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法家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影响

2017-05-23 23:17李泽宇
老区建设 2017年4期
关键词:法家企业文化企业管理

[提 要]法家思想对中国历史影响深远,在诸子百家思想中极具现实意义。在当代,对法治国家的建设和健全法制具有积极的借鉴作用。通过阐述法家思想中的“管理理论”,分析其对现代企业管理的积极影响与消极影响,探讨如何运用法家思想进行现代企业管理。

[关键词]法家;法家思想;企业管理;企业文化;生产实践

[作者简介]李泽宇(1986—),女,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公共管理、市场营销。(江西南昌 330099)

一、法家思想的發展历程

法家起源于春秋时的管仲、子产,发展于战国时的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集大成于战国末期的韩非。法家在先秦诸子中是最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的一派,他们认为社会是需要秩序的,只有拥有良好的秩序,社会才能在稳定的环境中向前发展。由此可见,法家思想侧重务实,立足于解决眼前的实际问题,表现出积极进取的特点。

不论是帝王权术,还是生活斗争,也不论是在动荡的先秦时期,还是面对现代企业的发展,法家思想始终具有一种共性。比如,秦始皇统一六国,重视国家法令、分职以治吏,重视民俗的法律化和对确定的大一统王朝的追求,从中可以看出他对先秦法家思想的接受和继承。再比如,《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她可以堪称那个时代最杰出的女性管理者。只就她到宁府协助处理秦可卿丧事与管理家务这点分析,能用短短一个月使全府由乱到治,由杂到简,不得不说王熙凤深谙管理之道,其方法实在高明。面对宁国府久积的杂乱无章,王熙凤只出了“三招”:一是找出宁府管理混乱的症结在于职能交叉,权责不明;二是树权威,要顺利扭转混乱的局面,改革实施者必须“令行禁止”,王熙凤对待府里“有脸的”和“没脸的”一律“清白处置”,这实际上体现了法家思想的一项重要管理原则,即“公正”原则。这对企业保持公平、公正的工作氛围十分必要。面对犯了错误的人,不区分“有脸”和“没脸”,既不“和稀泥”,也不存在“下不为例”,一视同仁地严肃处理,只有这样才能职责明晰、是非分明,才能树立并提高管理者的威信;三是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人,例如府里遗失财物采取“连坐制”。这一制度始于周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建立了“连坐制”,客观上起到促进普法,统一法制的作用,但也造成宗族社会中“人人自危,户户自保”的局面。在现代,人们继承并改进了这种管理方法,并运用到企业管理中。比如中国零售企业大润发对于门市里物品的遗失同样也采取“连坐制”,但不再是不分青红皂白的“十家连坐”,而是根据职能追究相关责任。

二、法家思想对现代企业管理的积极影响

(一)认清人性

法家强调性恶论,认为人的本性是自利的。自利是一种有私的行为,就像荀子所讲“人们饿了要吃,冷了要穿,累了要睡”,追寻有利的,躲避有害的。人的自利本性决定了人与人之间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利益为纽带。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利益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作为经济实体和经济人,其基本行为就是追求利润。比如厂家和商家,如果不为自己盘算,就得倒闭关门;消费者不为自己盘算,就有可能吃亏上当;雇员不为自己盘算就不会跳槽。由此可见,利益是经济活动最根本的出发点,而法家则把最本质的人性作为出发点。

一切管理归根到底都是对人的管理,只有管理好了人,才能把事情做好,才能把企业做大做强。人们的利益各不相同,如果眼中只有自己的利益而一味排斥他人,必然也会遭到对方的排斥,在这种情况下,自己利益也难以实现。因此,“与人为利”的本质并不是“为他”,而是“为己”。作为管理者必须明确这一原则。管理者有管理者的利益,企业员工和消费者同样有自己的利益。如同商人逐利,员工期待更多的福利和报酬,消费者喜欢物美价廉。成功的管理者大都具备“与人为利”的思想意识,假如这种意识能成为一种思维定势或者惯性意识,那他就进入了经营管理的最高境界——欲索必先取之。在利他中利己,既是企管经营的一种手段,更是企业管理的诀窍。当企业相互之间做到“与人利己”,这就是合作。

(二)依法治企

韩非子曰:“欲成方圆而随其规矩,则万事之功形矣。”通俗讲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韩非子认为,只有实行法治,君主才能得到绝对的尊崇,官员才能得到制约,民众长远利益才能得到保证,国家的实力才能迅速强大起来。

企业亦是如此。规章制度是约束企业内所有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依据国家法律制订规章制度是每个企业自身的“立法”行为,同时也是规范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完善、合理的规章制度不仅有助于企业规范、平稳、高效地运行,也是对企业的一种保护。在实践活动中,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规章制度的重要作用,仍有很多企业并未予以足够的重视,认为反正有国家法律,出现问题依法处理即可,其实不然。每个企业的经营内容、管理方式、员工结构等各不相同,面临的问题也有较强的针对性,国家法律规定了最基本的各项权利义务,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却无法解每个企业的燃眉之急。韩非子认为,制度是为所有人制定的,它要求所有人都必须遵守。换言之,制度的制定必须以大多数人的理解力与实行情况为标准,除此之外,还要紧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做到合理合法、具体可行。规章制度的制定不是一劳永逸的,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

(三)论功行赏恩威并施

赏罚是我们经常接触到的习惯性处理事情的一种方式。从懂事开始,父母、老师、其他成年人甚至大一些的孩子,都可以凭借他们的权威,将赏罚施予我们,由此我们学会了根据“赏罚”制去思想及行动。法律的一个很重要的作用叫“兴功惧暴”,鼓励人们立战功,而使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是富国强兵,以赢得兼并战争的胜利。对企业管理来说,“兴功”便是用利益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促进整个团队的凝聚力。适当的奖励是管理者鼓舞人心最快捷的方式,它为企业能够在竞争激流中生存下去提供了动力。

赏罚作为一种管理手段,行之有效。这种手段,还有助于凝聚企业精神,提高员工素质等。然而也有一些企业管理者,开口奖励,闭口惩罚,效果却不尽如意,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奖惩标准不统一,完全凭个人主观决断,难以服众。所以奖惩不能搞“人治”,制定规章制度将奖惩标准统一、固定下来,才能体现公正,才能实现论功行赏,按过惩罚。奖罚有个原则叫“以重为上”。从重精神是韩非子赏罚思想中最具特色的观点之一,对现代企业管理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不奖则以,奖则重金;不罚则以,罚则重处。在“大是”上重奖要考虑到奖励内容能否积极、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而在“大非”上重罚则要考虑到让受罚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收获的利益。华为主要创始人、总裁任正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他眼中,华为是三高企业:高效率、高压力、高工资,但他坚信,高工资是第一推动力,重赏之下才有勇夫。事实上,华为给员工的不仅有高工资,还有股权和其它待遇。这些不但没有成为华为的负担,反而为它赢得了最有价值的人才和高品质的口碑。

(四)谨慎于行

谨慎既是一种德行,也是一种生存技巧。中国人很早就认识了它的重要性。子曰:“君子欲讷于言而敏于行。”正所谓言多必失,人在言语上应该严谨,不应图一时口舌之快,待经过深思熟虑后再发表自己的观点和言论,而做起事来则一定要敏捷灵巧。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尤其要特别谨慎,因为他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个人,还有员工利益、公司利益、甚至消费者利益,因此谨慎更是一种管理之道。比如为了应对突发事故,可以提前制定好各类紧急预案,防患于未然。

(五)顺时造势

历史一再告诉我们,形势比人强,顺势者昌,逆势者亡。这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内涵。荀子诗曰:“观千里不能自顾其耳,举千斤不能自举其身,非日不及,力不及也,势也。”在生活中懂得顺水推舟、顺势而为的人大都能事半功倍地获得想要的结果。一个企业想要顺时造势,首先要为企业制定适合自身顺势发展的计划,其次要善于把握机会,充分利用“顺势”带给我们机遇。有“经营之神”之称的松下幸之助曾说:“经营,其实就是一种顺势,就像‘雨天撑伞,晴天收伞,于是就自然而然的成功了”。

“先谋势后谋利”这是很高的管理境界。海尔集团董事局主席、首席执行官张瑞敏就是一个善于造势、借势的人。首先是质量超前,面对第一次全国掀起的家电消费热潮,张瑞敏敏锐地预测到质量将成为家电行业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在其他生产企业大上、快上生产线时,海尔却在“慢工出细活”,严把质量关。其次是服务超前,当其他家电企业开始抓品质时,海尔率先推出“国际星级”服务一条龙,用优质的服务开发用户,提高顾客满意度。当人们还在探讨企业发展应该走多元化道路还是专业化方向时,海尔已经走出了国门。“先谋势,后谋利”使海尔在市场拓展和产品开发上多次走在了前列。如今海尔的市场回旋空间恐怕只能让国内其他家电企业望其项背了。

(六)不法古不循今

法家反对保守的复古思想,主张锐意改革。他们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一切法律和制度都要随历史的发展而发展,既不能复古倒退,也不能因循守旧。中国企业在迈向现代化管理的过程中面临着很多问题和挑战,企业要发展,关键在于能否以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与时俱进。假如管理者观念刻板,不思变通,企业的发展必定受到限制。现代企业管理中“创新”、“发展”的思想正是同法家主张“不法古,不循今”的历史观不谋而合。

三、法家文化对现代企业管理的消极影响

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历史的产物,既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社会现象。同时,法也不是万能的,无法细微地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1.法家思想的运用,使企业过于依靠法律之力治理企业,法不容情,易使员工感到缺乏人情味和归属感,降低员工忠诚度、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有的甚至觉得受压迫,但可能由于薪水较高等原因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但实际上与公司貌合神离。一旦当企业陷入困境或遭遇重大危机,员工们不是忙着想办法解决问题、渡过难关,而是“树倒猢狲散”。法家主张使用重刑,不单对重罪予以重刑,而且“轻罪重罚”,为求杀一儆百。尽管“重刑”起到了警示作用,但也给员工带去了更大的压力,极大地削弱了幸福感。

2.法家一直主张以严刑峻罚来推动政策实施,轻视甚至否定道德感化的作用。后期法家甚至将其发展到了极端——重刑轻民,这种极端的思想对现代企业发展有极大的消极作用。通常,一个优秀的、成功的企业往往都比较重视发展自己独一无二的企业文化,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一旦企业管理者将管理重心完全放置到了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甚至是对员工的惩罚,而忽视了企业文化、企业道德、职工道德建设,那么势必阻碍企业整体的有效发展。法家“严刑峻罚”的思想在短期内或许会取得不错的效果,但长期实行,必然严重打击员工的积极性和上进心,负面作用逐渐暴露,甚至可能极具破坏力。

3.在商鞅和韩非子的著作中体现的法家“人性”模式,抛弃了人的“内在”意向为特征的“礼”之道德。法家思想认为,道德是很功利性的,哪怕追求的目标不同,为了“利”还是能放弃一切而顺之。比如有的企业管理者用大量金钱、名誉甚至不正当的利益诱导员工为其做事。但从现代管理学的角度来看,法家只是看到了人性作为“经济人”的一面,并且这只反映了在特殊情况下一部分人的人性特征。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那时的社会关系所造就了那样的人性。”不能否认,人们的确有“趋利”的心理倾向,但人的需求是多層次的。法家思想强调了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却忽视了人的社会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假如高层次的需求一直得不到满足,不但“激励”失去了作用,这种偏颇的人性论,还会逐渐降低企业员工的道德水准。

4.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资源,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对企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度是从对人的约束开始的,使人不敢在欲望的道路上任意奔跑的同时,也杜绝了“意志”的发展,创新、创意被遏制,大家“各扫门前雪”,既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也不主动发现和解决问题,这对企业发展极为不利。

四、结论

尽管法家思想存在一定的缺陷,但并不意味着它就失去了价值,恰恰相反,法家思想在中国历史发展的漫漫长河中一直發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法家文化的博大精深决定了它在我国未来的发展中还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我们要认识到其存在的问题,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更好地指导实践。首先,一味的强调法治,忽视了人的情感,这在现代企业管理中易降低员工的归属感;其次,恪守森严的等级制度,官本位和金本位的倾向以及论资排辈的陋习严重影响了人才的成长;再次,求稳怕乱、害怕严惩的思想影响了企业的创新精神和竞争意识;最后,片面的标榜个人英雄主义有碍组织的凝聚力。

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时代潮流的推进,一个个新热点、新话题层出不穷,它们在历史的积淀中或被埋没,或被遗忘,而中华传统文化却历经千年,始终闪烁着智慧的光芒。研究中国古代思想不是为古而古,而是联系当今实际,联系现实企业需求,追本溯源,从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回溯相应的理论、学说和技巧。当今社会,管理无处不在,无论是政府机构、各类社会组织还是大中小微企业,无论是工作还是学习、生活,想要做的比以前好,比别人更好,就要掌握一定的管理知识,就要懂管理。现代企业管理在学习、借鉴西方先进理论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中国的传统文化。古为今用、古今结合在如今发展迅速的时代仍大有用武之地。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何种观念、理论,都要立足于企业的实际,找到适合自身的管理方式和发展战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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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上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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