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
安胜昔
句式触发领属义的事件语义分析
新疆农业大学
安胜昔
本文在形式语义理论框架下,对汉语中典型的原位话题句进行了分析。领属关系作为一种语义关系也是汉语部分句式本身语义的一部分。领属义是话题句本身所具有的意义,这种关系纯粹是句式语义的要求。句式中除了领属关系以外,还包括一类具有特殊上下义关系的语义类型。由句式带来的领属关系属于语用层面的领属关系。本文采用事件语义的分析方法,揭示了句式领属关系的触发、呈现方式以及解读过程,使得领属关系的产生、相互依赖以及互动能够呈现得更为清晰。本文对典型的原位话题句所做的形式化分析,概括性更强,分类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话题句;领属关系;事件语义
本文所要研究的对象是现代汉语中典型的主谓谓语句。可以将其形式化表示为:NP1+ [NP2+VP]。关于主谓谓语句的鉴别标准,学界有很多论述。这些论述普遍认为,大主语和小主语之间具有领属关系是主谓谓语句成立的必要条件。(丁声树等 1961; 朱德熙 1985)也就是说,句子的谓语部分是“NP2+ V”,并且NP2与句首NP1之间存在领属关系。王力(1952)认为具有领属关系的主谓谓语句是话题句。主谓谓语句具体的表现形式如例(1)~(3):
(1) a. 张三手破了。
b. 这间房窗户大。
(2)a. 张三头发白了一大半。
b. 他上衣扣子掉了。
(3)a. 水果我喜欢苹果。
b. 晚饭张三吃面条。
以上例句的共同特点是:语义上,NP1与NP2具有领属关系,NP1为领有名词(possessor),NP2为隶属名词(possessum);句法上,NP2为VP的必有论元,而NP1与VP没有直接的句法关系,不是VP的必有论元。(1)和(2)可以变换成(4)和(5)中相应带“的”字的短语形式,句子意义基本不变:
(4) a. 张三的手破了。
b. 这间房的窗户大。
(5)a. 张三的头发白了一大半。
b. 他的上衣扣子掉了。
在(1) 和(2)中,NP1和NP2之间的领属关系非常明确:领有者可以是有生名词“张三”和“我”,也可以是地点名词“这个房间”。这两个个体之间的领属关系可以通过“的”字来表述为“定语+中心语”的领有名词短语形式:“张三的手”,“这间房的窗户”。但是,例(3)却不能转化为“水果的苹果”或“晚饭的面条”,因为“苹果”是水果中的一个次类;“面条”是晚饭中的一个次类。这类领属关系不是“的”字所表示的领属形式,而是体现为名词的上下义位关系。名词之间的上下义关系也是一种领属形式,“水果”和“晚饭”是上位词,表示一个更大的范畴。“苹果”和“面条”则分别是其中的一个具体实例(token)。在(3)这样的句子中,句首名词是一个类指(generic)概念,NP1和NP2的关系就体现为类指和实例的关系。
例(1)~(3)中, NP1与NP2之间的领属关系并没通过定中短语形式得以体现,而是分别处于不同的句法结构层次中。这种包含处于不同句法层次且其间存在领属关系的NP1和NP2的句子被称为非连续性领属结构形式。(程杰 2007; 邓昊熙 2015)非连续性领属结构形式是表示领属关系的有标记(marked)形式。在此类结构中,领有者NP1往往与句中的谓语动词没有直接的语义联系,因而被分析为句法和语义的错配现象(mismatch)。
领属关系的组成成分在从词库生成到入句相互组合并获得领属关系解读的过程中,受到句法、语义和语用等诸多层面的限制。本文重点探讨现代汉语话题句中的领属关系与汉语的话题突出型语言的特点之间存在的关联,并从事件语义的视角来分析此类句式中领属关系的来源以及产生机制。
Li & Thompson(1981)提出汉语是话题突出(topic-prominent)的语言,而英语是主语突出(subject-prominent)的语言。话题和主语是分属于两个不同层面的概念,但两者都是句子的组成成分,并且一般都占据句首位置。Chao(1968)提出汉语是以话题-述题结构为主要形式的语言,属于“TSVO”型语言。Li & Thompson(1976)指出话题有下列一般特征:
a. 话题总是有定的。
b. 话题未必与句中动词有选择关系。
c. 话题并非由动词决定。
d. 话题的功能可概括为“注意中心”。
e. 话题与动词无一致关系。
f. 话题总是占据首位。
g. 话题在反身、被动和同等名词组中被删略,在系列动词和祈使等过程中不起作用。
徐烈炯(1999: 44-58)归纳出的话题的句法特征主要有“位于句首”和“前置”,而话题的语义特征被概括为:
a. 话题是后续述题部分所关涉的对象,语义要素是所述,即通常所说的“关于”(aboutness)。
b. 话题可以充当句子主要动词短语的多种语义角色,既可以是施事、受事或其他语义关系的论元,也可以是非主要VP的论元或在语义结构中处于嵌入状态的成分,还可以是时间、地点等句子内容的环境要素。
c. 在汉语中,话题也可以跟句子的主要VP或其他VP没有直接的论元关系或嵌入关系,而是凭借常识或背景知识与句子内容发生关系的成分。
以上论述都关注话题的特征,也就是话题的判断标准。一个能够成为话题的成分本身的有定性是其成为话题的必要条件。此外,话题对语法位置也有特定的要求,而话题与句中其他成分之间的联系则是依靠语义实现的。Li & Thompson(1976)认为汉语的话题不一定要跟述题的一个句法位置相联系,或者说不必跟述题中的动词有任何选择关系,只要述题跟话题“有关”,句子就可以成立。这样的话题被称作“Chinese topic construction”。这种建立在“aboutness”基础上的话题句是汉语句法的一大特点。在这类话题句中,后面的述题是自足的,话题不能直接在述题中充当成分。
Taylor(1996)专门研究了英语的领属结构,以“参照点”思想为出发点分析了英语定语领属的个体性与有定性,提出了领有者的话题性特点。 Langacker (1995: 27)提出“一个实体被激活作为参照点,以便与另一个实体(被领有者)建立心理联系,这是一切领属关系的共同点”。胡旭辉(2009: 64)提出汉语话题结构的总体许可条件:话题必须与述题小句中的某个论元存在领属关系,从而确立话题和述题小句的参照点关系。吴早生(2011: 92)论述了领有者的话题属性:汉语领有者名词从某种程度上说,也被语法化为话题,因而可以视为一个“定位话题”。
从我们对上述主谓谓语句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例句(1)~(3)中句首的“领有者”成分至少符合以下条件:
a. 有定性:作为领有者名词,一般都是有指的专有名词,以指人的有生名词为原型,与领属物一起构成一个定指短语(DP)。
b. 句首/前置:从研究对象的线性位置上可以反映出,话题句中“额外论元”的领有者占据的是句首位置,如果出现在其他位置,则会直接导致句子的不合法, 如例(6):
(6)*香蕉,我喜欢吃水果。
c. 与动词未必有选择关系,并非由动词决定。这一点体现在主谓谓语句的谓语部分上。话题句的谓语部分为“主+谓”,即“NP2+V”的形式,其中谓语动词与NP2存在语义选择关系,构成语义饱和的结构。
例(1)~(3)中动词所涉及的对象是“手”“上衣”和“水果”,但这类句式无一例外地要求有领属关系的存在。领属关系中领有者的特点在语义和语法上与话题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我们认为汉语中主谓谓语句是汉语话题句的典型句式。
汉语话题的生成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移位,即动词的某个论元成分前移成为话题,构成移位话题句。由移位形成的话题一般都是动词的论元成分,话题与述题小句谓语中的一个论元位置相关,这个位置可能被一个与话题名词同指的复指代词(resumptive pronoun)占据,也可能被一个句法空位(syntactic gap)占据。换句话说,话题成分是可以被还原放回到述题中去的。例如:
(7)苹果我吃了。
(8)苹果我把它吃了。
例(7)中的“苹果”是“我吃了”的受事,句子可以被还原为“我吃了苹果”;(8)中的“它”与“苹果”同指,都是指代同一个体“苹果”。句子可以被还原为“我把苹果吃了”。
另一类是原位生成的话题,即句子的话题是基础生成于句首位置,而不是通过移位而来。此类句子中,由于述题结构本身是一个完整的分句,句首的话题不是动词的论元成分,在述题结构中找不到合适的句法空位,也无法加入复指代词与其同指。也就是说,话题成分是无法直接进入述语的句子结构中去的。此类话题应属于句子的附加成分,因此也被称为“悬垂话题”(dangling topic)。Pan & Hu(2002)认为汉语的话题既可以通过句法空位也可以通过语义空位得到允准。
由于话题是依据领属关系与述语部分相联系,不同类型的领属关系会导致句子接受度上的差异。例如:
(9) a. 两百块钱丢了。
b. 张三两百块钱丢了。
(10) * a. 弟弟丢了。
b. 小明丢了弟弟。
例(9)中的两个例句都是成立的,虽然(9a)中的“两百块钱”的归属不明确,但句子是成立的。在(9b)中,句首的“张三”既是“两百块钱”的领有者,又是整个句子的话题。我们可以采用停顿或加入话题提示语“啊”或“呀”等来验证 “张三”的话题身份。虽然(9a)合乎语法,但在意义上是不完整的。(10a)这样的句子一般不能单说单用,只有领有者出现才能够使(10a)成为语法和语义都合法的句子。(9a)和(10a)的差别就在于“两百块钱”和“弟弟”属于两类名词。一类是普通名词(common noun),构成的领属关系类型为可让渡领属;另一类是关系名词(relational noun),构成的领属关系类型为不可让渡领属。(10a)中“弟弟”的归属是听话人所必须知道的信息。从上文的论述中我们发现,领有者的缺失会影响有些句子的可接受度,领有者的出现是语用的要求,同时可以满足意义饱和的需要。
在存在领属关系的话题句中,这种“有关”具体体现为一种领属关系。区分话题句的意义在于,并不是所有的汉语句子都是话题句。例如:
(11)我吃了一个苹果。
(12)苹果,我吃了。
(13)苹果我吃了个小的。
(14)水果我吃了个苹果。
(11)是一个“主谓宾”结构的简单句,(12)是由句法移位、经过“话题化”产生的话题句。(13)最接近我们所讨论的话题句,“小的”表示一个集合,是另一个更大集合里的一个子集。例(13)和(14)是汉语中典型的原位话题句。我们所关注的正是这种有领属关系的原位话题句,这种话题句是汉语中典型的常态句式。领有者所具有的话题性特征在话题句中实现为话题,而不同类型的领属关系进入句子的方式以及解读都是不同的。我们需要更精细地刻画并解释话题句中的领属关系。
事件语义学理论通过事件结构分析句子的意义。从事件语义学的角度看,本文所分析的话题句也属于事件句,这种事件句的中心事件表述有关领有物的领属关系变化以及领有物自身的变化,被领有者是事件的直接参与者,领有者因为与被领有物之间所具有的领属关系而成为事件的间接受影响者。事件的发生导致了某种领属关系的变化,如“出现句”表明领属关系的建立,“消失句”表明领属关系被破坏。我们采用事件语义学的研究角度,以事件为中心来研究这一类句式,通过分析句子的事件结构来呈现句子之间和句子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
在分析方法上,事件语义理论遵循经典逻辑语义学中意义的组合性原则(Principle of Compositionality of Meaning)。这条原则有多种阐述方式,我们采用的是Partee & Borschev(1998) 的表述方式,即“一个表达式的意义是其各个组成部分的意义和它们的句法组成方式的函数。从定义可以推断出,句子的意义是由句中的词汇意义以及这些词汇的句法组成方式共同构成的。
Parsons(1990) 的亚原子语义学(subatomic semantics)对事件结构进行了量化分析。按照他的分析,一个简单句所对应的语义解释不是单独的一个逻辑命题,而是受到隐性的存在量词约束的、若干命题的联结表达式。组成复合事件的子事件都是一个原子命题,一个原子命题通常又是由若干个亚原子命题的联结形式所构成的。
Rothstein(2001)改变了以往只关注句子层面意义而进行平面的、静态的形式化刻画的做法,进而研究从词汇语义到句子语义的动态推衍过程。例如,就表示结果义的句子而言,其事件结构可以视为两个具有合取关系的子事件所组成的复合事件。
(15) a. Mary painted the house red.
b. 子事件1:Mary painted the house. 子事件 2:The house became red.
句子(15a)表示的就是一个复合事件。这个复合事件由(15b)中的两个子事件组成。(15c)是(15a)的事件结构。若用α和β分别代表两个子事件中的谓词Paint和Red,那么这两个谓词的事件结构分别是(16a)和(16b),它们的合取式是(16c)。
按照上述分析方法,一个事件结构的意义主要是由谓词来承担的。其中的Agt表示施事(Agent)的论元角色,Th则表示客体(Theme)的论元角色。按照Link(1983)的解释,(16c)的“e1∪e2”中的符号“∪”表示的是两个子事件合取关系的加合算子。因此,“e = e1∪e2”表示事件e是由两个子事件e1和e2组成的。
如果仔细观察(16a)的谓词词条描写方式,我们会发现Rothstein受到了Kratzer和Marantz提出的域外论元理论的影响。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域外论元不是动词的论元,只有域内论元才是动词的论元,因此,域外论元与动词的事件结构完全无关。
按照Rothstein的描写方式,在(17a)~(17c)中,break、fly和melt类似于非宾格动词,其所对应的事件结构分别是(18a)~(18c)。
(17) a. John broke the window.
b. John flew the kite.
c. John melted the ice.
问题是break类动词还有(19a)~(19c)的用法。
(19) a. The window broke.
b. The kite flew.
c. The ice melted.
通过比较(17)和(19),我们发现,这样的处理意味着我们需要在词库里给“break”“fly”和“melt”这类动词设置两个不同的词条以说明它们的不同句法表现。甚至我们还可以增加句子中论元的数量,例如Pylkkänen(2008)中的例句:
(21)John melt me some ice.
如果按照上文的思路,那么词库里还需要包括:
Pylkkänen(2008: 3)认为“动词描述世界中的事件,动词的论元代表与这些事件相关的个体”,与动词密切相关的论元包括事件论元和动词的内论元,这两个论元被Pylkkänen视为核心论元(core argument),而其他论元,包括主语在内都是非核心论元(non-core argument)。引入非核心论元的语法机制是设置功能项VoiceP(Kratzer 1996)。
吴平(2009)从语法描写的经济性原则出发,认为如果能用一个词条来概括,就应该避免用两个词条。吴平所采用的描写方法是,无论在(17)还是在(19)和(21)中,break类动词的基本事件结构都是(20a)~(20c)的形式。与(20a)~(20c)不同的是,在(18a)~(18c)的语义推衍过程是通过表示致使义的功能项引介进来另一个论元来实现的。
吴平(2009)提出EventP的思想,即用EventP来表示整个句子。EventP与生成句法中的EventP是完全不同的。生成句法中的EventP仅指动词部分,上面还有TP和CP等更高的句法层。而吴平提出的EventP就是命题,包括句子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及句子的时体等特征。
本文的分析借鉴吴平的分析方法,我们的思路是将整个句子分析成EventP,采用功能项来引入那些不是由动词从词库里带入句式的论元,而那些动词词汇结构中包括的、已经在词库信息里包含的论元则不需要用功能项引入。采用事件结构形式来分析如例(23)这样领属分裂结构的句子要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
(23) a. 老张丢了100块钱。
b. 100块钱丢了。
(23b)是成立的,但缺少语用信息,句子所含的信息量很小。事件结构分析要试图标示出在“100块钱丢了”这样的结构中,虽然领属关系缺失,但是句子是成立的。在增添了领属关系的条件下,事件结构应当能够体现出领属关系的方向性,即领有者在前,被领有者在后。“老张”这个领有者的出现致使领属关系出现。伴随着领有关系的出现,(23a)和(23b)之间建立起了蕴涵关系。
这种话题与述题之间的关系,我们通过事件结构分析能够更清楚地展现出来。在汉语话题句中,述语部分是一个句法表现相对独立完整的句子。从事件语义学角度看,它构成一个独立的事件,等同于一个命题。我们可以对这一独立的事件进行分析和描写。例如,(24a)的逻辑表达式为(24b),(25)的推导过程是一个语义和句法同步推衍的过程:
(24) a. 张三吃苹果。
例(24)表示一个完整的事件。这一事件是由“吃”这个带有两个论元的动词表示这个谓词需要一个客体论元“y”和一个施事论元“x”,同时“吃”本身还表示一个事件。在这个事件中,“x”和“y”通过“施事”和“客体”这样的身份与事件发生联系,整个事件体现为3个逻辑表达式的合取式。在这样的句子中,谓语动词的词汇意义包含句子所需信息,论元信息都是由谓语动词从词库直接带入句中的。
在例(24)的基础上,我们增加一个话题“水果”,就构成了话题句(26)。在话题句中,相对于述题部分而言,话题是“额外论元”(Hole 2004),是处于述题结构体之外的成分。当句内有话题时,话题要求述语成分中必须有成分和话题建立“有关”关系,这种个体(entity)和个体之间的关系就体现为领属关系。因此,话题句中的领属关系是由话题触发的,领属关系是话题句句式的语义要素。随着话题的出现,两个个体之间的领属语义关系建立,话题句成为合法的句子。这种领属关系是有限制条件的,即述题部分必须是内嵌子事件,同时所表达的内容只能是围绕着话题的更加详细的信息,而不能够扩大、超出话题所规定的范围。这就解释了为什么PR和PM在句中要有一定的方向性,也说明了(26a)是合语法的,而(26b)是不合语法的。
(26) a. 水果我吃苹果。
*b. 汽车我吃苹果。
话题句中一定存在领属关系,并且这种领属关系是由话题触发的,是句式的要求。在话题句的事件结构中,话题的出现会在表达式里引出一个领属功能项来接纳这个“额外论元”以及领属意义。与(27)中的单事件不同,(28)表示的话题句是一个复合事件,其中e1事件是话题事件,e2事件是述题事件,述题事件是内嵌事件,话题事件和述题事件依据话题功能项引入的领属关系发生语义关联。我们以(27)为例来说明整个句子的生成过程。
(27)水果小明喜欢苹果。
(27)的逻辑语义表达式为(28):
(28) a. e1:Top(e)= 水果
b. e2: 小明喜欢苹果。
比较(27)和(28),最大的差别在于推导式中功能项的出现。在(28)的推导式中,“小明”和“苹果”这两个论元的信息都是和“喜欢”相联系的,句子推导到“VP”这一层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命题,因此“话题”这个额外论元必须依靠其他方式才能进入句子。在这个“EventPossP[z[s[Possessor(s)=z∧s’[P(s’)∧Included-in(z,x)]]]]”功能项中,不仅要引入话题这个论元“z”,还需要建立起话题和述题中某个论元的领属关系,我们用“Included-in(z, x)”来表示名词的上下位关系。这种信息不是由句中的谓词从词库带来的,而是包含在功能项当中,同时我们将这个功能项标示为EventPoss,明示出所包含的领属关系。
例(28)描述的话题与述题中成分之间的领属关系是上下位的领属关系,在本文中我们用“Included-in”这个谓项来表示。这个谓项是包含在引入话题的功能项当中的,我们采用同样的方法将前文中的例(9b)分析为(29):
(29)
比较(28)和(29),句首的话题成分都是由功能项引入的,随之进入句子的还有两个个体之间的领属关系。例(28)和(29)所不同的是句中的领属关系不同,例(29)中“张三”和“两百块钱”所表示的是可让渡的领属关系。这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与上下义的领属关系不同,因此我们需要用不同的谓词来表示。在本文中我们使用“Having(x,y)”这一谓词来表示可让渡的领属关系。
以上两个例子讨论的是可让渡领属关系和上下位领属关系,其中的领属关系是通过功能项引入领有者话题的同时引入的。这种领属关系是句式的要求,是构成话题句的需要。而对于“弟弟”和“手”等关系名词而言,关系名词词汇意义本身就要求领有者出现。领有者是伴随着关系名词的出现进入句中的,话题句要求有领属关系的存在,关系名词同样在词汇信息中带有领属关系,那么最终句子的解读是体现句式的领属关系还是关系名词固有的领属关系呢?通过推导,我们将证明:关系名词在词汇信息中所携带的领属信息必须获得解读,否则关系名词中含有的未被约束和解读的变量将导致句子的不合法。如例(30)所示:
(30)张三弟弟丢了。
“丢”是语义类型为〈d,〈s, t〉 的谓词,当它与语义类型为 〈e, t〉 的论元组合时,“丢”的语义类型将从〈d,〈s, t〉〉提升为〈d, t〉,〈d,〈s, t〉〉。因此,类提升在VP内部就必须实现。当推衍到 VP 节点时,“弟弟丢了”已经变成了一个含有变量x的状态句。这一点与(29)不同,(29)推衍到这一步时,已经是一个完整的不含任何变量的句子,因为话题出现在句首的句法位置上,领属功能项出现在话题和述题之间。这个功能项的功能类似带有两个论元的谓词,它要吸收一个话题的个体论元和一个述题论元。除此之外,功能项中还含有一个“Included-in”或“Having(x,y)”谓词表示的领属关系。当含有领有者变量的论元进入功能项时,不可让渡领属 “Belonging_to”覆盖功能项中的领属关系。当“张三”替代变量x时,它同时成为句法话题以及深层语义上的领有者。在句中最终获得解读的是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
事件结构描写能够清楚描写这样的信息,一般句法不会提供这样的信息。事件结构是更丰富的信息手段。事件结构使得领属关系的产生、相互依赖以及个体相互的互动能够呈现得更清晰。同时,在事件结构中还可以体现出领属关系中PR领有者和领属物之间、领有者对领属物的限制作用。领有者处于主事件中,是外围成分,领属物属于内嵌事件,与谓语动词的关联更为紧密。当领属关系体现为强制出现的不可让渡领属时,领有者的缺失会造成句子的不合法,当领属关系表示为可让渡领属或上下义关系时,最外围的领有者的有无不会影响句子的合法性。同时领属关系的方向性也得以说明,一定是领有者在前,领有物在后。
从以上例句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引入话题的意义在于这类句式无一例外地要求有领属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这种句式并不是双主语句式,而是汉语中典型的话题句式。句中的领属关系不是述题带来的,而是随着话题的出现,触发了话题和述题中某个成分之间的领属关系,属于句式触发的领属关系。话题句句首成分一定要和述题建立“有关”关系才能构成话题句。述题当中又应该有一定的成分来观照话题。建立起的这个观照关系就是领属关系。话题和述题之间就像有一条“领属关系链”(possession chain),一端充当话题领有者,一端是述题中的领属物。
话题的出现可触发领属关系。话题是由句首成分触发的。句首成分可以是地点,可以是貌似施事(Agent)的名词成分,还可以是一个表示上位关系的名词。句首成分一定要和述题中的一部分发生关系才能构成话题句。述题当中又应该有一定成分来观照话题。在话题句中建立起的这个观照关系就是领属关系。话题句可以依照领有者话题进行比较明确的归类:一类表示部分和整体、亲属关系的不可让渡领属类型的话题;一类表示领属-隶属关系的可让渡领属关系的话题,还有一类表示类属和具体的实体关系的领属类型。话题都可以归为形式的类并且进行形式的刻画。在推衍过程中,为了能够对不同领属意义的话题句进行区别,我们用“Included-in”做谓词,表示上下义关系;用“Having”做谓词,表示可让渡的领属关系类型;用“Belonging-to”做谓词表示不可让渡领属关系。其中“Included-in”和“Having”这两种领属意义都包含在功能项当中,而“Belonging-to”表示的领属意义则是关系名词词汇意义的一部分。话题的选择,尽管范围很广,但基本的类型就是这三类,只是在做主话题、次话题上有差别。
Chao, Y. R. 1968.AGrammarofSpokenChinese[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Hole, D. 2004. Extra argumentality—A binding account of “possessor raising” in German, English and Mandarin [C] // J. Y. Kim,etal. (eds.).PossessivesandBeyond:SemanticsandSyntax. Amherst: GLSA. 365-383.
Kratzer, A. 1996. Severing the external argument from its verb [C] // J. Rooryck & L. Zaring (eds.).PhraseStructureandtheLexicon. Dordrecht: Kluwer. 109-137.
Langacker, R. W. 1995. Raising and transparency [J].Language71: 1-62.
Li, C. N. & S. A. Thompson. 1976. Subject and topic: A new typology of language [C] // C. N. Li (ed.).SubjectandTopic.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457-489.
Li, C. N. & S. A. Thompson. 1981.MandarinChinese:AFunctionalReferenceGrammar[M].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Link, G. 1983. The logical analysis of plurals and mass terms: A lattice theoretical approach [C] // R. Bäuerle,etal. (eds.).Meaning,UseandInterpretationofLanguage. Berlin: de Gruyter. 302-323.
Pan, H. & J. Hu. 2002. Representing topic-comment structure in Chinese [R]. Paper Presented at the 16thPacific-Asia Conference on Language, Information and Computation.
Parsons, T. 1990.EventsinSemanticsofEnglish:AStudyinSubatomicSemantics[M]. Cambridge: MIT Press.
Partee, B. H. & V. Borschev. 1998. Integrating lexical and formal semantics: Genitives, relational nouns, and type-shifting [C] // R. Cooper & T. Gamkrelidze (eds.).ProceedingsoftheSecondTbilistSymposiumonLanguage,Logic,andComputation. Tbilisi: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Language and Inf. 229-241.
Pylkkänen, L. 2008.IntroducingArguments[M]. London: MIT Press.
Rothstein, S. 2001.PredicatesandTheirSubjects[M]. Dordrecht: Kluwer.
Taylor, J. R. 1996.PossessivesinEnglish:AnExplorationinCognitiveGrammar[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程 杰. 2007. 论分离式领有名词与隶属名词之间的句法和语义关系 [J]. 现代外语 (1): 19-29.
邓昊熙. 2015. 基于MP的现代汉语非连续性领属结构研究 [D]. 博士学位论文. 南开大学.
丁声树等. 1961. 现代汉语语法讲话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胡旭辉. 2009. 汉语话题结构制约的认知语义与语用分析 [J]. 外国语 (3): 60-67.
王 力. 1952. 中国现代语法 [M]. 北京: 中华书局.
吴 平. 2009. 汉语特殊句式的事件语义分析与计算 [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吴早生. 2011. 领属关系研究的方法与视野 [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徐烈炯. 1999. 共性与个性——汉语语言中的争议 [M]. 北京: 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
徐烈炯, 刘丹青. 1998. 话题的结构与功能 [M]. 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
朱德熙. 1985. 语法答问 [M]. 北京: 商务印书馆.
(责任编辑 任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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