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成耀 李晨律
摘 要: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目标、教师的本质属性和中小学校的人才需求特征,决定了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的必要性。以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的问题为导向,探索培养全日制教育碩士专业信念、构建专业知识和规培专业技能的策略,为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关键词:职前专业发展;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策略
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000X(2017)14-0034-03
Abstract: The aim of full-time M.Ed education, the essential attributes of teachers and the features of demands for talents in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determine the necessity of the pre-servic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full time M.Ed.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takes the problems of pre-servic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of full time M.Ed as a guide and explores the strategies of cultivating professional beliefs, knowledge and skills training to constitute a total quality assurance system for full-time M.Ed.
Keywords: pre-service professional development; full-time M.Ed; strategies
为适应我国中小学校对高层次应用型、实践型人才的需求,同时为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完善研究生教育培养体系和优化我国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2009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置了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2012年以来,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教育已为我国中小学校输送了大量的师资。然而,由于培养单位对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目标定位不准,培养模式针对性不强,使全日制教育硕士的“专业性”不彰、“应用性”不显,职前专业发展的成效不能满足用人单位的需求。因此,探索适于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的培养策略,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信念的建立,专业知识的构建,以及专业技能的培养提供质量保障,刻不容缓。
一、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的必要性
全日制教育硕士作为即将进入中小学校的准教师,当前进行的研究生层次的教育即是教师教育的“职前阶段”或“预备生涯阶段”,是为进入教师行业作“准备”。职前专业发展是进入教师行业的准入条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目标的要求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教师。”[1]这里的“高素质”,不仅指所培养的全日制教育硕士要具有良好的学术理论素养和一定的研究能力,还要具备娴熟的专业技能,以及积极、稳定的专业理想,是为我国中小学校输送合格的具备“职前专业发展”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教师本质属性的要求
1994年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2]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两点,第一,教师职业是专门职业,必须接受过专门的教育,拥有专门的技术和特殊的智力结构;第二,教师是专业人员。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不但需要达到规定的学历和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而且更重要的是要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三)中小学校人才需求特征的要求
随着我国中小学教育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化,教师队伍的建设已成为发展的动力之源,对于改革的成效已显得举足轻重。因此,各中小学校都会采取切实措施来提高师资队伍特别是新进教师的质量。一方面,对新进教师学历层次的要求越来越高。小学教师“本科化”,中学教师“研究生化”已成大势所趋。目前中小学校教师研究生层次的培养模式已有在职教育硕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特岗计划、全日制教育硕士等等。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置,为我国中小学教师学历层次的提升创造了极好条件和提供了重要途径。另一方面,对新进教师综合素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而综合素质主要表现在“职前专业发展”的水平上,包括新进教师的专业信念、敬业精神,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方面的素养。
二、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是近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的一个显著特征。教育部2011年就强调“调整优化研究生招生结构,大幅增加专业学位招生比例,新增硕士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全部用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招生。”[3]2017年1月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指出:“保持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增长······专业学位硕士招生占比达到60%左右。”[4]全日制教育硕士在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其职前专业发展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
(一)教育主体存在的问题
根据教学系統理论,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可以看作一种特殊的系统,其中,全日制教育硕士和指导教师是这个教学系统中的“双主体”。在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过程中,不管是全日制教育硕士的生源质量还是指导老师的遴选和考评,这两个方面都存在一些待解决的问题。
1. 生源质量方面。在影响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质量的因素中,生源质量是一个重要的维度,是决定着全日制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的基础性影响因素。而目前的状况是,全日制教育硕士考生主要来自应届本科毕业生(本文也主要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考察对象),一方面,在入学前后专业的对比上,报考非本科所学专业的考生占相当比例。有跨学科门类报考比如从理工科类专业考入人文社科类专业的,还有从非教育类专业考入教育类专业的,此类考生由于没有经过本科同专业的系统化训练,对于所考进的新专业来说,在基础知识、专业理论方面的积累上必然有所欠缺。另一方面,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复试阶段,也存在复试形式单一,考察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比如,缺少对考生两年后进入中小学从教意愿、职业理想的考察和判断等。
2. 指导教师的遴选和考评方面。近几年,全日制教育硕士在招生规模上有了迅速扩张,这势必亟需一批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来与其相适应。而目前绝大多数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受到长期以培养学术型研究生为主的影响,没有足够重视专业型研究生导师队伍的建设。具体而言,指导教师存在导师类别模糊化的问题,专业型导师大多由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转型而来或兼任,少有单独遴选。学校在对导师的考核评价上,也只注重其在学科学术、科研的前沿和创新上,而忽视了行业技能的考察。
(二)培养过程存在的问题
因为起步晚,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模式还处在不断改革和探索中,培养单位的管理者和一线研究生指导教师,对全日制教育硕士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职前专业发展的内涵都缺乏深层的理解,不管是在管理措施、培养理念方面,还是在课程设置、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等方面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的职前专业发展都存在消极影响。
1. 专业信念空洞化。在大环境上,因为教师待遇低、压力大等原因,存在教师跳槽、职业倦怠甚至失职等等现象,导致全日制教育硕士对从教的期望值降低。在学生与导师的关系上,部分导师极少与学生联系,几个月也见不上一面,缺乏面对面的交流,更谈不上对学生的榜样示范作用,使学生专业信念的建立基本空洞化。
2. 专业知识理论化。在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方案中,课程设置明显偏重于基础理论,实践技能课程所占比重较小,大致为总学分的1/4。专业导师在课堂教学中也存在偏重于学科理论的讲授和和学术问题的分析,而对行业知识进行传授较少,忽视案例教学。同时,在学位论文的要求上,也有学术化的倾向,相关指导性文件对学位论文的实践性要求并不明显,加之很多导师并未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更谈不上认真贯彻执行。在很多学术型导师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局限下,专业学位论文的选题往往来自于导师科研项目,更多关注学术理论的探讨与创新,缺少对中小学教育基本问题的研究。
3. 专业技能薄弱化。部分导师在培养全日制教育硕士时仍沿用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思路,往往将研究生的培养与自身科研项目紧密结合,偏重培养学术能力,而忽略了教育实践技能的培养。部分导师对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了解太少、研究不足,有的导师甚至从未到过中小学,更谈不上指导学生参与的行业实践与技能训练。
三、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的改进策略
为指导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培养工作,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全国教育硕士教指委等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文件,鼓励各培养单位积极探索和创新培养模式。作为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在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过程中,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本地经济基础、中小学教育发展状态,以及本校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以发展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化为核心,积极采取一些探索性改革措施。
(一)强化复试内涵,考察生源职业潜力
根据全日制教育硕士考生的特点,在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面试阶段不仅要对考生的教育教学知识和专业知识进行考察,而且不能忽略对其继续学习的态度和教师職业的兴趣进行考察。面试考官除了校内专业导师,还应邀请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共同对考生进行面试,分工协作,各有考察侧重点。校内专业导师重点考察其所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对专业前沿的了解程度。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则侧重考察其是否具备进入教师职业的基本素质,以及对教师职业的认知和态度。在条件容许的情况下,最好能让考生进行短时(比如10分钟)的微课教学或者是实验操作,然后小组讨论,以考察和判断考生是否具备作为老师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潜力。
(二)分类选聘,实行双导师制
在遴选和聘请专业学位导师时,应把行业技能水平、行业基层服务的经历等作为遴选条件,并制定专门的考核评价标准。同时,从中小学校选拔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教师,组成实践型导师团队,和校内专业导师共同指导学生,构建“双导师制”的研究生教育师资队伍。校内学科指导教师负责学生掌握专业基础知识,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教学实践,提高学生实践能力,这样就能保障全日制教育硕士的职前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都能够得到统筹发展和提升。
(三)营造教育氛围,培养专业信念
信念是教师专业成长的内在动力、内在的精神状态和思想行为导向,对促进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成长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专业信念的建立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建立起关于教育的本质、目的和价值等职业信念,同时,建立起专业道德,并自觉地进行修养和锻炼。这是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的核心要素,是教师专业精神的内核和理想的支点。作为培养单位、作为导师,应营造健康的教育氛围,通过教学、讲座、报告等形式,责无旁贷地帮助学生树立起坚定的教师职业信念。
(四)优化课程体系,构建专业知识
在专业知识的构建上,作为未来的教师,全日制教育硕士须要有合理的知识结构。不仅要有精深的学科专业知识,丰富的心理科学知识、教育科学知识,而且还要有个人在学习中的独到感悟、体验和经验总结。在专业知识的拓展上,不但要在本科阶段教育的基础上更新知识,补充知识,扩大知识范围,而且要从知识的理解到知识的批判,再到知识的创新,奠定未来教师职业的学术性知识基础。同时,在学科前沿知识的构建上,要“紧扣职业特点和人才成长需要,把握理论发展动态,及时反映实践领域最新进展,将课程学习与知识变化和实践要求最大限度地有机结合,提高教学内容的实效性、针对性。” [5]在具体实施中,可以聘请基础教育一线的老师开设与基础教育和新课改相关、密切联系职前教师专业发展的通识教育课程,还可以推进案例教学等多种教学形式,专业必修课及选修课的教学可以采用“理论+案例”的模式,利用讲授、自学、讨论、案例分析、参与科研课题研究等方式,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五)建立实践基地,规培专业技能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体系建设,必须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5]全日制教育硕士培养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应用性强的特点,为统筹发展他们的职前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加强中小学校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的建设,是职前专业技能培养的基本要求。有了基地这个平台,就可以邀请行业专家(实践基地的中学校长、年级主任和学科教师等)共同分析和讨论,以形成行业认同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可以“从课程学习、实践训练、教师指导等方面构建”0.5+0.5+1.0“校企联动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就是在全日制教育硕士进校的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在校内系统学习各类理论知识,着重专业知识的培养;第二学期,每周一半时间到中学开展教育见习,让学生參与观摩教学实践活动,一半时间在校内开展课程学习,让学生针对教学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开展课程专题选择学习。第二学年主要在中学进行教育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6]教育实践包括教学见习和实习、班主任工作的体验,以培养其教学能力、班级建设与管理能力、与他人的沟通和协作能力、专业反思能力等专业技能和专业情意。同时将教学实践的成果通过学位论文的形式呈现。
(六)规范学位论文,体现基础教育实际
对于学位论文,“培养单位应根据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意见,分类制定專业学位论文标准,规范专业学位论文要求。专业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行业应用价值。”[7]的要求,我们要引导全日制教育硕士高度关注基础教育实践问题,主动参与到教育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中,努力在解决中小学实际问题上下功夫,撰写紧密结合基础教育实际的具有实用价值的学位论文。在答辩时,须严格执行“专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相关行业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当水平)的专家”[7]的管理规定,以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并能研究和解决基础教育的实际问题。
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是一项奠基工程,在科学确立全日制教育硕士合理定位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职前专业发展的规律,积极创新理念,探索培养模式,以确保全日制教育硕士职前专业发展的培养质量,为当前我国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提供高层次、应用型、多样化的人才。
参考文献:
[1]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Z].教指委发[2011]04号.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8届第15号,1993-10-31.
[3]教育部.2011年工作要点[EB/OL].http://www.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164/201102/114836.html.
[4]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Z].2017-1-17.
[5]林蕙青部长助理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和管理机制[Z].教研司〔2011〕3号.
[6]雷成耀.全日制教育硕士课程体系的构建路径[J].安顺学院学报,2016(5).
[7]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Z].教研[201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