将仲裁机构的仲裁员报酬与案件管理费分开计算。在仲裁员报酬方面,一般存在两种机制:大部分仲裁机构中(HKIAC, SIAC, ICC, SCC),仲裁员报酬按照争议金额采超额累进制划定范围,但lCIA仲裁的仲裁员报酬完全为按照小时收费;对于案件经办费,HKIAC、 SIAC、ICC和SCC都采取根据案件争议金额的浮动机制,但lCIA采按小时收费+仲裁员总报酬的5%。根据统计,对于同等争议金额的仲裁案件,ICC的仲裁收费的平均值高于HKIAC、SIAC和SCC。

国际商事仲裁结案时间汇总

从仲裁程序的效率看,根据Global Arbitration Review(环球仲裁评论) 2016年12月的一项调查,境外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效率大致如下:

境内仲裁机构以及境外的HKIAC、ICC、SIAC和SCC规则下可以使用简易仲裁程序:在争议金额较小或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情况下,仲裁机构会自动适用简易程序,组成独任仲裁庭,程序简化,答辩期间和审限也会适当缩短,从而加快争议处理速度,同时降低仲裁程序的成本。lCIA规则下不存在简易程序。

当事人在选择仲裁机构时也需要考虑其地缘优势。如果合同一方在谈判中具有优势地位,且在不影响未来仲裁裁决执行的前提下,我们也建议当事人选择境内或位于同一亚洲、具有地理之便的仲裁机构。

04 建议仲裁协议直接选用仲裁机

构的示范仲裁条款

选定仲裁机构后,建议直接采取该仲裁机构的示范条款(一般在该机构的官网上即可查询)。如果在没有专业律师协助的情况下随意改动示范条款,可能会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若仲裁协议的效力模棱两可,未来极有可能出现纠纷诉诸无门的无奈局面,不仅仅会损害当事人获取法律救济的可能性,而且从策略上看也可能直接导致当事人失去谈判的砝码。因此,如果合同双方十分希望在示范条款的基础上作进一步调整,我们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

05 根据实际操作和仲裁地司法环

境选择仲裁地

仲裁地是国际商事仲裁中尤其重要的一个概念。通常来说,仲裁地的法律决定仲裁协议的效力和仲裁程序的合法性;对仲裁程序的司法干预和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也只能由仲裁地的法院进行。

从实际操作上考虑,当事人还需考虑仲裁地的中立性、是否具备完善的开庭设施(庭审场地、速录员等)、与证据和证人的地理距离、对仲裁地语言和文化的熟悉程度,以及当地的仲裁文化,这些对争议解决都有较为直接的影响。

如果在交易执行过程中有争议产生,建议当事人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协助评价争议情况、制定争议解决方案,争取协商解决,但也为潜在的仲裁做好充分准备。

(作者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跨境争议解决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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